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解企业融资困局
——山东省滨州市质监局和银行联手共铸诚信
2010-09-20刘晓杰
■文/刘晓杰
共解企业融资困局
——山东省滨州市质监局和银行联手共铸诚信
■文/刘晓杰
企业想贷款,质监来搭台,政府给支持——近日,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开展“质银联手 共铸诚信”活动的实施方案》,号召全市深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据了解,“质银联手,共铸诚信”活动的开展,是滨州市质监局紧紧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和全市经济发展中心,强化机遇意识,做好结合文章,提升服务水平的又一具体行动。
滨州市质监局通过长时间调研了解到,目前资金匮乏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绊脚石”。具体情况是银行对企业的了解往往只是通过会计报表的数字,对企业的综合评价能力还比较欠缺,防控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识非常强,因此在放贷范围和力度上都打了“折扣”。而企业想贷款,不但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去办理繁琐的手续,贷款利率也比较高,部分企业就抱着“宁肯不发展,也不去贷款”的思想保守经营。
如何才能既帮助企业贷款解除困局,又保证银行资金安全?滨州市质监局从推行新棉花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找到了答案。早在2009年,滨州市质监局就创新性的提出了“以质量监管为保证,公证检验为依托,搭建银企合作新平台”的构想,主动与银行对接,帮助14家新体制棉花加工企业银行获得发展资金,解决了企业纺纱生产的燃眉之急。
这一成功的实践范例,让滨州市质监局有了方向。经过多方调研,最终确定与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牵头开展“质银联手 共铸诚信”活动,这次合作由原先的单一受益企业面扩大到了全市企业,并且保证银行资金安全的方式更加科学。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滨州市质监局向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提供以企业为主体的各类质量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生产许可资质、企业质量奖励、产品质量国家、省监督抽查、特种设备许可和安全管理、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信息,银行可以对企业进行全面评估,以此决定是否给予贷款。
活动具体进行分为准备阶段、推进阶段和实施阶段。滨州市质监局先与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组织召开座谈会,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达成《关于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加强企业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合作协议》。据了解,在此过程中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质量管理奖企业、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滨州市市长质量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C标志企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产品企业等信息,将作为反映企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
方案预测,活动获得全面推广将在2011年。届时滨州市质监局定期将企业质量信用信息交付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以此为依据,将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录入企业征信系统。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在贷款等授信活动时,查阅相关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将质量奖励企业列为信贷业务优先支持客户,开通绿色通道,企业可享受利率优惠或审批便利,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优惠措施。人民银行督促各金融机构对质监部门确认的失信企业,将其列为银行预警客户,待整改后,解除预警;对拒不整改的,列为银行信贷业务退出客户,不给予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