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2010-09-15王红伟
王红伟
(郑州轻工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南郑州 450002)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王红伟
(郑州轻工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南郑州 450002)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态势良好,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愈见明显,但存在产业集聚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投资软环境较差、基础设施不完善、融资困难、失地农民没有妥善安置等问题。应从扩大开放、深化招商引资水平,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配套服务水平,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拓宽就业途径、妥善安置失地农民等角度加以解决。
产业集聚区;投资软环境;招商引资
目前国内对产业集聚区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般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产业集聚区、加工贸易产业集聚区、高效农业产业集聚区等各类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统称为产业集聚区。近年来,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态势良好,已成为河南省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对外开放的窗口、招商引资的窗口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提升了河南省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水平。产业集聚区是促进河南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现途径,是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突破口。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是河南省创新体制机制、培育竞争新优势的客观需要,是实现中原崛起的关键举措。
国外关于产业集聚发展的理论研究开展得较早,认识也较为成熟。保罗·克鲁格曼[1]主要从经济地理的角度探讨了产业集聚,并通过模型探讨了两个国家、两种产业在同一种生产要素情况下的产业集聚现象,证明了贸易成本对企业的区位选择和产业集聚的影响。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波特[2]对一些国家的产业集聚现象从企业竞争优势的角度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提出了“产业群”(industrial clusters)概念;同时还利用“钻石模型”对产业集聚进行了分析,认为企业的竞争行为迫使企业聚集生存,创新在企业的竞争优势中起着关键作用。我国学者对产业集聚区的研究,立足于国内各地区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实践,以案例分析法为主,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关于产业集聚区竞争优势研究,如吴宣恭教授[3]总结了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二是关于产业集聚区形成原因的研究,如刘乃全[4]归纳了我国产业区域聚集形成的主要原因;三是关于产业集聚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研究,如郭金喜[5]认为集群经济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有效形式。对河南产业集聚区的具体研究则少有涉及,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本文拟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对河南省产业集聚区所存在的问题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并提出应对策略。
一、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发展现状
截至 2009年底,河南省共有 180个产业集聚区。其中,省辖市域内的产业集聚区 58个,县域产业集聚区 115个,其余 7个是原来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和位于城市主导发展方向的产业集聚区。其区域分布情况见表1。
1.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经济总量情况
2009年底,河南省营业收入超过 1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聚区有 34个,在 10~100亿元之间的有104个,在 10亿元以下的有 42个 (其中,在 1亿元以下的有 10个)。全省产业集聚区内共有企业 (单位)23 552家,企业 (单位 )营业收入 12 645.41亿元。其中工业企业 14 255家,营业收入10 665.86亿元,占河南省全部企业 (单位)营业收入的 84.3%;工业企业形成的税收收入达 405.40亿元,占河南省第二、三产业税收收入的 25.2%,同比提高 5.3%。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 3 884.69亿元,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 33.9%;企业 (单位)从业人员272.78万人,同比增长 20.1%,占 2009年河南省从业人员的 4.6%。
表1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的区域分布情况
2.河南省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情况
2009年,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共引进项目 4 274个。其中,外资项目 274个,引进境外资金 48亿美元;内资项目 4 000个,引进省外资金 2 202亿元。引进项目主要分布在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新能源、电子信息、食品深加工、现代物流业等领域。截至 2009年底,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共引进世界 500强企业 67个,如日产、东芝、杜邦、可口可乐、百事可乐、飞利浦、LG等;引进中国 500强企业 128个,如宝钢集团、中国铝业、东风汽车、万向集团等。特别是 2009年开展大招商活动以来,一批国内外 500强企业相继落户产业集聚区,如法国电力落户三门峡产业集聚区、美国信达落户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可口可乐落户漯河产业集聚区、中粮集团落户新乡产业集聚区。
3.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009年,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融资平台共投入建设资金 130.2亿元;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建设完成投资 108亿元;建成区面积达 816.9平方公里,建成标准化厂房面积 2 991.7万平方米。2010年第 1季度,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建设投资127亿元,同比增长 72.8%;建成多层标准化厂房面积 793.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80.1%;建成道路5 366.8公里,同比增长 38.5%;建成公共绿地5 344.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6.2%。产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载体功能日益加强。
二、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业集聚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整体水平较低
受多种因素影响,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之间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部分产业集聚区发展速度较快,投资额都在 50亿元以上,营业收入达上百亿元。部分产业集聚区投资额度小,距 20亿元的最低门槛相差较大;极个别产业集聚区没有投资。部分产业集聚区生产规模小,没有产生集聚效应。2009年,河南省有 42个产业集聚区营业收入不足 10亿元,10个产业集聚区营业收入不足 1亿元,这与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营业收入平均 50亿元的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主要集中在中原城市群及其周边,优越的区位条件、交通条件、资源条件,使得郑州、洛阳、安阳、新乡、平顶山、漯河等地的产业集聚区发展很快,无论是产业集聚区数量、入区企业,还是经济产出都在全省占较大比重,而其他地区产业集聚区发展相对滞后。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内企业整体规模和实力也不强,缺乏大型龙头企业。
2.对外开放度不高,投资软环境较差
投资软环境是指非物质形态的各种影响投资的因素,如对投资活动有影响力的政治局势、社会秩序、法律保障、投资政策等。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有许多值得肯定的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不合时宜的做法,这影响了对外开放进程,致使招商引资水平低。河南省投资软环境存在着年终热、平时冷,经济部门热、非经济部门冷,责任部门热、审批部门冷,对正在引进的项目热、对已经引进的企业冷等现象。个别审批单位拘泥于条条框框,对县区好不容易引来的项目冷处理,行政不作为,致使投资商不满,影响后续招商工作;也存在产业集聚区管理和行政审批权限缺乏,且政策不统一、不落实等现象,一些本应由产业集聚区职能部门履行的行政审批权不能正常行使。这些都严重制约了产业集聚区的开发和建设,直接影响到大项目的引进和培育。
3.部分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不完善
河南省部分产业集聚区起步晚,资金少,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薄弱、服务功能不够完善,产业集聚和承载能力不足。道路、水电、污水处理、热力管网等建设还没有完全到位,特别是废水处理、中水回收等环境设施建设滞后,不利于环境管理和集中治污。以二、三类工业为主的产业集聚区均未建成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少部分靠近城区的产业集聚区依托县城现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业废水,但收水管网不完善,且存在工业废水影响城市正常生活用水的隐患。多数产业集聚区还没有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建立循环产业链,副产品和资源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率低。此外,多数产业集聚区还没有建立自己的人才、技术和房地产市场,不利于各类要素流入产业集聚区。在规划建设上缺乏必要的居住、生活和商业配套设施,无法为投资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产业集聚区人气的提升。
4.融资渠道少,融资难度大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的企业规模普遍比较小、利润低,在目前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难以在市场上融资。产业集聚区内缺少金融机构,很少有创业基金或风险投资机构进入,企业融资只能依靠银行抵押贷款,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致使企业融资难题始终没能得到有效解决。产业集聚区投融资体制不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体系建设只能依靠政府投入,无法吸引和促进民间资金进入产业集聚区建设领域。现有的政府搭建的融资平台,多是在县财政投资公司的基础上注入财政补助专项资金而成立的,不是专门为产业集聚区建设开展融资服务的。
5.失地农民未妥善安置,生活缺乏保障
随着产业集聚区的发展,不少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出现了大批失地、半失地农民。由于诸多原因的存在,失地农民失去的不仅是土地,更多地反映在失业、失保障、失既有生活水平以及失去身份等诸多方面。尽管在征地之初产业集聚区已经为失地农民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但由于城市生活成本较高,再加上物价水平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单纯依靠每个月几百元的基本养老金难以维持日常的生活开支。因此,必须辅之以其他途径,切实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失去土地后的农民有没有生活保障,不仅关系到产业集聚区建设能否顺利推进,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能否实现。
三、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1.扩大开放,深化招商引资水平
一是依托河南省 180个产业集聚区,结合各地优势产业,在全省范围内分批建立出口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变产业优势为出口优势。应重点培育郑州、开封、焦作和南阳等市的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洛阳、安阳市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出口基地,郑州、新乡、安阳等市的轻纺服装出口基地,许昌市的发制品出口基地,漯河、周口市的特色农产品出口基地,驻马店市的箱包出口基地等,打造一批外向度高、布局合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出口产业集群。同时,也要加强出口业务培训,拓宽出口渠道,提升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的外销能力。二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大力吸引世界 500强、中国 500强和民营资本进入产业集聚区。要树立“亲商”、“富商”的理念,建立良好的招商引资机制。千方百计为投资者着想,以招商引资提高“亲商”的程度,使之良性循环。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广度来看,招商引资既要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机制和渠道,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招商会,又要创新招商方式,更多地开展网上招商、中介代理招商和行业主题招商等活动。在努力引进东部资金和项目的基础上,重点吸引我国港澳台、日韩、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大力承接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转移。
2.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一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通过实行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外资和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及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领域;实行优惠的服务性政策,凡进入产业集聚区的企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提供审批“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实行服务时限承诺制,并尽量免收相关费用,简化收费手续;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相关产业向产业集聚区转移,妥善处理好产业输出地与产业接收地的利益关系,对进入产业集聚区的企业在税收和控制地方政府留成上给予优惠。另外,还要继续实行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用地优惠和优惠的人才政策。二是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氛围。政府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是影响投资决策的关键因素之一,政府应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自身的清廉程度,以此吸引投资者进入产业集聚区投资以及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发挥人大、政协、纪检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是打造优质软环境的保障。比如,信阳市制订了“五禁止”、“十不准”、“首问负责制”等服务承诺,并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督查制度,为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效保证。三是营造规范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增强开放与竞争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切实改善投资管理体制,不但对国外投资者,而且对国内投资者,都要使其投资更容易、更简捷、更方便,各级地方政府要坚持依法行事,以便规范该地区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树立起良好的地方政府形象。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配套服务水平
基础设施建设是保证项目入驻产业集聚区的必备条件。要加快推进道路、供排水和污水管网、供电、供热、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现有城区完善居住、商贸、医院、学校等社会服务功能,实现产业集聚区与区外设施的互通对接和共享。作为现代工业体系的重要载体,产业集聚区要加快废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集中供水、垃圾处置和中水回收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减少污染排放,为项目建设创造条件;建设经济适用房、商务办公和公共食堂等生产性配套设施,满足区内人员的基本工作和生活要求。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创新公共设施建设方式,将道路建设和创业服务中心、职工公寓、标准化厂房建设进行捆绑式招商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另外,产业集聚区要加强与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更多资金,促进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环保基础设施早日建成与完善。
4.采取多种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产业集聚区重点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扩大对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和重点企业的授信额度,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要重点扶持,加快审批。二是支持在产业集聚区内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信用担保机构要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应协调河南省有关金融机构与河南担保集团和部分担保公司建立联动机制,选择一些产业集聚区进行融资担保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予以推广。三是要尽快建立独立的投融资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和重点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上市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充分利用财政扶持资金,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整合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产业基金、投资公司等战略投资者,增强产业集聚区融资平台资本实力,扩大融资规模。四是实行优惠的融资政策,争取政策性银行对产业集聚区建设和中小企业融资的贷款给予支持,鼓励设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小企业创业担保有限公司,并酝酿设立专业产业发展基金、发行企业债券;通过政府投入、吸引社会投资以及 BT、BOT等多种模式积极筹措资金,形成市场化运作、社会化参与、多元化投入的投融资机制,争取各方面资金。
5.拓宽就业途径,妥善安置失地农民
一是建立人力资源培训制度,扶持被征地农民就业。产业集聚区拿出被征地农民培训专项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辖区内的劳动力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在入区企业中安置就业。二是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被征地农民就业搭建服务平台。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制定企业优先吸纳被征地农民的用工制度,积极加强与入区企业联系,及时收集就业信息,定期举办就业供需洽谈会,使企业与被征地农民充分进行双向选择。三是把城市居民的社会养老制度延伸至失地农民。建议采取“政府和集体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筹资方式,一般而言,地方政府出资部分不应该低于资金总额的 30%,村集体投入部分约占资金总额的 40%,个人缴费部分大约占资金总额 30%,可以从征地安置补偿费中扣缴。同时,失地农民可以持养老保险的缴费证向银行申请小额抵押贷款,解决就业或创业过程中资金不足问题。四是实行入股分红的办法,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来源。在拆迁安置方面,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制定被征地农民以土地补偿金入股分红办法,确保农民入股产业集聚区后不承担产业发展的风险,享受无风险分红的权利。这一做法有一定参考价值。
[1][美]保罗·克鲁格曼.收益递增与经济地理 [J].吴启霞,安虎森,译.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50.
[2][美]迈克尔·波特.国家的竞争优势 [M].李明轩,邱如美,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3]吴宣恭.企业集群的优势及形成机理[J].经济纵横,2002(11):3.
[4]刘乃全.中国区域发展进程中的产业聚集现象之研究[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4(2):22.
[5]郭金喜.集群经济是跨越式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J].经济论坛,2004(4):33.
F424
A
1009-3729(2010)05-0117-04
2010-08-0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10BJY010);河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 (102400430003);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课题 (C385)
王红伟 (1978— ),女 (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人,郑州轻工业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区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