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招投标工作的相关思考
2010-12-31刘亚斌
刘亚斌
(周口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河南 周口 466000)
招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且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但实际工作中,总有一些人不按规范操作。企图利用招投标法的一些表述,钻法律空隙,以达到个人的目的。以下我们举几个例子来说明一下:
1 公开招标中的不公开
如:某招标项目属于大型基础设施,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必须进行招标。因某种原因,该项目的招标人希望A单位中标。但如果通过正常途径进行招标,招标人无法掌控招标的结果,于是招标人利用了公告发布这一环节,招标人将招标公告只发布在了某一发行量不大的不知名的地方报纸上。结果只有少数几家单位来投标,除了A单位,其他两家投标单位的实力比较弱。在评标的时候,评委推荐A单位中标,招标人如愿以偿地让自己事先内定的A单位中标。
分析:本例虽然也在公开的报纸上发表,但其招标公告发布不能为招标活动提供充分竞争的投标单位。基于招标活动应有的公开性,标准评价内容的第一项规定即为招标公告的公开方式评标,即审查招标公告的公开方式是否能够达到相应的公开要求,能否为招标活动的充分竞争提供基本的信息公开基础。如果招标公告的公开方式不能满足标准的要求,其规定等级将被直接限定在不可信级别。
2 制定阴阳合同
如:某房地产公司通过招标选择建筑公司为其施工,该市所有招标均要求进市交易中心。为了应付市主管部门的检查,该房地产公司按照市招标办的程序及要求发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招标开标、评标。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中标人暗中与房地产公司磋商,在利益的驱动下,房地产公司重新起草签订了一份新的合同,该份新合同提高了投标文件中的价款。房地产公司清楚这样一份内容与招投标文件不同的合同在主管部门那里一定审核不过,于是招标人为了应付检查,又和中标人签订一份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合同,但是双方约定以私下签订的合同为准。
分析:招投标可信度评价标准认为,招标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招标项目的最优采购,其意义自然包括合同履行阶段对招标所确定的合同的真实履行,招标所有程序设置的目的在于为招标项目选择一个最优的合同,所以标准一方面要求在招标规则制定中对合同条款进行严谨、周全的设定,另一方面要求对于合同变更条件进行严格的限制,根据标准一致性审查的要求,这些招标规则均应在合同履行阶段得到完全的履行,否则会对其评级结论带来不利结果。
招投标工作中还有各式各样不规范的操作,这里就不一一举例了。为了让我们的招投标工作能更加规范化,公平、公正、公开的为建筑领域服务。应规范招标工作,提几点建议:
(1)增加招投标法制宣传,及时完善其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
(2)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贯彻,堵塞漏洞,切实落实招投标法的规定。
(3)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管,突出重点、薄弱环节。
a.加大对招投标人的能力备案审查,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发展专业化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或精力的招标人,须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b.建立投标企业资信卡,将企业的资质等级、信誉、业绩、财务状况、在建工程、违法违规情况等所有资料全部输入卡中。通过招投标“择优限劣”机制,从而激发企业强化管理、提高自身素质。c.公开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信息、设置合理报名期,并严格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受理报名。d.健全资格预审制度。依各地市情况出台《资格预审择优办法》,并合理采用择优与随机抽选相结合的办法。e.改进评标办法,提高评标工程质量。招投标的实效关键在于评标,评标办法应充分体现“科学、合理、择优”的原则,同时鼓励推行合理低价和无标底招标评标。严把评标专家准入关,尽可能吸收一些思想素质高、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的评标专家;必要时,应吸纳一些跨部门、跨地区的评标专家。f.完善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为主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4 规范中介机构的招投标行为,建立招投标行业自律机制。
4.1 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的竞争机制、自律机制、制约机制,制定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为准则,通过行业自律,规范招投标市场管理。
4.2 强化标底编制人员执业资格、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的思想教育。招投标文件中工程造价、清单、标底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同时,通过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降低标底价的比重、加大评标委员会对标底的审核等措施保障标底价的公正、客观性。
4.3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加强硬软件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法规查询、信息互通、发布、公示制度建设,提高招投标服务质量、公开度、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的手段对规范招投标管理的积极作用。
5 依法监督,完善监督机制
招投标管理机构应严格依《招投标法》和《行政许可法》对招投标的全过程以及中标后的跟踪监管,加大招投标过程中的虚假招标、串通招投标、泄标、挂靠、违法分包、转包、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活动的查处力度,杜绝一些违法违规的交易披上合法的外衣,对于个别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应配合监察部门,由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在依法监管过程中,招投标管理机构只有明确职责、摆正位置、把好重点关口,理顺关系、完善监督机制,才能监管得力,使建筑市场招投标管理得以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