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置于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高度来认识
2010-08-21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常委韩忠朝
■ 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常委 韩忠朝
我国已经成为科学技术体系较为完备,科技人力资源非常丰富、科技成果不断涌现的科技大国。然而,根据瑞士洛桑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竞争力年度报告”、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年度报告”和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人类发展报告”对世界主要国家科技实力评价进行的综合分析: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在世界上居中游水平,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前列,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然很大。据统计,我国总的科技投入大约是美国的1/4,科技产出却不到美国的10%,科技效率只有美国的1/3左右,科技投入产出效率较低。因此,我国是科技大国,还不是科技强国。我国目前在科学技术领域存在三大突出的问题:
一、重大原始创新不多。表现在很多科学领域的基本原理没有突破,学科体系建设没有进展;与国际权威的科学奖一直无缘,国家科学技术奖和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等奖项经常出现空缺;世界一流的重大成果和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工程师屈指可数;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技术、重大装备不能自给,目前主要依赖进口。
二、产出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科技活动的产出主要为论文和著作。2009年11月27日公布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显示,十年来,我国科技人员发表论文总数居世界第五位,论文被引用次数排名世界第九,论文质量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十年来,我国国际科技论文平均每篇被引用5.2次,而世界平均值为10.06次。产出结构不合理的主要表现为作为生产要素的科技成果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平均仅为15%,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专利技术的交易率也只有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高校虽然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在6000-8000项之间,但真正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还不到10%,绝大多数科技成果不能成为生产要素,没有创造经济效益。
三、科技发展不平衡。表现在区域科技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科技人员分布不平衡,主要集中于高校和研究院所,企业缺乏科技人才;不同的产业科技发展不平衡,特别是高技术关联度的产业发展不平衡,关键技术不配套,形成不了核心竞争力;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研发不平衡,我国发明专利授权中约3/4为外国人所拥有,高科技产业研发活动被外资企业主导。这些问题的出现,其主要原因有:
一、国家政策导向的原因:如国家财政科技拨款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个领域倾斜,在事业单位主要是向基础研究倾斜。国家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评估没有引入成果转化这一硬指标。众所周知,研究开发的目的不仅仅是要论文和著作,更多的是要实实在在的产品和技术进步以及由此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产学研用大多脱节: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基本上都是基础研究,主要表现为论文和著作,应用研究的比例低,企业用不上,因此很难将这些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在发达国家,80%的科研工作在大企业中完成,但我国企业研发机构数量较少,研发人员水平较低,创新能力不足。近年来,随着国家的投入增多和一批优秀人才的引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显著增强,但由于产学研用基本上脱节,目前还不能弥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低的缺陷,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尚未完全形成。
三、科技人员的观念原因:这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表现尤其突出。由于受到传统观念影响,许多科研人员宁愿呆在“金字塔”里埋头做学问,也不愿到基层企业联系实际搞研发,没有到企业去施展自己才能的勇气,结果学术和研发没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或者是有一定的科技成果却又缺乏必要的资源整合能力,不能将自身优势和外部环境有机结合,因而难以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预期效果的产生。
四、科技教育金融体制原因:国家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评估没有引入科研成果产业转化这一硬指标。高校和科研院所既没有太大压力也没有多少动力,在体制建设方面比较滞后,没有建立起一种真正有利于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和刺激多出成果、快出成果以及推动成果向市场转化的机制。传统的教育模式培养的人才有很多是高分低能的读书型人才,在实践中普遍动手能力差,发明创造能力有限。此外,大学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产业转化缺乏有效的筹融资投资机制和渠道。2009年,我国启动了创业板,一些中小企业获准进入,从而取得迅速的发展。但创业板对企业的赢利要求仍然很高,将产品尚未问世的自主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挡在门外。
高校和科研院所是理论和应用基础技术的主体,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市场是科技创新的用武之地,经济社会效益是创新产品的检验指标。在当今世界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各自具有别人无法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只有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均衡发展,才能大幅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才能使国家整体创新能力得到增强。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把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置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对于科技创新,长期以来,我们习惯更多地关注科研机构和大学,但近百年世界产业发展的历史表明,真正起主要作用的技术大都来自企业。比如,通讯领域的贝尔实验室,汽车领域中的福特公司,飞机的波音和空客,化工领域中的杜邦和拜耳,机床领域中的西门子,计算机领域的英特尔、微软、华为等。而这些成功的大企业,无一不得益于“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高超运用。因此,我们要转变观念,把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建设置于国家战略的高度,使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得以迅速提高。
二、深化改革,落实政策,强化产学研用的动力机制。第一,加快推进企业产权及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改革,克服体制性障碍,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第二,强化国家对产学研用的高科技企业的财税和投融资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国家应将相关政策制定成易操作的实施细则。第三,改革和完善国家对高校特别是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业绩考核,科技奖励评审,院士送选的指标体系。政府应以“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为准则来考察研究型大学和科研院所,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结果、应用型科技人员培养、科技投入产出比率等纳入大学和科研院所评价;对大学教师和科研人员科研成果的应用进行跟踪,并将其纳入个人业绩评定体系;对大学和科研院所“服务社会”职能的发挥开展社会深度跟踪,制度化促进产学研用结合,激励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和长远发展。
三、加强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第一,对特殊人才要给予特殊待遇,吸引和留住创新型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政策是企业稳定和吸引创新型人才的很好办法。国家应制定合理政策和可操作细则,以更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第二,积极引导人才向企业流动。国家应鼓励优秀人才流向企业;鼓励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挂职到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或创办学科性创新型企业;采取特殊政策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到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等。第三,规范人才流动秩序。应制定相应法律、法规,鼓励人才规范流动。
四、积极培育自主创新型企业的资本市场。积极支持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自主创新型企业的资本运作。国家应对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自主创新型企业进入创业板资本市场的条件放宽,同时尽快设立全国性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优先采取积极措施鼓励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自主创新型企业通过交易获得发展资金。政府应设立创新型企业发展基金,通过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和发展各种形式的创新战略联盟,大力推动应用基础性、行业共性、战略性技术的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