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投资独资化及其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2010-12-31武继华
经济师 2010年11期
摘要: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企业“独资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面对独资化对我国经济产生的双重影响,我国政府应当及时调整利用外资的政策法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开放资本市场,企业也应该加大科研开发力度,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并通过大公司、大集团的战略联盟,提高其综合竞争力,从而将独资化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关键词:跨国公司
独资化交易成本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1-074-02
跨国公司刚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受到市场经验的制约和政策的限制,所建立的企业组织多以合资形式为主。现在我国进入人世后过渡期,相关法律法规逐步与国际接轨,外商独资企业经营领域进一步放宽,投资环境日益完善,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外商对我国相关政策措施和环境更为满意,更倾向于设立自主、灵活的外商独资企业。
一、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独资化的理论基础:交易成本和内部化理论
交易成本又称交易费用,它是“一种以交易为基本分析单位,研究经济组织的比较制度理论”,最早是由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斯(Coase)创立的。自科斯以后,威廉姆森(Williams,on)对交易成本理论作了较系统的完善。威廉姆森认为:交易费用就是“经济系统运转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或者费用”。在XCg;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的组织形式选择问题的实证研究中,交易成本理论是最具解释力的理论。该理论认为,交易成本会影响企业的市场进入模式。不同的市场由于风险程度不同,企业采取的进入模式也不相同,外商将选择一个较低的交易不确定性和技术与知识产权泄露风险的进入模式。因为不同的进入模式所涉及的外商对外资企业的控制程度不一样,外商所愿意投人的资源也不同,因此对风险的防范程度也不一样。当外商认为外部风险的成本小于企业内部协调的成本时,选择独资。
根据以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发展而来的内部化理论,是跨国公司独资化重要的理论依据。所谓内部化,是指把市场建立在企业内部的过程,即以内部市场取代原来固定的外部市场,企业内部的转移价格起着润滑内部市场的作用,使之与固定的外部市场同样有效地发挥作用,这样做可以避免额外增加的成本。对于每个企业来说,成本都是其关心的首要因素,所以有条件的跨国公司必然会通过独资形式来减少交易成本,实现内部优势最大化,而内部化优势又是决定跨国公司国际生产水平的重要因素。当今随着国内投资环境日趋完善般资风险降低,合资企业优势效应弱化,以合资企业方式降低风险的必要性在下降。跨国公司为了加快技术更新换代和新产品的引进,渴望摆脱合资企业的束缚,特别是当中方的行为可能影响其整体发展战略时,追求企业的控制权就成为外方的必然选择。投资企业为了更好地发挥其“内部优势”I将增加投资力度,这就必然引起跨国公司的独资化。因此,退出合资而变为独资是跨国公司在新的情况下降低交易费用、加强企业内部化程度的一种理性选择。此外,独资或控股因可以减少东西方因文化管理风格、管理制度方面的差异造成的协调成本,进而提高经济效率,所以跨国公司投资独资化也是社会文化成本收益分析后的必然选择。
二、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独资化成因分析
根据经验分析,跨国公司进入欧美发达国家时,一般直接采用独资方式,因为这些国家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大体相似,且与国际接轨,跨国公司比较熟悉;而他们进入发展中国家时,一般采用合资—控股一独资这一逐步过渡的方式,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由合资、合作企业向独资企业的转变大体上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1.国内市场和制度环境日趋改善,各种法律法规逐步与国际接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和制度环境、法律法规有一个逐步改善和不断与国际接轨的过程,这也导致跨国公司的战略由合资、合作这种次优选择逐步转变为独资或合资控股这一最优选择。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逐渐明确。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邓小平南巡讲话进一步明确改革就是要发展经济并实行对外开放以后,我国外商投资的软硬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中国加入了WTO后,我国的市场变得更加地开放,加上政府调整了投资政策,更多行业的开放度扩大,这就为外商投资创造了更好的环境,尤其是按照中国入世的承诺,中国开始放宽对外商投资股比的限制,并扩大了市场准入范围,对独资经营领域的限制也进一步放宽,从而增强了跨国公司在华成立独资企业或增加控股权的积极性,独资或控股势必成为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形式的新选择。
2.独资或控有有利于跨国公司通过保守其技术秘密,形成垄断优势。美国经济学家斯蒂芬·海默(S.Hymer)认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并非是追求直接的利润,或者说利润的差异不能解释对外直接投资,垄断优势才是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根本原因,它可望获得长期利益。从跨国公司的角度看,是否具有无形资产在选择投资模式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于技术、管理经验等无形资产很容易扩散,如果与东道国采取合作或合资形式,很容易使东道国企业通过“边千边学”,掌握其核心技术或先进的管理经验,从而对自己形成竞争威胁,因此独资或控股就成为跨国公司防止技术扩散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最好投资方式。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在选择独资形式的同时,采取严格的专利保护措施,使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优势得以发挥,进而确立其在华企业的垄断地位。
3.独资或控股更有利于跨国公司实施全球化经营战略。在中国投资环境发生明显改善的情况下,跨国公司全球战略与结构的调整必然影响到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战略与结构的调整。追求基于股权机构战略改进所带来的非生产性收益,成了驱动跨国公司由合资、合作转向独资的根本动力。“跨国公司股权结构战略选择,是一个以母公司为主体,在东道国投资环境给定前提下,基于母公司当前的经营战略指向,为追求股权结构战略选择或改变可能带来的非生产性收益所进行的一种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跨国公司的股权结构战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投资环境及母公司经营战略转变而相机变化的。”中国消费市场前景广阔,是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中国加入WTO后,各种壁垒逐步被取消,跨国公司就可以很方便地将其纳入全球生产、供应和研发体系,实现生产要素的国际交换和全球流动,其在中国生产的产品不仅满足本地需求,还面向全球市场,其在国外其他地方的管理模式、先进技术、成功经验可以廉价地、直接地运用于中国建立的子公司。但是,如果采取合资或合作形式,他们的拳脚就会受到束缚,因为对于合资和合作中的中方来说,他们的主要市场目标是区域内的市场,他们的主要竞争对手是本地企业,他们作出的决策就有可能与跨国公司不符,甚至相冲突。因此,为了加快其在华经营的升级,并把它作为全球化经营战略的一个有机体,它必须从合资、合作的束缚中走出来,变合资、合作为独资或者掌握其控股权,从而掌握决策权。
三、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独资化的影响
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独资化战略是柄“双刃剑”,它既为中国这块投资热土增添了无限商机,同时也使中国企业面对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充分认识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战略调整的影响,这对中国今后的经济成长有着积极和深远的意义。
(一)积极影响
1.加剧竞争,增强我国企业竞争力,同时也为我国相关配套企业创造新的发展机会。
跨国公司独资化趋势增强,市场竞争越演越烈,加剧我国企业的竞争压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动力。并且,跨国独资公司不断提升在华企业的技术水平,通过设立研发中心发展与当地企业的配套协作,不仅为我国相关配套企业创造新的发展机会,而且提高了相关产业部门的整体竞争力。跨国公司以独资形式进入中国以后,为了降低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必然会加大在华子公司本土化策略的实施力度,特别是跨国公司加大在华采购的力度。使国内企业可以更好地利用跨国公司的营销渠道,使本国产品进入跨国公司的采购系统,这不仅能促进我国企业产品上档次、上水平,而且能改进国内企业的营销方式和营销手段,使国内企业从技术水平到经营管理都得到全面提高。
2.扩大就业,提高我国人才素质。跨国公司对华投资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等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跨国独资公司一般投资规模较大,人力资源需求旺盛,从而缓解了我国的就业压力,带动我国劳动力就业。跨国独资公司的进入,不仅带动了劳动就业,而且更重要的是促进了人员素质的提高。外商独资企业员工本土化的程度都非常高,外资企业管理人员本土化能为我国培养一批具有先进管理理念和高水平经营管理技能方面的人才,而且这些人员的流动会带来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流动,实现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的外溢。
3.进一步促进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一般而言,在投资项目上,大型跨国公司大多选择进入中国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正在大力发展的产业,从而大大地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首先,跨国投资所导致的生产专业化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大大促进中国自身优势产业的发展。其次。跨国公司投资的前后关联作用形成了外资的产业带动效应,不仅使原有的主导产业得到发展和提高,而且带动了为其配套的中小企业发展,形成了一个新型的配套产业群。再次,跨国公司的流入对国内同行的示范与竞争效应也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向上升级,使我们从产品的加工生产到进入国际市场,从技术水平到经营管理都得到全面提高。
4.进一步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优化中国出口产品的结构。跨国公司是中国出口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总体而言,跨国公司出口产品比国内企业出口产品更具竞争力,因而可以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更重要的是,由于外资企业在引进技术、提高生产率、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拥有更强的能力,其出口中资金、技术密集型产品比重较高,很大程度上优化了我国出口产品结构。
(二)消极影响
1.操纵内部贸易和转移价格。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实现控股或独资后,强化了跨国公司对内部贸易和转移价格手段的应用。随着在华企业的独资化,跨国公司在华企业通过转移定价与其他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交易行为必定急剧增加,不仅减少我国的税收收入,而且也不利于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同时也为跨国公司逃避外汇管制提供了可乘之机。
2.可能在某些行业或某些领域形成暂时垄断。对中国企业界讲,跨国公司独资化也就是管理一体化和系统化。目前独资化的企业基本都是大型的跨国集团,其独资化的最终目标是形成独资集团。以独资方式进入的企业或是通过股权证增大获得控制权的企业都是竞争力度非常大,很少有国内企业能与之相抗衡的大集团。这容易引发垄断,抑制国内企业的积累和增长。
3.跨国公司对核心技术与非核心技术的垄断都进一步加强。一方面,跨国公司往往将最新技术转移给它们的独资公司,还通过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严格限制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的转让;另一方面。独资企业以优越的条件吸引大量中方高科技人才,大大削弱了国内的科研力量,对国内企业造成了极大的冲击,这种情况在独资企业数量增多以后更加严重,导致了我国现有技术的丧失以及整体技术水平的降低。
4.影响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和调整。跨国独资公司在华投资的目标必然服从其全球战略的目标,而且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其在华投资的根本动力。因此,它的全球经营战略并不关心对我国的产业结构的影响。例如,著名跨国独资公司在华投资数以千计的项目中,我国经济迫切需要发展的农业、基础产业、基本原材料工业项目不多;决定企业未来发展和保持持久竞争力的研究与开发项目也不多,决定现代经济发展水平和竞争力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跨国公司投资也很少,这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及我国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
四、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独资化的应对策略
外商国内投资独资化过程,与中国的外资政策调整和跨国公司投资战略调整直接相关,既包含着中国的主动选择,也包含着中国企业无奈的被动接受,将对中国经济产生双重影响,即对中国经济的拉动作用和对本土企业带来的巨大压力。面对日益汹涌的外商独资浪潮,我们不可能因为其负面影响而人为地予以阻止,而是应适当控制,加强引导。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将负面效应降到最小程度。
(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创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在产品同质化的今天,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才是企业在竞争中获胜的决定因素。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根本动力,这也是国内企业相对于外资企业的竞争劣势。国内企业需尽快加强自主研发的能力,由简单的贴牌生产向概念创新转变,形成具有自己知识产权的产品。最终确立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
(二)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联盟,提高国内企业和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跨国公司在华独资化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跨国公司不再满足于单个项目的投资,而是要带动整个产业链投资,进行群体竞争。”国内有些行业内的企业太多,企业在低效率、低水平的状态下自相竞争,没有形成良好的产业链,很难产生真正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与跨国公司相抗衡。因此,现阶段国内企业可以实行战略联盟,进行强强联合,也可通过与外商合资,在不失企业自身实力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提升企业的技术实力;充分利用外商并购浪潮加速国有企业的改革,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随着独资或控股企业的增多,这些企业用优越的条件吸引了我国大量的高级科技人才,使我国出现严重的人才逆流现象,更严重地是随着人才的流失,我国科研院所以及企业的科技成果、先进技术等被跨国公司挖走,从而导致我国企业的逆向技术扩散问题。因此,我们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方面我们要加强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人们对知识产权也是财富的重要性认识;另一方面,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尤其要完善科研机构产权体制,明确产权主体,这样就可以防止技术的滥用。
(四)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监督外资企业行为
建立和完善有关外商投资的政策法律,构筑引资防范监控体系。充分利用《反垄断法》和WTO规则对外商在某些具体产业的垄断行为和垄断状态加以约束和限制,维护外资和民族资本公平竞争的合法环境,以便有效地保护广大消费者和内资企业的利益。在宏观层面上,对外资并购行为加强监管,对外资并购的程序、过程和方式加以规范,防止恶意并购。此外,我国政府应尽快健全监管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的政策法规,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建立跨国公司及其相关联企业的数据库。加强对外资企业的全程监督,规范投资行为。与此同时,主动与其他国家建立双边或多边合作,相互协调对有关跨国公司的调查和综合审查,建立情报信息网络。在具体操作上,应加强对跨国公司的商务调查与审计,对企业进行分类,有重点地进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