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研判的类型分析及其制度建设的途径思考
2010-12-27李昌祖
●李昌祖
网络舆情研判的类型分析及其制度建设的途径思考
●李昌祖
网络舆情研判已经成为基层组织的常态工作,但在实践中理念的模糊造成了制度建设的空白,也出现了网络舆情研判与网络舆情处置混同的现象。本文分析了网络舆情研判与网络舆情处理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即时研判与深度研判的两种模式及相应的制度建设,旨在为实践工作提供新思路。
舆情管理;实情研判;即时研判;深度研判
网络舆情管理是各级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网络舆情研判工作已经成为网络舆情管理的关键环节。然而,在现实工作中,往往容易把社会“网络舆情研判”简单地理解为地方政府对社会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理。鉴于此,本文旨在厘清两者的关系,并探讨如何进行网络舆情研判工作,这也是一个网络舆情管理的基础性问题。
一、网络舆情研判与网络舆情处理的关系
网络舆情研判和网络舆情处理是地方政府进行网络舆情管理的两大具体措施。网络舆情研判是指通过对网络舆情信息进行系统收集、分析和归纳,提取并整理出具有指导性意义的预警性、线索性和资料性的信息或报告的过程。其目的在于从基础的、散乱无序的内容中提取专门而有序的综合信息。
网络舆情研判和网络舆情处理是一对相互依存的关系,但又具备了各自不同的内涵。舆情必须及时应对,这就是舆情处理。而网络舆情研判是网络舆情处理的必不可少的手段。但网络舆情处理不能局限于研判工作,它还包括网络舆情管理内容。同时,网络舆情研判也不能将眼光仅仅停留在具体处理阶段的研判工作,还应该从收集到的信息中提取网民关注的话题、事件,挖掘和统计网民的看法、态度,从中发现舆情中的热点话题,预测热点话题的发展趋势,并对过热的话题和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发布预警信息。由此可见,网络舆情研判不等于网络舆情处理。
二、网络舆情研判的两种模式:即时研判和深度研判
1.即时研判。所谓即时研判,是指在网络舆情的具体处理中,网络舆情管理者根据本拨舆情的具体内容以及运行的具体情况,对本拨舆情产生的直接原因、本拨舆情的“意见领袖”以及其他意见进行分析,着重对本拨舆情的发展与政府部门的应对行为进行相关性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本拨舆情下一步的发展状况作出预判。即时研判是网络舆情处理的重要手段,它既是舆情处理工作应当具备的内容,同时,对舆情的预判又是接下来舆情处理的基础。即时研判的内容包括:一是刺激本拨网络舆情产生的中介性社会事项。这是本拨网络舆情的产生源,对它的具体研究与分析是处理本拨网络舆情的首要环节。当然同时需要分析出现这一事项的直接原因,以全面了解本拨舆情的信息,在舆情处理时不至于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面。二是政府响应状况。主要分析政府响应行为与舆情处理的要求是否合拍。三是信息透明程度。信息公开与透明是网络舆情引导和处理的黄金法则,而信息的不公开不透明恰恰又是网络舆情发生的一个重要诱因,因此要加强对这方面的研判。四是政府后续行为与舆情后续发展的相关性。这是即时研判的关键性内容,对这种相关性的把握将决定舆情处理的成败。
2.深度研判。所谓深度研判,是指在舆情处理完毕之后,舆情管理者为了全面了解网络舆情发生发展的特点以及网络舆情运行过程中舆情主体所表现出来的社会意识,对所有舆情信息进行专门化、系统化的研究。深度研判是在即时研判之后所作的一次更系统的研判工作,两者的目的不同。即时研判的目的在于能够及时处置网络舆情,后者则侧重于网络舆情运行规律性特征的把握以及对网络舆情主体思想状态的把握。深度研判的内容包括:一是中介性社会事项发生、发展的特点以及规律分析。这是政府管理的应有内容,也是我们经常说的排摸社会非稳定因素的过程。二是网民的网络舆情表达方式。这是当前网民行为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进行针对性管理和做好预防工作必须考虑的因素。由于网友的言论既有具有建设性观点,也有一些缺乏理性的具有煽动性的发言。因此,对网民舆情表达方式的引导,必须建立在对网民网络舆情表达方式深度研判的基础之上。三是网络舆情中所显示的思想观念。这是新时期网民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信息社会中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研究对象,因此要加强对这一内容的研判。
三、依据研判与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网络舆情研判制度
1.确立有效的舆情收集制度。舆情收集是舆情研判工作的基础,同时,舆情收集总是与舆情应急处理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在舆情收集中既要有宏观规划,又要有微观实施,从而实现舆情收集工作的可测化。可以依托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舆情信息采集模块和网络舆情研判模块,前者可以包括通用采集和聚焦采集以及页面内容提取,后者包括数据预处理、内容分词和文本聚类等。
2.建立分级分层的研判工作制度。在政府层面成立网络舆情研判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确立由宣传部门牵头,公安部门、专项内容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信息化行业主管部门参加,各单位积极参与协作的网络舆情研判工作管理体制。这一管理体制需要成立两个层面的研判组织:一是即时研判的组织机构。这一机构主要是由具体的行政职能部门自行组织,而具体行政职能部门的确定以刺激网络舆情的具体的中介性社会事项所涉及的行政职能为依据。二是深度研判的组织机构。这一机构可以由宣传部门牵头,公安部门、专项内容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信息化行业主管部门参加。
3.加强研判队伍建设。宣传部门、公安部门要组建一支网络舆情研判队伍;在各职能部门中要建立网络舆情日常研判队伍。同时,要建立几支专家队伍:一是网络舆情分析师,二是危机谈判专家,三是心理干预专家,四是新闻发言人队伍。但最主要的是具有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与舆情管理经验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地方政府应当注重培养这方面的人才队伍。
4.确立科学的研判期间。深度研判工作要讲究确立科学的研判期间,形成舆情研判例会制度,定期对网上重大的舆情进行研判,特别是要对重点网站后台监控系统过滤掉的有害信息进行分析,掌握更具动态的、深层次的舆情。
5.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研判方式。深度研判要根据超脱于具体舆情压力的特点,结合研判时间充沛的优势,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研判方式。网上研判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在注重信息收集的完整性的前提下,建立网络舆情分析系统。该系统除了网络舆情分析模块外,还应该建立用户权限管理模块、系统管理配置模块、综合查询模块、热点话题发现模块、敏感话题提取模块、话题趋势预测模块和预警形成模块。网下研判可采取大规模的访谈、调查问卷、专家学者座谈以及依托大学学科进行系统研究的方式进行研判,以提高研判的质量。
6.借助社会力量建立舆情会商制度。舆情研判应当会商。首先,在既定的研判体制内建立会商制度,最大限度地整合力量,确保舆情研判结果的科学性。其次,以“舆情会商室”的名义在网民中倡导建立舆情会商制度,这是“网上来网上去”的网络舆情应对策略的具体体现。在浩瀚如烟的网民中培育理性团体,构筑网民联动的舆情处置机制。
四、探索建立多种机制,充分运用研判结果
1.建立网络舆情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网络舆情的预警工作,必须转化为政府层面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当然这种信息发布工作必须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和网络舆情管理的实情确立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并探索经常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确保预警工作真正起到引导舆论、化解矛盾的效果。
2.建立区域性的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可以选择本区域内有一定影响的网络舆情样本,设计相应的舆情处理考核的指标体系并设置对应分值,将舆情发展过程中的即时研判内容和深度研判内容进行科学选择,组织专家对照指标体系进行打分,根据分值确定排行榜进行社会发布。
3.建立年度网络舆情分析报告制度。在一定区域内,对网络舆情的各要素进行科学分析,内容包括网络舆情主体状况、刺激产生网络舆情的中介性社会事项的特点、政府部门应对舆情的行为特点以及两者的相关性分析,面向社会进行全面的报告。
4.建立网络舆情研判成果的社会交流平台。网络舆情的社会交流涉及具体的研判内容,也必然延伸到网络舆情分析手段与系统的讨论,延伸到网络舆情监测体系的建设。因此,必要的网络舆情研判成果交流平台建设,将有利于网络舆情管理条件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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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928X(2010)06-0041-02
作者系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周奕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