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阳光政府切忌流於形势等
2011-01-01龙坤和等
澳门月刊 2011年4期
构建阳光政府切忌流於形势
由於工作关係,我们对澳门社会较为了解。特别是近5年,澳门的工薪阶层对特区政府的施政不够阳光产生了相当多的怨言,亦激起了澳门市民特别是草根阶层对政府的不满。这些情況想必澳门政府的主要官员是清楚的。过去的澳门有相互包容的优良传统,互相给面子,连做椿脚也是公开的秘密。这也是所谓的官商勾结的主因,更是澳门政府未来难以面对的问题。为什么呢?因为政府没有满足市民要求真正分享到经济发展成果。当今社会资讯发达,市民的民主觉悟比10年前高出很多,加之文化素质的普遍提高,他们已经不会被一些小恩小惠所忽悠。这就要求特区政府必须加大力度革新弊端,加快构建阳光政府,少点台底操弄权术,更不要过分指望传统社团为政府抬轿子。因为他们在市民的心眼里比政府更腐败,他们已经逐步失去影响力,取而代之的是社会上有新的思维模式的中坚力量。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讲的:实现收入公平,是政府努力的目标,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才不至於腐败。因此,特区政府只有启动新的管治思维,才能实现澳门构建阳光政府的远大目标。(台湾、上海商人/龙坤和等)
政府未究抬价商户
弱势抢购卻遭指责
3月15日至17日,澳门市面上出现抢购大米、食盐的现象。澳门居民受到部分不谙草根阶层疾苦的政客名流指责,说我们是“乡下人”,没有城市人的风范。不仅如此,还有一些不知弱势阶层暖饱的政客,利用手中的公器指责市民多买大米食盐没有爱心,没有公德。本来在这个嫌贫爱富的社会里,我们被公众人物当作棋子利用,折腾了大半辈子早已习惯於忍气吞声,我们只知道靠双手劳作养家糊口。试问那些不知民间疾苦的政客名嘴们:假如你们也和我们一样过着彷徨,没有安稳收入的生活,每天都在没有保障的环境中生活,你们会不会也像我们一样在自然災害影响下抢购食盐?为什么你们不能体贴我们的处境?我们希望社会精英们应以包容的态度理解弱势的困境。否则,你们不配在澳门当名流政客,因为你们不懂澳门民间的艰辛!在此,我们希望澳门政府能够体恤我们草根阶层的处境,监管那些无良商户不要随意製造谣言趁乱提高物价。
(澳门/陈蓝靖、熊姨)
澳门若限制内地旅客购物
将影响经济发展
随著日本大地震、福岛核污染的爆发,日本商品的质量和产量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近期,提着大包小包奶粉过关的内地人明显比平时增多。对此,澳门有议员要求政府限制内地旅客在澳门购买生活用品。此言一出,立即引起内地旅客的不满。据了解,内地旅客2个月才能去一趟澳门,而且所买的商品更多的是澳门土特产、化妆品、衣物、贵重首饰等等,这自然拉动了澳门的经济发展。如果说太多的内地人到澳门抢购奶粉,导致奶粉价格上涨和断货,那么大批澳门人到珠海、中山购置房产,促使内地的房价迅猛上涨,内地人心中之苦又该向谁诉说呢?按理讲,澳门不应阻止内地旅客自由购物,而且应欢迎我们尽情消费。澳门是个自由市场,商品的供求是由市场決定的,澳门社会抢购奶粉令供应紧张,不应将矛头指向内地旅客。政府应该解決好供求关係。我相信,澳门政府有智慧、有能力应对这种特殊情況下的社会问题。
(中山/张小愉)
澳门检察院
为何不能与时俱进
澳门已回归10余年,回归后随著经济的快速发展,澳门市民主人翁的意识有所提高,澳门社团组织也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一些大众化的社团,市民基本上都是以自行组织登记的形式到公证署作公证,经政府刊登宪报确立社团身份。按常理讲,只要经政府公证确认合法,就不应存在所谓违反法律的问题,但可惜问题恰恰就出在澳门检察院与公证署使用的两套版本法律上。至今,依然使用几十年前已经老掉牙且不合时宜的法律。如法典第一点总则第161条:召集会员大会必须提前15天以掛号信的方式通知全体会员。问题出在“掛号信”三个字,社团经常被检察院传令去问话,所谓要作出声明。令我们不能理解的事情,一是既然必须按照几十年前的葡国法律规定,写明“以掛号信方式”通知会员,则说明如与本条法律不相符的社团章程,政府公证署就不应为市民做出社团公证;二是既然政府公证署公证官认为没有违反澳门的法律,是符合公证规定的才为社团做出公证行为。反之,如果连政府公证署都不採用的法律,而检察院非要等到市民花了数千元刊登宪报后才来找市民的麻烦,这不是明摆的借故扰民吗?检察院为什么不能与时俱进?为什么不能体贴民众遭受几百年葡国法律折腾之苦?为什么不能将那些完全不合时宜的法律废止?请问行政法务司陈司长有何解释?这能怪市民上街抗议吗?(澳门/梁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