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红玫瑰到饭黏子

2010-11-18李筱懿

视野 2015年6期
关键词:红玫瑰许广平补丁

李筱懿

1923年10月,鲁迅兼任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国文系讲师,每周讲授一小时中国小说史。

开学第一天,上课的钟声还没收住余音,一个黑影便在嘈杂中一闪——个子不高的新先生走上了讲台。坐在第一排的许广平,首先注意到的是他那两寸长的头发,粗且硬,笔挺地竖着,真当得起“怒发冲冠”的“冲”字。褪了色的暗绿夹袍与黑马褂,差不多成了同样的颜色。手肘上、裤子上、夹袍内外的许多补丁,闪耀着异样的光彩,好似特制的花纹,皮鞋也满是补丁。讲台短,黑板长,他讲课写板书时常从讲台跳上跳下,补丁们就一闪一闪,像黑夜中的满天星斗。

从此,许广平总是坐在教室第一排。

听了一年课,她主动给鲁迅写了第一封信,两人开始互通信件。同时代的情书大多炽烈得肉麻,就像徐志摩的《爱眉小札》,无关的人看了常生出红烧肉吃多了似的腻;《两地书》却不同,琐琐碎碎的家长里短透出俏皮的会心。

这是1926年秋天,鲁迅给许广平信中的白描。并非大雅的闲事,他独独写在信里告诉她。在他心里,他与她是一对熨帖的饮食男女,距离微妙,她却懂他的欢喜。

又或者,他有点发誓似的说,班里的女学生只有五个,大约也有漂亮的,但他每每不看她们,即使她们问询一些人生啊苦闷啊的问题,他也总是低着头应对。于是,许广平回信说,如此幼稚的信,幸好没有别人看到。

两个人没有想到,八十多年后,我看得哈哈大笑。一番唇舌打趣,和你我身边普通的恋爱着的男女无异。

许广平给鲁迅织了一件毛背心,鲁迅穿在身上写信说,暖暖的,冬天的棉衣可省了。

或许,不是1926年秋天的毛背心拴住了鲁迅,而是,爱情本来就是一件温暖的毛背心。

1925年10月20日的晚上,在鲁迅西三条寓所的工作室“老虎尾巴”里,他坐在靠书桌的藤椅上,她坐在床头,27岁的她首先握住了他的手,他回报以“轻柔而缓缓的紧握”。他说:“你战胜了!”她则羞涩一笑。

1927年10月,两人在上海同居;1929年9月27日,儿子周海婴出世;1936年10月19日,鲁迅在上海病逝;1968年3月3日,许广平在北京逝世。

在她70年的人生中,他陪伴了她不到11年,她却用43年的时光来支持、延续他的事业。鲁迅承认,在爱情上许广平比他有决断得多。

当年,她在第一封信中写道:“先生!你在仰首吸那卷着一丝丝醉人的黄叶,喷出一缕缕香雾迷漫时,先生,你也垂怜、注意、想及有在虿盆中辗转待拔的吗……”

当年,他会为她一天替自己抄写了一万多字的手稿而感动地轻抚她的手。他还会买位置最好的电影票,为了照顾她近视的眼。

那么之后呢?婚后的生活非常琐碎。

婚前,鲁迅带着许广平去杭州度假。婚后,这样的日子几乎没有,甚至连公园也不去。他说,公园嘛,就是进了大门,左边一条道,右边一条道,有一些树。

婚后,全职主妇许广平似乎没有多余的时间。她为朝来夕往的客人们亲自下厨,精心准备各种款待的菜,少则四五种,多则七八种,蔬果皆备,鱼肉俱全。

鲁迅喜欢北方口味,许广平曾经提议请个北方厨子,但15大洋的工资鲁迅觉得贵,请不得。虽然,他那时是每月200大洋的工资。

于是,依旧是许广平下厨。

萧红回忆,鲁迅吃饭是在楼上单开一桌,许广平每餐亲手把摆着三四样小菜的方木盘端到楼上。小菜盛在小吃碟里,碟子不过两寸,有时是一碟豌豆苗,有时是菠菜或苋菜,如果是鸡或者鱼,必定是其身上最好的一块肉。

许广平总是用筷子来回地翻饭桌上菜碗里的东西,心里存着无限的期望、无限的要求,用了比祈祷更虔诚的目光。几番精挑细选,才后脚板触着楼梯,小心翼翼地端着盘子上楼。

这一段总是看得人凄惶。

面对比自己小17岁、冲破世俗、自由恋爱得来的爱人,隔着不算久远的互通135封信的美好年代,一个男子要粗糙到怎样的程度,才能不问一句:你们吃什么?

萧红说周海婴的床是非常讲究的,属于刻花的木器一类,拖着长长的帐子。而许广平自己,“所穿的衣裳都是旧的,次数洗得太多,纽扣都洗脱了,也磨破了……许先生冬天穿一双大棉鞋,是她自己做的。一直到二三月早晚冷时还穿着……许先生买东西也总是到便宜的店铺去买,再不然,到减价的地方去买,省下的钱都印了书和画”。

到底是爱褪了色,还是红玫瑰蜕变成了饭黏子呢?相爱简单,珍惜很难。

婚姻中的鲁迅在两首诗里提到了许广平。

第一次是在婚后五年左右:“惯于长夜过春时,挈妇将雏鬓有丝。梦里依稀慈母泪,城头变幻大王旗。”在这首诗里,许广平似乎是他若干负担中的一个,和其他种种共同构成了一个男人中年危机的梦魇。

第二次是在婚后十年,许广平生日时,他送她《芥子园画谱》做礼物,题诗:“十年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聊借画图怡倦眼,此中甘苦两心知。”这首潦草的诗里,爱的成分则像青烟一样消失在空气中,甚至泯灭了男女性别的差异,一派同志般的革命精神。

看得出来,她早已不是他的红玫瑰。

那些不能给婚姻中的她的感情,可以分配给其他年轻女子。当年的常客萧红,从法租界到鲁迅家,搭电车也要差不多一个钟头,依旧照去不误。有时候坐到半夜12点车都没了,鲁迅就让许广平送萧红,叮嘱要坐小汽车,还让许广平把车钱付了。萧红不怎么会做菜,在鲁迅家勉强做的韭菜合子,鲁迅会扬着筷子要再吃几个。

他善待萧红,犹如十年前善待许广平。

不知此时,他是否感念身边这个女子,用十年的青春好得无可挑剔地对待他;他是否记起十年前她留着短发神采飞扬地参加学生运动的样子;他是否想到与她共度的十年,他的创作量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他是否知道,之后漫长的岁月中,这个女子还照顾着他的母亲和原配;他是否怀念那些她在他的心口还是一颗朱砂痣的岁月?

只是,时光飞逝,要如何才能成为一颗永恒的朱砂痣呢?

像魔咒一般,从结婚的那一刻起,爱情就呈逐年递减趋势。如果婚姻有幸维持终生,衡量一个男人是否爱你,或许不在于他说过多少动人的情话、许下多少堂皇的诺言、送过多少珍贵的礼物,而是他愿意和你分享饭桌上唯一的那块鱼肚子、愿意把汤钵里的鸡腿先盛给你。

我知道你懂了,可是在爱情面前,就是狠不下心肠,做不到。   (李开心摘自“新浪博客”)

猜你喜欢

红玫瑰许广平补丁
鲁迅批阅许广平的“模范文”
健胃补丁
暴走的红玫瑰
许广平:红玫瑰与饭黏子之间隔着流年
补丁奶奶
大病医保期待政策“补丁”
鲁迅自编教材,教夫人学日语
红玫瑰
做鲁迅的女人不容易
红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