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在华FDI的效应评价
2010-12-24杨晓丽
杨晓丽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跨国公司在华FDI规模不断增加,国内研究者开始探析FDI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影响,认为FDI流入可以通过促进国内资本形成、推动技术进步、扩大劳动力就业、提高国际贸易额等途径加快国内经济增长并改善经济增长质量,但与此同时,也有不少研究者开始强调外资给我国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指出外资流入的技术溢出效果并不明显,对国内资本产生挤出而非挤入效应、威胁产业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并由此得出我国已进入过度利用外资阶段的结论。事实上,外资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受制于我国引资目的和FDI特征,本文试图使用统计数据对跨国公司在华FDI的经济效应进行总结和评价,以期在未来招商引资过程中趋利避害、更有效地发挥FDI的经济影响。
一、跨国公司在华FDI现状
从外资规模来看,跨国公司在华FDI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1979-1991年FDI规模增长缓慢,实际利用外资额仅为250.57亿美元,合同外资项目42503项,FDI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是尚不理想的投资环境和政策不确定性使许多投资者持观望或试探态度;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消除了人们对外资企业的思想顾虑,外资政策的深化和开放领域的扩大使FDI规模迅速扩张,一跃成为我国的主要外资形式,1992-1995年FDI投资额达1098.11亿美元,实现合同外资项目216761项;1996-2001年我国FDI规模稳定发展,实际利用外资额2603.58亿美元,合同项目共计130761项,其中1999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FDI规模首次出现下降,经历短暂徘徊后,2001年开始回升;2002-2008年,FDI规模继续高速增加,引资总额达5038亿美元,合同项目共计269860项,入世后,我国按照承诺进一步扩大了对外开放的行业和部门领域,尤其扩大了电信、零售、金融等服务业领域的开放,同时开始利用外资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引导外资流向,以提高我国引资质量。
从外资来源国构成看,我国FDI来源结构并不合理,虽然欧美国家FDI呈上升趋势,但目前仍以亚洲十国和地区为主。截至2008年,对华投资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香港(38.88%)、英属维尔京群岛(10.02%)、日本(7.27%)、美国(6.63%)、台湾省(5.30%)、韩国(4.66%)、新加坡(4.21%)、开曼群岛(1.84%)、英国(1.75%)和德国(1.68%)。
从外资行业分布来看,第一产业FDI比重极低,二、三产业FDI比重随经济发展水平和外资政策变化呈现此消彼长的走势。截至2008年,我国第一、二、三产业FDI比重分别为1.91%、64.52%和33.57%。投向第二产业的FDI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占全部FDI的60.84%,第三产业中FDI比重最高的是房地产业,占全部FDI的16.18%。
从外资空间分布来看,受经济发展水平、外资政策、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我国东中西地区FDI分布极不平衡,中西部地区外资规模远低于东部地区。截至2008年,东中西地区FDI比重依次为82.52%、8.14%和4.49%,FDI项目数比重依次为83.28%、10.64%和6.06%。
二、跨国公司在华FDI效应
(一)税收效应
外资企业在华经营可以直接增加我国涉外税收收入。我国以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为主的涉外税收收入自1992年以来增长迅速,由1992年的122.26亿元稳步提高到2008年的12118.93亿元,年均增幅达34.47%,与此同时,涉外税收收入占全国工商税收总额的比重也逐年上升(除2007年有些许下降外),由1992年的4.25%提高到2008年的20.94%。除直接税收效应外,外资企业还可以通过推动国内经济增长间接提高我国税收收入。
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为吸引外资,我国政府提供了多项诸如“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提高FDI数量,但同时也会减少政府应税收入。以企业所得税为例,2000-2006年我国外资企业平均实际所得税率分别为26.52%、21.37%、19.04%、18.16%、17.44%、22.17%和22.38%,远低于国内企业33%的法定税率,仅此一项就给政府带来了巨额税收损失。2008年1月1日内外资企业“两税合并”后,这一现象将有所缓和,但仍需警惕迫于竞争压力的各级政府通过体制外手段向外商提供优惠。
(二)资本形成效应
FDI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本投入可以直接形成国内投资,这种直接资本效应在建设资金不足的开放早期尤为重要。从固定资产投资来看,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从1981年的36.4亿元稳步提高到2008年的5311.9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比例由1981年3.8%震荡提高到1996年的11.8%,此后随着国内资本的充裕,这一比例开始不断下降,2008年仅为2.9%。
FDI的间接资本效应主要表现为:一方面通过增加对上游产业的中间品需求并向下游产业提供优质中间品,FDI可以产生产业间资本挤入效应;另一方面虽然短期内FDI流入会提高行业竞争度,迫使某些低效率厂商退出市场,产生行业内资本挤出效应,但长期看来,在外资企业的竞争压力和示范作用下,国内企业会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效率、管理能力和营销水平等,将节省的成本用于扩大投资或资本深化,从而产生行业内资本挤入效应。
(三)就业效应
FDI的就业效应首先表现为其对劳动力就业量的影响。外资企业首先可以吸纳劳动力直接创造就业,其次还能够带动上下游企业发展间接创造就业,但与此同时外资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挤出效应也可能产生就业挤出效果。FDI对国内劳动力的直接就业效应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1987-1995年外资企业从业人数增长迅速,平均增长率达51.92%;1996-2001年这一增长率仅为4.59%;2002年开始,外资企业吸纳劳动力能力重新增强,2002-2007年平均增长率为15.44%。FDI直接就业效应的阶段性特征与不同时期FDI数量和特征相关。1995年之前,我国FDI以港澳台地区中小投资者为主,投资行业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和轻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这类产业具有较强的劳动力吸纳能力;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在华FDI进入缓慢增长阶段,与此同时外资企业中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企业数量增加,这类企业的劳动力吸纳能力低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因此这一时期外资企业从业人数增长率有所下降;2002年之后我国FDI重新进入高速增长阶段,且劳动力吸纳能力较强的第三产业FDI比重上升,使外资企业就业人数增长率再度提高。
除影响劳动力就业量外,FDI还能够改善我国劳动力就业质量。外资流入会提高对高技能劳动力的需求,但只有提供高于国内企业的补偿价格才能雇佣到高技术工人。对外资企业高收入的预期激励人们增加人力资本投资,由此长期来看,外资进入可以提高我国人力资本存量进而改善劳动力就业质量;此外跨国公司还可以通过人力资本流动产生的人力资本外溢效应提高劳动力就业质量。
(四)贸易效应
FDI对东道国贸易额可以产生替代效应或互补效应,这取决于跨国公司的投资目的。如果跨国公司投资目的是为了利用东道国市场区位优势、跨越地理距离或规避政策上的贸易壁垒,FDI流入会降低东道国贸易额;如果投资目的是为了利用东道国廉价资源或为贸易提供必要服务,则FDI流入会增加东道国贸易额。就我国来说,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发展迅速,国际贸易额从1987年的826.53亿美元提高到2008年的25616.32亿美元,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贸易额从1987年的45.84亿美元提高到2008年的14105.76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87年的5.55%提高到2008年的55.07%,由此可见,FDI对我国国际贸易额产生了互补效应。
国际贸易额不断提高的同时,我国贸易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出口产品中工业制成品、机电产品和高技术产品比例不断提高,外资企业对此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为例,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比重从1997年的8.92%稳步提高到2008年的29.09%,其中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比重一直较高,1997年为66.95%,2000年之后基本稳定在85%以上,其中2006年曾达历史最高值88.06%。
(五)技术进步效应
跨国公司可以通过技术注入和技术溢出的方式推动我国技术进步。跨国公司对东道国子公司的技术注入取决于母国与东道国间的经济差距和东道国市场竞争程度,两国经济水平越接近、东道国市场竞争越激烈,跨国公司越有可能将先进技术引入东道国。与此不同,FDI技术溢出效应是一种非自愿型技术扩散,主要产生于外资企业对行业内企业技术创新的示范、刺激和推动以及对上下游关联企业的技术示范、援助和带动。FDI是否产生技术溢出效应以及溢出效应大小取决于内外资企业的技术水平差距和东道国技术吸收能力。总体看来,改革开放初期,国内经济水平较为落后,不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跨国公司缺乏引入先进技术的动力,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的外资企业自身技术水平不高,加之国内技术吸收能力有限,FDI技术溢出效应并不显著,因此这一时期FDI对国内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不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以及国内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资本和技术密集型FDI数量不断增多,许多跨国公司甚至选择在我国设立总部和研发中心,激烈的市场竞争使跨国公司不断引入先进适应性技术,另一方面随着内资企业的崛起,国内技术吸收能力不断提高,技术溢出效应也日益显著,跨国公司在华FDI的技术进步效应开始逐步增强。
(六)制度变迁效应
FDI对制度变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大量FDI流入会促使政府对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外汇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外贸体制、价格管理体制、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规政策进行改革以发挥外资的积极影响并减少其消极影响,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其次,为吸引FDI,各级政府必须改变之前依靠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的做法,尝试使用利率、汇率、税收等经济手段调控宏观经济,这加速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最后,FDI流入产生的竞争效应和示范效应加快了我国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此外跨国公司还通过参与国企并购提高了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进程。
三、跨国公司在华FDI效应评价
如前文所述,跨国公司在华FDI对我国国民经济产生了多方面的有利影响,与此同时FDI也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如拉大地区收入差距、挤出国内资本、假外资充斥、部分产业安全受到威胁、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等,但我们不能由此将外资全盘否定。跨国公司FDI流入可以同时产生多种经济效应,何种效应占主导地位与外资特征密切相关,如劳动密集型FDI对就业和国际贸易量的促进作用较明显,但不能显著推动我国出口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甚至会挤出国内投资并破坏我国生态环境,这就需要我国政府在未来招商引资过程中,适时根据经济发展需求制定恰当的外资政策合理引导FDI以最大程度发挥其对国民经济的有利影响。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资本供给已不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而根据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一国长期经济增长取决于技术进步,我国政府也一直呼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集约型可持续经济增长,因此与其他效应相比,我国在今后利用外资过程中更应该注重发挥FDI对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这一方面要求政府通过减少或降低国外资本的超国民待遇、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FDI产业流向、进一步开放服务业、鼓励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研发中心和公司总部等措施优化FDI结构、提高FDI质量;另一方面各级政府需要同时加大对人力资本投资的支持力度,并对国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发展提高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以提高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吸收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发挥FDI对国内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加快我国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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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剑波:《我国吸引FDI:现状、特征及对策》,《国际经济合作》, 200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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