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姻关系与大学生子女人格相关研究
2010-10-25王素然严贺杰
王素然,严贺杰
(1.廊坊师范学院 教育学院,河北 廊坊 065000;2.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近年来,父母婚姻关系对子女心理和行为的影响日益受到关注。研究证实父母婚姻关系不良,对其子女无论是人格还是学业成绩发展都十分不利。以往研究有如下共同点:注重父母问题婚姻关系对子女身心发展的影响,如冲突关系、离异关系、缺失关系(留守儿童)等,对正常家庭研究较少;注重对未成年子女影响的研究,而对于心理和行为发展相对成熟的成年子女研究较少;有关父母婚姻质量的评定多来自于父母主观自评,而这与子女所认知到的父母婚姻状况之间存在一定差距[1]。基于以上研究存在的问题,我们设计了在正常父母婚姻关系基础上,以子女认知评定父母婚姻关系质量的父母婚姻关系与大学生子女人格的相关研究,用以揭示父母婚姻关系对子女人格发展所造成的最终影响。
一、研究设计
1. 研究假设
影响个体人格发展的因素众多,但家庭作为子女人格实现社会化的主要场所,是任何其他教育机构所无法替代的。而父母婚姻关系则是影响家庭心理氛围的首要因素,父母婚姻关系的质量和性质将影响子女人格的发展。基于此,本研究设置如下假设:
假设1 父母婚姻关系影响大学生子女人格形成。
此外,由于不同性别的子女可能对父母婚姻关系的认知存在差异,从而影响到子女人格的发展,因此设置假设2。
假设2 父母婚姻关系对大学生子女人格的影响存在性别差异。
2. 变量的界定
(1)自变量——父母婚姻关系。本研究采用自编《父母婚姻关系子女认知问卷》对父母的婚姻关系质量进行界定。问卷包含婚姻满意度、角色平等性、冲突解决方式、子女认知感受等维度,得分越高,父母婚姻关系越好。
(2)因变量——子女人格。本研究使用陈仲庚修订的成人版艾森克人格问卷(EPQ)对大学生人格进行界定,此量表在我国使用较为广泛,有着良好的信度与效度。EPQ所测量的人格维度主要包含:E——内外向,高分表现为典型的外倾性格,低分表现为典型的内倾性格;N——神经质,又称情绪稳定性,高分表现情绪不稳定、焦虑、经常出现各种身心障碍,低分表现情绪稳定、善于自我控制、不易焦虑;P——精神质,得分高者表现为强烈的心理变态;L——谎造或自身隐蔽,高分者表明有显著掩蔽情况。
3. 资料来源与处理
本研究资料来源于对某师范学院 460名大学生的随机调查,其中男220名,女240名,回收有效问卷428份,有效回收率为93%。采用SPSS15.0对父母婚姻关系子女认知问卷得分与EPQ四个维度得分做了皮尔逊积差相关;并对男生与女生在父母婚姻关系子女认知问卷上的得分做了独立样本T检验。
二、结果分析
1. 父母婚姻关系与大学生子女人格的相关分析
表 1为父母婚姻关系与大学生人格各维度的皮尔逊积差相关统计。父母婚姻关系与大学生子女人格在神经质和掩饰性两个维度上存在显著相关,表明大学生子女人格的内外向和心理变态倾向受父母婚姻关系质量影响较小。而神经质人格维度与父母婚姻关系呈显著负相关(p<0.01),说明父母婚姻关系影响到子女神经质倾向,情绪稳定性和焦虑程度,父母婚姻关系越融洽,子女情绪越稳定、不易焦虑。掩饰性既反映了被试的掩饰情况,也反映了被试的社会朴实幼稚水平,此维度与父母婚姻关系呈显著正相关(p=0.001),表明父母婚姻关系较好的子女,社会成熟度发展较高,社会适应能力较强。因此本研究证实父母婚姻关系确实对子女人格的某些方面产生影响,研究假设1得到部分证实。
表1 父母婚姻关系与大学生人格各维度的相关关系
2. 父母婚姻关系对大学生子女人格影响的性别差异
本研究对父母婚姻关系与不同性别大学生子女人格做了皮尔逊积差相关统计,结果见表2。结果显示父母婚姻关系与女性子女人格在神经质(r=-0.584,p<0.01)和掩饰性(r=0.34,p<0.05)两个因子上表现出显著性相关,而与男性子女人格则只在掩饰性(r=0.322,p<0.05)因子上表现出显著相关。这表明父母婚姻关系对女性子女在情绪稳定性和社会成熟度方面均存在重要影响,而对男性子女只在社会成熟度方面存在影响。由此可见父母婚姻关系对子女人格的影响确实存在性别差异,研究假设2得到证实。
表2 父母婚姻关系与不同性别子女人格的相关关系
为解决父母婚姻关系对大学生子女人格影响的性别差异是否由不同性别子女对父母婚姻关系的不同认知造成,我们对男生与女生对父母婚姻关系的认知进行了独立样本 T检验。结果显示不同性别子女在父母婚姻关系的认知上不存在差异(t=0.328,p>0.05),父母婚姻关系对大学生子女人格影响的性别差异并非由子女认知偏差导致,与不同性别子女的“第三性征”有关,即女性更易情绪化、敏感和富于幻想,因而在情绪稳定性方面更容易受到父母婚姻关系影响。
三、结论与启示
以性格基本定型的大学生子女为研究对象,因而体现的是父母婚姻关系对子女人格的影响。结果显示父母婚姻关系确实对子女人格发展产生影响,但并不影响人格的全部,只对人格中的情绪稳定性、社会焦虑、社会适应性、发展成熟度等方面产生显著影响,而这些方面主要体现的是人格中的社会性内容,就此可以推知父母婚姻关系也极有可能会影响到子女的态度、需要、人生观等其他具有社会性的人格方面。此外,父母婚姻关系对子女人格的影响存在性别差异,与女性子女人格的显著相关项多于男性子女,由此可以推知父母婚姻关系对女性子女人格的影响大于对男性子女人格的影响。
父母婚姻关系实际主宰了整个家庭的氛围,其关系质量渗透在他们的情绪与言行中,子女则通过无意识的模仿来习得父母的情绪与行为模式;父母婚姻关系还会通过对自身身心状态的影响从而影响对子女的教养方式和质量,最终影响到子女的人格发展[2]。由此,婚姻关系并不只是夫妻间的私事,它还是一个影响子女人格发展的重要因素。夫妻有义务和责任提高婚姻关系质量,以促进子女人格的积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