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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春秋诸侯国外交中音乐的运用

2010-12-04吕净植

关键词:诸侯国赋诗左传

吕净植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试论春秋诸侯国外交中音乐的运用

吕净植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春秋时期诸侯国外交中音乐是必不可少的礼仪之一,主要应用在诸侯觐见天子、诸侯国君相见以及诸侯国君接见其他国家的使臣三个不同的场合。在音乐内容方面不仅规定音乐表演的程式及演奏曲目,在外交用乐中对乐器的使用及摆放同样加以规范。宴会上出现的赋诗环节同样是属于用乐的范畴。

音乐;作用;外交;诸侯国;春秋时期

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的外交礼仪中有用乐的环节,“礼”和“乐”在这时期依然承担着特殊的政治作用,并且二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诸侯国之间的外交礼仪中,音乐的表演既能表现出访国对使臣来访的外交态度,同时也是对出访使臣文化内涵的检验。不同场合所用音乐的程式、内容以及乐器使用等都体现着西周礼乐制度对人们的影响,音乐的表演无疑在外交礼仪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春秋时期诸侯间外交可以分为三种不同场合:诸侯觐见周天子、诸侯国君相见以及诸侯国君接见其他国家的使臣。

《礼记·仲尼燕居》记载了孔子对诸侯国君相见时礼仪的叙述:

两君相见,揖让而入门,入门而县兴,揖让而升堂,升堂而乐阕。下管《象》、《武》,《夏籥》序兴。陈其荐俎,序其礼乐,备其百官。如此,而后君子知仁焉。行中规,还中矩,和鸾中《采齐》,客出以《雍》,彻以《振羽》。是故 ,君子无物而不在礼矣。入门而金作,示情也;升歌《清庙》,示德也;下而管《象》,示事也。是故,古之君子,不必亲相与言也,以礼乐相示而已。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诸侯国君主相见的场合,几乎每一个仪式环节都要奏乐。

《国语·鲁语下》:“金奏《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飨元侯也。”证明周天子接待诸侯国君时要奏《肆夏》。另据《礼记·燕礼》:“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宾拜酒,主人答拜,而乐阕。公拜受爵,而奏《肆夏》;公卒爵,主人升,受爵以下,而乐阕。”证明士大夫宴客宾主酬酢时也奏《肆夏》。由此看来,在宾主相见之后,主人向客人敬酒、客人反敬主人的仪式中,不论仪式的规格及参加者的级别,都是奏《肆夏》的,因此,孔子所说“揖让而升堂,升堂而乐阕”,虽然没有提到所奏乐曲的名称,我们基本可以肯定是奏《肆夏》。参之《大射礼》也奏《肆夏》[1]186,估计《肆夏》在当时是一种仪式场合通用的乐曲,类似于我们今天的序曲音乐。宴会进行中演奏和演唱的曲目应该是比较灵活多样的。据《左传》襄公四年记载,穆叔“《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也”,可知《诗 ·大雅》“文王之什”的三篇,即《文王》、《大明》、《绵》,也在诸侯国君主相见的宴会上演奏。

由此可以看出外交中音乐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作为背景音乐,渲染仪式的气氛;其二,以音乐来规范仪式进行的时间与节奏,使整个仪式及相关环节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其三,所奏乐曲也包含着特定的意义,如孔子所说,之所以升歌《清庙》,是为了“示德”;“下而管《象》,示事也”。

周天子接待诸侯与诸侯国君相见同属于“大飨”礼[2],因此其仪式用乐程序应该是一样的,只是在宴会进行中,即升歌以后演奏的具体曲目有所区别。《左传》文公四年称:“昔诸侯朝正于王,王宴乐之,于是乎赋《湛露》。”说明在正月诸侯对周天子的朝见宴会中,要演奏《湛露》,但不知道在其他情况下是否也是如此。

诸侯国君接见其他国家使臣时的用乐情况史书中没有比较清楚的记载。

综上,春秋时期,诸侯晋见周天子、诸侯国君相见以及诸侯国君接见其他国家的使臣这三种外交场合,迎送客人以及宾主酬酢时演奏的音乐具有固定的程式,所演奏的乐曲都是相同的。因参加外交活动者的身份不同,为体现等级规定,宴会中演奏、演唱的曲目是存在明确区别的。《礼记集说》卷62:“《国语》曰:金奏《肆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大飨之礼,天子所以享元侯之乐,送所以来祭之诸侯,非重礼而何。今夫歌《皇华》以送之,天子所以待使臣也;歌《采薇》以送之,天子所以待帅臣也;奏《肆夏》以送之,天子所以待诸侯也。”是对这种用乐等级情况的最好说明。但是,从上引《左传》襄公四年的记载来看,春秋时代与外交相关的宴会中已经存在不尊重传统等级规定的现象,也就是出现了所谓的“礼崩乐坏”。

外交场合用乐时,有关器乐表演的详细次序、乐器摆放等问题史书中没有详细记载。但是,杨宽认为,包括上述外交仪式的“大飨”礼,是在《乡饮酒礼》原有礼节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除迎送宾客都用“金奏”,行献宾礼时用“升歌”外,还用“管”和“舞”代替了《乡饮酒礼》的“笙奏”与“合乐”。因此,外交场合用乐时,乐器的排列位置应与乡饮酒礼大同小异[3]。

从《乡饮酒礼》中用乐记载看,《乡饮酒礼》器乐表演在声乐表演之后,其次是声乐与器乐呼应表演,最后为合奏结束。堂上乐工专门负责演唱和鼓瑟伴奏,堂下乐工负责笙、磬器乐的演奏。这种用乐次序是从欣赏者及表演者角度具有多重考虑的。音乐表演从距离欣赏者最近的歌唱乐工开始,欣赏者能首先对演唱的曲目、内容及表演者有先入为主的深刻印象。之后是位于堂下中央位置表演的吹笙乐工,还有位于堂下外侧磬的乐工表演。由于堂下乐器演奏的乐曲较之人声演唱要响亮许多,所以器乐表演者与欣赏者一为堂下一为堂上,这样可以让欣赏者在适当的位置观赏器乐表演,使器乐音乐在堂上堂下空中回响。

《乡饮酒礼》器乐音乐演出在曲目数量上,歌曲与器乐曲都遵循以三首音乐作品为一单位的结构原则。首先演出三首歌曲《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其后笙奏三首乐曲《南陔》、《白华》、《华黍》;第三部分的音乐虽然由六首乐曲构成,但是歌唱一首与笙奏一首则构成一组乐曲。六首乐曲实际上是按照堂上、堂下演奏为一组,共三组乐曲的演奏次序进行的。“歌《鱼丽》,笙《由庚》”为第一组;“歌《南有嘉鱼》,笙《崇丘》”为第二组;“歌《南山有台》,笙《由仪》”为第三组。歌者在堂上表演,笙者在堂下表演,构成堂上歌唱与堂下器乐音乐遥相呼应的热闹场面。这样不仅使音乐表演形式变得多样,同时为第四部分乐队合奏表演做好铺垫。宴会中的“赋诗”应该也是在此环节中进行。整个表演高潮部分是合奏表演,乐工演奏六首作品,但从曲名可以看出他们是《诗经》中的《周南》三曲和《召南》三曲,故也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组乐曲,每组各三曲来对待。与此类似的记载还见于《左传》襄公四年:“穆叔如晋,报知武子之聘也,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鸣》之三,三拜。”《大射仪》:“乃歌《鹿鸣》三终。”

《乡饮酒礼》堂上乐工人数、乐器种类可以与《仪礼》中《燕礼》、《乡射礼》、《大射仪》进行比较。堂下乐器的种类划分遵循中国古代八音分类法,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类。这里所指乐工人数即为堂上演奏的乐工,并不包括堂下吹管乐与打击乐的乐工。所使用乐器有金类乐器——钟、镈;革类乐器——建鼓、应鼙、朔鼙、鼗;石类乐器——磬、颂磬;还有丝类乐器——瑟;匏类乐器——笙。《仪礼》中解释为:“簜,竹也,谓笙箫所属”。故竹类乐器有——簜、管。可以看出器乐表演涉及中国古代六大类乐器,可以想象其演出规模是比较庞大的。上述用乐的具体情况当也是外交场合的情况。

另外,《礼记》、《左传》、《国语》中均提到“金奏《肆夏》”,“金奏”在《春秋左传注疏》卷29解释为:“郑玄云:金奏,击金以为奏乐之节,金谓钟及镈也。”关于钟和镈的记载只在《大射仪》出现,并详细记录两件乐器演奏所摆放的位置[1]182。

由上述分析来看,春秋时期人们的音乐观是以人声为贵、人声为先,乐工歌曲演唱标志整个音乐表演的开始。笙、管虽属竹制乐器,但其发出的声音都源自人的吹奏而产生,演奏顺序安排在人声之后。钟磬演奏的音乐源自乐器本身而且声音洪大,故在表演高潮时使用。从音乐表演的音响效果来看,音乐表演由较弱的人声歌唱至较强的器乐合奏依次进行;从音乐声部构成来看,音乐表演由单声部的人声和器乐表演开始,紧接是人声与器乐表演两个声部问答呼应,最后直至多声部乐器合奏。这种由弱到强、由单一到复杂的音乐表演形式今天依然使用。乐工在表演金石乐器演奏时,对堂下左右两侧摆放的乐器要求有不同朝向,其目的是让演奏者均背对欣赏者。这样既能够让观赏者看到乐工精湛的演奏技艺,也防止因乐器体积过大遮挡乐工表演的现象。

春秋时期与外交相关的宴会中,除演奏、演唱固定的曲目之外,还有所谓“赋诗”的环节。顾颉刚先生认为:“春秋时的‘赋诗’等于现在的‘点戏’”[4]。杨伯峻、徐提也认为赋诗指歌诗[5]。刘丽文认为:“赋诗的形式是唱诗,并多有乐器伴奏”[6]。因此,宴会上的赋诗也属于用乐的范畴。

从《左传》记载来看,春秋时期外交场合的赋诗有以下几种类型:

其一,由宾主双方亲自演唱。如:僖公二十三年:“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请使衰从。’公子赋《河水》,公赋《六月》。赵衰曰:‘重耳拜赐。’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级而辞焉。衰曰:‘君称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再如:文公三年:“公如晋,及晋侯盟。晋侯飨公,赋《菁菁者莪》。庄叔以公降,拜,曰:‘小国受命于大国,敢不慎仪。君贶之以大礼,何乐如之。抑小国之乐,大国之惠也。’晋侯降,辞。登,成拜。公赋《嘉乐》。”

其二,由陪同者代宾主演唱。如:襄公二十六年:“齐侯、郑伯为卫侯故,如晋,晋侯兼享之。晋侯赋《嘉乐》。国景子相齐侯,赋《蓼萧》。子展相郑伯,赋《缁衣》。”

其三,由乐工代为演唱。如:文公四年:“卫宁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不辞,又不答赋。使行人私焉。对曰:‘臣以为肄业及之也。’”就是宁武子让乐工代自己演唱。

由上述记载来看,赋诗属于外交宴会中的固定程序,其对音乐的应用不仅具有仪式性的功能,还要借所唱诗歌的内容来委婉地表达双方在外交活动中所要表达的一些意向及己方的态度。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古之君子,不必亲相与言也,以礼乐相示而已”。

作为宴会固定程序的赋诗,一般是由宾主双方各赋一首,其次序是先主后宾。但有时也会宾主双方各赋诗两次、交替进行。如《左传》文公十三年:“郑伯与公宴于棐。子家赋《鸿雁》。季文子曰:‘寡君未免于此。’文子赋《四月》。子家赋《载驰》之四章。文子赋《采薇》之四章。郑伯拜。公答拜。”

在宴会中,有时也会应宾客的要求而演奏固定曲目之外的内容,这方面最有名的记载当数“季札观乐”[7]。有时应宾客的要求,也可以有多人赋诗,甚至是参加宴会者各赋一首。

《左传》所载外交场合中的赋诗,其所赋诗基本都见于今本《诗经》。由《左传》的记载来看,这种赋诗分两种用法,或是演唱全诗,或是仅演唱其中的某一章。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的记载,子产就是仅演唱了《黍苗》一诗的第四章,而其他人却都是演唱了全诗,所以在子产赋《隰桑》之后,赵孟才说:“武请受其卒章”。不演唱全诗的情况,是因为演唱者所要表达的意思仅见于诗的某一章,也就是所谓的“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此外,尚需说明的是,在外交宴会中的赋诗常常是即景而歌,在当时的场景下用以表达一种宾主双方都可以理解的内涵,但这不一定是其所演唱诗歌的本来含义,这也就是“凡所歌者皆不取其诗之义,但以其所得用者乐宾耳”[8]。

春秋时期诸侯国外交之间的音乐表演,从三个不同场合的用乐内容反映出诸侯国严格的用乐规范,可以看出音乐在外交礼仪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在赋诗过程中,表演者通过演出诗歌中的某一节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这是当今社交礼仪中少有的。乐器种类、摆放以及器乐表演的次序同样是外交礼仪的组成部分,体现出西周礼乐制度对春秋时期人们的影响。

[1]陈戍国.周礼·仪礼·礼记[M].长沙:岳麓书社出版社,1989.

[2]杨荫浏.中国音乐史纲[M].北京:万乐书店,1952:33.

[3]杨宽.古史新探[M].北京:中华书局,1965:283.

[4]顾颉刚.古史辨(第三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649.

[5]杨伯峻,徐提.春秋左传词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5:878.

[6]刘丽文.春秋的回声—左传的文化研究[M].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199.

[7]侯光复.春秋左传[M].大连:大连出版社,1998:547.

[8]敖继公.仪礼集说[M].四库全书本.

On the Role of M usic in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Diplomacy

LüJing-zhi
(College of A rt,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12,China)

M usic was a necessity as a dip lomatic etiquette in Sp ring and Autumn Period.Itwas p layed mainly on the three occasions such as emperor p rinces and lords'visit to monarch,emperor lords'visit to emperor lo rds and emperor lords'meeting envoys from other kingdom s.In contentsmusic was p layed acco rding to regulated p rocedure and fixed p rogram s and repertoire.In dip lomatic case there was also rule about how to use music instruments and how to p lace them.

m usical effect;dip lomacy;vassal states;Sp ring and Autumn Period

J609.2

A

1001-6201(2010)01-0136-03

2009-09-10

吕净植(1974-),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艺术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张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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