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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典型发言摘要

2010-10-25陆明华

森林防火 2010年3期
关键词:公安森林建设

抓好五项工作 实现森林防火工作新跨越

江西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

江西省林业厅

(1)建立奖惩机制,实行“三项制度”。一是年度考核制度。将森林防火列入各设区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由省政府下达《责任书》,每年考核一次。完成责任目标的,由省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一等奖的还另外奖励1辆防火指挥车;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向省政府作出检查。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防火责任人的职责和责任追究措施。2006年以来,全省有867名国家工作人员,因森林防火工作不到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325人。三是重点管理制度。凡火源管理不力、火灾频繁发生,或者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县市,列为森林防火重点管理县市,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调减防火项目资金,主要领导定期到省防火总指挥部汇报整改工作。

(2)开展标准化建设,创建“江西模式”专业队。联合省编办、财政厅制定了《专业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专业队建设的“五条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全力打造专业森林消防队。全省建立标准化的专业队109支、队员3 800人,其中包括32支机动专业队。我省专业队有5个特点:一是“定编不定人”的用人机制。专业队全部落实事业编制,队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定编不定人。二是经费保障以县级财政为主。专业队的正常经费,包括队员工资、保险和装备建设经费,列入当地县级财政预算。省财政对专业队的装备建设给予补助。三是标准化的扑火装备。所有的专业队实行统一的装备“配置标准”,包括车辆、扑火机具和个人装备,都有统一的标准。四是准军事化的管理模式。专业队常年集中食宿,重点防火期全员集中待命、不得休假,一般防火期分班轮休、24小时值班。五是快速反应的用兵机制。分散养兵,集中使用,指挥一体化,全省一盘棋。全省所有的专业队由省防火总指挥部统一调动,所有车辆统一核发“通行证”,免费优先通行。省里可随时调集几支、十几支甚至几十支专业队协同作战,迅速形成整体作战能力。

(3)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五项工程”。省政府将森林防火确定为全省9项重大“民生工程”之一,全力推进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最近5年,全省累计投入防火资金11亿元,其中省财政直接投资接近6亿元。主要建设“五项工程”:一是建设防火指挥大楼。筹措资金1.2亿元,高起点、高标准新建了省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大楼,建立了全省“一体化”的防火指挥系统,实现了省市县3级火情会商和重点队伍的远程指挥。二是建设林火远程监控系统。在井冈山、庐山、三爪仑新建了3个防火预警中心,在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重点林区,建设林火远程监控设施200多套,实现了对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的远程监控。三是建设森林武警部队营区。征地21.33 hm2新建现代化的部队营区,一期工程建筑面积接近3万m2,总投资接近1亿。四是建设航空护林站。成立了航空护林站,开展了航空护林和飞机人工增雨工作;新建了航站综合楼和相关配套设施,本月底投入使用。五是实施生物防火林带工程。规划新建生物防火林带10万km,分年度实施。省财政安排专项2 000万元,专项用于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4)增加转移支付,提升村级防火能力。每年进入重点防火期,我们都要联合省公安厅发布《公告》,实行“五个禁止”,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采取超常规的火源管理措施,违章用火者一律拘留。为切实落实“五个禁止”,我们要求每个林区村、每个林场都要配备森林防火护林员,划定责任区,签订防火协议,护林员的报酬与防火成效挂钩。2008年以来,省财政每年安排5 000万元资金,通过转移支付形式,专项支持村级护林员队伍建设。全省已配备村级森林防火护林员50 819人,在防火宣传和火源巡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5)推进森林保险,化解火灾风险。省政府制定了《政策性林业保险实施方案》,省财政每年安排5 000万元用于保费补贴,分两块推进森林火灾保险。对生态公益林,实行全省统保,由省林业厅与省保险公司签订统保协议,保费由省财政和中央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对商品林,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林农自愿”的原则,由经营者自主投保,保费由财政和经营者按6∶4的比例分担。目前,参保森林面积达578.27万hm2,占全省森林总面积的66.2%。

抓队伍 强基础森林公安和防火工作显成效

湖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湖南省林业厅

(1)积极争取领导重视,森林公安和防火地位越来越高。湖南始终坚持从促进全省林业改革发展、维护林区社会秩序稳定的大局去思考和谋划,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积极主动地为各级党委政府解难分忧,赢得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原省委书记张春贤、现任省委书记周强,及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的领导每年都要定期视察指导森林公安和防火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周强书记还拟定9月份专门考察指导森林公安工作,亲自为民警颁发警务装备。徐守盛省长今年一上任就对森林防火工作作了重要批示。省委常委会议2009年专门研究部署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在机构改革的大形势下,决定成立了省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和航空护林站两个正处级单位。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先后2次召开部门协调会,专题研究解决了森林公安机构编制和森林防火经费问题。省政府办公厅2009年下发《省政府督查活动安排》,首次将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纳入省政府日常督查范围。今年,省财政厅又拟将森林公安纳入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范围,有效缓解了森林公安经费不足。特别是省林业厅党组对森林公安工作极为重视,我们认为,“森林公安的强劲,就是林业部门的强大”,做大做强林业部门,首先要做大做强森林公安。为此,省林业厅严格实行“三个一”,即每年厅党组会议专门研究一次公安防火工作,厅务会议专门听取一次公安防火工作汇报,厅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一次公安防火的突出问题,在机构升格、干警配备、业务经费、基础建设等方面给予了一系列倾斜性扶持,坚持对森林公安高看一眼、厚爱一分、重扶一把。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林业厅的带动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部门形成了高度重视森林公安和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可以说,各级党委政府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高度重视森林公安和防火工作,林业部门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关心支持森林公安和防火工作。

(2)努力破解核心问题,森林公安和防火队伍越来越优。多年来,机构编制不规范、民警素质不高、防火队伍不专业等问题一直是困扰我们的最大问题。湖南下定决心破难题、强素质、严管理,着力打造了一支正规化队伍。一是机构编制全面落实。省林业厅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下达全省森林公安政法专项编制等事项的通知》,核定全省设置森林公安机构330个、政法专项编制2 715人,统一规范省、市、县级机构名称为森林公安局(城市区称分局),人员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特别是明确省森林公安局实行高配,局长、政委副厅级,4名副局长正处级,内设警令处等7个副处级机构,成立了公安局党委和纪委。在省森林公安局的带领下,各市、县级森林公安也纷纷升格或高配,怀化等6个市州森林公安局升格为副处级,37个县级森林公安局升格为正科级,60%的县级森林公安主要领导进入林业局党委班子,109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升格为副科级。二是民警素质大幅提高。把教育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先后完善了经费保障体系、教官队伍体系、培训网络体系、教育训练规划、民警教育训练基地等5项措施,共举办培训班736期,培训1.98万人次。近3年全省民警轮训人均达到3次以上,领导干部轮训人均达到2次以上,全省民警大专以上学历人数达86%。同时,为了调动工作积极性,省林业厅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从今年开始每3年评选表彰10个“优秀森林公安局”和10位“优秀森林公安民警”,并记一等功,省财政厅还专门安排了60万元奖励资金。三是防火队伍不断壮大。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国家林业局的关心支持下,武警森林部队2008年10月正式进驻我省,结束了湖南没有正规军的历史。同时,各级政府大力加强防火队伍建设,目前全省建有防火专业队伍131支、4 538人,半专业队伍1 596支、56 996人,基本建成了一支遍布全省敢打敢拼的扑火队伍。

(3)着力解决薄弱环节,森林公安和防火基础越来越牢。基础设施落后一直是我省的薄弱环节。通过大力加强建设,森林公安和防火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办公用房明显改善。省厅党组会议专门研究,决定对国家下达的无房派出所建设任务每个所配套补助10万元,先后建设了32个派出所。同时,全省对155个森林公安派出所进行装修,统一了外观标识和形象。据统计,“十一五”以来,全省共筹措1 000多万元用于派出所建设,累计投资近5 000万元用于改善办案交通、通信、警械器材等警务装备。二是信息网络初步建成。依托省厅的林业电子政务网和行政公安的金盾网,抓紧了全省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专网连接工作。目前,全省投入2 000万元,建成了省、市、县、乡4级连接,公安金盾网、林业政务网、森林公安网和森林防火网4个专网的信息化网络。三是防火设施投入空前。各级政府把森林防火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有9个市州、84个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达到了每公顷有林地2元的标准。“十一五”全省县级以上财政森林防火年均投入5 500万元,较“十五”期间增长28.6%。在国家林业局的支持下,我省相继启动了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建设、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等18个项目建设,总投资达1.92亿元。特别是武警森林部队营房建设已顺利完工,今年国庆节就将搬迁入住。

(4)长期坚持防控并举,森林防火局面越来越好。面对2008年特大冰雪灾害后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我们着力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尽最大努力减少了灾害损失。2009年火灾次数、受害面积和伤亡人数分别较2008年下降55.0%、35.5%和57.9%,今年上半年,3项指标又分别比2009年同期下降了41.6%、45.8%和64.7%。一是防火工作机制实现了重大转变。过去我们林业部门自套枷锁,发生火情就疲于奔命,而各级党委政府负责人却作壁上观。从2008年开始,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如株洲市委市政府规定,如果乡(镇)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3年内不得提拔和调任。近两年来,我们联合监察部门开展了多次森林火灾责任“双究”行动,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受责任追究人员达158人。工作机制的转变,森林防火局面呈现了新的气象,现在哪里发生森林火灾,第一个上山的肯定是各级政府的负责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监测、预警和指挥。工作角色的转换,为林业部门争得了地位;领导力度的加强,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火源管理办法实现了重大转变。坚持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火源管理的第一道工序来抓,以农民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为了加强重点林区的防火,我们广泛印发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宣传画,大力宣传“建设绿色家园,注意森林防火”等标语,森林防火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在特殊时期,我们强调采取打铜锣的方式进行提醒,如攸县在每年防火期都组织500面铜锣上山、800只喇叭走村串户。特别是省委宣传部于2009年首次把森林防火列为日常宣传的重要内容。同时,坚持把严格执法作为火源管理的关键环节来把握,各地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规范野外用火行为,打击失火毁林犯罪。森林公安机关相继组织开展了“森林火灾案件破案攻坚战役”等专项行动,每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2 000起以上,其中刑事处罚400多人。三是火灾应急处置实现了重大转变。制定完善了全省各级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体系,健全了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森林火险定期会商制度。同时,切实加强扑火物资储备,基本达到了县市区储备200人、市州储备300人扑火物资器材的标准。现在,只要发生森林火灾,就能真正做到“拉得出、动得快、扑得灭”,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经验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

(1)防火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每年春防前精心策划,制定全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连续5年进行“春防千里行”大型森林防火宣传报道活动,组织记者出征仪式。采取多部门参与、多形式开展、多层次教育、多视角宣传的办法,增强全民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2)群防群治措施取得实效。与呼伦贝尔市政府建立地企联防联控制度,每年都拿出一定的资金或防扑火装备,支持帮助地方涉林单位建立扑火队伍,变堵为疏,把原来的防范对象变为防火同盟军,形成了地企同举“芭蕉扇”,众人齐念“防火经”的良好局面。同时,密切与气象部门的合作,与呼伦贝尔市气象局联网,及时掌握气象信息,高危天气发布红色、橙色预警信号。加强与森林部队的协调沟通,与大兴安岭森林支队联合召开防扑火工作会商会,明确了防扑火统一指挥和协同作战的有关事宜,充分发挥森林部队扑火主力军的作用。

(3)火源管理办法不断细化。每年都组织森林防火检查组,开展“三无创优”、火险隐患大排查和重点整治活动,强化防火督查,林管局领导分片负责,发生森林火灾,由包片领导任扑火前线总指挥。严控野外用火,将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确定为特别紧要期,由森防指总指挥发布特别紧要期命令。必要的造林点、农牧点严格履行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审批制度,从事重点工程建设的施工队伍需经林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由所在林业局负责监管。强化周边巡护,巡查范围延伸到各支岔线,设立临时封山检查点,无生产作业的沟系实行封闭管理。加强对入山采集和旅游人员的管理,不放任自流。加强计划烧除,每年将机耕、点烧防火线列入年度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起到阻火作用。

(4)专业队伍建设巩固提高。一是增加队伍编制,各林业局专业消防队达200人以上,每个林场都有30~50人的快速扑火队伍,还建有300人以上的远征扑火队伍,确保扑火用兵的需要。二是强化队伍的管理和训练,制定了森林消防队员培训大纲,许多林业局建有训练场地,实行正规化训练,半军事化管理。三是不断改善专业森林消防队工作环境,提高待遇和伙食补助标准,增强凝聚力和荣誉感。四是每两年进行一次专业队伍的检查评比,好中选优,予以表彰奖励,促进全林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素质整体提高。

(5)应急反应能力显著增强。修订完善了应急扑火预案,进一步细化扑火组织机构职能,完善后勤保障工作。加强扑火物资储备,在牙克石和8个林业局设有物资储备分库,就近调拨扑火物资,满足火场的需要。为提高快速反应和机动越野能力,2010年林区共购置了218台北京“战旗”小型运兵车,平均每个林业局达10台以上。每年派森林部队和专业森林消防队到北部原始林区和防火重点部位靠前驻防。在林区内部划分7个联动区,一旦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联动作战,发挥集团化灭火的优势。凡出动森林部队或实施多局联动时,林管局领导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林业局除留一位领导在家外,其他领导全部赴前线,场级扑火队伍出征必须由行政一把手率队。

(6)依法治火力度不断加大。按照《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森林防火奖罚办法》,每年对连续多年无火灾、全年无火情和当日灭火的单位进行重奖。2009年为得耳布尔林业局实现5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召开了庆功会,隆重表彰奖励。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森林公安随第一梯队赴现场,查明火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林管局纪委、监察处对人为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2008年有50余名相关责任人、2009年有1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7)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十一五”期间,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防扑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国家实施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为我林区注入投资1.47亿元,加上配套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总计达2.2亿元,使我林区林火监测、调度指挥、机具装备、火场通信、航空护林等系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各级防火办、专业森林消防队面貌焕然一新,防扑火综合能力显著增强。

(8)科学防火水平有所提高。2007年我们对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进行了装修改造,建立了地理信息系统,可提供二维、三维图像显示,能直观地显示道路交通、山形地貌、水系河流、林相植被以及扑火资源等方面信息,为扑火提供辅助决策。许多林业局都实现了网络调度指挥和办公自动化。所建立的森林自动气象站,能适时提供5项气象因子,并自动生成火险等级。近年来新购置的森林消防水车、野战炊事车、野外宿营车、客车式运兵车、水泵等投入使用,增强了机械化、专业化灭火能力。

(9)森林公安乘势而上。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始建于1954年,下辖21个县级森林公安局、97个公安派出所,有正式在编警力1 967人。2008年在森林公安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序列的改革中,列为自治区林业厅直属驻外机构。分系统管辖、划片管辖、全面管辖、专业管辖、内部管辖5种治安管辖形式,承担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职责。

“十一五”期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按照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部署,在维护社会稳定、严打现行犯罪、禁种铲毒、命案必破、保护资源、火因调查、争优创先等方面成效显著。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508起,成功阻止进京、赴自治区上访事件163起;侦破、查处各类案件1.8万余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万余人。其中,查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5 349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 156起,现行命案破案率100%;查处治安案件1 958起;及时侦破、查明了所有森林火案火因。2006年以来,全局共有143个集体、861名个人受到表彰奖励。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先进集体”;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林政案件管理先进单位”、“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禁种铲毒工作受到国家禁毒委通报表扬;行动技术支队被共青团中央、公安部联合授予“青年文明号”;刑警支队被自治区公安厅命名为“现行命案必破先进单位”;治安支队被公安部、国家林业局评为“‘绿盾三号行动’先进集体”。

政治建警 素质强警 从优待警

湖北省林业厅

(1)坚持政治建警,始终保持强有力的党的领导。森林公安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必须首先坚持政治建警的方针,把保持正确的政治方针和路线放在第一位,始终保持党的强有力领导。一是高看一眼,在地位作用上给予重视。森林公安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忠实执行者,是林业改革发展的坚强捍卫者,是林区治安稳定的有力维护者,是林区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在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现代林业中具有重要地位,在保护资源安全、保卫林业改革发展成果中具有首要地位,在森林消防监督、执行林业急难险重任务中具有骨干地位,在维护林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具有特殊地位。林业部门有森林公安这样一支重要的执法力量,是加强党对林业工作领导的重要体现,是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林业系统贯彻落实的重要保障。森林公安担负如此艰巨而光荣的重任,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衷心热爱林业这个绿色的行业、热爱森林公安这个崇高的职业、热爱生态文明建设这个伟大的事业。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森林公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贾治邦局长提出的加强对森林公安领导的“五条标准”,逐一解决和落实,真正让林业主管部门成为森林公安坚强的后盾。二是厚爱一分,在组织机构上给予高配。由于森林公安特殊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组织机构建设上,我们积极争取高规格设置和配备,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现在,全省县以上森林公安机构除省直、市辖区设分局外,全部设森林公安局,为林业部门直属机构,列入地方公安机关序列。省森林公安局局长为副厅级、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并配副巡视员1名;省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按副处级设置。市级森林公安局按副处级以上规格设置,或主要领导高配、进入同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县级森林公安局全部明确为正、副科级机构或主要负责人进入同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派出所全部明确为正、副科级机构或其主要负责人高配为副科级以上级别,并由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直接管理,有效地发挥了森林公安实战单位的作用。三是多扶一把,在领导力量上给予倾斜。去年以来,局党组先后3次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汇报,请求解决森林公安有关问题,省领导亲自在《湖北林业工作参阅件》上对森林公安工作出重要批示,并给予森林公安建设以重要支持。省局5次召开党组会或办公会研究森林公安工作,局领导3次参加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2次接见基层优秀民警,5次下基层专题调研,5次协调市县党政领导解决森林公安领导班子和民警待遇问题,2次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为基层患病民警捐款,其中为森林公安解决实际问题21件,有力地保证了局党组对森林公安的坚强领导。

(2)坚持素质强警,始终予以高标准推进。全省森林公安紧抓“三基”建设和“五化”建设的机遇,不断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着力提高民警综合素质,促进森林公安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着眼基础建设正规化,在争先创优上立足高起点。我们在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中开展了争创优秀单位和优秀民警活动。各单位重点是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法制型、服务型、民生型“六型”机关。各民警重点是参与“六比武”、争做“五个兵”和坚持“四个一”:即参与执法办案、微机操作、公文写作、辩论演讲、体能训练、做群众工作练兵比武;争做开拓进取的尖兵、熟悉业务的精兵、爱岗敬业的标兵、敢为人先的排头兵和服务人民的勤务兵;每季度坚持读一本业务书、听一堂法制课、讲一次心里话、做一件实在事,以此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二是着眼教育训练正规化,在素质提升上追求高层次。经与省公安厅协调,去年9月,省森林公安局与湖北警官学院合作共建了“湖北省森林公安警察培训中心”,建立了高标准培训基地。由省林业局统一安排资金,先后举办了全省森林公安局长培训班等3期专题培训,确保了应训必训。省林业局还专门拨出资金,编印了《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示范卷》等6本资料,下发全省森林公安民警学习参考。同时,支持省森林公安局创办《湖北森林公安法制论坛》专刊,刊载森林公安执法办案论文40余万字。此外,组织全省森林公安民警进行业务知识考试,半年一测试,一年一大考,有效提高了森林公安民警整体素质。三是着眼内务管理正规化,在日常养成上保持高要求。去年以来,省林业局先后下发了6份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管理的文件,并围绕人、车、枪、酒4个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省林业局的督办下,收回了非警部门使用的警车136辆,改为民用号牌36辆;枪支审批权收归市州森林公安局,确保“五条禁令”贯彻落实。同时,出台了《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加强民警8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等16项工作规范和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长效机制。

(3)坚持从优待警,始终给予大力度支持。全省下大气力解决制约森林公安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服务和保障功能。一是争取政策,落实经费保障。省财政从2006年起每年拨付森林公安机关转移支付资金1 500万元,至今已拨付7 500万元。省林业局要求各地每年从“两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中拿出15%~20%支持森林公安建设,并与各地签订责任状,要求在3年内完成所有派出所建设任务。对新建和改建派出所,省林业局给予每所不少于10万元的补助。如今全省已新建和改建派出所110个,占总数的81%。去年,经与公安厅协商,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纳入全省公安信息化建设规划,统一安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目前,全省县以上森林公安机关和80%的派出所接通了“金盾网”,大部分市、县在公安网上建设了网站,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二是争取项目,促进事业发展。我们协调省发改委向国家申报了96个市县森林公安机关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和136个无房派出所建设项目,申请投资3亿余元。省林业局从预算外资金中挤出1 800万元,为全省森林公安机关配发台式微机1 320台,笔记本电脑670台,公安数字证书1 030张,“警务通”正在逐步配发之中,较好地改善了工作条件。三是争取待遇,激励民警干劲。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均已按当地公安机关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民警各项经济待遇均落实到位。同时,一些地方还出台了森林公安民警职级待遇政策,基层民警工作满一定年限,可以享受副科级或正科级待遇,政治待遇不断提升。此外,民警的定期体检、医疗保险、年休假等从优待警政策均得到较好落实,有效调动了森林公安民警工作积极性。

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保卫绿色陕西建设成果

陕西省林业厅

(1)加强领导,为森林公安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有力保障。省林业厅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森林公安工作。在队伍建设上,按照纪律部队的特点,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在警务保障上,从满足森林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需要出发,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始终给予特殊照顾;在干部使用配备上,一直把选好配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作为干部管理的工作重点。厅党组坚持定期研究森林公安工作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厅机关各部门相互配合支持的长效机制;在经费保障上,积极督促市、县两级按标准落实公用经费,提高了省级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省局按人均每年3.5万元标准核定公用经费,直属3个分局按人均每年2.3万元标准核定公用经费;在基础设施上,今年共筹集森林公安派出所建设资金2 000万元,其中省属单位投入1 200万元,初步解决了省属派出所长期没有独立办公用房的问题。

(2)突出重点,打造一流森林公安队伍。一是抓住落实森林公安政法专项编制的有利时机,进一步规范全省森林公安机构设置,省、市两级为森林公安局,县级为森林公安分局,派出所加挂森林警察大队的牌子。同时结合规范机构设置,积极探索体制、机制改革,把原省属国有林区企事业单位管理的30个机构整合为15个,并与企事业单位脱钩,由省局直管,实现了省属森林公安机构的优化配置。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了省属森林公安机关党的组织,省局、分局分别成立了党委和党总支。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对省局领导班子整体高配,其中局长、政委高配为副厅级,7个市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进入林业局班子或高配为处级,派出所所长全部按副科级以上配备。三是认真落实从严治警方针,加大督察检查力度,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加强警用装备和枪弹管理,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队伍稳定,全省森林公安队伍连续5年无违纪现象发生。四是开展教育训练工作。完善了《陕西省森林公安机关“三个必训”制度》,制定了《2008-2010年陕西省森林公安民警大轮训实施方案》和《陕西省森林公安机关2010年民警教育训练工作计划》,重点实施了“两拳一队”(擒敌拳、太极拳、队列训练)活动,对民警基本养成和警察意识的提高打下了良好基础。

(3)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履行职能能力。一是进一步落实执法权限。我们联合省高院、检察院和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案件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依法管辖盗伐林木等22种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扩大了我省森林公安机关侦办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赋予了市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直接向检察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的权力。二是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陕西省森林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的“三个执法规范”范本,同时汇编《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手册》和条目化的《森林公安机关法律法规知识手册》,下发全省民警学习执行。三是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了法制机构和法制员队伍,每年集中组织1~2次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培养树立了一批优秀执法典型单位,对规范全省森林公安的执法活动起到了促进作用。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针对我省林区治安管理的热点、难点和重点,我们相继组织开展了“飞鹰”、“绿盾”、“秦剑”等一系列专项斗争。省厅每年都要确定10起大案予以挂牌督办,对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精确打击,对案件易发地区采取长期有效的防控措施,对重点区域进行专项综合治理,对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牢牢把握了控制林区治安局势的主动权。

虽然我省森林公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陕西地处西北内陆地区,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尽快研究解决。一是编制较少、警力不足,还不能完全适应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需要;二是基础设施条件较差,装备陈旧,公用经费标准过低,急需改进完善。

这次会议给我们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我们将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森林公安“五化”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区的先进经验,重点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把森林公安机关统一规范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直属行政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统一实行队建制,努力把森林公安机关建设成管理与实战相结合的执法主体。二是切实推进队伍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积极探索跨区域整合森林公安机构的新路子,在有条件的地市实行垂直管理模式,以减少层级,优化警力配置,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工作效率。三是切实加强森林公安的保障标准化建设。统一把各级森林公安机构调整为一级预算单位,进一步落实森林公安的公用经费和政法转移支付经费,逐步加大基础设施特别是“金盾”网络建设力度。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锻炼,探索建立起一套适合森林公安工作要求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绿色陕西、生态陕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积极构建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化

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地区公安局

(1)党委重视,全警参与,为警务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五化”建设开展以来,我局党委把信息化建设置于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对外,通过林区“警坛六十秒”节目,经常播放运用信息化手段破案防范的实例,在林区大造信息化建设舆论氛围。对内,提出了“警官不掌握信息技术,不能再为官;警员不掌握信息技术,不能再从警”的岗位危机警示,将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强制根植于每名民警心中。对下,逢会必谈信息化建设,逢检查部署必有信息化建设内容。对上,积极主动汇报,得到了省林业公安局和林业局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在前期“三基”工程、“三项建设”1 200余万元的资金投入基础上,林业局先后投入资金500余万元,促进信息化建设,为我局安装了GPS卫星定位仪、森林防火地理信息指挥系统、机动车牌照分析监控系统和城区治安视频监控网络系统,改造扩建了115 m2的多功能信息化指挥中心,升级了公安四级网,配备计算机232台,超过了警均1台的标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位于全省森工林区公安机关之首。

(2)自主研发,整合资源,充分发挥警务信息化建设人才的作用。信息化建设以来,我局立足局情警情,走自主整合、创新应用之路,全力打好信息化建设主动仗。从我局内部选拔人才,组成信息研发小组,坚持边学边用,开展了建网站、设平台、定专栏、采信息等工作,逐步建立起覆盖全林区的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今年,我们专门协商牡丹江市公安局,争取到与该局大情报信息综合应用研判平台联网权限,使我局每名民警都能与地方公安民警一样共享信息,不仅实现了我局信息化建设的重大飞跃,也节省了大笔资金。截至目前,我局信息化建设已初具规模,建立起了具有自主管理权限的三个网站、八大系统,拓宽了公安信息化建设渠道,使我局信息化建设全面步入正轨。“三个网站”:公安信息网、好警好事网、心理健康网。“八大系统”:大情报综合信息系统、839综合管理系统、OA自动化办公系统、法律法规查询系统、民警素质考试系统、FTP网络办公系统、旅店业管理系统、森林治安信息化管理系统。目前,我局整合的“网上办公、查询、传输、录入、比对、追逃、办案、考试和督察”等功能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已全部投入使用,真正实现了文件网上发、报表网上报、信息网上传、情报资料网上查、人口信息网上录、犯罪信息网上比、逃犯信息网上追、询(讯)问笔录网上作、法律文书网上制、绩效考核网上考、督察工作网上督,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化建设应用能力和水平。

(3)强化培训,强制提高,筑牢公安信息化建设的素质基础。我局采取4项强制措施,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一是强制全局培训。制定了《全警信息化应用知识培训方案》和《培训学习考核标准》,从领导班子成员到普通民警,全员参加信息化操作应用技能培训和考试,凡考试不及格者,领导退长还员,民警调离执法岗位。截至目前,已有3名民警被调离了执法岗位。通过紧逼加压,全局97%以上的民警达到了“三懂六会”的要求。二是强制全员采集。依托“839”系统,实施了为期6个月的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坚持信息录入责任终身制,保障了信息录入工作的准确性。特别是我局民警在“839”系统中自创了户内平面图和室内外全景照片,清楚地记录着各家各户的门窗位置和开启方向,为办案部门提供了准确信息。三是强制全面覆盖。在全省林业系统率先使用“大情报”信息综合应用研判平台,可以完整地对相关人员完成全面的行踪调查轨迹,充分满足了侦察办案的需要。四是强制全警应用。建立健全了信息化工作制度,明确各警种、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规范了信息采集、传递、整理、维护、应用、研判等各环节的工作机制,细化了定期考评考核制度。目前,“上班先开机,工作必上网”已逐步成为民警的工作习惯。

(4)积极探索,大胆应用,充分发挥警务信息化建设的作用。一年来,我们本着“应用领先,实战领先”的原则,综合运用各种系统平台抓实效,使信息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充分发挥旅店业治安管控作用,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空间,提高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我们率先开通使用了旅店业管理系统,实现了林区旅店业入网管理率100%、各终端住宿人员信息上传率100%的“双百”管理目标。为使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真正发挥实效,我们将信息采集与实战应用相结合,要求一线实战部门民警每天登录动态管控平台和信息研判平台,浏览和签收平台中的各项内容,结合本地案件线索、特点开展串并案件工作,通过推行信息研判平台的应用,把各类人、案、物等信息资源用活、用足,从而在发挥信息化手段打击犯罪、提高侦察办案效能方面成效凸显。自信息化建设以来,我们依托公安信息网络平台直接破案上百起,其中通过网上串并,成功破获各类案件25起;利用城区监控锁定疑犯直接破案81起;通过网上海量查询,破获“两抢一盗”案件21起;通过查询比对锁定抓获逃犯17人。特别是侦破姜丹跨省系列诈骗案和陈颜明系列抢夺案,协外侦破杨贺系列强奸杀人案,成功抓获外省籍杀人逃犯刘何胜,充分展示了信息化手段在超前防范、精确打击方面的巨大威力。

落实责任 科学防控保持森林防火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吉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1)坚持政府负全责,实行高位推动。为强化各级政府抓森林防火工作的推动力,省委、省政府在明确全省目标任务的前提下,统一规定:全面实行森林防火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其他领导为单项工作责任人。要求各基层单位必须把防火责任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分解到山头地块中。各地普遍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协同抓的“几大班子”分片包保责任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了省长、市(州)长、县(市、区)长、乡(镇)长、村长和林业局局长、林场场长“七长”负责制,层层按年度签订防火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制。从2009年起,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监察厅又联合实行了对12个省级重点火险区县(局)级责任人媒体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使领导包保和火源管理区域落实率达到100%。实行各级政府负全责,全省各级政府勇担责任,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强化和发展提供了无以替代的动力,也极大地促进了森林防火社会化局面的形成和发展。

(2)坚持预防为主,筑牢“三道防线”。预警为先,预防为主,缜密防控火源,是我省确保实现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的基本策略。在多年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三道防线”。一是思想防线。每个防火期到来前和防期中,都大量组织人员走屯入户,发传单,送公约,面对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在林区户外,大量布设森林防火宣传物、警示物,密集布设防火宣传阵地,形成了覆盖广泛、反差明显、氛围浓烈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环境。二是灾前预警响应防线。从2005年起,全省上下以森林火险监测、评估理论为基础,全面实施了森林火险监测设施设备体系建设,建立起了省级和重点市(州)森林火险监测网络,确定了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标准和发布办法,与各级气象局建立起了森林火险会商和联合预警机制,对森林火险分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完善,实行了森林火险分级预警响应预案制度,从而建立起了“因险而防,因险而动”的灾前预警机制,大大地提高了科学防控水平。三是火源监管防线。火源监管防线主要由人力资源构成,关键是舍得投入。全省每年配置一线防火人员3.8万人左右,以村屯、地块和林内外作业点为对象,分片包保巡护,定点把守检查,并在林区全面推行“村民十户联防”,形成了村民自我监督、共担责任的群防群护机制,所有县级行政区都开通了“12119”森林火情报警专用电话,有效约束了违章用火行为,极大提高了对森林火情的反应速度。多年来,我省森林火灾发生率始终保持在低水平上,把握住了防火工作主动权。

(3)坚持科学防控,狠抓防火体系建设。一是坚持细化行政依法管火力度。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两个《森林防火条例》的基础上,省政府每年坚持发布一道《森林防火命令》,严格规定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和措施,明确规定防火期内对野外吸烟或上坟烧纸者实行“四个一律”处罚,即:“对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对非公职人员一律从严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的领导干部一律撤职,对引起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者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坚持实施和创新发展综合预防措施。在多年的实践中,我省摸索出了一套“突出3大重点、完善4个体系、坚持疏堵结合和打早、打小、重兵扑救”的科学办法,形成了严控火源、防御重大森林火灾,并具有吉林特色的综合预防措施体系。突出3大重点是:对清明、五一、十一和备春耕农事用火等重点时段;长白山自然保护区,中俄、中朝边境线等重点区域;林缘地带农田承包人、林下资源经营承包人、森林旅游景区旅游人员等重点人群,制定专项方案,落实超常措施,实行重点防范。完善4个体系是:完善广覆盖的火情瞭望监测体系,森林火情及时发现率达到90%以上;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体系,建成了“预警—预防—预案”新的运行机制;完善扑火通信网络体系,形成了公众报警、多手段专业应急联通的有线、无线、卫星通信设施网络;完善立体协同作战体系,建立了森林部队、地方专业扑火队和航空护林站三位一体的机动支援、有效配合的协同作战扑火格局。坚持疏堵结合是:积极创新思路,提前主动疏导野外用火,每年都集中一段时间,大力组织开展林缘可燃物、农田秸秆和茬子、林中种植业剩余物、草甸子的计划烧除工作,科学合理地解决了农事用火与森林防火之间的矛盾。打早、打小、重兵扑救是:注重快速反应,就近出动,片区联动,做到早发现、早扑救,一次性动用足够的重兵快速扑灭,把火灾控制在最低程度,使小火不成大灾。

(4)坚持多元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各级政府负全责的原则下,不断探索和实行以地方为主,上级补助和扶持为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明确规定,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每年要在育林基金中安排不低于3%的森林防火经费,集体林场每年要在集体林收入中安排不低于2%的森林防火经费,为防火建设投入提供了法制保障。国有森林经营单位近年来的实际投入已达育林基金的11%以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已经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在各级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占有重要位置。各级财政将森林防火机构开支和部分预防、扑救经费纳入预算,形成了财政、林业保障森林防火工作运行开支的机制。据统计,全省现有防火设备总值3.28亿元,其中省内自1981年以来投入达2.37亿元,森林防火设施初步形成配套体系。目前,全省范围内的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火情瞭望巡查、无线和微机信息通信、指挥调度、宣传警示和预防、边境林火阻隔、林火扑救、航空消防8大框架已经初具规模。

防范严密 处置有力森林防火成绩显著

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1)严密防范,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领导进一步重视。每年春节过后,省委召开的第一个会议就是森林防火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会,省委书记吉炳轩同志、省长栗战书同志对做好当年森林防火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和具体的指导意见。每年省委省政府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5~6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副省长,每个防火期都多次深入大兴安岭、黑河、伊春等北部重点林区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全省各地主要领导对森林防火的重视程度均有提升。大兴安岭、伊春、黑河、森工总局等大多数市地、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深入林区一线检查森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并主持会议解决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责任进一步落实。全省各市、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检查防火工作;分管负责同志作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安排,抓好落实。各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严明纪律。坚持3年表彰奖励制度,对领导到位、责任落实,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地市、县及单位,省政府每3年表彰奖励1次。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预案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承担起本部门的职责任务。三是火源管理进一步强化。把坚决管住野外人为用火作为防火工作重点,每年我们除加强监督检查和封山外,均开展以火源管理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并在北部农林交错的重点区域吸收当地农民参与森林管护,调动农民森林防火的积极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期间,全省投入森林防火建设资金7.2亿元,其中省级投入4.61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了82.7%。一是对北部重点林区的防火公路进行规划,分级投入、逐年建设,累计建成防火公路600多km。二是全省共建设了75个自动林火气象监测站,提高了预警能力,不断完善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三是与省测绘局联合,研发建设黑龙江省森林防火电子沙盘指挥系统,省级系统已投入使用,各市、县及森工、农垦系统将于明年春防前投入使用,指挥调度能力得到强化。四是强化通信系统建设,对全省防火通信网进行改造,全省统一规划,加强通信瞭望综合塔建设、增加中继台数量,以短波为主的通信网建设加快推进,通信能力进一步提高。五是深入贯彻《森林防火条例》,省森防指与有关部门草拟了《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并列入省政府2010年立法计划,已多次在全省范围内征求意见,目前正在各地、各部门进行调研,力争年底出台,为以法治火、依法治火奠定坚定基础。五是专业森林消防力量进一步增强。一是在重点林区增加专业森林消防队员4 300名,使我省现有森林消防队增至1 481支,45 300人,其中森林消防专业队231支,16 300人;森林消防半专业队1 250支,29 000人。二是抓好设备检修、物资补充和人员培训、演练,开始组建水泵分队、机降分队和索降分队等专业技能分队,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有了明显提高。三是增加水泵、飞机吊桶和全道路运兵车数量,添置大型机械和特种设备,引进和培养技术力量,提高科技水平。

(2)处置有力,扑救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靠前驻防、快速反应。防火期内,大部分扑火兵力靠前驻防到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确保有火及时到达现场,提高首次扑救成功率。剩余扑火兵力保持机动,做好随时增援准备。出现火情,所在地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根据火场态势及时启动相应预案,进入相应工作状态。二是重兵投入、靠前指挥。一次性投入足够兵力,小火当做大火打,不搞添油战术。优先使用武警森林部队、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扑救力量,优先使用直升机等航空灭火力量,优先使用扑火装甲车等特种装备,优先使用灭火水车、水泵等装备。出现严重火情时,省委书记和省长均迅速前往火场一线,组织指导协调扑救工作。三是多种技术并举、多种手段并用。火灾扑救工作中,因时、因势,科学指挥,广泛采用人工增雨、机降灭火、吊桶洒水灭火、以水灭火、大型机械开设隔离带、人工点烧隔离带等多种技术和手段,使得扑救效率大大提高。四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举全省之力提供保障。解放军、武警、森警部队和全省各地市和农垦、森工增援火场扑救力量,铁路、交通、航空部门确保兵力和物资及时到位,公安、商务、卫生、民政、财政、建设、测绘、通信、新闻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切以扑火工作为中心、一切以扑火任务为重点、一切为扑火工作让路,全力提供保障。五是科学指挥、发挥各支队伍专长。前线指挥部合理安排任务和分工,森林部队、森林消防队、群众扑火队、武警内卫部队、人民解放军、公安消防部队、工程机械队伍等众多兵种,按照分工、协同作战、配合默契、有序衔接。充分发挥武警森林部队等专业力量的尖兵、精兵作用。

(3)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努力实现森林防火“四个转变”。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逐步实现由季节性防火向全年性防火转变、由直接扑火向间接扑火转变、由人力扑火向实施机械扑火转变、由传统扑火向科学扑火转变的“四个转变”,全面提升我省森林防火的综合实力。一是力增每年安排建设防火公路400 km。二是各级财政加大森林防火投入力度,确保防火隔离带的建设维护、扑火机具的补充、防火设施的维修等项费用支出。三是对全省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加强管理,实行建队标准统一,机具配备标准统一,训练标准统一。按比例在各队伍中组建点烧隔离带分队、风力灭火机分队、索降分队、油锯和割灌机分队、水泵分队、推土机和挖掘机分队等,全面提升火灾处置能力。四是建设机械化森林消防队。将大兴安岭、黑河、伊春和森工总局沾河林业局的直属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成机械化森林消防队,重点配备进口阻隔开带机、推土机、挖掘机、履带式灭火水车、越野轮式森林灭火水车、水泵灭火系统、移动水池、空运储水池,全面提升这些重特大森林火灾多发区的阻隔灭火、机械灭火和以水灭火能力。

适应新形势 谋求新发展积极创新森林防火工作机制

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1)创新群防机制,建立新的护林防火联防组织。林改后,面对森林防火遇到的困难,众多分散独立的林农迫切要求联合起来,共同抵御风险。为此,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护林防火协会建设创新群防群治机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按照“政府引导、林业牵头、利益联合、社会扶持”的机制,引导广大林农本着“民办、自律、自愿、互助、互利”的原则,采取村组组合、片区组合、乡镇组合、家庭亲缘组合和营林企业及个体营林大户组合等多种方式,把各种林业经营主体联合起来,组建了4 990个护林防火协会,会员达5.2万个,联防面积达393.33余万hm2,初步形成了以各类林业经营者为主体、群众互助的防火机制。

(2)创新管理机制,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办法。林改后,林农造林积极性高涨,野外生产性用火成倍增加。为解决生产性用火和森林防火的矛盾,我们改变过去单纯严管严查的方式,对野外生产性用火实行堵疏结合管理。“堵”,就是在高火险时期,在林区依法实行野外用火管制,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厉查处违章用火行为,坚决堵住违章火源。“疏”,就是计划烧除可燃物,在农事、林事用火高峰期间,组织群众有计划、有防范地烧除林缘、田边及田埂上的各种可燃物,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3)创新扑救机制,组建多层次的扑火队伍。坚持火灾扑救“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采取“重基层、强骨干、抓共建”的方针,组建多层次的扑火队伍。一是加强乡村扑火组织建设。重点依托各类护林防火协会、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乡村、林业经营单位,组建了5 762支乡村扑火队,使之成为森林火灾扑救的基础力量。二是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骨干队伍建设。制定5年规划,筹资2 500万元资金,在全省每个县(市、区)各组建立了一支50人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骨干队伍,成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专门力量。同时,加强森警部队建设,尽快形成战斗能力,成为重大火灾扑救的主力军。三是建立军地扑火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驻闽军(警)部队多、反应快速、战斗力强的优势,组织各地与当地军(警)部队签订联动合作协议,建立军(警)地扑火协作长效机制,成为我省火灾扑救的重要预备力量。

(4)创新投入机制,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渠道。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当”的原则,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投入机制,保证了森林防火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把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列入公共财政支出,并逐年增加投入。近5年,各级政府投入资金达7.9亿元。二是拓宽社会化投入渠道。建立商品林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以业主投入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机制,引导林业经营者自筹资金、投工投劳。全省4 990个护林防火协会按照章程,从当年采伐的商品材中,按主伐2元/m3、间伐1元/m3、竹0.3元/根,或者按管护面积上交会费,作为协会的防火经费,每年筹集资金近2亿元。三是建立扑火有偿救助制度。实行商品林火灾扑救以政府出资为主、业主适度承担的办法,确保了扑火经费有稳定来源。

(5)创新保障机制,建立森林火灾保险制度。省委、省政府将森林火灾保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2006年列入农业保险试点范围,2009年,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5 000万元,对全省766.67万hm2森林实行森林火灾统保。当年对全省240起森林火灾进行理赔,理赔金额达1 870万余元。今年起,我省在森林火灾统保的基础上开展了政策性森林综合保险,将火灾、病虫害、台风、水灾、冰雹霜冻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林木列入保险范围。对生态公益林,保费全部由财政补助,对商品林保费财政补贴55%~70%。目前全省已承保333.33多万公顷林地,有效降低了林农的经营风险。

(6)创新建设机制,提升基层森林防火能力。为全面提升基层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我省在8个县(市、区)和159个乡(镇),围绕防火责任、火源管理、队伍建设、组织指挥、基础设施、扑救战术等6个方面,开展了森林防火规范化建设试点。使基层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有效防止了森林火灾的发生。今年1-8月全省森林火灾发生率、受害率同比分别下降85%、93%。

深入落实双重领导体制推动部队建设科学发展

武警云南省森林总队

(1)坚持好双重领导体制是推动部队建设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础。共同建、部队管、地方用是森林部队领导管理体制的鲜明特点。多年来,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对我们不只是赋予任务、补助经费,而是把领导好、建设好、管理好森林部队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部队转隶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兼职领导制度,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领导都把担任部队兼职领导视为自己的特殊职责和崇高荣誉。丽江市委书记王君正在任市长期间就兼任支队第一政委、第一书记,工作调整后仍然坚持担任兼职领导,这在全武警部队还极为少见。石林县原林业局局长张鹏飞兼任石林中队第一中队长期间,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到中队“转一转”,大到中队长远建设,小到每名官兵基本情况都如数家珍。改任环保局局长以后,还经常到队看望慰问官兵。为使双重领导制度化、规范化,2008年我们协调省政府召开了兼职领导座谈会,形成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双重领导体制的意见》,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加强森林部队建设的职责和分工。此后,我们每年都召开1次兼职领导座谈会,共同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部队发展建设的重大问题。云南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形成了“关心森林部队发展,就是关心云南林业发展”的共识,省委书记、省长多次对部队建设作出重要批示,驻地党政主要领导坚持定期到部队现场办公,解难帮困。特别是在部队增编问题上,省委省政府多次向国务院递交增编请示。今年温总理、回副总理视察云南旱情期间,省委书记白恩培、省长秦光荣反映森林部队是云南“最需要、最满意、最好用”的贴心部队,积极要求为部队增加编制,此事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

(2)落实好双重领导体制是警地同心同德干事业的根本途径。任何一种体制,只有建立起一种稳定的工作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作用。我们在落实双重领导体制中,逐步建立了稳定的工作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赋予新的内涵。一是建立指挥联合机制。每次执行重大火灾扑救任务,总队各级主要领导全程参与火场前指的决策指挥,不仅充分发挥了军事决策的主导作用,还保证了部队内部的独立垂直指挥,较好地实现了前指的决心意图。调集部队跨区增援灭火时,总队与省森防指分头向增援部队和驻地森防指下达命令,保证了兵力调动顺利快捷。同时,我们还与森防指、气象局、航站共同建设“平战结合、警地兼容”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基本实现了火场指挥一体化的目标。我们与省森防指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连续两年组织部分官兵到楚雄、红河两州靠前驻防,既减轻了全省防火灭火工作的压力,又较好地拓展了部队任务空间,使有限兵力发挥了最大效益。二是建立防火联防机制。每年防期,我们警地双方都要定期召开森林防火联席会议,共同分析防火形势,制定联防预案,部署联防工作;防火紧要期前,都要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重点林区和高火险区检查防火工作。每年春节、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总队都要派出兵力与林业部门联合开展防火宣传、武装巡护、设卡检查等勤务。今年防期,警地双方联合开展了5个“防火宣传周”活动,1 000多名执勤兵力遍布全省9个州市、42个县(市、区)170余处重点林区,有效遏制了火灾高发态势。三是建立灭火力量联建机制。实践证明,云南森林灭火必须建强“四支力量”,即森林部队尖刀力量、地方扑火队主力力量、驻地军警支援力量和地方群众保障力量。2007年,云南省政府把总队教导队作为全省森林防火培训基地,每年为各地培养输送灭火骨干。同时,我们还派人协助森林防火部门为驻地友邻部队和专业扑火队进行业务培训,3年来,培训指挥员和灭火骨干3万多人。此外,我们每年都组织军警地开展灭火作战联合演练,为战时整合力量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奠定了坚实基础。扑救丽江玉龙雪山“3·4”、大理苍山“3·8”、安宁“3·29”、腾冲中缅边境“2·21”等30余起重特大森林火灾中,在前指的统一指挥下,总队集中精力打火头、扑明火、攻险段,地方专业灭火队跟进清理,友邻部队开设隔离带,地方群众输送水源和给养物资,较好地发挥了1+1>2的整体效能。

(3)发挥好双重领导优势是解决部队建设重大问题的有效手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只有落实好双重领导体制,发挥好双重领导优势,才能给部队带来双重关怀和双重保障。多年来,地方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在部队发展建设上,积极出主意、想办法、解难题,做到全面抓领导到位、具体工作指导到位、帮困解难支持到位、搞好保障服务到位。一是大力推动部队基础设施建设。2002年—2004年,全省在116个县靠财政补贴的情况下,省政府不仅把25%的配套经费足额拨到总队,还为15个新建中队和2个扩编支队机关划拨建设用地300多亩。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无偿提供了1.5万亩林地,使总队率先在森林部队开展了野外化、模拟化训练。昆明市禄劝、保山市昌宁等多个县林业局在自身没有办公楼的情况下,几乎用所有资产抵押贷款为部队征地搞建设。昆明、大理市投资400多万元为部队购买了适合云南高山灭火需要的依维柯运兵车和高压灭火水车。省科技厅主动投入科研经费200万元,为部队研制了科技含量较高的灭火炮系列装备。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拨付专项经费1亿多元,极大地提升了部队的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二是积极促进部队争先创优工作。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视部队发展建设为己任,以实际行动支持部队争先创优。2009年,总队执行楚雄“7·9”抗震救灾任务时,省委书记白恩培、省长秦光荣精心安排部队接受胡锦涛总书记的亲切接见,也是唯一受到总书记接见的救灾部队。去年,武警总部考评昆明支队基层标兵单位期间,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市长张祖林亲自向总部工作组汇报昆明支队为驻地经济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评价支队是“森林防火灭火的铁军和劲旅、抢险救灾的急先锋、生态建设的绿色卫士、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战士、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对支队评选武警部队标兵支队起到了关键作用。三是认真解决部队官兵后顾之忧。2008年,省政府把解决全部队营以上和总队机关干部住房问题纳入重要工作,孔垂柱副省长亲自督办,昆明市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昆明市委书记仇和指示有关部门“森林部队对地方贡献巨大,要特事特办,做到无条件、无阻力、无障碍”。近几年,昆明市划拨土地6.66多hm2,落实项目资金6 000多万元用于支队建设;接收安置转业干部120多人,为200多名干部解决了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部队转业干部“三率”连年达到100%,真正为官兵办了好事,解了难题,使全体官兵始终怀着感恩之心回报地方党政和人民群众的关心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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