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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大工作与政治文明建设大家谈

2010-12-27丁爱萍,滕修福,宋博华

人大研究 2010年6期
关键词:富平县人大常委会调研

赵升良:让监督更富有成效 陕西省富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赵升良撰文说,为了增强新时期、新形势下人大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富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有效方式方法和途径。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监督工作。本着总结、借鉴、完善、提升的原则,集思广益,吸纳众智。先后修订完善了《富平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富平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办法》,制定了《富平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办理办法》《富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富平县人大常委会民生问题评价评议办法》《富平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和《富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工作规定》,从而使监督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推动了监督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二是深化履职承诺,加强任后监督。坚持把人大任命与提高法律素质相结合;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命相结合;把票决制与供职发言、履职承诺、颁发任命证书相结合;把任前监督与任后监督相结合,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2007年和2012年,结合县镇两级换届,富平县人大常委会在政府组成部门中开展了以“践承诺促发展”为主题的履职承诺活动,被任命的政府部门组成人员在县电视台公开向社会作出了就职承诺,年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践诺结果,接受全县人民监督。近三年,又在“两院”干警中对15名新任法官和18名检察官进行了就职宣誓仪式,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公仆意识。三是坚持跟踪监督,推动问题有效解决。按照“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模式,实施跟踪监督,做到问题不解决,监督不松劲。如富平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时,针对网吧监管存在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检查组成员意见尖锐的实际,常委会会议决定由分管主任专项督办,三个月后在主任会议上再次专题听取文化、公安、电信、工商等六个部门的整改落实报告,彻底扭转了网吧管理混乱的局面。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常委会在对《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中,先后用了10天左右的时间深入到卫生、药监、农业、质监、工商、商务等6个部门以及城区的食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农资企业、农业大田生产等场所,同时对2个集贸市场、2个屠宰点、3个食品加工点、5个餐饮服务点进行了暗访,召开了多方面的座谈会,调阅执法文书20余份、查阅有关记录60余件,对涉及食品安全法的100多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指出了法律宣传不到位、食品卫生监管漏洞较大、隐患较多、执法水平不高、部门协调不到位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把“深化城区、管好市(市场、集市)区、拓展盲区、强化责任区”作为监管工作重点,努力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持之以恒地落实长效机制,确保监督主体有为、有威、到位,确保生产和经营主体守法经营、安全生产。四是发挥联合监督的叠加效应,提高监督效果。富平县人大常委会借助审计、组织部门和舆论监督的力量,聚合联合监督的叠加效应,形成了以人大监督为主体,其他监督手段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丰富了人大的监督手段,促进了监督实效的进一步提高。在2007、2008、2010年,先后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专题报道了对24个政府部门组成人员履职承诺实况和“一府两院”43个部门、单位的解决民生问题工作实绩以及环境评议的结果;2011年,借助审计部门的力量,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并在主任会议上专题听取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审计到位。

王长清:被任命干部应从五个方面提高履职素质 依法任命“一府两院”组成人员,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如何使被任命干部更好地履职,提高服务水平,华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长清撰文认为,应从四个方面加强。一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学习是领导干部提高素质、增长才干的根本途径,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基础。特别是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被任命干部必须要把学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一种思想境界、一种精神追求,潜心学习,苦心钻研,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努力提高组织领导和依法履职的能力。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实际和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理清思路,完善对策。注重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和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了解不断涌现的新知识和新理念,熟练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既懂政治又懂经济、既懂管理又懂业务的复合型领导干部,并把科学理论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具体措施,从而不断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二要牢记宗旨,执政为民。为政之要,在于为民;为民之本,在于做事。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是我们从政的根本性问题。被任命人员要常怀爱民之心,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利益,多从群众反映最突出的地方抓起,多从群众意见最大的地方改起,多从群众要求最强烈的事情做起,全力以赴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良好的形象、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以实际行动回答和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三要依法行政,接受监督。在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完善和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的今天,被任命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克服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真正把自己的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要结合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严格行政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要增强人民意识、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要主动依法提请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属于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保证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把各部门的工作自觉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查,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纠正违法案件,维护法律尊严,确保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四要团结协作,勤政廉洁。要树立心想团结就是大局,维护团结就是觉悟,搞好团结就是水平,巩固团结就是政绩的团结意识,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始终以身作则,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善于倾听不同意见,敢于承担领导责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步调一致地积极工作,努力做到班子全体成员思想上相互帮助,工作上相互支持,生活上相互关心,作风上不搞亲疏,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带出一个团结和谐、作风务实、富有朝气的领导集体。廉洁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从政之德、成事之基。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政绩观,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弘扬艰苦朴素、勤俭创业的精神,在实践中加强自身修养,做到为官唯廉,从政唯勤,处事唯公,做人唯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带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扎实、清正廉洁,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队伍,真正做到经济快速发展、干部健康成长。

潘福奎:人大调研要脚踏实地免于形式 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潘福奎撰文说,在人大的诸多调研活动中,确有个别调研流于形式。这类调研,往往是在听取汇报、观摩表象、感性印象的基础上下结论,定调子,走过场,从而忽视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一次卓有成效的调研,一定要脚踏实地,“望闻问切”,抚筋把脉,把握好以下几个要素。一要“敢于”。在确定调研题目和调研时,要敢于面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焦点、热点问题;敢于面对当地政府政策决策中的失误和不足;敢于面对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反响的敏感问题;敢于面对有悖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做法和行为方式。切不可对激化的矛盾视而不见,对群众的呼声闻而不听,对敏感的问题讳莫如深,对错误的决策包容隐忍。二要“择难”。在选择调研题目时,不能因为怕暴露问题、怕政府“难看”而回避一些“老、大、难”问题。因为调研活动的目的就是肯定成绩、推广经验、发现问题、找准症结、推动工作。如果不涉足难题,不板着面孔,一味地轻描淡写、蜻蜓点水,就失去了调研的实际意义。三要“叫真”。人大调研的对象是“一府两院”及其涉及的行政事务和具体工作。鉴于人大调研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个别被调研者往往为了获得好评价、取得好印象,在调研中搞一些“花架子”,摆一些“阔面子”,汇报一些好听的,引观一些好看的,有意遮掩回避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混淆视听的角色。因此,在调研中,就被调研对象而言,态度要明朗,旗帜要鲜明。功就是功、过就是过,是成绩就充分肯定,是错误就严肃指出,是缺点就责令整改。同时,还有善于“揭盖子”、“捅娄子”、“破面子”,不管多么尖锐的矛盾和问题,也要敢于摆到桌面上“晒”。唯有这样,才能使调研活动触底、保质、起效。四要“扎猛子”。俗话说:“不淌水,就不知道河有多深。”这一道理在人大调研中也同样重要。调研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和效率,找准矛盾和问题,指出差距和不足,帮助理清思路,解决实际问题。而要达到上述目的,单靠听汇报、看表象、凭印象等一些肤浅的手段是远远不够的。一次扎实的调研活动,就要像游泳扎猛子那样,敢于沉入水底,尽可能把调研的触角伸到足够的深度和广度,聆听角角落落的声音,探究方方面面的实情,收集林林总总的材料,辅以扎扎实实的研讨。唯有这样,才能把深层次的矛盾、结构性的问题抓在手上,说话才有权威性,意见才有针对性,调研才有实效性。五要深思。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得出结论、形成报告,就必须深思熟虑。因此,在一份调研报告形成前,对于成绩、缺点乃至错误的界定,不能草率,不能轻易下结论。要充分利用所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大量事实和手中已掌握的现实材料,进行反复的对比分析、广泛的研究讨论和严谨的梳理甄别,以求得出最准确、最恰当、最符合实际的调研结论。尤其对调研中发现的严重问题,要一分为二,既要重视客观因素的制约,也要考虑主观因素的影响。一方面,不能从“顾面子”、“保位子”的角度出发,将人为因素造成的矛盾和问题简单归结于客观原因;另一方面,也不能以“想当然”、“莫须有”的猜测、臆想,把造成矛盾和问题的根源全部强加给当事者。只有这样,才能使调研结论站得住脚,才能使调研活动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

刘宗太:搞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天水市麦积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室主任刘宗太撰文说,人大信访工作是党领导下的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人大信访要纳入党委、政府“大信访”格局。人大信访工作是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许多信访问题需要多方面配合才能解决。因此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将办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大信访”格局,建立起纵向协同、横向协调、内部协力的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纵向协同,就是要将省、市、区、乡(镇)人大信访连通起来,形成四级网络;横向协调就是把党委、人大、政府、法检两院连接起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从根本上促进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人大信访要与常委会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人大信访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常委会每年制订工作要点,部署安排工作时,都应纳入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计划。平时工作中,要对阶段性来信来访进行综合分析,不断归纳总结。同时将信访反映的问题视作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积极督促有关方面不断改进工作,还要将信访中的建议意见看成是了解“一府两院”工作成效的窗口,以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三是人大信访要解决好涉法涉讼问题。涉法涉讼类信访在人大信访总量中所占比重约为10%左右,但是呈逐年上升趋势。要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工作的自身优势,通过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向司法机关集中交办等方式,推动涉法涉讼类信访问题的解决,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肖永明:人大工作也要增强“品牌”意识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农环工委肖永明撰文说,品牌是实力、是形象,品牌也是竞争力、凝聚力。在市场经济时代,企业间的竞争表现为品牌之争,对品牌的培育、宣传、推广愈来愈受到企业的关注和重视。或许有人会质疑,认为人大又不是企业,人大工作怎么树品牌?也有人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大工作讲品牌是“作秀”。其实品牌是服务的衍生品,是服务产品的提炼和升华,是公众对服务产品的认可和推崇。可以说,服务造就品牌,品牌提升服务,服务因为品牌而愈显精细,品牌因为服务而彰显魅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就决定了人大要把服务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这也决定了人大工作要增强点“品牌”意识,围绕服务铸“品牌”、做强“品牌”促服务,提升人大工作的权威性。人大工作的“品牌”,就是人大在服务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造福群众的实践中表现出来的责任担当,显现的是以人为本的责任意识,彰显的是执政为民的高尚情怀,体现在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比如,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借助“陇原环保世纪行”平台,把人大监督、舆论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从“直击违法排污”、“人与自然和谐”、“自然保护与生态文明”、“聚焦渭河”到“关注农业污染、改善农村环境”等宣传主题的蝉变,从依法关停石灰窑、加强渭河及支流生态环境保护、聚焦泾河候鸟生存环境到关注农村环保等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树立了人大“为民监督、监督为民”的形象,高扬了“心系环保、关爱环境、关注民生”的工作主旨,打造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认同和关注的宣传舆论品牌。特别是对泾河候鸟生存环境的关注,引发了全市上下对自身生存环境的深层反思,激发了爱鸟护鸟、共建生态文明家园的热情,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文章说,人大工作的“品牌”是通过综合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从群众关注的一桩桩实事、一件件难事的解决中干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当前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映射了政府监管的缺位和社会诚信的缺失。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食品安全法专项执法检查中,首次公布执法检查方案和举报电话,首次启动了专题询问工作,通过对群众关注、社会关切问题与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面对面问答、满意度测评,使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敢懈怠,也不能懈怠,催生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管理机制、监管机制、信息机制、应急机制、保障机制、监督机制、考核机制等8项长效机制的建立,保障了群众的餐桌安全。满意度测评、询问等监督手段从试行到步入常态化,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的解决,铸就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品牌”,使人大从以前的“橡皮图章”窘境中走出来,“有事找人大”成为社会的共识,反映的是人大的权威和形象。品牌的培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总结和提炼,更需要增强责任意识、宣传意识。通过宣传推广,做大做强品牌,使品牌成为社会公众认识我国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窗口”、成为服务发展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努力提升人大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卢鸿福:规范参会行为需要于法有据 日前,河南省项城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会议和活动纪律的暂行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年内不请假缺席会议2次(含2次)、请假缺席3次(含3次)以上者,视为自动辞职。”湖南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卢鸿福撰文说,项城市人大常委会出重拳整治会风的举措令人称赞,但对于年内2次未经请假、3次请假缺席,视为自动辞职的规定却于法无据。其实,项城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这样的暂行规定,也是出于无奈之举。会议是人大常委会履职行权的一种主要形式,组成人员的出勤率是能否开好会议的基本保障。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最少的只有15名,最多的也不超过35名。在为数不多的组成人员中,如果请假或擅自缺席会议的人员多,常委会会议就难以达到满意的效果,就难以发挥常委会的职能作用。现实中,这种缺席会议的现象不在少数,既让组织者感到难堪,更辜负了人民的重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参加常委会会议是组成人员的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按理说,不应该以任何理由缺席会议。可是,法律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上,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没有硬性的制度约束,依靠的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道德良知,以致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常以特殊情况、工作任务紧等原因,“逃避”会议。这也是项城人大常委会严厉整治会议作风的重要原因之一。相信这一规定,对于提高组成人员的到会率,规范组成人员参会行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再好的制度也必须严格依法,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显然,项城人大关于“自动辞职”的规定违背了法律。尽管代表法有“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的规定,但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而言,却没有相似的规定。也就是说,即使某位委员不经请假、不参加一次会议,其组成人员的职务仍然存在,不存在“自动辞职”的问题。无疑,项城人大常委会为提高会议质量、严格规范参会行为,其出发点是好的,但“自动辞职”的规定却是一种急功近利的行为,与法律相抵触,应该及时纠正。在如何加强对组成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上,其实有很多措施可以借鉴,如建立考勤制度,定期通报出缺席情况;进行教育引导,增强组成人员的责任感;对屡教不改者,可以建议辞职,甚至可以采取更为刚性的手段,对其进行罢免。这样,才能彰显人大的权威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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