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夜宴”与中国慈善事业
2010-09-09唐钧
文 · 唐钧
专家意见
“巴比夜宴”与中国慈善事业
文 · 唐钧
唐钧
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学系,获硕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天津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学会社会政策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自1986年开始从事社会政策、社会保障、贫困与社会救助等方面的研究。
股神巴菲特和前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与中国50名富豪以“慈善公益”为题促膝谈心的拉斐特城堡夜宴,如今已成为历史。然而,日历上的这一页似乎又让人觉得还没有翻过去。在与中国慈善事业相关的某些场合,围绕着“巴比夜宴”几乎泛滥成灾的种种话题又会被再次提起。
实际上,由于盖茨基金会对夜宴安排的故作神秘,由于中国媒体热情洋溢的过度诠释,夜宴给人留下的感觉似乎总有那么一点剑拔弩张。在与此相关的种种传闻中,据说有一位参加了“巴比夜宴”并作做了“裸捐”承诺的富豪感叹道:不捐吧,说你为富不仁;捐吧,又说你是作秀——呵呵,真是两难——由此而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做慈善公益的大环境并不那么好。
如今,中国的媒体以及在他们影响下的一部分受众对慈善的认识实际上存在着一个误区,即把慈善的目标看成“均贫富”,即富人应该把自己的钱捐出来分给穷人花。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甚至可以柔性地“劫富济贫”——用种种舆论手段来迫使富人就范。“巴比夜宴”的实际效果之一,就是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舆论合谋,想看中国富豪的笑话。由此,又杜撰出“裸捐”之类的似是而非的“新概念”。
平心而论,慈善本是一种超越性的大爱,“爱”得超越血缘、亲缘、地缘、业缘……甚至超越阶级阶层、意识形态。因此,慈善的本质应该是非功利的。做慈善,收获的仅仅是一种通过帮助他人而得到的快乐。在社会学或社会心理学理论中,这种“利他主义”的幸福感被奉为至高无上的。正因如此,现代慈善把一个小孩子省出吃早餐的钱去帮助灾区人民同一个企业家慷慨地捐出亿万资金同等看待,把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做志愿者)同等看待,以此开辟了一个传递爱心、加强社会凝聚力的广阔天地,让所有人都有机会去积德行善。
但是,在现实社会中,要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其实又很不容易。因为在客观上,帮助他人,就有可能出名,而出名又有可能获利,将这些“可能”链接起来,就会引发一连串丰富的后续联想。于是,助人的动机就格外被某些人的“看重”,而且往往在一系列的猜测臆想中被夸张放大。但是,如果造成这样的社会氛围,慈善的社会心理基础就会被摧毁。所以,现代慈善实际上主张做慈善应该不问动机,只看效果。因为只要慈善行动实实在在地帮助了有需要的人,那就应该得到肯定和褒扬。
从这个意义上看,在一个社会中造成“逼捐”的社会张力是很可悲的。慈善应该是个人私域范围内的事,捐与不捐以及捐多捐少,应该由个人来决定,而不是以社会力量乃至公权力进行显性或隐性的逼迫,这样做是非理性的。我们更要理解,在中国社会的现实语境中,富人的“身家”实际上指的是其全部资本。在企业运行的过程中,资金流必须是可持续的,一旦资金链断裂就有破产的可能。所以,即使是亿万身家的企业家,也不是随时随地可以拿出大笔资金作“无私奉献”的。
如此看来,国人所说的“裸捐”实际上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巴菲特和比尔•盖茨倡导拿出半数家产做慈善,并不是把这些资产拿出来变现后大把散发,而是将其做成基金。这笔慈善基金仍要进入市场进行商业运作,每年只是根据他们认可的社会领域的需要将获利的一部分用于公益慈善。所以,这样的财富观并非像部分国人想象的赤身裸体“连裤衩都捐了”那样不堪。如果有需要,他们的兄弟或子女完全可以在基金会任职乃至谋一闲职。所以,这样的“家族式基金会”比起办企业或许更是千秋万代的可持续生计。
因此,一个社会倡导慈善行动,其目的也不是要靠公众捐款来解决社会问题。解决社会问题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该通过税收和财政来建构相应的体制、机制和法制。所以,在现代社会中,慈善并不能进入国家制度的核心而只能作为必要时的补充,慈善也必然要立足于民间的立场而不能成为政府的行政行为。由此推理,政府派捐可以说对慈善事业的损害极大——政府有可能得到了资金却失去了民心。
最后,我们要强调,慈善资源并非无穷无尽,尤其是近年来中国自然灾害频发,慈善资源更成为稀缺资源。慈善捐款的稀缺性以及劝募时强调的自愿性,会导致形成一个事实上的“募捐市场”。所以,募捐也要遵循市场的规律,并非越多越好,应该有计划地开发使用。在我们已经应对多起严重自然灾害并取得一定经验时,就应该进一步要求对社会捐款进行预算化管理。当自然灾害发生或者有其他的社会需要时,先由政府公布救灾或救急所需的资金计划,然后按照既定的额度募集资金。当捐款达到预定的规模时,即停止劝募,以保持募捐市场的活力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同时也防止善款被滥用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