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品混凝土企业如何使用税收政策
2010-08-15黄清林
黄清林
(浙江芽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 嘉兴 314002)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原材料供应商多为小规模纳税和个体经营户甚至私人,所以外购原材料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使进项税额抵扣不足,造成企业税收负担较高,国家为平衡企业税赋并有利于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税收征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37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随着国家退税于民,公平税收、合理税赋的利好政策不断出台,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带来新的契机。我们在有资源,有政策的前提下,使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的优惠,更好的为社会服务。下面就如何合理使用税收政策,提出建议,仅供同行参考。
1 争取资源综合利用,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公布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产品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和完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政策。作为我们商品混凝土企业,有条件的能充分享受到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即减免增值税的优惠。
根据财税[2008]156号文件中附件2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废渣目录中的第一项采矿选矿废渣如(碎屑),第四项里其他废渣如(粉煤灰),能在我们生产产品中运用,并达到规定的掺合比例,能满足产品的性能要求,可申报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
申报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关键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采用的废弃物必须是符合附件2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废渣目录中的;(2)掺合比例能达到规定要求;(3)废弃物的质量标准能满足规范要求;(4)生产出的产品能满足设计要求;(5)必须真实,不能弄虚作假。因此,根据以上5点要求,企业要建立一套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能满足要求。资源综合利用申报认定成功,企业则可减免增值税,按目前市场商品混凝土C25泵送价格280元/m3计算,即减免增值税按6%计算(即15.85元),每月按3万m3计算即每月可减免47.55万元增值税。
2 成立运输公司,采用二票制结算
通常的商品混凝土企业把商品混凝土运输业务同产品销售合并一起,实行混合一票制结算。因为商品混凝土企业把自有的搅拌车、泵车从事商品混凝土运输业务容易混淆兼营和混合销售的界限,如果人为地将销售本企业的商品混凝土时发生的运输费用从商品混凝土销售中分割出去,商品混凝土企业自己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并与商品混凝土购买方签订份包括运输收入的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实行二票制结算。商品混凝土运输公司只需缴纳3%的营业税,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加工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应缴纳6%的增值税,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存在一定合理的节税空间,如今在浙江就有部分商品混凝土企业以这种模式运作。
[案例1]浙江嘉兴某混凝土公司为了节省运输成本,添置了一批混凝土运输搅拌车及混凝土泵车,并独立成立了一个运输公司,公司销售额为8000万元,其中销售混凝土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运输费为1000万元。
(1)若按一票制结算:
浙江嘉兴某混凝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销售收入:8000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75471698.11(80000000/1.06)
应缴增值税: 4528301.89(80000000/1.06×0.06)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452830.19(城建税:4528301.89×5%、教育费附加:4528301.89×3%地方教育费附加:4528301.89×2%)
水利建设基金:75471.7(75471698.11×0.1%)
印花税: 18113.21(75471698.11×80%×0.03%)
应缴各项税金合计: 5074717元
生产企业成立运输公司了按二票制进行结算,浙江嘉兴某混凝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销 售 收 入 :70000000
主营业务收入: 66037735.85(70000000/1.06)
应缴增值税: 3962264.15(70000000/1.06×0.06)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96226.42(城建税: 3962264.15×5%、教育费附加: 3962264.15×3%、地方教育费附加:3962264.15×2%)
水利建设基金:66037.74(66037735.85×0.1%)
印 花 税 :19811.32(66037735.85×0.03%)
应缴各项税金合计: 4444339.63元
运输业务收入:10000000
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0
应缴营业税: 300000(10000000×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0000(城建税:300000×5%、教育费附加:300000×3%、地方教育费附加:300000×2%)
水利建设基金: 10000(10000000×0.1%)
印 花 税 :3000(10000000×0.03%)
应缴各项税金合计: 343000元
商品混凝土销售和运输收入两项应缴税金总进制计:
4787339.63(4444339.63+343000)元
两者相比,一票制混合销售缴纳税费5074717元,二票制缴纳税费4787339.63元,降低纳税成本287377.37元。
3 采用委托加工方式进行合理避税
商品混凝土委托加工生产企业必须先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备生产厂房面积,机器设备品种及数量,年度设计和实际生产能力,耗用的主要原材料名称,主要产品名称及单位生产耗电、耗水等指标,另外商品混凝土行业委托加工业务的税务认定必须同时符合三个其本条件:商品混凝土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书面合同,并且按规定时限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商品混凝土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必须按规定设置委托加工业务核算账簿和建立委托加工材料进出仓库管理制度,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受托方)必须开具商品混凝土加工费发票,委托方必须以加工费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商品混凝土加工费必须按合同规定形式支付。
委托方和受委托方所有发出和收回货物均应办理相应的进出仓手续,建立各种相应的台帐,并接受主管国税部门对委托加工业务相关手续的监管,商品混凝土委托加工生产企业租赁的生产加工车间,必须先向企业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备地址、厂房面积、自有厂房原值及年折旧额,租赁厂房租金、机器设备品种及数量,年度设计和实际生产能力,耗用的主要原材料名称,主要产品名称等,自有厂房设备是否纳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并提取折旧,租赁厂房设备的租金是否由企业定期支付,管理人员和工人工资、水电费是否由商品混凝土加工生产企业支付等。
商品混凝土受委托加工产品收取委托加工费,必须按规定开具加工费发票,如受委托方是个人的,必须开具加工费发票或由国税机关代开加工费发票,委托方支付委托加工费时必须取得受托方开具加工费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在支付委托加工费时,必须通过银行结算账户进行账务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案例2]浙江嘉兴某混凝土公司是一家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企业,嘉兴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因为两家公司系多年合作伙伴,商品混凝土公司长年向建筑公司供应商品混凝土,每年给建筑公司供应商品混凝土达2000万元,商品混凝土公司销售收入缴纳各项税金:1735660.36元。销售收入:20000000。
主营业务收入: 18867924.53(20000000/1.06)
主营业务成本: 16000000
原材料成本: 14000000
燃料动力成本: 600000
人工工资成本:400000
制造费用成本:1000000
管理费用成本:1000000
税前利润:1867924.53
应缴增值税: 1132075.47(20000000/1.06×0.06)
应缴城建税:56603.77(1132075.47×5%)
应缴教育附加费:33962.26(1132075.47×3%)
应缴地方教育附加:22641.51(1132075.47×2%)
应缴水利建设基金:18867.92(18867924.53×0.1%)
印 花 税 :4528.30(18867924.53×80%×0.03%)
应交所得税:466981.13(1867924.53×25%)
应缴税金合计:1735660.36元
浙江嘉兴商品混凝土公司改变营销策略,变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为商品混凝土委托加工合同,由建筑公司与商品混凝土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委托加合同,建筑公司提供原材料,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负责进行加工生产,建筑公司支付商品混凝土加工费,商品混凝土公司只核算商品混凝土加工收入,根据商品混凝土加工费收入,向税务机关申报商品混凝土加工收入的相关税费。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销售收入:6000000
主营业务收入:5128205.13(6000000/1.17)
主营业务成本:2000000
燃料动力成本:600000
人工工资成本:400000
制造费用成本: 1000000
管理费用成本:1000000
税前利润:2128205.13
应缴增值税:871794.87(6000000/1.17×0.17)
应缴所得税:532051.28(2128205.13×25%)
应缴城建税: 43589.74(871794.87×5%)
应缴教育附加费: 26153.85(871794.87×3%)
应缴地方教育附加费:17435.90(871794.87×2%)
应缴水利建设基金: 5128.21(5128205.13×0.1%)
印花税: 1230.77(5128205.13×80%×0.03%)
应缴税金合计:1497384.62元
两者相比,购销合同缴纳税费1735660.36元,加工合同缴纳税费1497384.62元,降低纳税成本238275.74元。
从以上角度来看,混凝土生产企业在有资源的情况下,尽量争取优惠资源综合利用申报;另外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各地方性税收政策不一样,首先要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通过合理使用税收政策,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