粤澳合作中澳门的 核心优势
2011-01-01鄞益奋
澳门月刊 2011年4期
随著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粤澳合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众所周知,此前粤澳合作之所以无法得到实质性进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於粤澳合作之间缺乏宪政性文件的规范和指引,从而导致合作进程中无章可循。而此次《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两地最高行政首长在中央政府的见证下签订的跨境区域合作文件,为今后粤澳合作的展开提供了较为全面和紮实的制度保障。
可以预期,协议中所确定的粤澳合作的合作定位、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合作内容、合作机制等诸方面内容,将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粤澳合作中可能产生的摩擦和争执,为实现粤澳双方的互补共赢创造新的机会和空间。在未来粤澳合作的开展中,笔者认为,澳门应该紧紧抓住和充分利用澳门在粤澳合作中的制度优势、平台优势和文化优势等三大核心优势,才能在未来的粤澳合作中掌握主动性和佔领制高点,真正推动澳门经济的适度多元化进程。
粤澳合作:充满开拓性的区域合作
应该讲,粤澳合作没有先例可以借鉴。就目前来看,可以作为“粤澳合作”重要参照体系的只有“粤港合作”。从本质上讲,“粤澳合作”和“粤港合作”一样,都是一种跨境的合作、一种在一国之内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两种制度的两个行政区域之间的合作。
然而,和粤港合作相比较,粤澳合作又存在自身很多独特的特点。一方面,与香港的金融、航运以及贸易等支柱产业不同,澳门是以博彩业为绝对主导产业的特殊经济体,澳门的产业结构无法对广东省产生强有力的辐射作用。另一方面,澳门的经济规模属於典型的微型经济体,和广东省的经济实力相比较有著巨大的差距。相关数据表明,2010年,广东省的GDP 45,472.83亿人民币,香港的GDP为15,196.31亿人民币,而澳门的GDP则不到2000亿人民币。产业结构的难以对接和经济实力的过分悬殊,使得粤澳合作在一开始就存在动力不足和地位不对等的尴尬。
澳门回归祖国以来,粤澳合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合作领域从经贸合作拓宽到民生事业,合作层次从民间合作上升为政府合作。然而,粤澳合作面临的各种关係错综複杂,粤澳合作近年来始终处於一种“摸著石头过河”的状态。比如,在展开粤澳合作的过程中,澳门就需要直接面临诸如如何处理好与中央政府、广东省政府以及珠海市政府关係的深层次问题,而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又经常充满变数,没有既定的制度文本加以规范和约束。更进一步讲,粤澳合作的进程中,既缺乏有明确权责的组织机构来推动,也没有系统化的合作机制确保粤澳合作的互利互惠,从而使得粤澳合作在过去十年中的实践中出现制度文本框架、组织管理机构以及利益共享补偿等机制的各种“制度硬件”的缺位。
因此,儘管自澳门回归祖国以来,粤澳合作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就。但不可否认的是,由於粤澳合作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充满不确定性和开拓性的跨境区域合作事业,粤澳合作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並未能形成较为完善的合作框架和制度,粤澳合作的总体成效不高,对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拉动作用也並不明显。
此次《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向粤澳两地的居民展示了诸如产业协同发展、跨境基础设施统筹对接、社会资源共享,共建优质生活圈等粤澳合作一体化的前景,形成了粤澳合作的制度框架,吹响了粤澳合作制度化进程的号角。对澳门来讲,要实现协议所期望带来的共进共荣,在推动广东科学发展的同时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应该著力善用自身特有的制度优势、平台优势和文化优势,为建设和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世界级新经济区域”目标定位贡献澳门的元素和力量。
“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
“一国两制”可以说是澳门最为显著和重要的优势。在“一国两制”下,澳门实行低税、自由港的经济制度,实施立法行政配合制约的政治制度,並享有除了外交和防务之外的各种政策制定的高度自治权。这些制度既可以帮助广东省实现由於体制约束所完成不了的发展愿景,又可以为广东省进行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提供借鉴。
在此次《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中,澳门“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集中地表现在“合作开发横琴”的内容板块上。虽然协议规定珠海承担横琴开发的主体作用,但澳门的角色和作用同样也不可忽视。根据协议的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横琴开发的问题上,除了“分线管理”的通关制度创新以及产业园区的规划之外,更为基本的问题就是在横琴建立与澳门自由港相适应的经济管理体制,同时加强横琴和澳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对接。这就意味著横琴在金融创新及社会管理体制方面的创新方面将逐步向澳门的制度靠拢和看齐,彰显澳门“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对粤澳合作的重要意义。
国际交流的平台优势
由於特殊的殖民统治历史,澳门有著广东省所无法比拟的国际交流优势。一直以来,澳门与葡语国家、欧盟国家以及东盟国家都保持良好的交往关係,有著包括葡语、欧盟、东盟国家等在内的广阔的国际市场。这种国际交流的平台优势从澳门回归祖国不久之后就被发现和关注。回归后不久,澳门就被赋予“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平台”等三个平台的角色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受到了广泛的认同。
此次的《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也显示出对澳门作为中国与葡语国家交流平台的角色的充分重视。诸如“联合申办国际知名展会和综合展会”、“扩大人民币境外结算区域”、“共同开拓国际市场”等产业协同发展的合作事项,可以说都是从澳门的国际交流平台优势为出发点而提出的谋划方略。
在国际交流的平台优势方面,澳门的优势不仅体现在国际市场优势,而且还表现在国际交流人才及其培训教育的优势。例如,澳门集中了大中华圈中最多的葡语人才,也拥有著两岸四地最为雄厚的葡语教育师资团队。对澳门人才及教育的这种优势,此次的《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也有著清醒的认识,比如在横琴开发方面,协议就提到“澳门特区政府研究採取多种措施,从资金、人才、产业等方面全面参与横琴开发”,在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合作,协议也提出“鼓励澳门教育培训机构与广东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开展职业教育培训项目”,以便实现通过粤澳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中西交融的文化优势
2010年温家宝总理在考察澳门的时候曾经意简言赅地谈到,“澳门是个有文化的地方。”这短短十个字,卻体现出总理对於澳门文化底蕴和文化潛力的高度认可。确实,中西文化交融是澳门独特的城市形象。澳门虽为世界著名赌城,但卻有著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和深远厚实的文化底蕴。在澳门这方弹丸之地,“精英荟萃,名流辈出”,滋养出郑观应、冼星海等傑出文化名流,孙中山、林则徐、康有为乃至意大利的利玛窦传教士等历史人物也在这里留下足跡。迄今为止,澳门仍然保留著完好的西式教堂以及中国古代庙宇等建筑,並据此成功申请到了“世界文化遗产”的头衔。
基於澳门文化的独特优势,近几年,澳门特区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並把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作为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就此,这次的 《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提到了,要推动两地的文化产业发展策略的联动互补,鼓励两地的文化投资,支持两地的文化服务产业合作,发展具有岭南特色、中西融合的文化品牌。这显示了,协议特别看好澳门文化的发展潛力,在一定程度上把广东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和澳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捆绑在一起,努力形成“一加一大於二”的合作效应和整体效应。
总而言之,在《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之后,粤澳合作踏上了新的历史征程。作为实力较弱的合作一方,澳门不应该消极应对,也不应该妄自菲薄,而是要极力从自身的核心优势出发,积极谋求澳门对粤澳合作的承担和贡献,发挥澳门在粤澳合作中的重要作用和价值。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区域合作“通过优势互补达成互利共赢”的规则定律,在推动广东科学发展和构建世界级城市群的同时实现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经济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