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息化建设创新消防管理
2010-09-05陈国平
□ 陈国平
近年来,为更好服务长江航运发展,提升对长江船舶消防监管和火灾防控能力,长江航运公安局以信息化建设创新消防管理,先后开发了 《长江干线水域船舶火灾隐患整改跟踪监督系统》 (以下简称 《跟踪系统》)、 《长江船舶危险品运输消防应急专家系统》 (以下简称《专家系统》),并将两系统整合,实现对长江“四客一危”船舶 (普通客船、旅游客船、高速客船、滚装客船、危险化学品船)的动态管理,建立了一套符合长江船舶运输特点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发挥了长江公安消防一体化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长江干线2005年至2009年发生的火灾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了23%、32%、41%、64%和41%。
长江航运公安体制改革后,管理的水域涉及六省两市2 800 km的长江干线,管理的运输船舶由原长航运输企业3000多艘,增加至长江干线水域各类船舶约十万余艘,且每年还以20%的数量递增。
2004年8月,长江航运公安局针对船舶实时移动性带来的消防检查中有的火灾隐患不能当场改正的特点,开始着手研制 《跟踪系统》,通过170多次的修改调试,2007年4月通过评审并投入运行。2009年7月又完成了 《专家系统》的研制。两个系统投入运行后,一是充分发挥了长江航运公安局16个消防支队的整体力量,利用公安信息网传输平台,对长江船舶消防监督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通过信息录入上网跟踪监督,掌握船舶动态,各支队可在网上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整改通知书等文书,长江航运公安局消防总队通过网络传递法律文书,授权各支队相应管辖权,方便船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就近复查,促进隐患整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实现长江船舶消防管理一体化。二是建立危险运输船舶数据库,将船舶涉及危险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运输状况录入系统,在处理突发火灾事故时便于查询危险品特性,及时制定处置方案,并通过建立消防专家库,以备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咨询共享消防专业技术。三是加强了对长江船舶消防监管力度,减少法律文书工作交换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既能对船舶隐患整改进行检查,又能对消防机构工作进程进行监督,网上公布、公开透明,有利于船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减少船舶火灾事故发生。四是方便了船东企业和船员群众。船舶被检查出火灾隐患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边开航边整改,隐患整改后,可向长江航运公安局任何一个分局消防机构提出复查申请,系统运行后得到了港航企业和船舶船民的好评。2010年2月,两个系统合为一体,发挥了整体效果。
长江航运公安局 《跟踪系统》应用3年以来,已对1054艘 “四客一危”船舶的限期整改隐患进行了全程跟踪,督促整改5000余处,整改率达到了95%以上。特别是在2008年奥运消防安保工作中,长江全线消防部门利用 《跟踪系统》对航行的 “四客一危”船舶实施远程监控,全线联动、隐患跟踪,对航行船舶隐患整改情况采取异地复查,取得较好效果。2008年8月3日,重庆云阳籍船舶 “贵杰808”号散货船在四川泸州港,经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水上消防支队检查后,对该船下达了 “责令整改通知书”,提出6项限期整改内容。8月26日该船航行至湖南岳阳,岳阳分局水上消防支队对该船进行了复查,及时督促船舶整改了隐患。同时,运用 《跟踪系统》也使得这几年船东对长江消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上升。 《专家系统》在处置危险品运输船舶事故中也发挥了较好作用。2009年7月1日,在长江宜昌港的 “鑫河1号”滚装船发生火警,船上所载货车 “辽AC7087”上的13 t“偶氮二异丁腈”冒出浓浓白烟,现场消防人员立即电话上网查询,及时查出该货物的特性,采取正确处置措施,避免酿成大祸。
以信息化建设创新消防管理,是落实公安部 “三基”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长江公安 “三项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2007年4月,该 《跟踪系统》通过了交通运输部专家组的鉴定验收,受到专家组的一致好评。2007年10月经中国航海学会评审,被评为中国航海科学技术三等奖,这是交通公安系统第一个科技获奖项目。2010年5月, 《跟踪系统》又参加公安部 “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领计划”活动。鉴于该系统发挥了较大作用,2010年6月,《跟踪系统》课题组被交通运输部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由于在实际运用中社会和经济效益明显,交通港航系统兄弟单位、湖北省消防总队以及长江海事局等单位多次派员学习取经,进一步推动了船舶消防管理信息化发展,提高了船舶火灾隐患的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