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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董:变形记

2010-08-23

新理财·公司理财 2010年4期
关键词:独董董事制度

假如把时间的镜头拉回到9年前,2001年刚刚推出的独董制度是何等风光。而今天提起独立董事又是何等令人沮丧。

但情况正在发生改变,经历“花瓶”、“不独立”、“不懂事”、“稻草人”的尴尬,在走过“说出去很响”、“看起来很美”、“做起来很难”的历程中,中国独董们正在向“独立”、“专业”的方向“变形”。曾经在飞利浦遥控器事业部担任全球成本控制总监的杜立刚,最近离开老东家创立自己的公司一苏州本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他的计划中,企业会在二三年内启动上市。自己做了老板后对于公司治理结构、有关上市公司的各种法规自然也会更加关注,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各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应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也就是说,未来杜立刚的公司要在国内上市的话,也必须聘请独立董事。然而,对于独立董事的作用,他却持有保留意见,“目前中国上市公司中独董的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制度形同虚设。”他甚至表示,如果有上市公司想聘请他出任独立董事,他一定要考察这家公司的理念和自己是否一致,“如果它做事缺乏社会责任感,非常短视,我是不会考虑去的,去了之后没办法发挥作用,会影响我自身的声誉。”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杜立刚一样考虑问题。有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的上市公司中被交易所谴责,或被监管机构立案稽查的公司中,95%以上的独立董事并没有及时或者提早发现并提出异议。而事实上,自独董制度在中国设立以来,关于独董不作为的批评声就一直没有停止。2001年,郑百文弄虚作假事件披露后,证监会对郑百文董事长李福乾、副董事长卢一德分别处以30万元和20万元的罚款,对包括独立董事陆家豪在内的10名董事处以10万元罚款;2004年,新疆屯河独董魏杰黯然辞职,数月后,德隆系崩盘。随后,伊利独董俞伯伟因为要审计伊利的国债投资黑洞,而被公司以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与伊利发生贸易往来为由罢免……

在这些事件中,要么就是独立董事没有发挥其独立作用,没有在发现公司问题时及早提出异议或预警。

或者就是那些想要“闹独立”的独立董事被公司辞退,自身难保。更有甚者,在中国上市公司独董群体中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正常现象——有良知的独董,在行使制度赋予的职权时处处碰壁,最后只有选择出走;无原则的独董,因为从不给公司决策层“添甜”,而“声名鹊起”、“钱途”亨通。我们不妨称这种现象为“劣董驱逐良董”。昔日的ST长岭两名独董的“一进一出”的事件,给这个不正常现象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注脚。

那么,造成这一系列怪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又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呢?最近《新理财》杂志对深沪两地上市公司中的独立董事进行了随机调查,结果发现,在这些上市公司中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中,有差不多50%是专家、学者或社会名人,有不到30%是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另外不到30%是来自各企业的高管。其中一些专家、名人同时担任三至五家上市公司的独董。

对于这样的独董结构很多人都表示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副委员长成思危就在公开场合批评目前国内独董制度装饰性过强,并指出目前国内有的专家、学者同时在多家上市公司担任独董,没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义务和责任,而且研究方向也对上市公司的运行毫无益处。有部分由于自身工作繁忙,甚至会多次缺席一定要他们参加的董事会。例如,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的一位教授担任中兴通讯的独董,但在该公司2008年召开的11次董事会中,只到场参加了3次,另外8次有2次是委托参加,6次是通讯方式参加。北京工商大学的一位教授担任漳泽电力的独立董事,在2008年的6次董事会中,仅现场参加T-次,另外有4次是以通讯方式参加,1次是委托参加。华中师范大学的一位教授担任凯迪电力的独立董事,2008年的18次董事会,现场仅参加了5次,另外以通讯方式参加12次,1次委托参加。

另外,深交所对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07年会计年度履职情况的分析中,独立董事对需要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重大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表示“反对”的仅占表决议案总数的0.3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的一份“中国独立董事调查报告”中显示,在上市公司中有333%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从未投过弃权票或反对票,35%的独董从未发表过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或者高管等实际控制人有分歧的独立意见。这样的现状使得各种对独立董事的戏称不断出现,比如:人情董事、花瓶董事、荣誉董事、糊涂董事、傀儡董事等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商事法研究中心秘书长刘俊海博士对此怪现象深有体会。当时,有朋友劝在美国做访问学者刚回国的刘俊海:“你赶快弄个独立董事当当。有的人兼任五六家公司的独立董事呢!”刘俊海闻言,大吃一惊,独立董事当起来有那么简单?这是一个像走钢丝一样充满危险的职业呀!

在谈到这样的现状时,杜立刚称,很多公司热衷于请名人做独立董事,主要是想利用他们的名望来给公司做装饰,并不需要独董发挥什么实质作用。

当然,这种中国式独董的出现有其国情根源。在中国,几千年传承下来的文化特点讲究“礼”、“义”、“仁”、“孝”,加上汉民族从严格意义上讲没有自身宗教,因此,其思想行为本身缺乏法律法规之外的精神约束力。另外,在“皇权主义”的思想影响下'人们注重“服从”与“仁和”,“情感文化”根深蒂固。站在历史长河的角度看,如果说经济的变革是以“年”来计算的话,那么文化的变革则要以“世纪”来计算。虽然近20年来,中国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并不能指望在短短几十年里,让传承了几千年的文化也随之发生大变革。因此,把建立在英美“制度文化”基础上的独立董事制度引入中国,自然会在中国人的思想深处与传统的“情感文化”发生激烈碰撞。结果使得制度本身要么变调、要么失效。

中国独立董事制度走到尽头了吗?具有“中国独董之父”之称的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魏杰感叹说,“目前,独董制度在中国已经走到尽头了,这个制度搞不下去了。”魏杰曾经是在中国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倡导者,他在2004年因辞去新疆屯河的独董职务而名声大噪,当时他给出的理由是:无法了解和把握公司的真实运行情况。

魏杰说的是实情,按照中国的有关法规,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在如此短的时间里,独立董事很难了解到足够支持他们做出判断的信息量,对于公司的运营情况,他们也只能从执行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有限的渠道获得,这给他们做出正确的判断带来很大困难。此外在有关法规中并没有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权利、责任、义务等至关重要的问题进行明确界定,这致使独立董事在工作上陷入茫然。

独立董事制度源于美国公司治理制度。1978年,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凡上市公司

都需要有独立董事,此后10年左右,独立董事制度在西方国家迅速推广,很多国家纷纷仿效,独立董事制度逐渐成为全球强化公司治理的基本取向,有人将其给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带来的影响归结为一场“独立董事的革命”。

1993年,青岛啤酒发行H股,并按照香港证券市场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两名独立董事,从而成为第一家引入独立董事的境内公司。2001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2003年6月30日前各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应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这标志着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正式实施。

帝斯曼(中国)有限公司战略并购总监何飞在谈到独立董事的作用时表示:“自从有上市公司以来就有很多分散的小股东,之前的私营公司不存在这个问题,他们的股权集中,股东们在董事会上有发言权,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而上市公司有很多分散的小股东,怎么保障他们的权益,当然在法律上是可以监督的,但这只能保障财务透明等法律方面的问题,但在企业的运营决策中怎样保障小股东的权益,这时候独立董事就应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些由公司管理层来担任的董事,他既代表股东又代表管理层,会有一个利益冲突,事实上他们代表的是代理人权益,而不能代表股东权益。”何飞自己也是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独立董事。

然而就是这个本应起到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作用的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却自施行之日起就面临尴尬的境地。

但对独立董事制度判死刑还为时尚早。毕竟引进独立董事制度,不应当将其作为引进的目的本身,而应是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具体手段或辅助措施。在国外的成功,也证明其是有生命力的。事实上,经济学家和技术专家的独董效果确实不佳。自2001年以来,上市公司纷纷聘请经济学家或大学教授当独董,利用的就是他们作为知识分子的道德象征。

但局面并没有及时改变,相反这一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独董“下课”事件的密集程度也前所未有,董事会指责独董们“不懂事”,而财经界人士指出独董“不独立”。

随着管理层对上市公司监管越来越严,独董们也开始不满于只作“花瓶董事”,他们与上市公司董事会之间的冲突日渐频繁,独董开始纷纷要求“真正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利。这在乐山电力事件、莲花味精事件、三峡水利事件和新疆屯河独董事件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北京视野咨询中心主任、经济学家钟朋荣表示,独董的独立性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独立于大股东,二是独立于经营者。即独董应成为中小股东利益的捍卫者,成为全体股东利益的捍卫者。为了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独董的“独立运动”也是理所当然的。

无独有偶,保监会也在探索改进独立董事提名机制的问题。“目前的独立董事提名机制尚不完善,独立董事和控股股东、主要负责人之间无法完全排除关联关系。下一步,我们拟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通过试点探索改进独立董事的提名机制。”2009年11月14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首届“保险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上透露,为加强监管机构对独立董事提名选举的干预,进一步增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保监会将在探索改进独立董事提名机制的同时,探索建立独立董事向监管机构的定期报告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虽然,经济学家独董试图开展“独立运动“,但上市公司并不买账,多家A股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均表示,经济学家担任公司独董对公司帮助不大。

“事实上,会计师、律师以及具有丰富企业管理经验的权威人士,是担任上市公司独董的权威人选。”近日,某上市公司高管表示,“大多数经济学家主要以研究宏观经济而著称,对于企业管理并不擅长,实事求是地讲,经济学家并不太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另一位上市公司董事长也表达了相近的观点。毫无疑问,经济学家担任上市公司独董肯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什么帮助。上市公司之所以选用经济学家担任独董,无非就是希望借助经济学家的知名度和身份地位,提高上市公司的影响力。而且,经济学家一般来说都有很强的人脉关系,在帮助上市公司协调一些对外事务时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独董的选取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共识和文化,想要改绝非易事。至于目前存在的独立董事名人化、花瓶化,且与公司和大股东存在千丝万缕利害关系,并不能堂堂正正地独立行使董事职责,也许这类人士今后可以担任公司的顾问来实现其效益,而并非一定担任独立董事。

仅有独立性还不够,独立董事还应当具备至少足以与非独立董事相匹配,甚至更强的业务能力,包括担任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这种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囊括企业管理、法律、财务、工程技术和其他专业技术。在美国,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囊括其他上市公司的总裁、退休的公司总裁、大学校长、退休的政府公务员、成功的个体商人、独立的投资者等。其中,前两类人士是最受欢迎的独立董事。主要是因为,这两类人士对管理大公司的复杂性有清醒认识,其提供的建议也就会十分中肯、详细、实用。

民丰实业的独立董事孟庆福就是一个典型案例。2002年7月,当时任龙头股份财务总监的孟庆福敲同在纺织行业的民丰实业聘为独立董事。“当时,我根本没有想到日后自己会面对那么复杂而混乱的局面。”而面对股权之争的火山不断喷发,别无选择的孟庆福只能一次次高声疾呼。为民丰当年的重组立下汗马功老。

对于独立董事难以发挥自身作用的问题,何飞认为这主要是由我们现在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决定的。我国现有的上市公司大多是一股独大,股权高度集中,大股东既能控制董事会、监事会的提名权,又能控制股东大会的否决权。而独立董事又是由大股东和管理层选聘的,这就导致独董代表的不是小股东的利益,而是大股东或管理层的利益。杜立刚表示,也正因为如此,虽然从法律角度独立董事有他的职责,但事实上,从实际操控角度,他们并没有发挥真正的功效。

此外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有很多独立董事并不具有相应的能力。何飞说:“比如一些名人,他们既不是经济学家,也不是商业界人士,甚至不具备企业运营和经济的基本常识,只是社会、文化名人,这些人担任独董和独董设立的初衷完全是南辕北辙的,如果为了增加企业知名度,提升形象,请这些名人做代言人或顾问是没有问题的,但用名人担任独董达到一石二鸟的效果,肯定会适得其反。”

杜立刚也同意这种观点,他认为独立董事是来帮助企业的,是来发现问题、规范企业风险的,如果独立董事不能发挥作用,最终受损的还是企业。而要真正解决独董不作为,不能为企业提升价值的问题,还是要从法规制度上来改变,必须要让企业明白,不是说企业上市了就没有风险了,如果没有风险管理的意识,是会威胁到企业生存的,只有企业意识到这一点,它才会真正考虑借助

外面的一些智囊,或者有经验的独立董事来控制企业的风险。而如果企业没有风险意识或者国家对法规执行不严格,企业就会觉得没有必要关注风险,只要设立一个“花瓶董事”就可以了,

从目前上市公司独董的构成结构看,还是很缺乏具有独董能力的专业人士,伊利的独立董事王斌表示,从会计学角度考虑,独立董事的制度好与不好是与董事结构有关的,如果每一个人都有一定的财务知识,那就会好很多。

何飞表示,从西方的经验看,独立董事首先一定要懂得企业运营,在运营和战略上能够为上市公司把关,他表示有很多不同职能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都有这个能力,比如公司的CFO。“CFO来做独董是非常合适的,他们的战略思维能力,对财务的敏感性,对数字的敏感性,是可以在不同行业中发挥价值的。”杜立刚也认为,财务人员担任独立董事有很多优势,他们的风险管理能力很强,可以从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经营体系去评估企业处在什么状况,因为对于企业来说,一旦有风险,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有CFO背景的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案例很少。何飞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很多中国企业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作用没有正确认识,没有摆正CFO的位置。本应在企业中具有战略决策作用的CFO,在很多企业中并没有发挥出自身价值,这样的状况决定了这个群体不可能走到前台,更不可能到其他企业担任独立董事。何飞同时表示,CFO这个群体本身也需要更加开放。传统上做财务的人比较低调、谨慎,很少会向外界展示自己,这就导致外界对这个群体不够了解,聘请他们担任独立董事的机会自然就少。何飞呼吁说,“整个产业界、包括证监会需要对cFO这个群体有更深刻的认识,更加理解他的作用,尤其在战略决策上的作用。”

虽然对CFO担任独立董事的能力都表示认同,但杜立刚还是表示:“独立董事能看出问题是一方面,但是看出问题后如果不发表意见也是没有意义的。”对于这个问题,何飞说:“这就要求出任独董时,一定要想清楚,你的责任和权益是什么,在西方一个人出任独董,他一定要真正对这个企业负责任,如果自问不能负起这个责任,会推掉这个任命。”

何飞说他之所以同意担任一家纳斯达克中国上市公司的独董,是因为“我知道我可以为它增加价值,但我不会是什么公司的独董都担任,或担任多家公司的独董。因为一旦担任,我一定会尽职尽责,而且不会对董事会的决定不加审核地投票,而是会挑战他们的决定,独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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