镉柱还原法测定奶粉中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含量
2010-09-20杭学宇
杭学宇 汪 怡
江苏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23001)
硝酸盐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硝酸盐还原酶作用下转变为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易与仲胺、酰胺反应,生成致癌的亚硝胺。当人摄入亚硝酸盐后可使血液中血红蛋白失去携O2能力,引起中毒。6个月以内的婴儿对硝酸盐类特别敏感。欧盟建议亚硝酸盐不得用于婴儿食品,而硝酸盐应予限制使用。考虑到对婴幼儿的影响,我国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亚硝酸盐含量≤2mg/kg,硝酸盐≤100mg/kg[1-3]。为保护婴幼儿的身体健康,调查了奶粉中硝酸盐及亚硝酸盐的含量,并对检测方法进行了改进,采用简化预处理法,简化了步骤,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1 实验部分
1.1 试剂
氨缓冲溶液、盐酸溶液(0.1mol/L)、亚铁氰化钾溶液(106g/L)、乙酸锌溶液(220g/L)、饱和硼砂溶液:称取5.0g硼酸钠(Na2B4O710H2O)溶于100mL热水中,冷后备用、对氨基苯磺酸溶液(4g/L)、 盐酸萘乙二胺溶液(2g/L)、硝酸钠标准使用液(5μg/mL)、亚硝酸钠标准使用液(5μg/mL)。
1.2 仪器
镉柱:按GB5009.33-2010中10.6制备,制好后按规定测定还原效率。7230G分光光度计。
1.3 原理
试样经沉淀蛋白质,除去脂肪后,溶液通过镉柱,使其中的硝酸根离子还原成亚硝酸根离子,在弱酸条件下,亚硝酸根与对氨基苯磺酸重氮化后,再与盐酸萘乙二胺耦合形成红色染料,测得亚硝酸盐总量,由总量减去亚硝酸盐含量即得硝酸盐含量。
1.4 样品预处理
取混匀奶粉5.00g,热水溶解后移入500mL容量瓶中,然后一面转动一面加入5mL亚铁氰化钾溶液,摇匀,再加入5mL乙酸锌溶液,以沉淀蛋白质。加水至刻度,摇匀,放置30min,上清液用滤纸过滤,弃去初滤液30mL,滤液备用。
1.5 硝酸盐的测定(镉柱还原法测定)
1.5.1 先以25mL稀氨缓冲溶液洗镉柱,流速控制在3~5mL/min。
1.5.2 吸取20mL样品滤液于50mL烧杯中,加5mL氨缓冲溶液,混合后注入贮液漏斗,使流经镉柱还原,以原烧杯收集流出液,当贮液漏斗中的样液流完后,再加5mL水置换柱内留存的样液。将全部收集液如前再经镉柱还原一次,第二次流出液收集于100mL容量瓶中,继以水流经镉柱洗涤3次,每次20 mL,洗液一并收集于同一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混匀。
1.5.3 亚硝酸盐总量的测定
吸取20mL还原后的样液于50mL比色管中,另吸取0.00、0.20、0.40、0.60、0.80、1.00、1.50、2.00、2.50mL亚硝酸钠标准使用液(相当于0、1、2、3、4、5、7.5、10、12.5μg亚硝酸钠),分别置于50mL带塞比色管中,于标准管与试样管中分别加入2mL对氨基苯磺酸溶液(4g/L),混匀,静置3~5min后各加入1mL盐酸萘乙二胺溶液(2g/L),加水至刻度,混匀,静置15min,用2cm比色杯,以零管调节零点,于波长538nm处测吸光度,绘制标准曲线比较,同时作试剂空白。
1.5.4 计算
式中X为样品中硝酸盐含量(mg/kg),m为样品质量(g),A1为经镉柱还原后测得亚硝酸盐质量(μg),A2为直接测得亚硝酸盐的质量(μg),V为经镉柱还原后样液的测定用样液体积(一般为20mL),1.232—亚硝酸钠换算成硝酸钠的系数。
2 结 果
2.1 镉柱还原效率的测定
吸取20mL硝酸钠标准使用液,加入5mL稀氨缓冲液,混匀后依照方本法1.5.2进行操作。取10.0mL还原后的溶液(相当于10μg亚硝酸钠)于50mL比色管中,以下按本文1.5.4进行操作,根据标准曲线计算测得结果。平均柱效为101.2%,变异系数为1.8%。
2.2 标准系列及回归方程
见表1。
表1 标准系列及回归方程
2.3 精密度和准确度试验
同一样品作本底,取高中低3个浓度加标后测定,分6次测定,硝酸盐本底值为83.0mg/kg,亚硝酸盐本底值为1.8mg/kg,计算精密度和准确度,结果见表2。
3 结 论
表2 精密度和准确度试验结果
镉柱还原法测定时,如果用蒸馏水作空白本底值较高,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尝试用去离子水作空白,结果空白值接近于零。另外,若样品连续检测,可不必每次都洗涤镉粒,若数小时内不用,则须洗涤镉粒,长期不用,柱内需用水覆盖,避免镉在空气中被氧化为氧化镉而失去还原能力,影响下次测定效果。本方法对奶粉中硝酸盐、亚硝酸盐的检测,和国标法中硝酸盐与亚硝酸盐测定方法相比较,简化了操作步骤,提高了效率,节约了成本,检测结果比较满意,可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1]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注解(下)[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267-278.
[2]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食品卫生国家标准汇编[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7:337-33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5009-2010食品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S].北京:20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