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分级”不宜再拖
2010-11-16江德斌
□江德斌
正在热映的《唐山大地震》掀起暑期档观影高潮的同时,也引起一些争议。因电影开始有不少尸体和残肢场面,在香港被归为“儿童不宜”,即限制级“二级片”,儿童如果观看需家长陪同指导。但内地没有分级制,时值暑期,小孩该不该看,成了不少家长心中的一个疑问。(7月29日《北京日报》)
《唐山大地震》虽然不是典型的灾难片,但因为题材所限,必然要展示地震摧毁城市,数十万民众伤亡的残酷镜头。对于成年人来说,这些镜头非常震撼,可是对于孩子来说,地震场景过于惨烈,可能会由于过度惊吓而留下心理阴影,因此,类似的灾难片并不适合他们观看。去年《2012》上映时,某位著名演员曾提议禁止放映,理由是电影里的世界末日画面太过逼真,不仅小孩子被吓哭,自己也感到很害怕。不仅灾难片受到非议,部分战争片、爱情片、电视选秀、征婚节目等都曾有类似争议。可见,如今所实行的无差别放映制度,已经不符合时代需求,有必要做出调整,用影视分级制取而代之。
虽然公众年年呼吁出台影视分级制,“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也提出过议案,但都不了了之。影视分级制成为一桩悬案。而现存的管理制度,由于概念含糊不清、衡量尺度过于自由,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甚至阻碍了影视业的发展。相比而言,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完备详尽的影视分级制,以供行业自律规范拍摄,家长也可根据分级来选择适宜节目。
无规矩难以成方圆,国内影视业虽然发展迅猛,却因行业标准欠缺,导致业内人士如履薄冰。眼下,对于一些业内乱象或者公众反响较大的节目,广电总局一直采取行政禁令的手段,虽然能起到一定效果,但是缺乏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市场规律,这些手段往往流于形式。影视分级制缺位,带来的负面效应还有很多,无需一一列举,无论是吸取先进国家的管理经验,还是从规范影视业发展来说,影视分级制都不宜再拖,需要尽快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