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政局以民为本 为民解困 为民服务
2010-09-01
杭州市民政局以民为本 为民解困 为民服务
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多年来,杭州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统筹兼顾,争先创新,不断推进杭州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使杭州民政工作保持了全省示范、全国领先地位。杭州市民政局连续6年在市级机关综合考评中被评为业绩优胜(满意)单位,连续8年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民政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在社会救助方面,先后出台了《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帮扶救助政策,形成了以“春风行动”为总载体的具有杭州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2008年抗震救灾中,杭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迅速反应,广泛动员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全市接收救灾捐赠款物8.79亿元(其中民政部门接收6.29亿元)。在危难时刻,交出了令人民满意的答卷。在城乡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积极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出台《关于在全市深入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829个社区全部完成挂牌任务,“三位一体”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大会上,杭州市5个城区、7个街道、10个社区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名列省会城市第一和副省级城市第一。上城区“上羊市街居民委员会”成为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中国社区建设展示中心”正式落成。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全面推行自荐海选和竞选承诺,不断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市村务公开达标率为98.4%。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方面,广泛开展拥军活动,出台《杭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意见》和《杭州市抚恤优待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提高了各项优抚标准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全市率先实现了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杭州市五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2007年,杭州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被省政府、省军区评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方面,出台《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开展了城市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和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星光老年之家”覆盖全市社区和行政村,养老机构建设取得新突破。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积极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有10个区、县(市)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取得显著成绩,被评为“全国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先进城市”。在队伍建设方面,制订完善了以《杭州市民政局党委工作规则》为核心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着力加强班子建设。制订了《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中层干部的职务退出机制,改善了中层干部年龄结构,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导向,激发了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