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林业“三防”体系建设
2010-08-15吴秋生侯鲁娟
吴秋生,侯鲁娟
(1.江西省靖安县防火办,江西 靖安 330600;2.江西省华宇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江西 南昌 330096)
2006年,靖安县“三防”协会体系启动,通过3年的努力,林业“三防”协会取得了可喜成果:全县重点防火期(2009年9月至2010年6月)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各类林业案件、病虫害同比下降95.8%。2006年5月,宜春市人民政府已将靖安县成立林业“三防”协会,构建林业“三防”体系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全市推广。
1 林业“三防”体系的建设
1.1 建立林业“三防”体系的意义
所谓“三防”就是防止森林火灾,防止森林病虫害,防止乱砍滥伐行为。建设“三防”体系,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林业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推进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是强化各级政府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兴林富民的需要。
1.2 林业“三防”体系的建立
在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尤其是林改以后,山林由集体转变为千家万户,分到了山的林农都无法回避这个问题:山林怎么管?一旦发生火灾,发生病虫害,有人偷盗林木怎么办?靠一家一户的力量势单力薄,并且很不安全,这些问题成了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更是林农朋友的一块心病。没有现成模式,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一开始,靖安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林区,深入群众,召开谈心会、意见征求会、专题研讨会等,谋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最后确定在群众基础好、积极性高的罗湾乡桥下村四亩片先行试点。县里派出工作组因势利导,5个村民小组多个晚上召开村民会,村民反映强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一个以人为本,以林为根、群防群治,自我管理的林业“三防”协会于2005年12月成立。同时按照《村民自治条例》等相关法规,经协会会员讨论通过,《罗湾乡桥下村四亩片林业“三防”协会章程》在反复酝酿中产生。林农从根本上解决了管林护林的大问题,莫不心花怒放,喜笑颜开。这一经验和做法很快在全市各乡(镇)村推广,林业“三防”协会如雨后春笋,相继成立。目前,靖安县林业“三防”协会已建立116个。
2 林业“三防”体系建设的作用
林业“三防”体系的作用主要是充分调动林农的主观能动性,从源头上依法经营管理森林资源。
林业“三防”协会章程规定,会员由年满18周岁以上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村民组成,产生理事会,由理事会按照章程开展“三防”工作。其积极作用是:(1)坚持“群防群治、联防联治”的原则,落实责任,分片包干管林护林;(2)管住野外用火,落实对“痴、呆、聋、哑、傻、疯和无自控能力的老人、小孩等7种人的监护管理”,发生火灾,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扑救;(3)依法治林,坚决制止盗伐、滥伐林木,严重违法的及时报告林业执法部门处理;(4)发现病虫害及时报告,并主动参与防病灭虫工作。
协会会员均享有章程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 “三防”协会取得的工作成效
通过“三防”协会的建立,林农对山林的重视程度大大增加,发生了几个可喜变化。
3.1 变隔山观火为全力扑火
林改以前,山林是集体的,林农见不到实惠,发生森林火灾,群众事不关己,隔山观火。现在不同了,山是自己的,一草一木涉及自己的利益,管林护林成了自家的事,对森林火灾隐患积极预防,发生火灾全力扑救。协会一方面加大了森林防火的宣传。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大大增强;另一方面组织年轻力壮的会员成立15人以上的扑火队伍,配置了二号工具、砍刀、风力灭火机等扑火工具,组成护林巡护队巡山护林,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县有森林消防专业队,各乡(镇)村有扑火应急分队,全县上下形成了强大的森林消防网络,发现火情,各扑火队伍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做到了打早、打小、打了。
3.2 变被动造林为主动造林
以前造林是政府号召,各级动员,林农分任务,造林也不管种苗的质量,效果的好坏,群众造林积极性不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年年造林不见林”的现象。现在林农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把山当田耕,精心管理,还积极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退耕还林、日元贷款造林项目等,2010年造林达1.33多万公顷,这是以前都没有过的事。
3.3 变消极管山为积极护林
“三防”体系建立后,协会理事会抓源头管理,组织会员管护山林,处置盗伐、滥伐行为。一次有人在会员山场盗伐毛竹15根,被护林员当场抓获,理事会按章程对其进行了处罚。这类事情由理事会处理已屡见不鲜。过去事不关己、消极管理的现象不见了,主动积极管山护林已成风尚。2010年1-7月,全县发生林业案件4起,同比下降95.5%。理事会引入科学的防治毛竹病虫害方法,根据病虫害发生的规律,提前防治,及时消灭,全县毛竹林没有发生一起病虫害。一些相邻的山林纠纷、林事矛盾,通过理事会也得到妥善、合理的解决,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
3.4 变向上要资金为协会自筹资金
管林护林、森林防火等都需要一定的资金运作,以前是下面向上面伸手要,没有钱难办事、不办事、少办事。“三防”协会成立后,理事会按照章程向会员收取会费,按毛竹林5元/(亩·年),用材林年3元/(亩·年)收取,资金不足,经全体会员会议同意可酌情追加,资金结余部分可流转到来年使用。收取的经费主要用于巡山、灭火补助、购置防火扑火设备,购买预防病虫害药品、器械,奖励“三防”有功人员等等。这样,经费的问题解决了,无须再向上级等、靠、要,从而为“三防”体系建设打下了扎实的经济基础。
4 “三防”协会的工作点评
我县林业“三防”协会在管林护林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果,并被作为典型经验刊登在2006年5月26日的《中国绿色时报》上,另外,2006年8月26日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联播节目也播放了我县林业防火、防盗、防病虫害“三防”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成效。
到目前为止,全县“三防”体系建设在每个乡完成1个试点村的基础上,已全面推广,现已建立协会108个,23400户农户参与,涉及面积9.16万hm2。对“三防”建设合格的村、市、县、乡各扶助1000元,对组建了村级森林扑火应急队的村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的12个示范村的森林扑火应急队配备了风力灭火机和二号工具。各协会在目前的防火、防盗、防病虫害中取得了明显效果,2010年尚未发生一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