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如何建立有效的帮困助学体系
2010-08-17干伟伟
干伟伟
摘 要: 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收费制度的改革,高校贫困生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合理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保障贫困生教育权的平等实现,是高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高校应建立有效的帮困助学体系。
关键词: 高校 贫困生 帮困助学体系
数据显示,至2004,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19%,这就意味着我国高等教育已由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收费制度的改革,高校贫困生成了一个特殊群体,引起了普遍的关注。根据报上公布的信息,2005年4月至10月,仅江西一省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全额已达1.33亿元,贷款学生为11443人,分别为2004年的10倍和8.5倍。尽管助学贷款有了很大增加,但高校贫困生数量仍然居高不下。据2004年12月统计,上海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人数总计45.48万人,其中家庭月收入在400元以下的困難学生有73367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95元以下者有35445人,贫困与特困学生分别占在校生人数的16.13%和7.57%。教育部统计结果显示,2004—2005学年,全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总数为1350万人,其中贫困家庭学生约26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9%,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约122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1]。
高校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要使命,同时在“合理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保障贫困生教育权的平等实现”问题上也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好帮困工作不仅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具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国家培养更多优秀人才的意义。
一、帮困工作中的政策支持
1.国家奖学金制度。从2002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拨出2亿元人民币设立国家奖学金,并正式出台了《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2005年7月,国家加大了资助力度,重新出台了《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这次调整取消了国家奖学金的等级分化,统一定为每人每年4000元,增加了资助名额,并且将资助对象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高校帮困助学体系中奖学金制度的发放对象是高校中的贫困生,因此与我们平时所说的奖学金相比,这类奖学金具有奖金额度大的特点。以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代表的高校帮困助学体系奖学金制度的设立,不仅体现了奖学金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功能,而且完善了我国的帮困助学体系,有利于我国实现教育公平,赋予了奖学金新的内涵[2]。
2.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由财政部每年优先足额安排贷款的贴息用款以解决特困生的经济困难。由于该政策的覆盖面广,截至2000年底,国家助学贷款额已达到3181亿元。据统计,目前全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已达5314万人,申请金额3314亿元,其中,已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1619万人,合同金额1216亿元,累计已发放贷款6127亿元。
3.“奖、助、补、减、免”的学校经济帮困政策。奖学金:除了通过国家教育拨款设立的奖学金外,学校自身应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设立奖学金,使奖学金制度日趋完善。助学金:考虑到部分学习基础较差而家庭经济又比较困难的“双困学生”,获得奖学金,特别是高额奖学金的机会较少,同时,由于学习的压力又不能拿出更多的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学校应该建立直接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大一、大二年级)的助学金制度,鼓励其在渡过经济难关的同时,努力搞好学习。
困难补助:每年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拨出一定的专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寒暑假回家、秋冬换季时,或者因临时性、突发性灾害而遇到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应给予适当的临时性补助,减免学费及贷款。
二、帮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精神帮困。贫困对学生的性格有重要的影响,据有关统计资料和相关心理学研究分析,由于经济压力,贫困大学生较之非贫困生而言,在心理焦虑、抑郁、人际关系及自卑感等方面较易出现障碍。他们通常会呈现出坚强与脆弱并存、自尊和自卑并存、独立与封闭并存等多重性格特点,不同的引导可能导致他们向完全相反的两个方向发展“或战胜经济上的困难”成为一名坚强自信的有用之才,“或被困难击垮”成为一个丧失斗志、浑浑噩噩的无用之人[3]。针对上述情况,心理关爱就体现得尤为重要,除采取一些具体的资助措施外,高校还要充分发动辅导员、老师、学生(尤其是学生当中的党员)等一切与贫困学生有日常联系的各个层面的人员,通过“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用爱心、热情去感染贫困生。特别是辅导员应主动了解、关心他们,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心理上的困惑。平时要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使其能够充分体会到校园生活的温馨和快乐,身心得以健康发展[4]。
2.技能帮困。目前,部分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还存在着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实践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内在的综合素质水平较低的情况。现存解困工作中的经济帮困只能解一时之渴,不能治本。基于对上述问题的关注,高校在实施“解困、育人、成才”教育体系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身边的资源,如目前在各高校已经存在多年的公司化运作的学生超市、书报亭及家教部等有数量不等的岗位可以供困难学生参与。教育学生在该类勤工俭学过程中,有意识地注意实践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而不是进行单纯的体力劳动。通过这种方式,贫困生用劳动养活自己,既享受了劳动的快乐,又养成了勤俭节约的优良品德和良好习惯。
3.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目前在高校中,贫困生在获得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形式的帮困助学时并不要求承担相应的义务。贫困生在需要帮助的时候只是一味地索取,而没有要求任何形式的回报。或者有些受助的同学也想有所回报,但苦于没有合适的途径。这样的帮困助学方式容易导致贫困生产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理所当然获得帮困助学”的依赖心理。为了培养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自力自强的意识和能力,避免“等、靠、要”等现象的发生,应在对他们进行直接经济救助的同时加强思想道德素质的教育,培养他们感恩、奉献、自力自强的意识,激发他们回报社会、服务社会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勤工俭学、公益服务的活动中去。这样不但有利于大学生克服依赖心理、树立自强精神,而且可以推动学生走向社会,为他们适应市场竞争打下基础[5]。
三、创新观念,开拓思路,探索新的帮困模式
新时期我们的帮困工作也应当具有可持续发展性。为此,我校正尝试把“循环经济”的理念引入帮困工作中,①循环使用教材:据统计,如果教材循环使用1年就可以节约300亿元,20亿元就可让1000万失学儿童重新走进课堂,倡议毕业生或者高年级的学生将自己不要的教材捐给学校书库,或者暂时借给书库。贫困生可以向“书库”借用教材,用完归还。这样既减轻了贫困家庭买书的负担,又节约了资源。②建立基金会:资金来源主要是曾经在帮困活动中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的贫困生工作以后感恩的捐赠,也可以鼓励在校大学生将平时攒下的零花钱存在临时基金会设立的个人账户上,等毕业的时候一并取出。这些“爱心基金”将被借给那些急需帮助的同学们。③让贫困生在校园中自主创业:学校是一个大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让贫困生在校园内自主创业,学校给予一定的资金和场地支持,利用他们自身的专长承担校园内的一些业务,既可以得到锻炼,又可以为他们的生活解决一些困难。
四、结语
高校帮困工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帮困工作的难度、深度、广度,均与过去有所不同,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帮困工作者任重而道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继续发扬党的思想教育优良传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发挥帮困工作的保证和服务作用,全面地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参考文献:
[1]邱伟光.高校帮困助学是育人成才的重要途径[J].思想理论教育,2005,12.
[2]周海蓉.简论高校帮困助学体系中的奖学金制度[J].中国成人教育,2007,12.
[3]谢礼国,李浩.高校帮困工作的思考[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7:(5).
[4]宇凯,程亮,张仲英.新时期高校帮困育人工作策略研究[J].学工视窗,2006,9.
[5]白旭光.高校学生党组织与党员结对帮困的机制研究[J].高教研究与实践,20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