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秘密写票
2010-12-26杨文军
□ 杨文军
也说秘密写票
□ 杨文军
新修订的选举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设立秘密写票处第一次写入人大工作的法律,这是我国选举制度的一大进步,为选民真实、自由地表达自己的选择意愿提供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保障。秘密选举经历了一个逐步确立的过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选举表决采用过烧香、投豆、举手、投票等方式。1953年选举法规定的是举手与投票并用的表决方式。1979年修改的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的换届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1988年3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设立了秘密写票处[1]。1989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人大全体会议在进行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或者决定任命时,设秘密写票处。1998年11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设立秘密写票处。秘密写票已经涉及各种选举活动之中,触及我们的生活,引发我们的思考。
秘密写票掠影
人代会上设立。2004年表决宪法修正案时,大会设立了秘密写票处,代表可以在自己的座位上写票,也可以到秘密写票间写票。不过全国人大会议上的秘密写票间只有港台代表进入过[2]。2008年12月28日至2009年1月1日,湖南省祁阳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期间,补选、另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时设立了秘密写票处[3]。
政协会议上设立。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规定,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设秘密写票处。但大会专设的秘密写票处无人问津[4]。
县区人大代表选举中设立。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规定:“投票站应为选民设置不受干扰的书写环境。选民写票,其他人不得围观和干预。”2006年11月8日是投票日,在这一天,北京800万选民进行了投票。据媒体报道,不少投票点都设立了秘密写票处。当然,这些秘密写票处也是“面貌各异、形式不同”。有的是用屏风隔出一小块地盘,也有的是在距离写票处一两米的地方再单独设立一张桌子[5]。天津市在2000年修改实施选举法办法时就规定了设立秘密写票处,但未见使用报道。2006年1月至5月,四川省雅安市委、雅安市人大选择了雨城区的合江镇、观化乡,天全县的仁义乡,荥经县的三合乡这4个乡镇开展了创新乡镇人大代表选举的试点。做法之一是:所有的选民都进入秘密写票间写票;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民可以自由选择时间到指定的投票站划票、投票[6]。2007年9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大丰镇红柳塘村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选民在秘密写票处认真填写选票后,郑重地投下自己的选票[7]。2010年9月29日通过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规定:“每个投票站、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投票地点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流动票箱应当符合安全保密、方便使用的要求。他人不得围观选民填写选票,工作人员不得诱导选民填写选票。”[8]
人大常委会上设立。湖南省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测评3位副市长时,就单独设置了秘密写票间,以确保投票不受干扰[9]。2006年2月28日上午11时,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手持鲜红的表决票,一一从“表决画圈室”里走出,矫健步入会场,将神圣的一票投入票箱。这是该区人大常委会实行“独立画圈”后出现的新景象。是年,该区人大常委会针对以前在决定重大问题和人事任免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听音”、“察颜”、“观色”等影响个人意志真实表达而画“糊涂圈”的现象,讨论并修订了原《苏仙区人大常委会表决办法》,决定设立“表决画圈室”,并要求“凡票决时必须在表决画圈室里独立画圈”[10]。
干部考察工作中设立。湖北省鹤峰县《关于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设置秘密写票处的意见》规定:在全县民主测评、民主推荐过程中必须设置秘密写票处。召开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动员会后,在干部考察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和监督下,参会人员在工作人员手中领取推荐票,然后到秘密写票处独立填写,此时其他参会人员在原座位等待。该制度自2009年 11月在全县科级单位届中考察开始实施,至今已应用100余次[11]。
村委会选举中设立。2002年全国16个省份陆续进行的新一轮村委会换届选举,涉及村委会30万个,直接参加选举的近4亿人,99%以上村庄选出了群众满意的村委会领导班子。各地群众参选热情高涨,不仅主动投票,还自觉监督选举的合法性,抵制违法行为,参选率普遍在80%以上,这次选举的民主化程度明显提高,绝大多数村民熟练掌握了投票的程序和步骤,绝大多数农村做到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普遍设立了秘密写票处,当场公布选举结果[12]。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委员会关于2010年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选举工作指导意见中要求:选民领到选票后,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到秘密写票处写票(或请代书员代写选票),最后到指定投票箱投票[13]。2010年4月11日,云南省楚雄市大过口乡村委会通过民主选举圆满完成了换届任务。在村委正式选举时,由各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指导工作人员有序分发选票,引导选民进入秘密写票室写票,在选民全部完成投票后,集中所有票箱,进行清点选票,公开唱票计票[14]。
居委会选举中设立。2003年4月,苏州市沧浪区在直选居委会班子中,社区内在设立主会场召开选举大会的同时,设立了若干流动投票箱,投票现场还设置了独立秘密写票间[15]。在南京市兴达社区居委会举行的换届选举大会上,记者发现了秘密写票间。广场上最引人注目的是两间临时搭建的秘密写票间,选民们可以悄悄走到秘密写票间内填选票。写票间进入了民众的政治生活,不仅仅是带来新鲜感,更重要的是带来民主的新鲜空气[16]。
党代表选举中设立。2005年杭州市路桥区党委换届,在浙江省首次试行县级党代表直接选举。在选举过程中,各选举单位通过设立秘密写票间,让候选人上台发言,当场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途径,有效地保障和提高了党内民主政治生活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增加了公信力[17]。
乡镇长选举中设立。1998~1999年,四川省绵阳市选择了11个乡镇进行由人大代表直接提名选举乡镇长的试点改革。具体做法是将乡镇长候选人由人大主席团提名和代表联合提名两种方式,改由代表提名一种方式,并确定了候选人施政演讲、答辩和代表秘密划票、公开计票等程序,从而扩大了代表参与,调动了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乡镇长候选人选举中设立。2001年12月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步云乡乡长任期届满,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乡长候选人,交由党委提名,最后由人代会进行等额选举,在操作层面上,规定之一是必须设秘密划票间[18]。
妇代会直选中设立。1999年底,河北省迁西县在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成功探索了妇代会直接选举,在选举程序上普遍实行了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设立秘密划票间和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等做法[19]。
党支部选举上设立。乳山市徐家镇吴家屯村是山东省第一个实行村党支部直接选举的村庄。为了保证选举结果客观公正,乳山市对村支部直接选举规定了严格的程序。群众推选和党员推选全部采取票推的形式,投票现场都设立秘密写票间,票推结果现场计票、分开统计、合并计算、当场公布,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由党员大会进行选举[20]。
秘密写票的积极意义
秘密写票是秘密选举的前提,设立秘密写票间的目的就是要让选举人自由表达选举意志,保证选举公平、公正。这是其主要的积极意义。
设立秘密写票间可以防止贿选。秘密写票使贿选者不能监控得到好处的人写票,投票者可以阳奉阴违,使贿选者的阴谋难以得逞。如果贿选者能了解写票情况,写票人一方面怕得罪人,另一方面有些选举与己利益关系不大,或许选了贿选者可能日后还能带来方便,与其选别人,还不如落个顺水人情。这就是有人问贿选中代表素质怎就那么差的答案,皆因选举程序设计失败所致,与素质和觉悟关系不大。代表也生活在现实社会当中。试想:别人给你小恩惠,不接受,就表示你不选他;接受就表示要选,你的票就计算在内了,再按计划行贿别人;如果接受又不选,既不直接得罪,又按自己意愿行事,这部分人增多,贿选者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设立秘密写票处可以减少选举干扰。一般来讲,选举人对候选人心中自有一个确定的评价,怎样写票,心中早有定数。但在选举时,如果有人能发现写票情况,碍于情面,怕别人说三道四,只有随大流。如果有人诱导你选谁或帮你填写选票,也无可奈何。秘密写票处给了公民充分表达民主的自由空间,自然可以不受干扰地表达,有效地保障公民行使宪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体现对公民权益的尊重。
设立秘密写票处可以促进政治文明的进步。吉林省有个市选举,一位代表将铅笔磨成小块,夹在指缝里,偷偷划了反对票[21]。设立了秘密写票处,就保障了无记名投票的秘密性,代表想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再不用如此偷偷摸摸,一个简单的设施必将促进民主法制化、制度化,促进政治文明的进步。
设立秘密写票处可以提高参选率。厌选情绪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选举结果与己无关,二是选举流于形式。秘密写票能进一步唤醒公民的民主权利,有利于公民民主意识的提高,有利于提高参选率。在人代会上,有些候选人是所谓的差额人选,他选别人,觉得自己还行,选自己又怕传到他人耳中,就干脆放弃权力,缺席会议。如果采用秘密写票处,这些人员也就没有什么顾虑了。
设立秘密写票处可以更好地监督候选人。选举人能自由表达真实意志后,候选人必然要努力工作,取得工作实绩,赢得选票,以防止落选或者票数不高的尴尬。
思考与建议
秘密写票处要统一名称。从前述设立情况可见,类似秘密写票处的称呼很繁杂,大概还有秘密写票间、秘密划票间、秘密画票间、秘密画票室、秘密划票室、秘密划票处、秘密画圈室等,应当按照选举法的规定,统一称作秘密写票处。
秘密写票处要统一使用。有些秘密写票处或无人问津,或仅个别代表进入过,说明秘密写票处的设立与使用并不是一回事。为了坚持秘密投票原则,凡设立秘密写票处的选举办法中都应该规定,写票全部在秘密写票处进行。
秘密写票处应扩大使用范围。在地方组织法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写入设立秘密写票处,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始终如一地坚持好秘密投票原则。
设立秘密写票处的写票投票程序。选民依据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进入秘密写票处,每次只进一人,一人出来后,另一人才能进去,闲杂人员包括工作人员一概不得入内。不识字的选民,可请一个自己信任的亲属或信任的选民进入帮助写票。写票的时间根据选举任务情况,规定一定时间,写票完毕,由选民自己直接将选票投入票箱,并不得向他人展示写票情况。
设立秘密写票处的方法。因陋就简,有桌有笔,方便选民、与外界视线隔绝即可。既可利用现成房屋,也可临时搭建。学校院内召开选举大会可以使用教室,村级活动室院内举行大会可以使用活动室。划票间的数量可按投票人数设置,一般50~100个选民设置一个[22]。
注释:
[1]浦兴祖:《秘密写票制的价值如何实现》,载《北京日报》2010年5月31日第18版。
[2][17]郑文:《写票间里“写”出社会进步来》,载《郑文的个人主页》,http://zhengw.m.oeeee.com/blog/archive/2006/ 4/29/42953.html.
[3]于文辉:《细节一小改民主一大步》,载《人大研究》2009年第4期。
[4]郑萍萍:《秘密写票处无人问津》,载搜狐新闻网,ht tp://news.sohu.com/30/25/news207082530.shtml.
[5]李轩:《秘密投票与公众参与》,载《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http://law.cufe.edu.cn/article/default.asp?id=490.
[6]张廷才:《四川雅安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载《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http://www.fepcc.org/Article.aspx? ArtID=107.
[7]韩雪:《呼图壁人大选举:为咱群众的“贴心人”投一票》,载天山网,http://www.tianshannet.com.cn/news/content/ 2007-09/06/content_2171913.htm.
[8]《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载网易新闻,http://news.163.com/10/0930/08/6HQLG3NK00014AED.html.
[9]田必耀:《人大表决,进入快速改革期》,载《人大建设》2005年第7期。
[10]廖国建:《苏仙: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设立“表决画圈室”》,载《人民之声报》2006年第21期。
[11]龚丽娜:《鹤峰县设置秘密写票处有效治理拉票贿选行为》,载恩施州党建网,http://www.esdj.org.cn/Article. asp?NewsId=1856.
[12]李薇薇、王雷鸣:《还权于民让民作主——我国基层民主建设取得辉煌成就》,载人民网,http://www.people. com.cn/GB/shizheng/252/8956/8957/20021023/849143.html.
[13]《中共史家营乡委员会关于投票选举工作指导意见》,载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人民政府网,http://www. shijiaying.gov.cn/view.asp?id=580.
[14]《大过口乡创新举措顺利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载楚雄在线,http://www.cxs.gov.cn/file_read.aspx?ID= 28107.
[15]陈忆善:《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新型社区》,载《沧 浪 人大》,http://www.szcl.gov.cn/clrd/ReadNews.asp? NewsID=1369.
[16]周国辉:《丰富党内民主的生动实践》,载《学习时报》,ht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i/xxsb/1160634. htm.
[18]赵寿星:《关于乡镇选举方式改革的几个问题》,载《中国选举与治理》,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 asp?newsid=115764.
[19]李学田:《开拓妇代会直接选举,实现农村妇女参政的制度创新》,载《社会性别与发展在中国》,http://www. china-gad.org/Treasur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972.
[20]丁锡国:《山东:试行村党支部直接选举》,载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focus/2004-12/21/content_3671 86.htm.
[21]张金岭:《强化投票的秘密性是政治文明的进步》,载《潇湘晨报》,http://www.xxcb.cn/show.asp?id=623024.
[22]王勇:《秘密划票处:自主投票的“安全港”》,载《法理图志》,http://images.fyfz.cn/art/229126.htm.
(作者单位:甘肃省宕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