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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对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积极作用

2010-12-21薇,郭

中国科技论坛 2010年4期
关键词:外资企业外商高新技术

薛 薇,郭 戎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北京 100038)

发挥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对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积极作用

薛 薇,郭 戎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北京 100038)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办法颁布以来,外资企业的认定情况受到格外关注。本文结合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就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办法与外资政策的关系、新认定外资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以及相关工作中的问题和挑战做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外资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工作的建议。

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外商直接投资

2008年,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颁布,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与管理进行了新的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开始实施,规定了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减按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政策,这也构成了我国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主体内容 (除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率优惠外,《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6]94号)也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金融服务做了政策规定)。新政策是一项立足于我国自主创新国家建设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由大变强的战略性引导政策,具有鲜明的导向性。它虽然并不单独针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但必将对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简称外资)产生较为积极和深远的作用。

1 新时期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战略取向考量

1.1 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成效及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的作用日益突出。截止2007年底,我国外商投资企业达到28.6万家,注册资本1.2亿美元(不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2007年外资企业工业产值占我国工业总产值的30.9%,出口占我国出口总额的57.1%(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在我国高技术产业产值中,2007年,外资企业的占比达到了73%(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设立的研发机构已经超过1100家。但同时,面对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新时期要求,我国在外资引进中的问题逐渐显现。

(1)外商直接投资多处于产业链低端。

发达国家虽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向发展中国家大规模转移某些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但从国际产业分工格局看,发达国家转移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绝大部分处于产业链低端,是产品生命周期中技术已经进入标准化阶段、发展相对成熟的产业。即使少数跨国公司开始将研发活动等产业链高端部分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但目前转移的规模还很小。

我国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也是如此。长期以来,跨国公司在其全球价值链中多将中国定位为 “劳动密集型生产基地”,多数外资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终端产品的加工组装,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与品牌塑造等处于价值链高端的环节仍然掌握在外方手中。即使20世纪90年代以来,流入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开始大规模向通信设备和计算机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等资金技术密集行业集中,但从全球价值链的角度看,其实主要是参与了这些产业的劳动密集的制造环节分工而已,资源消耗大,增加值率低。2007年,我国外资工业企业的增加值率为25.2%,继续2003年以来的下滑趋势;外资高技术企业的增加值率则仅为19.8%。

(2)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不均衡。

在最新的国际产业转移浪潮中,服务业是主导产业。2004年,服务业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总流入量的比例已达60%。其中,贸易和金融是服务业转移的主要领域,供电、供水、电信和企业服务(包括IT相关商业服务)也在占据越来越显要的地位。从1990年到2002年,发电和电力配送方面的外国直接投资存量增长了14倍;电信、仓储和运输增长了16倍;企业服务增长了9倍。[1]

我国虽然是国际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国之一(2008年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为1080亿美元,居世界第三位),但流入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在三大产业分布上与国际趋势却差异较大。我国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50%以上集中在制造业,且高耗能产业是重要方面,与加工贸易有关的外资约占我国制造业引进外资总额的80%左右。流向第三产业的外商直接投资比重波动较大:1993年之前不断上升,1993年达到最高,接近50%;之后又呈现下降趋势,1999—2005年维持在25%左右;2006年才又有所回升。2008年,第三产业的外商直接投资比重仅为41.7%,并且在第三产业投资中,50%是集中在房地产行业,25%在租赁和批发零售行业。

(3)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本地化程度不高。

外资企业研发活动的本地化是发挥其技术外溢性的重要条件。近几年,虽然外资在我国的研发投入总量持续增长,但研发活动强度一直不高。根据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在152370家外资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仅占2.3%。2007年,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外资企业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仅为0.68%,低于内资企业0.2个百分点。此外,虽然许多跨国公司向在我国的投资企业提供了母公司的先进和比较先进的技术,但生产制造出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并不意味着我国就具有了高技术和高能力,发达国家的核心产业技术并未真正转移到我国[2]。

1.2 新时期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引进战略考量

2009年上半年,我国出口同比下降21.8%,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下降17.9%,双双出现了多年来的首次且大幅下降。因此,近期内我国需要“稳定外资”;但从长期看,我国外资战略必然要服务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引资方向应是有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高质量外资。

在引资环节上,要从国际产业链的低端引资逐渐向高端引资转变。虽然我国产业多处于国际产业链条低端,附加值和技术含量较低,经济效益不高,企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但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我国的要素禀赋已经发生基础性变化,资本、技术的积累相对于过去已经比较丰裕,因此,我国具备了产业升级的基础,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要求下,对产业升级的需求也逐渐迫切。基于此,我国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应逐步向资本密集型以及技术含量、附加值高的产业链环节转变,加强引导跨国公司将产业链高端部分向我国转移。

在引资的重点领域上,应结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要求,加强在国民经济短板的引资,如高技术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同时,应加强在有助于我国资源利用和要素生产效率提高的新兴业态中的外资利用,如“轻资产”型新兴业态。

2 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对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积极作用显现

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地上报统计系统的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共 13144家,其中外资企业2330家,占17.7%。新认定的外资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国的研发活动较强、规模较大、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明显,有助于推动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中问题的解决,与我国长期外商直接投资引进战略目标一致。

表2 新认定的外资高企与老办法下的外资高企比较情况

2.1 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对外资企业的支持强度有所提高

2008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外资企业占比,较全国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外资企业占比高出1.7个百分点,从这点来看,新认定办法对外资企业的支持强度略有上升。

在各总量指标上,新认定外资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应占比,较全国外资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应占比略有变化,但仍然都在20%甚至30%以上(见表1)。特别在研发投入总量方面,仅占原外资高企总量28.3%的新认定外资高企,研发投入总量却达到了原外资高企研发投入总量的47.5%。

2.2 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鼓励了研发能力强且具有持续研发投入行为的外资群体

(1)与老办法下的原外资高新技术企业相比,新认定的外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能力更强。新认定的外资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能力和经济效益上较2007年老办法下的原外资高新技术企业均有明显提高(见表2)。

(2)新认定的外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新认定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进行持续研发活动。根据1010家持续跟踪的新认定外资高新技术企业数据,2008年,其研发投入总量和强度持续增大,并保持了较好的成长性(见表3)。

2.3 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对大中型外资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加强

表1 2008年新认定外资高企与全国外资高企的各指标情况

世界大型跨国公司的技术优势显著,在跨国公司R&D全球化布局的大趋势下,吸引技术外溢性强的大型外资企业意义重大。

2008年,在新认定的外资高新技术企业中,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占40%,比全国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应比例高出15.9个百分点,比2007年老办法下的原外资高新技术企业相应占比高出13.2个百分点(见图1)。

2.4 新认定的外资高新技术企业有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表3 1010家新认定外资高企2005—2008年的研发和成长情况

2008年,2330家新认定的外资高新技术企业在第一、二、三产业的企业数量占比分别为0.26%、83.82%和15.92%。其中,多数处于技术密集型行业,35%处于高技术产业,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向一致。第二产业中,56%是装备制造业,符合我国产业振兴重点。

图1 2008年新认定外资高企、新认定高企与2007年原外资高企的不同规模情况

2008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在第三产业中,房地产占48.2%、租赁和商务服务占13.1%、批发和零售占11.4%。外资高新技术企业在第三产业中的分布特征则明显与全国情况不同,71.43%的外资高企属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18.06%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有助于我国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见表4)。

但是,2330家新认定外资高新技术企业 2008年总收入共1500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占比高达93.3%,第三产业仅占6.7%。

3 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在引导外商直接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3.1 有关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目标的理解尚不深入

有人认为新认定办法对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不利,并提出对外资企业放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但是,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本质上是一项技术创新引导政策,对于内外资企业同等对待,而非普惠性的外资政策。

2008年,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现合并,外资企业享受了17年的“普惠性”、“超国民”的企业所得税率优惠取消,税收优惠由地域性优惠为主转为产业性优惠为主。新认定办法正是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制定和颁布的,是一项非“普惠性”技术创新引导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是少数写入我国新 《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之一。在其他税收优惠在具体产业和收入类型上有着更为严格限制的情况下,能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外资企业能否继续享受税收优惠的主要甚至唯一途径。因此,外资企业能否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成为关注点,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也被赋予政策本来目标之外的更多期望。

表4 新认定外资高企中企业数量占比高于3%的9大行业

事实上,新认定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已经对外资企业给予了特别考虑。目前,我国企业技术研发还主要处于跟踪、学习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阶段,外资企业对于我国技术进步的先导作用仍然十分重要。因此,新认定办法中,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中规定允许独占许可方式获取知识产权、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定为不低于60%,都是特别考虑到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和研发活动上与外国公司的密切联系而制定的,已经适当放宽。

3.2 缺乏对未达标外资企业循序渐进的 “培育”制度安排

国际先进技术的转移有其自身规律。东道国通常要先进入产品的简单组装,再进入加工生产,最后才能实现对先进技术研发的跟进。要获得国际先进技术和引进相关外商直接投资都需要一个过程。对此,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既要坚持新政策对技术外溢外资的激励导向,又要对暂时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的相关外资企业加强培育,引导其成为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但目前,后者的工作几乎空白。

3.3 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对高技术服务业的外资利用引导仍显不足

高技术服务业作为新认定办法支持的重点技术领域之一,旨在激励高新技术与服务业融合,拓展我国生产性服务业,是新办法有别于老办法的突破之一。但从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引导效果看,2008年新认定的外资高新技术企业在第三产业中的企业数量占比不到16%,总收入仅占6.7%,与提高我国服务业水平和提升我国在第三产业中的外资利用结构和质量还有一定差距。

4 外资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工作建议

4.1 进一步加强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宣传工作力度

从目前情况看,对于新政策在新阶段的目标定位,社会宣传和部门沟通还尚未到位。建议加强对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和相关热点问题的主动报告;进一步加强科、财、税三部门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对相关问题的主动沟通;进一步加强通过各种大众媒体的相关宣传,重点应加深大众对新政策导向、特点和意义的理解。

4.2 对尚未达标但技术含量较高的外资企业设预备期,制定相应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温总理“稳定外资,扩大外需”的相关批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中,应进一步对技术外溢性强的外资企业加强激励和引导。对于技术含量高的外资企业以及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工艺创新或研发组织模式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外资企业,在其某些条件尚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前,建议以“预备期”的方式,制定相应的“培育”计划和政策,待其较全面地发展之后,特别是拥有知识产权、具备研发实力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4.3 拓宽对“轻资产”型外资企业支持的技术领域空间

以“轻资产”资产结构为特征的新兴业态在我国逐渐涌现。在此类新模式企业中,与传统制造相关的设备、厂房、土地等固定资产的比例相对较低,而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相关的无形资产、现金类资产的比例则相对较高。在我国环境与资源约束日益严峻的情况下,“轻资产”型新兴产业无疑应成为我国重点发展的领域,也是我国未来利用外资和智力引进的重点。

服务业是这种“轻资产”型新兴业态出现的主要领域。新认定办法中的高技术服务业虽然部分纳入了“轻资产”内容,但与快速发展中的新兴业态相比,仍然存在一定拓展空间。因此,建议在深入研究“轻资产”型新兴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基础上,加快制定高技术服务重点技术领域的优化方案。

此外,制造业企业为获得竞争优势,将价值链由以制造为中心向以服务为中心转变,这种制造业服务化的趋势逐渐发展,使得制造业与服务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制造业也成为“轻资产”型企业出现的领域。但新认定办法在重点技术领域中并没有考虑到制造业出现的这种新兴业态。因此,建议加快研究和制定制造业相关重点技术领域的优化方案。

[1]联合国.世界投资报告[R].2004.

[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我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面对的主要挑战[R].调查研究报告,2006,(88).

Playing Positive Effects of New Hi-tech Corporation Policy on FDI

Xue Wei,Guo Rong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Beijing 100038,China)

Since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new identification approach to hi-tech corporation,foreign-funded corporations have

a special attention.Based on the identification situation in 2008,this paper gives a deep analysis on the relation of the new identification approach and foreign policy,the traits of new identified foreign hi-tech corporations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in related work.Finally,this paper comes up with some propositions on the related work.

hi-tech corporation policy;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科技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研究”课题。

2009-11-30

薛薇(1978-),女,吉林通化人,经济学博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科技财税。

F114

A

(责任编辑 谭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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