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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工业实现军民融合发展是时代的需要

2010-10-29林学俊

中国军转民 2010年4期
关键词:国防科技民用高新技术

文/林学俊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坚持勤俭建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胡主席的这一重要指示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要求国防科技工业必须走军民融合发展道路。这既是党的各代领导集体在领导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结合国内外形势不懈探索所揭示的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世界各国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普遍趋势。在新世纪新阶段,国防科技工业要满足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对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环境,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就必须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

一、实现军民融合发展是党的各代领导集体领导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得出的结论

党的各代领导集体历来十分关心国防科技工业。他们从时代特征和我国面临的国际挑战与机遇、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我国国防的基本任务出发,提出了关于国防科技工业的一系列思想和方针政策,为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南。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在较短的时间内,建成了专业门类基本齐全、科研生产手段基本配套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就在着手建设国防科技工业时,毛泽东同志根据平战时军品需求波动大的特点,在1956年4月的最高国务会议上指出:“国防工业在生产上也要注意军民两用,注意学会军用和民用的两套生产技术,要有两套设备,平时为民用生产,一旦有事,就可以把民用生产转为军用生产。”由此提出了国防科技工业实行“军民结合”的战略思想。然而,在美国与苏联争霸、世界冷战格局的背景下,国防科技工业深受“早打、大打、打核战争”军事战略指导方针的影响和计划经济体制环境的制约,加之“文化大革命”期间把民品斥之为“不务正业”,军民结合方针未能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落实,我国国防科技工业总体上还是军民分离型体制。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世界进入和平发展为主题的新时期。党中央确定了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指导思想,国防建设也随之由临战状态转向和平建设的轨道。此时,一方面国防科技工业因部队装备订货量大幅度减少而生产能力过剩,不少技术力量雄厚的军工企业陷入困境;另一方面许多民用产品的生产能力不足,需要投资新建,有些产品则由于资金、技术等不到位难以生产。这就必然要求在设备、技术和人才方面具有优势的国防科技工业迅速转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于是国防科技工业的军民结合问题再次提上议事日程。1982年1月,邓小平同志从改革开放的战略高度指出:“国防科技工业有四句话:军民结合,平战结合,以军为主,以民养军。其中,以军为主改为军品优先,其他三句不变。”由此提出了“军民结合”的16字方针。此后,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开始了大规模的军转民,使原来只用于国防的国家资源既能生产军品,又能生产民品,出现了军品以技术支援民品开发、民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支援军品发展的可喜景象。但从全局来看,军民结合工作仍处在调整阶段,困难很多,而且未能充分注意“军民共用”及“民转军”的重大意义,没有从整体上和战略上考虑军用工业与民用工业的有机结合问题。

江泽民同志主持中央工作时,冷战结束,我国正面临着国际上军事高技术化,战争由常规武器装备战争向高技术战争转变;国内经济市场化,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针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对国防科技工业提出的新要求,江泽民同志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的思想,提出了“寓军于民”的思想。他说:“坚持寓军于民,推动国防科技工业走‘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发展道路,是正确的,今后还要继续坚持下去。”寓军于民要求将整个国防科技工业基础,寓于民用科技工业基础之中,构成统一的国家科技工业基础,使之既能为国防建设服务,又能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使国防建设在国家经济可承受的限度内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然而,“寓军于民”的思想未能提出实现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具体途径和方法,国防科技工业的体制改革虽然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距离寓军于民新体制的要求尚有很远的距离。

胡锦涛同志主持中央工作后,紧密结合当代中国的实际,充分考虑到21世纪我国面临的种种巨大挑战以及当今世界人类面临的各种共同性问题,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置于一个大的系统中实施全面协调的指导,要求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整个经济社会体系之中,包括国防科技工业在内的国防建设都必须走军民融合发展道路。为实现军民融合,国防科技工业“要建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军民科技资源的集成,实现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产品设计制造到技术和产品采购的有机结合,形成军民高技术的共享和相互转移的良好格局”。“军民融合”的战略思想既是实现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具体途径和方法,也是对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军民结合思想的深化和升华。它将国防科技工业军民结合的层次由依托军与民两方面的协商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次,将军民结合的程度由军民两行业“板块式”对接深化到融为一体,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构建起一个相互兼容的经济技术基础和平台,由此走出一条投入少、效益高,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路子。

二、实现军民融合发展是世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基本趋势

二战结束后,世界政治呈现美苏两霸长期冷战的两极格局。冷战期间,世界主要国家建立了庞大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这个体系几乎完全脱离商业民用市场,处于政府的保护之下。冷战结束后,世界进入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新时期。世界军事格局和政治、经济与安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导致各国国防开支和武器采购急剧下降,国防科研生产能力明显过剩。庞大的国防科技工业赖以维系的基础不复存在,必须转型。

为了在冷战后新的历史条件下凭借军事实力维护和拓展国家利益,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将新技术革命的成果广泛应用于军事领域以获取新的军事能力,导致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军事高技术群迅速崛起,推动着新军事变革在全球蓬勃展开,战争形态由机械化战争向信息化战争转变。世界新军事变革的核心是信息化,信息化武器装备成为军队作战能力的关键,对战争结局起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于是,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加大信息化武器装备的建设力度,围绕着建立一支信息化军队展开了新一轮竞争。然而,信息化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对资源需求呈现出数量大、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等特点,一方面使信息化武器装备造价高昂,加剧了军队信息化建设与国防预算有限的矛盾;另一方面发展信息化武器装备对技术的需要超出了传统国防科技工业的科研生产能力。国防科技工业要有效解决信息化武器装备开发面临的矛盾,就必须走军民融合发展的道路,在全社会范围内整合、优化资源以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由此降低信息化武器装备的开发成本,推动军队的信息化建设。

当代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和新军事变革的发展使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的界限越来越模糊,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具有高度的军民两用性质。据外国军事专家估计,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信息化武器装备所采用的各种高新技术中,纯军事技术所占的比例不到15%,军民两用技术占到85%以上。由于用于民用各领域的高新技术基本上同样也可以用于军事目的,用于开发各种信息化武器装备,这使得在开发信息化武器装备的过程中,加强国防领域和民用领域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成为一种时代的需要。此时,由于民用高新技术的研发费用增长速度远快于军事高新技术,民品的市场广阔,竞争激烈,需要量大,实践检验验证的机会多,使得民用高技术企业在一些高新技术领域保持着领先和控制地位,出现许多民用高新技术走在前面,带动军用技术和装备发展的新趋势,国防科技工业利用民用高技术企业的资源开发信息化武器装备具备了现实条件。于是,西方发达国家在对国防科技工业进行战略调整时,纷纷选择了军民融合的发展道路。

国防科技工业的军民融合发展就是将国防科技工业基础和民用科技工业基础合并成统一的国家科技工业基础,加快科技进步在军事领域的应用,以降低信息化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的成本、风险和时间,在提高国防科技工业整体效益的同时,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实现军事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美国是积极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的典型国家,从高技术武器装备的设计、研制和批量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是由主承包商、分承包商、零部件供应商组成的军工生产社会化协作体系来完成,有效地动员了全社会的科技资源和工业基础来开发生产信息化武器装备。据统计,美国全国约有1/3的企业与军工生产有关,全国的科学家、工程师中有近1/2从事与军事有关的研究,军工企业雇用的工人约占全国制造业工人总数的1/5。另外,在美国,约有80%的航空航天工业、70%的核能工业、60%的船舶工业、40%的电子工业、34%的电机工业、30%的机械工业、10%的钢铁与石油工业都从事与军品有关的生产。

三、实现军民融合发展是国防科技工业对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积极回应

冷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实施以军事实力为后盾谋取经济利益的战略,以世界新军事变革为契机,大力发展信息化武器装备,在军队信息化建设上处于领先地位。而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军队信息化建设起步晚、投入少、武器装备信息化起点低,军队武器装备的主体还是工业时代的机械化装备。于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之间形成了新一轮的军事技术“时代差”。凭借军事技术“时代差”优势,以美国为首的少数发达国家大力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使国际安全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给中国造成了巨大的安全压力。

为应对世界新军事变革带来的严峻安全形势,我国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走以信息化带动机械化、以机械化促进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道路,建设一支能够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的强大的现代化军队。为了给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提供技术支持,提高我军打赢以信息化为主导的高技术战争的能力,国防科技工业必须大力发展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并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机械化武器装备。我国的国防科技工业虽然具备了一定的适应高技术战争需要的保障能力,然而因其体制的弊端远不能适应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需要。

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现行体制建立于冷战时期,以提高大规模生产制造武器装备的效率为出发点,按照武器装备最终使用产品的技术构成来构造生产体系,其生产模式是建立在一个工业部门尽可能进行从材料、毛坯开始的全过程生产。这种制度安排造成了国防科技工业逐渐从整个国家的工业基础中独立出来,大量本来能由国家工业基础承担的工作内容都列入军事工业之中,使国防科技工业形成摊子大、力量散、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局面。这种自成体系、自我封闭、军民分割的状况使得我国国防科技工业自身发展的基础平台薄弱,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不足,高新技术武器的研制开发能力、生产技术能力严重不足。此外,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的研制和生产费用增长速度十分惊人,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机械化武器装备也是一项需要耗费巨资的大工程,这无疑会加重国家的经济负担。然而,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国家的中心工作是经济建设,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用于研制生产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的经济资源不可能太多,经费投入不足的矛盾将会长期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国防科技工业只有走军民融合发展道路,引进民用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技术、设备、资金和人才,增强自主创新,提高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水平,才能降低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的开发成本,满足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对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科技进步成效显著,尤其是国家实施信息化战略以来,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迅猛发展,一大批民用高技术企业抓住这一历史机遇迅速成长起来,在设备和生产条件、科研能力、资金实力、人才队伍实力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在许多具有军民两用特征的高新科技领域,尤其是在计算机类、通讯技术类和电子技术类产品的科研和生产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有些已走在国防科研生产企业的前面,而且产品价格低廉。此时,国防科技工业实现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民用高新技术的开发力量和技术储备研制生产技术难度大、开发风险高、投资费用巨的高新技术武器装备,既可保证武器装备供给的技术先进性、来源稳定性和成本经济性,还可大大缩短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及实验验证周期,加快我军装备的更新换代,缩小与军事发达国家在武器装备上的差距,这对于加速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打赢以信息化为主导的高技术战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实现军民融合发展是国防科技工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在集中有限资源发展国防科技工业,开发重大军事技术项目和生产所需武器装备上曾作出过重大贡献,但存在两个弊端:一是军工企业不是独立的利益主体,缺乏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动力,国防科技工业系统整体经济效益不佳;二是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科技工业两大体系相对封闭、互不相通,导致相互争夺资源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影响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这两大弊端既影响了军工行业的健康发展,又制约了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因此,建立国防科技工业新体制,通过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以提高整个行业的经济效益,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是国防科技工业现代化的需要。

党的十四大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的速度大大加快,整个国民经济运行基本步入市场经济轨道,市场在整个国家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下,国防科研生产企业,一方面要在国家管控下紧紧围绕研制生产高质量的武器装备这一中心任务展开活动,以满足国防安全需要,实现军事利益;另一方面又同生产民品的科研生产企业一样,也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也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为此需要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与民用科研生产企业开展有效合作,通过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开发先进技术来获取竞争优势。此时,一些掌握发展高新技术武器装备所需要的高技术特别是核心信息技术的民用高技术企业,基于在市场中追求最大利益的需要,急于在国防领域扩大具有军民两用性的先进技术的应用范围,对进入军品市场充满热情,急需与军方联姻。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利益驱动而具有的内在扩张性,要求打破国防科技工业自成体系、自我封闭的发展格局,在全社会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因此,走军民融合发展道路,在市场经济基础上与民用科技工业展开广泛合作,是国防科技工业建立反映自身运行特点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体制的内在需要。这有利于实现军事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双赢目标,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推动国防科技工业的现代化建设。

在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下实现军民融合发展,有利于国防科技工业形成具有较强平战转换能力的科研生产模式,适应了现代高技术战争的需要,实现了军事利益。现代以信息化主导的高技术战争具有规模大、强度高和消耗巨的特点,导致平时和战时对武器装备及军用物资需求量的差别十分悬殊。如果在和平环境下长期保持规模庞大的国防科技工业,无疑会给国民经济发展造成沉重负担。但为了应对未来可能的战争,又必须不断提高军事技术水平和保持必要的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生产。如何才能既满足现代战争的需要,又减轻由此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的负担呢?最有效的选择就是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走军民融合发展道路,实现国防科技工业在平时和战时之间任务的灵活转换。在和平时期,一方面,国防科研生产企业在保障基本军事力量的装备需求的前提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将国防技术运用到民用市场,追求利润最大化,实现企业自身的发展,以强有力的经济规模支撑军品需求的波动和必要的前沿技术储备能力;另一方面,民用企业、科研机构基于扩大自己技术产品应用领域的需要,积极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使这些部门的资本、设备和技术力量等优势在国防建设中发挥作用,从整体上降低了军事高新技术的开发成本,增强了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研发的自主创新能力。在战争时期,国防科研生产企业则及时转变生产,迅速扩大武器装备生产规模,并在国家高度管控下,在市场经济中与民用科研生产企业协作攻关,为战争提供大量低成本高性能的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以满足应急军事需求。

在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下走军民融合发展道路,是国防科技工业参与国家经济建设的有效方式,能促进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国民经济发展,实现了经济利益。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是最新科学技术、最新生产方式、最新工艺、最新材料的集中体现,处于国家产业结构最高层次。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国防科技工业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将积极主动地发挥军工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开发技术含量高、能体现军工特点、经济效益好的军民两用高技术产品并实现产业化,必将带动一批新兴产业的兴起和一批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推动国家整体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国民经济发展。此外,军民融合还为民用高技术企业开辟了一个巨大而稳定的军品市场,并获得来自军方的风险投资,有利于民营高技术企业在持续技术创新中不断发展壮大,提升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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