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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关注老区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

2011-01-01共鸣

老区建设 2011年5期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困扰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一大难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是制约农业农村发展最为重要的一大因素。
  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农民收入如何,利益怎样,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和谐社会的构建。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见中外记者时分析2010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后指出,农民收入的增长是中国实现社会公平,特别是收入分配公平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据最近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农村居民全年人均纯收入5919元,同比增长14.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超过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的名义增长幅度和7.8%的实际增长幅度。这是1998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实际增速第一次超过城镇,无疑是一个令人欣喜的好消息,让人们看到,近年来中央一系列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见到实效。但在高兴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快速增收依然任重道远。特别是老区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更加需要社会的特别关注和重视。
  老区贫困地区发展落后,城乡差距明显,已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短板。老区贫困地区农民时下获得收入的渠道主要仍然是农业。农业生产经营主要面临自然和市场两大风险。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贫困地区农民的经济积累能力弱、素质相对较低,难有“以钱赚钱”和“靠技术找钱”的能力和本领。老区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整体水平还不高,增收基础不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在扩大,相对贫闲现象凸显。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城乡之间的居民绝对收入差距已超过1-2万元,城乡收入比达到3.33:1。而在农村内部之间、老区贫困地区和非贫困地区之间农民收入差距也在扩大。按农村居民收入五等分划分,2000年农村内部最高收入家庭的人均收入是最低收入家庭的6.5倍,九年后扩大到8倍。在老区贫困地区,一些县财政收入的高增长掩盖了贫困农民收入的低增长,少数大户的富裕掩盖了多数人收入不高。
  经济越发展,越要重视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特别是要关注和突出解决老区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问题,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为紧迫的任务,更是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着力突破的难点和重点。
  在现有的农民收入结构中主要由外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国家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组成。因此,必须加大扶持力度和增大转移支付力度。经济层面要增大对老区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的投资力度;社会层面要增大对老区贫困地区农村基本教育、医疗和养老等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真正让老区贫困地区农民既要有机会增加收入,也要有能力增加收入。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颁布实施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启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这为老区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加注入了强劲动力。
  更加关注老区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是政府的职责所需。
  更加关注老区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更是社会的本质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