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的障碍及对策研究
2010-08-26徐永新
徐永新
(信阳师范学院 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河南 信阳 464000)
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的障碍及对策研究
徐永新
(信阳师范学院 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河南 信阳 464000)
工资性收入已成为推动农民增收的最重要力量,但其在增长中还受到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歧视、产业结构不合理、农民工自身素质不高等因素的制约,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切实提高农民工素质,是推动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的有效途径。
农民工;农民工资性收入;障碍;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已经成为推动农民增收的最重要力量。但也应看到,阻碍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的因素依然不少,深入剖析制约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保证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实现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的战略目标,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工资性收入是推动农民增收的最重要力量
农民人均纯收入按来源不同,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包括农业收入和非农行业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个部分,其中以外出务工收入为代表的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成为推动农民增收的最重要力量。
首先,从所占比重来看,1985—2008年,家庭经营收入一直是农民收入最主要来源,但人均家庭经营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重却从74.4%下降到51.2%,下降了23.2个百分点;人均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之和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重不高,始终未能超过10%;人均工资性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重却从18.2%上升到38.9%,上升了20.7个百分点(详见表1)。这表明,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其次,从贡献率来看,1990—2008年,工资性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量的贡献率为42.1%,家庭经营收入为47.1%(其中农业收入为36.6%,非农行业收入为10.5%),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为10.8%;若分年来看,多数年份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最大,其中2000年的贡献率高达167.1%(详见图1)。由此可见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重要性。
从发展趋势来看,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第三产业和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会不断扩大;随着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平等就业权的实现,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和单位工资率会不断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还会快速增长。我们应适应这一变化趋势,深入剖析阻碍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因素,积极为农民工资性收入乃至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创造条件。
表1 农民人均纯收入来源构成及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
图1 农民人均纯收入各来源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分析
二、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的障碍分析
(一)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造成农民工国民待遇缺失
1.国民待遇不公平。国民待遇原则具体体现了两点基本理念:第一,对等原则,即成员之间给予相互同等的待遇。第二,公平原则,每个公民应该享受最基本的国民权益和保障,国家不应该从基本政策和制度上根据出身、来源地和职业等而区别地对待每个公民(王春光,2004)。以户籍制度为核心构建起来的城乡二元体制,对城乡居民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公共产品供给等方面作出不同的制度安排,使农民不能享有宪法赋予的平等的国民待遇。农民工国民待遇缺失在经济领域主要表现为就业中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就业准入不公平。在城乡二元体制下,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就业问题,甚至为了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制定了很多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使农民工难以进入正规领域就业,不能享受到就业政策和制度的保护,他们绝大多数从事的是技能水平低、工作环境差、工资低、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而市民又不愿意干的工作。农民工由于主要在非正规领域就业,就业不稳定,受经济波动影响大。当国际金融危机袭来时,农民工受到的冲击最大,许多农民工失去了工作,在业农民工的收入出现了下降。据邓秀华对广东、湖南两省农民工的调查,有75.6%的农民工的工资出现了下降,月工资下降101~300元的农民工占51%[1]。
2.就业待遇不公平。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相比,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他们即使和城镇职工付出同等的劳动也得不到同等的报酬,甚至付出倍加的劳动也得不到同等的报酬。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开展的“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显示,2008年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为1270元,仅相当于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1665元的76.3%。在平均收入远低于城镇职工的情况下,农民工周平均劳动时间却高出城镇职工近9小时(2008年农民工周平均工作时间为56.2小时,而城镇职工仅为47.4小时)[2]。如果考虑到农民工超时间劳动比较普遍的因素,农民工的劳动小时工资水平则更低。据谢嗣胜、姚先国的统计分析,农民工和城市工的平均工资收入存在的较大差异,44.8%是由个人不同的特征形成的,55.2%要归结于歧视性因素[3]。
3.公共服务缺失。农民工虽然在城市就业,却不能和城镇职工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一是农民工不能享有和城镇居民同等的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其择业成本相对较高。二是二元的社会保障政策。城市职工享受较完善的社会保障,而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尚在建立之中,自身还存在着制度不完善、保障水平低、参保率低等问题,农民工还难以享受到城市职工所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三是农民工的住房保障权、子女受教育权等被忽视。公共服务的不均等,使就业、住房、子女教育等问题,以及在工作生活中所面临的工伤、失业、疾病等风险,均由农民工自己解决,既加大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成本,也降低了农民工的实际收入水平。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发展滞后
根据世界经济发展的一般经验,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演变有其内在的规律。当前发达经济体第三产业在就业比重方面已超过一、二产业居主要位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第一产业的产值比重、就业比重呈下降趋势,第二、三产业的产值比重、就业比重呈上升趋势。但是,我国产业结构仍不合理,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不同步,就业结构变动显著滞后于产业结构变动(详见表2)。目前,农村有4.9亿劳动力,尽管已有2亿多人转入非农产业,2008年第一产业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的比重仍高达39.6%,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同产值比重(11.3%)相比仍然偏高,劳动力转移严重不足。第二产业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一定程度上已进入了饱和状态,从1995年以来,第二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基本上稳定在23%左右(近年略有提高)。而作为就业主力的第三产业目前却吸纳劳动力不足,致使我国在经济快速增长中却面临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目前,我国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产值比重和就业比重偏低,2008年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和就业比重分别为40.1%(近年出现小幅下降)和33.2%,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甚至也低于与我国同等收入水平的国家,致使第一产业大量剩余劳动力难以转移出来,已转移出来的大多数劳动力不得不向就业弹性系数已处于下降状态的第二产业转移,客观上加剧了农民工供大于求的态势,这是造成农民工收入偏低和增长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表2三大产业的产值结构和就业结构变动趋势
(三)农民工自身素质偏低,就业竞争力不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受教育水平与其收入总体上是成正比的,所接受的教育程度越高,其收入水平也越高;所接受的教育程度越低,收入水平也越低。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表明,2006年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中,文盲占1.2%,小学文化程度占18.7%,初中文化程度占70.1%,高中文化程度占8.7%,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3%。不仅如此,而且绝大多数农民工都没有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4%[4]。农民工文化技术素质普遍偏低,致使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就业竞争力和维权能力不足,就业不稳定,被迫接受不平等条件,从事“脏、累、差、险、重”的工种,这种状况严重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制约了农民工收入的增长。
三、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的对策
(一)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推动农民平等就业权的实现
1.改革户籍制度。破除城乡二元体制,首先,必须改革传统的户籍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把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利益和资源分配功能逐步剥离出去,还户籍管理以本来面目,使户籍制度成为只是识别人口信息的主要载体,逐步建立以职业和居住地作为划分人口类型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实现城乡人口一元化管理。城乡人口一元化管理目标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当前应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和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意愿,尽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2.改革劳动就业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以户籍身份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劳动就业制度,对农民工在就业、健康及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基本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因此,政府要改革现有的劳动就业制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打破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壁垒,取消一切限制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规定,使城乡劳动力能够在市场的调节下自由、合理地流动,确保农民工在就业准入、就业服务、劳动报酬上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同等的待遇。
3.改革与户籍制度密切挂钩的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城市住房保障等制度,将公共服务的供给与户籍脱钩,与居住直接结合起来,把农民工对社会保障、义务教育、住房等方面的需求纳入城市公共服务的范围,保障进城农民工拥有与当地居民完全同等的合法权益。
4.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坚决遏制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当前沿海一些地区出现民工荒,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直接的原因是农民工的工资待遇过低,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差,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为此,一要加快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让农民工能够平等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二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积极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切实提高工会的地位,以工会的集体力量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彻底扭转农民工在工资谈判和劳动合同签订中的弱势地位;三要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加大农村人力资本投入力度,有效提高农民工素质
1.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农民工素质不高源于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9)》,在我国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31.4%,初中文化程度占52.8%,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5.8%,文化程度普遍在初中以下。加快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刻不容缓。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一是要求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通过“特岗计划”、“教师定期交流”等措施积极引导优秀教育资源流向农村,不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二是要优化教育结构,在促进农村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大力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切实扭转重学历、轻技能的错误倾向;三是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农民继续学习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当前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1号),统筹规划,加强领导,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一是各级政府要把农民工培训列入议事日程,大幅度增加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民间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工培训,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官民并举,输出地与输入地联合,学校教育、机构培训与远程培训结合的多层次的农民工技能培训体系,完善农民工培训券制度,使农民有能力根据市场需求与自身发展的需要随时随地参加培训;二是要丰富培训内容,要根据农民工人力资源现状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状况及变动趋势,动态调整培训内容,并把职业技能培训和非技能综合素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农民工转移就业能力和融入现代文明的能力;三是要创新培训方式,大力发展订单式培训,把农民工培训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四是要强化企业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责任,企业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享受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培训待遇。
[1]邓秀华.金融危机下农民工发展面临艰难抉择[N].中国改革报,2009-03-18.
[2]李培林,李炜.近年来农民工的经济状况和社会态度[J].中国社会科学,2010,(1):119—131.
[3]谢嗣胜,姚先国.农民工工资歧视的计量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6,(4):49—55.
[4]《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发布 农民工月薪:500至800元[N].河南日报,2006-04-17.
责任编辑 姚佐军
(E-mail:yuid@163.com)
F3 < class="emphasis_bold">文献标识码:A
A
1007-905X(2010)04-0146-03
2010-03-20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问题研究”(2009FJJ040),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提高河南省农民消费能力问题研究”(B027),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资助项目
徐永新(1965— ),男,河南商城人,信阳师范学院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