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基建工程委托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0-10-09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梁宇晖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梁宇晖
医院基建工程委托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梁宇晖
工程造价咨询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已成为医院基建工程审计中不可缺少的技术力量,但是,医院基建委托审计中仍存在着一系列需要改进的问题,本文对医院基建工程委托审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改进对策。
医院 基建工程 委托审计 问题 对策
委托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或审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完成审计机关或审计部门指定的工作,并对审计机关或审计部门负责的行为。作为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已成为医院基建工程审计中不可缺少的技术力量。由于我国造价咨询业起步较晚,整个行业的规范化不完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偏低,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对加强工程委托审计监控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医院基建工程委托审计的必要性
(一)委托审计可以有效规避审计风险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等,结算审计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掌握一整套工程预结算技术,必须了解各种工程的施工特点、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审计技巧。要完成以上各式各样的工程审计任务,对内审部门及内审人员要求很高,内审人员必然冒着较大的审计风险,而社会中介机构却拥有各种各样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此,工程投资量较大,技术性复杂的工程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可以有效规避内部审计的风险。
(二)委托审计可以弥补内部审计力量不足
根据《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1号]第六条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由于很多医院审计工作开展的时间较晚,审计人员配备不足,审计人员大多数从事财会工作,没有配备工程审计人员,没有设立工程审计岗位,有些单位即使设置工程审计岗位,但在人员配备方面不是根据工作任务、工作量而定的,只是配置1-2位工作人员,工程审计人员少与工程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委托审计可以弥补内部审计力量不足,提高审计效率。
(三)委托审计可以减轻审计工作量大带来的压力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患者对就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医院为了向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舒适的就医环境,在国家拨款的基建资金很少的情况下,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加大了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不论是改扩建工程还是新建项目,医院一年的基本建设投资少则上千万,多则上亿元,按照《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的要求及有关制度规定,工程项目须经审计部门审核并经决算审计后才能支付价款,工程项目才能办理资产验收及移交,面对如此巨大的工作量,单靠医院内审部门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是不可能的。
二、医院基建工程委托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送审资料不全,给施工单位提供了造假的机会
医院基建管理部门在递交资料前,没有把项目建设前期资料准备齐全,也没查看设计变更、签证资料等是否都是原件,编号是否连续,各级负责人签字是否到位,工程结算书编制是否规范,就交给了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给施工单位提供了造假的机会。
(二)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人员不在施工现场,对疑难问题把握不准,影响审计质量
施工单位提供的签证单,由于存在部分签证内容和工程量含糊不清,或者是有些对施工单位不利的情况,如:超工期、减少施工项目等,施工单位没有办理签证,由于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人员不在施工现场,对项目情况不了解,对疑难问题把握不准,影响审计质量。
(三)部分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不高,造成审计风险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及《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原有的国有、集体性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脱钩改制,一大批新兴的、合伙制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应运而生,而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质量参差不齐,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有高有低,部分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受到不良因素的引诱和腐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从而丧失审计人员应有的独立性及客观性,造成审计风险。
(四)审计过程中监控不到位
由于社会中介机构良莠不齐,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问题,而医院却无法进行有效地监督管理:①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受托社会中介机构丧失职业道德,泄露与被审计项目有关秘密,损害医院利益。②对审计过程中争议较大的地方,不经医院代表到场,私自拍板定案。③认为:出钱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他们就得很好为医院服务,医院可以放手不管,造成在实施过程中,医院人员不配合审计人员工作,对有争议的地方,也不出面组织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三、改进医院基建工程委托审计的对策
(一)做好送审前的准备工作,节省审计费
1、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
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是工程造价审核的主要依据,一个工程项目结算资料送审是否齐全,直接影响到审计结果的准确性。送审资料的完整是公正、公平审计的保证,是得出客观真实、可信结论的重要依据。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应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为造价审核做好准备。需收集的主要资料有:经审计部门审核过的概算和预算、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标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设计图、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竣工图、变更通知书、各种现场签证等。
2、对工程项目进行初步审计
首先,对收集到的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收集到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工程结算书编制是否规范,变更通知及各种签证是否编号并保持连续,同时要求所有送审签证一定是原件。为了方便审核和减少审核费用,大型工程送审结算书只要求报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减部分。其次,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项目结算书进行初步审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竣工图、施工合同、变更通知书、工程定额、施工期间国家的有关政策,对报送的工程结算书进行初步审计,对较容易就能发现的错误如:少算优惠率,虚假签证,工程量重复计算,政策的错误运用等,内审人员在初审时直接剔除。如在我院新建手术楼土建工程结算项目中,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书中要求调整人工费用392,319.62.00元,内部审计人员在初审时发现该项目的人工调整不符合广西区建设厅桂建标字【2008】5号文件规定,所以,在初审时把该项费用直接审减。医院审计人员通过初步审核,对送审项目有了大概了解,为以后协助委托审计工作做好准备,并降低了委托审计费用。
(二)经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委托社会审计工作
由医院审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主管院领导提出委托社会审计书面请求,经院领导批示后,由医院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委托社会审计工作。
1、考核和选择社会中介机构。选择好的社会中介机构和注册造价师是做好基建工程结算委托审计工作的前提条件。在工程项目进行委托审计前,由医院审计人员、财务人员、工程人员、纪检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社会信誉、服务质量、审计业绩、管理水平、收费标准、注册造价师的综合素质和社会信誉度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对在考核中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公司确定为委托审计机构。
2、签订委托审计合同,明确审计责任。医院审计部门在起草或审查委托协议时,应注意委托审计合同中是否明确审计工作要求,包括审计项目的名称、内容,审计项目完成时间,医院审计部门的职责,中介机构审计人员的职责,并是否明确收费标准等等。
3、审计资料的交接。为了保证资料的完整性,与委托审计机构交接相关审计资料前,医院审计人员必须把经过初审的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按名称、类别、数量整理列成资料交接表,一式两份,资料交接完成后,双方在交接表上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
(三)协助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实地勘察、审计,确保签证内容的真实准确
委托审计机构是在施工单位和医院基建部门提供的图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审计的,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往往只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资料,资料的完整性受到影响。医院审计部门收集的资料大部分是工程决算时取得的,由于医院基建工程人员受专业限制,不熟悉工程造价业务,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管理人员普遍把重点放在质量与工期方面,对所完成的工程内容不能在签证上详实地说明、描述,因此,委托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在接到工程项目后,熟悉项目有关资料,找出有疑问的地方,然后与医院审计部门约定时间查看项目现场。由医院审计部门牵头,邀请医院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单位代表共同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四)对初审结果进行监督审核,保证审计质量
为了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发现和改正审计过程中的差错,社会中介机构初部审计结果出来后,审计初稿必须经过内部审计部门审核后再与施工单位交换意见。如,在我院高压氧舱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我院内部审计人员对委托审计机构初稿进行监督审核时,发现施工方送审结算中材料价差的调整使用的是施工期间最高时期的市场价格,而社会中介机构在审计时没有给予更正,内部审计人员发现问题后,向中介机构提出材料价差的调整应按施工期间的市场平均价格调整,中介机构接受了我们的意见,仅此一项,审减10多万元。
(五)内审部门代表建设单位与社会中介机构和施工方对账,防止“暗箱操作”
经内部审计部门审核后的初步审核结果,由中介机构进行调整,内部审计部门把调整后的初步审计结果交施工单位核对,内部审计部门代表单位与社会审计机构和施工方对帐。对账时,由内部审计部门指定场所,内部审计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社会中介机构、施工方代表一同到场。一旦发现问题,三方当面协商解决。如碰到对工程量计算有异议时,查找图纸或到施工现场重新计算工程量,由三方重新确认。对定额套用有异议的,陈述自己的理由,采纳正确的意见。对材料价格有异议的,三方一起到市场了解价格,确定一个合理的市场价等等。在对帐时一定注意,要三方同时到场,不能让中介机构和施工方单独对账。
(六)确认审计结果,支付审核费用
社会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的审核是一种有偿服务,对外委托工程项目造价最终的确定需要由医院、社会中介机构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确认,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往往代表医院签字确认工程造价,即使是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工程造价审核结果,也是在内部审计部门确认的基础上进行。所以,对外委托基建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部门也不能完全摆脱审计责任,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对社会中介机构最终审核结果要进行认真的审核,审查审核结果是否正确,应该修改调整的地方是否已经调整等等,对审核无误的审核结果才能进行确认。社会中介机构把审核报告交给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并把其他送审资料与医院审计部门交接清楚后,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中介机构支付审核费用。
[1]《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1号]
[2]张宏禄 吕华宁 凌宇.高校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存在问题及对策,中国内部审计[J],2007,(2):63-64
(责任编辑:祁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