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0-08-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水建管[2007]83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现将开展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册
(一)首次注册
根据《注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近三年内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办理首次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申请办理首次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附件1);
2.《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背面签名)。
取得资格证书三年后申请首次注册或被注销注册证书后又重新申请注册执业的,应提交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二)延续注册
根据《注册办法》第五条、第八条规定,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申请办理延续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附件2);
2.《水利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
3.《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4.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
(三)变更注册
根据《注册办法》第九条规定,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其注册内容发生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后2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办理变更注册,一般到其所属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办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申请办理变更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1.《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3),分别由现注册单位和现注册地初审机构保存;
2.《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四)补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根据《注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遗失《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可在水利部指定的媒体发表声明后申请补办。申请补办《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应提交《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补办证书或执业印章申请表》(附件4)。
以上要求提交的纸质申请注册材料,一律用A4规格的纸打印报送。
二、注册程序
根据《注册办法》第六条规定,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办理注册的程序如下:
(一)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向拟注册单位(工作单位)提交申请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等申请材料。
(二)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统一填写《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同意书》(附件5,可由网络自动生成),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有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受理申请的省级或流域初审部门。
(三)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实行属地化管理。一般各单位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提交给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京中央企、事业单位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提交给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各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单位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提交给其所在的流域管理机构。
(四)根据《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对申请注册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首次注册初审情况汇总表》(附件6,可由网络自动生成)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初审情况汇总表》(附件7,可由网络自动生成)等注册申请材料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申请材料一并转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五)根据《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水利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为符合条件者办理有关注册手续。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的有关表格,可从水利部网站下载电子文档。
三、网络申报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申请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均须通过网络申报。我部委托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建立“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受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有关申请注册材料,有关纸质申请材料也直接寄至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具体网络申报程序如下:
1.造价工程师。申请注册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首先进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www.cweun.com.cn),登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点击登陆“个人注册”窗口,登陆名为《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前10位,进入申请页面后,填写相应首次注册、延续注册或变更注册等申请表,上报申请材料并打印纸质申请表,签署姓名后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注册单位(工作单位)。
申请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也可先填写有关注册申请表,委托注册单位登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补录申请表。
2.注册单位。拟办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单位,首先进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www.cweun.com.cn),登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点击登陆“注册单位”窗口,登陆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进入受理页面后,完成网络审核、上报和打印,并在纸质《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同意书》等单位申报材料上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
初次办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单位,在拟办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前,须先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右上角标注“造价注册”字样)传真至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建立单位数据库后,方可开通网络注册。
3.省级和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进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www.cweun.com.cn),登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点击登陆“省级管理机构”窗口(用户名和密码请致电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查询),完成网络初审,并在单位上报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同意书》等纸质申报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网络申报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操作使用说明”。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和有关单位在初次登录系统后,应立即更改登录密码。
四、网络申报时间
每个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为有关单位按权限集中报送申请材料的时间。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报送初审意见。
五、其他
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鼓励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及其所在承担有关水利工程造价业务的单位加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成为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