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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编辑权看媒体公信力的构建

2011-01-01张淑芳

编辑之友 2011年3期

  一 编辑权独立是构建媒介公信力的基石
  
  媒介公信力是指传播者的可信度,“是公众对大众媒介的社会期待与媒介实际表现之间契合程度在公众心理上的反映”。它来自公众对媒体的信任与信心。客观可靠的媒体内容是生发公众信任的不竭源泉,也是确保媒体获取公众信任的关键。新闻采编部门作为媒体内容品质的直接把关人,其采编权的独立与否直接决定着媒体内容的品质。因此,维护编辑部门的权威,尊重编辑权,“是媒介作为‘专业组织’的要求和保证,是新闻‘专业人员’对公众利益负责的生命线。”编辑独立也因此成为构建媒体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编辑权是指在私人办的新闻机构中,雇员和老板之间,在政府办的新闻机构中,雇员和政府之间,总编辑和编辑部享有高度的自主权。”这种自主权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来理解。在微观层面上,编辑权是指新闻媒介有对所刊发的稿件进行选择、加工、修改、删节的权利;在宏观层面上,意味着媒介拥有编辑方针的制订与实施权利,强调媒介有权以恰当的方式维持新闻报道之真实、评论之公正。其核心是强调“编辑独立”,即要求在媒介内部,编辑部门与经营部门之间要严格划分界线,各自独立,互不侵犯。编辑独立理念的宗旨是强调媒体作为社会公器,不能成为某一利益团体的宣传工具。编辑权理念要求新闻工作者力求以专业主义意识生产新闻,要求媒介独立于各种利益集团之外以保证新闻的客观公正与平衡,坚守社会正义目标,担负起“环境监察”、“嘹望哨”等社会功能。“从新闻专业主义视角来看,编辑权所争取的专业自主性其实就是对这种独立性的追求。因为,只有独立,新闻业才能保证自己成为自身行为的主体,才能直接对社会负责。因此,编辑权实质正是新闻专业要求对社会负责、实现自身社会价值的集中表现。”
  编辑独立原则之所以会成为制约媒体公信力最重要的内在质素,并成为构筑媒体公信力的基石,是因为在现代民主社会里,公众对媒介的期待更多地在于媒介独立履行社会责任,客观公正地监视和反映社会,公众希望媒介是独立于各种利益集团之外的一种民主力量,能够尽可能独立客观地进行真实的信息报道。正是这种相同的目标诉求,使得编辑权理念成为衡量媒体公信力的基本准则,编辑权成为构建媒体公信力最重要的质索和基石。
  
  二 保障独立编辑权,构建媒介公信力
  
  在一个高度商业化的媒体环境中,保障编辑权的独立有着异乎寻常的难度,尤其是在缺乏尊重“编辑独立”传统的当下,探讨保障这种权利的可行性举措就显得重要而迫切。
  
  (一) 新闻专业主义——编辑独立的理念支撑
  基于新闻专业主义背后所蕴涵的“角色认同”思想,培养新闻人的专业主义精神可以为编辑权独立提供理念上的支撑。因为记者“最看重的是自己作为一个记者的角色及其名节,并且势必要把这样的理念贯彻到自己的工作环境之中,势必要以专业的独立和自主为实践的标杆。”美国新闻学者斯蒂芬教授认为:“新闻专业主义……意味着自我尊重。这意味着传播者和受众拒绝新闻传播中的谎言、宣传说教、煽情、暴力和接受贿赂。……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它往往意味着努力达到精确和透明,防止过多的个人偏见。”
  新闻专业主义是新闻工作者应该信守的最重要的新闻职业规范,它强调新闻业应该以专业的身份和理念服务社会,对社会担负起监察环境、守望社会的责任。新闻专业主义更是新闻人的意识形态,当这种意识形态转变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后,可以为社会成员的行为提供一个共同的准绳。新闻专业主义精神确保新闻人能够诚信而正直地工作,自觉自愿地要求自己对社会负责、实现自身社会价值,所谓“铁肩担道义”,即是这种精神诉求的体现。因此培养新闻人的专业主义精神,对于维护编辑权独立、促生媒体的成熟与发展,将是一项9e+bOGaXY1i4Gs3MReKufzlVUEsuqzW3y9fb8sEkmkA=根本性的举措。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媒体不仅在经济环境上实现了改善,而且也掌握了越来越多的经济资源,这有力地促进了媒体产业的发展。但是,与此相伴随的是,媒介过度商业化,编辑和经营日益合一,经济效益日益成为主要媒介目标,新闻理想被抛到九霄云外,编辑独立失去了存在的土壤。有的媒体甚至从采编到发行,人人都有经济指标,从而导致有偿新闻和红包满天飞,媒体信誉受到严重伤害。如果媒体肯为五斗米而折腰,那么其新闻报道在实质上就只能是“买卖”,编辑权独立就只能是空谈,媒体公信力就不可能建构起来,而没有公信力的媒体就长远而言,是不可能实现其经营目标的。
  有鉴于此,无论是媒介投资人,还是编辑都应意识到,编辑方针和经营目标之间的分离,投资者利益和传媒业务的分离,采编业务和广告业务的分离,并不会“使编辑方针和经营目标不相关”,而只会“使之在更高意义上相容、协调和统一”。拥有独立的编辑权是媒体走向成熟的基准,也是媒体赢得公信力的重要质素。有理想的新闻人会力求将媒体的公信力作为最佳卖点来运作,贯彻其中的就是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它追求新闻专业共同体的自治和独立,使新闻从业人员依据本专业群体认可的标准进行工作。
  
  (二) 媒体公信力委员会——编辑独立的制度保证
  编辑享有自主权就一定能够使媒体作为社会公器为公众服务吗?这引发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谁来监督监督者”?对此,胡舒立认为,“创建持久的公信力,需要一种制度支持,制度创新。为确保新闻为公的原则免于权力和商业利益的侵蚀,我们参照国际经验,在财新传媒成立了一个公信力委员会”。财新传媒公信力委员会的成立为保障媒体公信力提供了一种制度支持。
  编辑权概念确立了新闻工作者的专业地位和应有的专业尊重,编辑权制度能够保障媒体行业长期的健康发展,编辑权的独立不仅保证了新闻的品质,而且使得媒体的广告销售攀升,从而形成良性循环:高品质的新闻提高报纸发行量——促进广告销售——媒体盈利——促进新闻品质的提高。媒体正是在这样一种良性循环中实现了健康发展。
  正如财新传媒公信力委员会主席吴敬琏先生指出的那样,传媒具有社会公器的职能,新闻工作必须服务于公众利益,公信力委员会为新闻从业人员捍卫新闻专业主义、传播真实客观的新闻理想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媒介公信力委员会的成立硬性约束了新闻媒体的不良发展,从制度上强调编辑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保障了新闻编辑免受政治压力和市场利益的压制,保持了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独立性,这对于一个媒体集团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编辑独立与否是衡量一个媒体可信度的最重要依据,西方社会都戴着“编辑独立”这个检查镜来审视中国媒体,它们在引用中国媒体报道时,往往要加上“中国官方xx媒体”的限定词,暗示中国媒体在独立性上存在问题。
  因此,倡导编辑独立原则、建立现代编辑制度是国内媒体走向国际的必由之路。也唯有如此,才能在以西方媒体为主导的国际舆论中拥有自己的话语权,对西方媒体强势的信息流形成有效的逆向“回流”。
  
  (三) 有批判精神的媒介公众——编辑独立的外部守望
  培养有批判精神的媒体公众是维护编辑独立、建构媒介公信力的又一客观要求。
  广告和发行是媒介收入的主要来源,而这两项收入都取决于媒体受众的数量与质量,因为受众是媒介和广告商的共同消费者。所以,如果作为受众的消费者具有批判精神,就会敦促媒体提高新闻品质,保障新闻的准确、公正与独立,增加发行与广告。最终,公众通过监督媒介的传播行为和过程提升媒介传播质量和水平,进而促进新闻报道的专业主义指向。
  如果公众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和质疑精神,如果媒介公众明白该媒介仅仅是把他们作为赚钱的目标与工具,仅仅是将他们视为消费者,而并没有为他们提供赖以判断生存环境的可靠公正信息,毫无疑问,公众会抛弃这种媒体,因为这样的媒体于公众是没有价值的。“报纸发行人向要求了解事实的公众提供错误的信息,就和总是向主顾提供次品的奸商差不多。因为所有人都明白公众希望在报纸上读到的是事实”。
  如果媒体不能忠实地履行自己对于公众的承诺,那么就会破坏媒体对于公众、对于社会的特殊价值,而媒体也将因此变得毫无用处,一个毫无用处的媒体自然没有任何存在下去的道理。同样,精明的广告商自然也不会选择没有任何可信度的媒体,因为受众不会将自己的判断与决策托付给没有任何公正性可言的媒体,只有具有公信力的媒体才具有议程设置功能,才能让广告商的产品被公众信任并接受。
  由此可见,培养有批判精神的媒介公众对于保障编辑独立、维护媒体公信力是一种本源意义上的途径。
  
  三 《华尔街日报》《财经》的实践
  
  作为全球财经界的领袖级媒体,《华尔街日报》所以能够领袖群伦,就是因其编辑部多年来一直享有独立报道的自由。该报在2007年8月被新闻集团并购后,其出版人高顿·克洛维茨在致读者的公开信中说:“任何买家都应当知道,道琼斯的价值在于读者对于其品牌和新闻的信任。事实上,新闻集团董事会主席兼CEO默多克同班氏家族谈判时讨论的第一个主题,就是新闻准确和独立的重要性。”编辑独立性是道琼斯和《华尔街日报》的一个重要原则,班氏家族还就保证编辑独立性同默多克签署了专门协议。对此,默多克也表示:“任何干预行为,甚至是暗示,都将打破报纸和读者之间的信任关系,我从来都反对这样做。如果缺乏公众信任,道琼斯也就失去了价值。”也正因如此,该报被默多克并购后是否会丧失独立报道的自由,成为新闻记者和读者以及广告客户最为关注的问题,因为公众对媒体的信任决定广告投放的最终效果,广告商最担心的问题就是其投放广告的媒体的可信度下降。可见,正是编辑权的独立为《华尔街日报》赢得了“信任和可信性的价值”。
  国内媒体《财经》的公信力可谓有目共睹,《财经》的公信力源于其一直奉行的“独立、独家、独到”的编辑独立原则。正是在这种理念指引下,《财经》的编辑记者们能够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推出“基会黑幕”和“银广厦陷阱”等系列揭露黑幕的重大报道,不仅推动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为该媒体带来了长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人事变动之后的《财经》在其社论中公开宣称:编辑权独立。财经网在2009年11月21日晚公布了《财经》杂志总编辑王波明撰写的新一期杂志社论《理念支撑下的坚持——致读者》。王波明在社论中表示:“坚持这本杂志编辑权的独立是完成‘公众有权知道’这一使命的基础。我们不但要自觉地回避被商业利益影响和侵蚀,更要抵制施加于我们身上的不当管制。”
  《财经》总编辑胡舒立女士在离开之后创办了一份新财经媒体——《财新传媒》。为了保护“新闻为公”的原则不受权力与商业利益的侵蚀,该媒体启幕伊始即宣告成立独立于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的媒体公信力委员会,对编辑方针和总编辑的任免进行决策。正如胡舒立所言:“我们过去和现在想做的都是一样的事情,就是坚守新闻专业主义的理念和操作,提供有深度、高质量、可靠的新闻内容。我们深信,新闻独立性、公正性是现代社会中媒体生命力之重要源泉及必要保障。财新传媒独创的公信力委员会将作为我们媒体公信力的长城。”
  
  四 结语
  
  道琼斯的曲折并购、财新传媒公信力委员会的成立都在昭示:一个公正独立权威媒体的经营及其公信力的构建需要编辑独立的理念、制度和外部守望者。不容否认,在一个高度商业化的媒体社会中,编辑独立往往只是一种理念,而不是硬性的制度约束,但它的提出以及时刻受到的强调与重视,仍然向社会昭示了主流媒体应该遵奉的专业主义准则。对编辑独立的追求就体现了新闻专业主义者的理想,也为媒体确立了一种方向性的指导与约束。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商务传媒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