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社会与乡绅权威的塑造
——以河内县寨卜昌村为例
2010-12-04贾红霞
贾红霞
(沁阳市博物馆,河南 沁阳 454550)
晚清社会与乡绅权威的塑造
——以河内县寨卜昌村为例
贾红霞
(沁阳市博物馆,河南 沁阳 454550)
乡村社会史的视角,利用文献及田野调查所见之碑铭、家谱等资料,探讨了卜昌村王氏在面临近代基层社会秩序急剧动荡变化时所采取的一系列应对措施,分析了王氏如何利用清政府制度并通过实施一系列文化措施树立起自己在乡村中的权威,成为新的社会秩序重朔过程中的领导者和整合周边乡村的组织者,并在参与地方社会事务的实践中创造和积累起了自身的权威。
晚清;河内县卜昌村;社会动乱;乡绅权威
鸦片战争瓦解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宗法制度,而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又使清政府的基层统治雪上加霜。在此形势下,地方士绅以清政府允许地方办理团练武装为契机,积极扩大他们在地方社会上的影响力,并通过实施一系列文化和经济措施,累积起了他们在地方社会中的权威。
一、晚清时期怀庆府的地方局势
怀庆府(今焦作市、济源市和新乡的原阳县)地处豫西北,位于太行山南麓,与山西泽州府(今山西晋城市)、潞安府(今山西长治市)相邻,是控遏豫、晋、秦三省重要的交通通道。由于地理位置的重要性,清政府所统辖的豫省彰德(今安阳市和鹤壁市)、卫辉(今新乡市)、怀庆等河北三府的河北兵备道就驻扎在怀庆府所属的武陟县。咸丰三年(1853年),北伐太平军在攻克归德府(今商丘市)后,西进围攻省城开封。因城垣坚固、防守顽强,太平军久攻不下,遂分三路攻击清军。其主力西攻北渡,并在巩县渡过黄河,驻扎在怀庆府所属温县南部黄河北岸的柳林滩[1]。此时,因主持广东乡试违规录取年老生员而被革职的河内乡宦李棠阶正寓居家乡河内县南保封村,主讲河朔书院。对于当时的政治、军事局势,他在日记中这样写道①:“(咸丰三年五月)十七日……数日闻捻匪渐逼省城,归德一带做生意者多逃归,络绎不绝,以致木栾店亦慌张矣。十八日,诸生皆归……则人心已皇皇矣。”[2]咸丰三年(1853年)五月十七、十八日,清政府下令“绅士会同地方官办理团练捐输事”[2],李棠阶遂着手筹办地方团练组织和捐输事宜。而早在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李棠阶任广东学政时,就与当时的广州团练组织“升平社学”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广州的团练经历,使他对团练的作用有所认识[2]。在与怀庆府知府及河内县知县等官员沟通之后,李棠阶联合周围村庄建立了名曰“友助社”的团练组织。虽然“友助社”在实际战斗中很快被击垮未能在与起义军的对抗中发挥作用,却引起了怀庆府所属乡村的积极响应,各个乡村纷纷组织力量自保,以备不虞。但由于太平军围攻怀庆府城近六十天后,因清政府援军的到来而撤围北上,怀庆府危机也暂时得以解除。
之后,怀庆府又建捻军等多家义军的攻伐,原有的乡村社会秩序在敌对双方的不断攻伐之下被打乱。而社会秩序改变的最直接后果就是乡村联盟的出现,其主要表现就是堡寨的大规模修筑。乡村中的乡绅与乡民为了自保,堡寨往往由本村或邻近村庄的乡绅倡议集资修筑,主导的乡绅往往以自己所住的村庄为中心,周围的乡村称为附寨村庄,一旦有事,周围村庄的乡民可进寨躲避。与堡寨同时出现的还有民兵武装——这些民兵往往来自寨内或附寨村庄的民众,他们是守护堡寨的主要力量。以怀庆府修武县为例,“旧志有城无寨,寨之起皆在清咸丰、同治之际。是时,□□及东□迭次滋扰,民无宁居,纷纷筑寨自卫,亦势之不得已也”[3]。从咸丰七年(1857年)到同治七年(1868年),修武县乡村中修筑了许多堡寨,这些堡寨或围绕单个村庄,或将数个村庄围入寨内。如五里源镇砦,“又名仁和砦,镇绅姜粟在咸丰十一年主持修筑。同治六、七年间,捻匪两次肆扰,幸得保全”。董村砦,“又名保和砦,同治七年,村绅董邦法等联合周围数村捐资修筑”[3]。如果说星罗棋布的乡村堡寨是个别村庄联盟的标志,那么较大的市镇重修城垣则可以看做是更大地域联盟的标志。这些市镇往往人口众多,商业发达,有能力修筑更大规模的城墙。以河内县清化镇(今博爱县城)为例,清化镇位于河内县(今沁阳市)北20公里,紧靠晋省,是晋商南下的必经之地,自古就为重要的商品集散地。“清化者,河北之巨镇也。四方货贝萃聚,土人多业贾。”[4]“(清化)镇居秦、晋之交,商贾辐辏,廛市碁列,实此邦一大都会。”[5]由于清化镇的重要性,在两军撤兵后,镇内绅士便有了修筑镇城的提议,但应者寥寥。“至辛酉夏(咸丰十一年)……时直、东教会诸匪屡犯河北,沿及郡之边界,而大河以南,发、捻诸逆更掠叠扰,皆意图窥越。”[4]在新的危机到来时,河内县知县周仁寿及驻扎在清化镇的怀庆府通判李沄动员镇内及周围乡村的力量来修筑镇城。从现存修城的七块碑记上可以看出,捐款名单几乎占据五块,不仅有本地商人,其他如泽州、运城、凤邑、栾川、潍县、武定府、天津、周村等地商人也都捐出巨资。镇周围的村庄如南关王庄、牛王庙村、高庙村、南关高庄、前官庄村、中官庄村、后官庄村等也都捐资出力修城,而捐款最多的则是本地的商号,其中,王泰顺号捐钱四千两百串,福兴典捐钱二千串,杜盛兴号捐钱八百五十串。王泰顺号是清化镇东南清上乡三图卜昌村王氏所经营的商号,主要以铁货为主;福兴典是许良镇贺氏所经营的当铺;杜盛兴是河内县清上乡三图乌庄杜氏所经营的商号。本文重点讨论的就是卜昌村王氏。
①本文所引资料多为当时士绅日记、回忆和政府记录,其观点多仇视义军,但这却从另一方面反映了起义军的影响。读者阅读时应明辨是非,从文字的表象看本质。
二、卜昌村王氏的家世、生业及晋身之阶
卜昌村位于今河南省博爱县(1928年,从河内县分出)城东南五里,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属河内县清下乡[6],清代道光年间(1821-1850年)属河內县清上乡三图[7]。据光绪三年(1877年)续修的王氏宗谱上所记载的乾隆三十年(1765年)创修家谱的序文中说:“怀之河邑卜昌村望如王君……首倡义立祠堂,以奉其先祖,族众顺成其事,岁时以礼行事惟谨。尝以谱牒未修……访诸故老之传闻,究乎先茔旧碑之所勒志,沿流而溯,详及于七世祖讳洋者,而坐上不可考。七世祖之后分六派,枝繁族殷亦难备悉,谨自七世祖、六世祖以下为本枝世系谱,以示将来。”[8]这篇序文没提到卜昌村王氏始祖何时从何地迁来,也不清楚始迁祖是谁,只能根据传闻和墓碑作为编撰家谱的依据。光绪三年(1877年)修家谱时把王洋作为本支派的始祖,卜昌村王氏就是王洋一支的后代。明崇祯六年(1633年)所立王洋长子王楠墓碑上说,王楠“当在生之日,常习父训,医道传家,故能以一腔之妙术而疗四方之沉疴……而公亦生六子也,曰煇、曰燿、曰炎、曰炜、曰焯、曰燥,诚不亚公之所生矣”[9]。由明入清,王燿之孙、王土 敖之子王来贡(1622-1701年)开始经营铁货,后经王振德(1649-1726年)、王问安(1677-1747年)两代人勤奋经营,至康熙末年(1662-1722年),王问安在清化镇创立了“泰顺号”。清化镇紧邻的晋东南泽潞地区(晋城与长治),是华北地区冶铁生产和铁器制造中心,而铁货又是清化镇销售和输出的重要商品之一[10]。因此,王氏经营铁器,占尽天时地利,经几代人的勤奋经营,至清嘉庆(1976-1820年)、道光(1821-1850年)之际,王氏所经营的店铺遍布数省,“直、东、江、河,贾肆林立”,成为富甲乡里的地方大贾[11]。
家资巨富的卜昌村王氏,利用晚清政府的捐纳制度不断获得职衔,由商人一跃成为地方上的士绅阶层。清代的捐纳制度“创自于康熙,备于雍、乾,嘉、道因袭之,咸、同以后遂加烂焉”[12]。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清政府急需军饷镇压农民起义军,大开捐纳之门,筹集军费。许多王氏族人通过捐纳获得了文武职衔。表1列举了王氏族人在乾隆(1736-1795年)之后捐纳职衔的情况。
表1 王氏族人捐纳名录
注:本表据《王氏宗谱》光绪三年抄本、1959年续修本及寨卜昌村王宗群先生收藏光绪17年王应堂《河南乡试硃卷》整理而得。
从表1中可以看出,王氏家族成员以捐纳武职为主。可见,这个商人家族中有尚武的传统,但通过科举获得功名后再捐纳官职者也不乏其人。利用捐纳制度,王氏子弟获得诸多中低级的职衔,成为清代晚期河内县有一定影响力的家族。
三、社会动乱中的乡村整合
同治(1862-1874年)初年,太平天国运动虽然已被清政府镇压,但华北地区的捻军等义军依然活跃,尤其是同治六年(1867年)冬和同治七年(1868年)春,捻军张宗禹部从陕西渡河进入怀庆府境内征讨清军,两军交战,使许多村庄损失惨重。时任怀庆府修武县知县的孔继中说:“河朔地方自咸丰三年发捻攻围怀郡后,十数载来颇称绥谧。忽于去腊(注:同治六年冬)积匪张总愚自陕西渡河,窜越封门,盘踞修境六、七日。今年春三月,复由东路折回,两遭蹂躏,遍处疮痍。”[13]卜昌村距修武县城不远,也在此时遭到了兵毁。卜昌村王启俊、王大文、王大伦等人利用武职身份和在地方上的威望,迅速组织乡民,修筑以卜昌村为核心、围绕周边三个乡村的规模宏大的寨墙。王大伦与王大文墓志铭记载:“同治丁卯冬(注:同治六年),亳捻窜怀,闻其为草寇也,则团村人数千以御之。继之,闻其为巨寇也,则保卫村人以避之。贼既退,创筑寨垣,日夜不少休。工未竟,贼复至,工人皆惊,君(注:王大伦)抚慰赡给,无一散者,工赖以成。弟大备御贼失散,君独立访寻,卒挟以归。”[14]“丁卯冬(注:同治六年),亳匪窜怀,公(注:王大文)卫家人入清化驿城,闻灼三(注:王大文之父王启俊)公与兄大伦在邨西御贼失散。公同弟大备缒城而出,冒险寻访,又被逻骑冲散。越三日,始克与灼三公相见。戊辰(注:同治七年),遂帮办灼三公创筑寨垣,晨昏靡懈,卒成义举,邨人颂德不衰。”[15]这两段材料所记基本相同。当社会动荡时,王氏家人及附近乡村老幼妇孺避难清化镇,而拥有武官职衔的王启俊则组织乡民自保,成为周围村庄民兵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但数千人的乡民应该是周围数村的联合。
在修筑寨墙整合周边村庄的同时,王氏族人实施了整合更大规模乡村的措施。同治六年(1867年)冬,王启俊、王大温、王大伦等人联合周围七个村庄在寨墙北门外修建了一座庙宇,名为大王庙,以祈求大王神保佑全寨的安全。大王神即金龙四大王,本是黄河、运河一带保护航运安全的河神。明代隆庆年间(1567-1572年),清政府封赐金龙四大王,将其纳入国家祀典。隆庆五年(1571年),山西商人刘尚科在清化镇集资兴建了一座大王庙,作为在镇内山西商人的会馆,而卜昌村王氏以“王泰顺号”的名义在咸丰年间(1851-1861年)曾捐资重修过此庙[16-17]。在社会动荡不安的同治(1862-1874年)初年,王氏将正统化神灵移植到乡村,借助庙宇神灵以整合周围的乡村。碑记记载:“同治丁卯,药王卜昌里创建大王庙一所。其庙坐落里北……工既竣,王君灼三嘱记其事。予维河自积石而下,曲折数千里入海,于其常也。舟楫汎通,利赖无穷,是以滨河郡邑崇建庙宇,以享以祀,以迄于今……盖自粤逆蠢动,亳匪继煽,大河之南,杀戮焚掠,蹂躏殆遍,十有余载,民无宁居,是可哀也。而河北数郡恃河为阻,坦然若无事。贼每临河窥伺,而惊波骇浪随时辄起,聚畚掘堤,水转壮流,贼窘于术,终莫之能渡。众口藉藉久呼,庇凡居民俎豆奔走,益思所以报答神庥,固宜人有同情,庙之建也,意实肇此。”[18]碑阴的修庙捐资名单上显示,这次修庙以卜昌村王启俊、王大温、王成士为总理会首,帮办会首中王大儒、王大伦、王汉然、王克宁等也全是卜昌村王氏族人,附近阳邑庙、西阳邑、南马营村等村庄共捐资一百八十万文,而阳邑庙则有四十八家商号共同捐资。碑记所列村庄全部在寨墙之外,因此他们应该是作为附寨村庄而参与修庙的。卜昌村王氏通过修筑寨墙和大王庙,积极整合周围乡村力量,结成相互守望的乡村联盟,共同应付危机,使自己成为乡村中的主导力量。
王氏联合周围乡村可以说是社区村落间的整合,而在经历同治六、七年间的社会危机后,王氏重修祠堂、续修家谱等文化措施则是对乡村内部进行的整合。与此同时,河内县乡村的许多家族也开始了宗族的整合。同治八年(1869年),河内县紫陵镇牛氏创建了牛氏祠堂,修撰了牛氏宗谱;许良镇贺氏重新续修了多年未修的族谱。卜昌村王氏在同治十三年(1874年)也重修了创建于乾隆三十年(1765年)的祠堂,“乾隆乙酉(三十年),余族曾祖讳绍周等纠合族众创立祠堂……迄今历时已久,风雨侵削,簷角、屋脊颓败不堪。余至其中,目击心恻,曰:‘是岂可以对我先人也’? 爰谋远近族人为重修计……又虔制神龛,敬设木主,始祖以下本应各设一祖,以别昭穆,乃分支别派,年远无稽,未敢妄为,谨合始祖、列祖统奉一主,庶先人之灵爽有所托,而父老子弟相从而祭于其下者,亦足以动如在之诚焉。”[19]这次重修祠堂,除修缮房屋外,还制作祖先牌位,但始祖无考,只能做一个象征性的木主代表王氏的列祖。光绪三年(1877年),王大文、王大温等人修成族谱,不但使各支派脉络明晰,还达到了敦睦族人的目的。
四、王氏乡绅权威的塑造及在地方社会的实践
在建立新的社会秩序的过程中,卜昌村王氏在积极整合周边乡村共同应对危机的同时,还利用修祠堂、撰家谱等措施凝聚了村中族人的向心力。此外,因积极捐输军饷和维护地方治军,王氏族人中的王启俊、王大温等均获得了更高的捐职。王启俊因军功被授予都司职衔,赏戴蓝翎。王大温于同治八年(1869年)“遵筹饷例”报捐同知衔;同治十年(1871年),报捐花翎;十二年(1873年),捐知府衔;光绪五年(1879年)二月,报捐道员;光绪七年(1881年)被河南巡抚保荐赏加盐运使衔,指派江苏,成为王氏族人中官阶最高的人物,这也是他能够通过捐纳这一途径所获得的最高职衔[20]。他利用这次晋身机会,为彰显自身品官的地位,开始在村中修建王氏家庙,奉祀本支历代祖先,以光宗耀祖。家庙的格局十分宏大,“庙之中为飨堂,左、右为夹室,堂下为两庑,其南为路门,路门之旁为两序;又东为斋室,夹路门而立者为侧门,其外为外门,夷庭广阶,上可以充于进退,下可以周于步武;更衣有次,庖庙有舍,受厘有所,衣服、祭器罔或不备。由其外以观则栋宇之恢弘,规模之整竣,严严翼翼,轮奂聿新”[21]。家庙的规制无不显示王氏作为品官之家的地位,远比数年前修复的王氏宗祠宏大。家庙建成时,王大温将清政府历代封赠本支先祖的诏旨勒石刻碑,树于家庙内外,并请同乡、时任吏部尚书的毛昶熙为家庙撰写碑记,以示荣耀。光绪九年(1883年),翁同龢、工部尚书贺寿慈等清政府大员为王氏家庙题写的“克昌厥后”、“水木绵长”等匾额,则显示了王大温的权力网络关系。这些碑刻、匾额既体现了王氏与“国家”的关系,又体现了“国家”意志在基层乡村中的贯彻。王氏家庙的修建,将王氏在地方上的权威推到了顶峰。
王氏在乡村及地方社会中的权威,是通过积极参与地方事务逐步树立和累积起来的。清光绪六年(1880年),王大温在建家庙的同时,卜昌村及周围村庄村民为王大温树立一通记功碑,以颂扬他及子侄赈济家乡灾民的义举。光绪二、三年间,怀庆府发生了很大灾荒,许多饥民流离失所。除清政府拨款赈济灾民外,寓居河内的江南士绅也纷纷参与怀庆府的赈灾行动。王氏家族更是积极赈灾,时河内县生员韩五云在以后的记功碑记中写道:“维时王君玉如(注:王大温字玉如)与其令弟青臣暨令侄怀谋、雨村、寿元等,藉殷实之资成慈祥之念。于是捐囷仓、捐官赈、收孤幼、掩尸骸,种种义行不可枚举。而关怀切挚处置周详者,惟吾邻近诸村为最。(光绪)二年,麦既歉收……贫人室如悬磬,日不能谋一餐。王君目击时艰,不忍坐视,乃于村之中设糜粥以食饥者。一时就食之人扶老携幼,络绎而来,如是者四阅月……秋七月,清化官粥厂开,始息肩而罢焉。是岁,麦禾俱无情形,更廹濒年之际,十室九空……王君此时又复厪念梓桑,曲为调护。乃于寨内空乏者人计一月之粮……其寨外各村皆总覈人数,约略共与,务使与寨内相符……迄今荐饥已去,是处境况萧条,而吾邻近数村依然如昨者,皆王君一门所赐也。”[22]自然灾害所带来的社会秩序失常也可以被看做是另外一种“社会动乱”,以王大温为首的王氏家族赈济周围乡村灾民的种种义举,对周围乡村中的乡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他还利用自身在怀庆府的威望与在此地的江南士绅金增福、熊其英、谈国樑等人合作,捐建慈幼义塾以收养灾荒中的孤儿。怀庆府知府卓景濂在为慈幼义塾撰写的碑记中称“河内大户王大温首出大宅一区以处学徒”并“出金一千”[23]。正是这次王大温及其王氏子弟在怀庆府赈灾中的杰出表现,才得到河南巡抚涂宗赢的保荐,赏赐王大温盐运使衔,其子弟也因此才得以报捐更高的职位。如王大文“在河南助赈给奖案內,赏戴花翎。(光绪)庚辰六月,选授湖北荊门直隶州州同,分防沙洋镇”[15];王燕堂“由河南赈捐,议敘中书科中书,赏戴蓝翎”[11]。可见,卜昌村王氏族人一方面利用自身的身份和社会地位在地方社会中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同时,以参与地方社会的公共事务及处理危机事件为契机,为自身获取晋身的资本及在地方上的权威。
五、 结 语
晚清时期社会秩序的改变,使得国家控制基层社会的机制也发生了转化,基层社会的权力关系也随之发生转移。作为官民之间的乡绅阶层,通过积极参与地方事物逐步扩大了他们在乡村社会中的权力,成为基层社会中的主导力量。同时,他们通过利用国家制度及自身资源,不断扩大自己的晋身之阶,在与国家的互动中,获得了更多的对地方社会的控制权和主导权。卜昌村王氏的个案为我们展示了晚清乡村基层社会中,乡绅家族如何通过国家制度与自身的经济文化参与来树立自身在乡村社会中的权力和威望。在社会发生巨大的变化时期中,他们依靠自身的权威,借助神庙整合周边乡村;利用修祠堂、撰家谱整合乡村内部,共同应对社会危机。同时,他们在地方社会中参与公共事务的实践,也是创造和积累自身权威的过程,这二者可以看做是共生的。
[1] 尹耕云.豫军纪略[Z]//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2000.
[2] 李棠阶.李文清公日记:影印本[M].民国四年(1915年).
[3] 焦封桐,萧国桢.修武县志:铅印本[Z].民国二十年(1931年).
[4] 朱睦木 挈.明故光禄寺大官署丞河内丹泉谢公墓志铭(嘉靖四十三年)[Z].博爱县博物馆.
[5] 周仁寿.重筑清化镇城碑记(同治二年)[Z].博爱县石佛堂.
[6] 何瑭.怀庆府志[Z].上海图书馆藏抄本.
[7] 袁通.河內县志[Z].道光五年(1825年).
[8] 王大文,王大温,等.王氏宗谱(光绪三年)[Z].寨卜昌村王金陵先生收藏.
[9] 明故考妣王楠朱刘氏之墓(崇祯六年)[Z].寨卜昌村王氏宗祠.
[10] 杜正贞,赵世瑜.区域社会史视野下的明清泽潞商人[J].史学月刊,2006(9):67-80.
[11] 王青选.皇清诰授奉政大夫赏戴花翎三班郎中分部行走附贡生翼蓭王公墓志铭(光绪二十七年)[Z].碑存博爱县博物馆及王氏宗祠.
[12] 许大龄.清代捐纳制度[M].北京:燕京大学哈佛燕京出版社,1950.
[13] 孔继中.修武县志:补刻本[Z].同治七年(1868年).
[14] 王口口.皇清诰赠中宪大夫候选同知卓斋王君墓志铭(光绪四年)[Z].寨卜昌村小学及王氏宗祠.
[15] 王辂.皇清诰授奉政大夫赏戴花翎同知衔特授湖北荊州直隶州州同青臣王公墓志铭(光绪十四年)[Z].博爱县博物馆及寨卜昌村王氏宗祠.
[16] 李西谷.创建金龙四大王神祠记(隆庆五年)[Z].博爱县大王庙.
[17] 史本直.大王庙重修碑记(咸丰口年)[Z].博爱县大王庙.
[18] 张庆元.创建大王庙碑记(同治六年)[Z].寨卜昌村王氏宗祠.
[19] 王大温.王氏祠堂重修碑记(同治十三年)[Z].寨卜昌村王氏宗祠.
[20] 秦国经.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二[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21] 毛昶熙.王氏家庙碑记(光绪七年)[Z].寨卜昌村王氏宗祠.
[22] 韩五云.王君拯饥义行碑记(光绪六年)[Z].寨卜昌村王氏宗祠.
[23] 卓景濂.慈幼义塾碑记(光绪七年)[Z]//民国沁阳县志:民国抄本.沁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藏.
[责任编辑 杨玉东]
TheConvulsionsandtheShapeofCountryGentleman’sAuthority——A Case in Buchang Village in Henei County
JIAHong-xia
(MuseumofQingyangCity,Qinyang454550,Henan,China)
Based on rural social history, the relevant literatures, the inscriptions and the family tree collected in the field work,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hange of a common village-Buchang village in Henei county, Henan province during the period of social crisis after being invaded by Taiping Army and Nian Army. This paper mainly describes the process that Wang’s family became a powerful authority from a common family, such as, the strategies Wang’s family adopted to cope with the crisis, how Wang’s family established their authoritative status with the help of law system and cultural measures, how Wang's family consolidated their authoritative status through participating all kinds of local social activities, etc.
late Qing Dynasty; Henei county; Buchang village; convulsions; country gentleman’s authority
2010-02-14
贾红霞(1970-),女,河南沁阳人,馆员,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和地域文化研究。
E-mail:wenbo9710@sina.com
C912.68;K252
A
1673-9779(2010)03-037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