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个县被授予“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
2010-08-15
四川农业科技 2010年12期
经多年努力创建和积极争取,我省九寨沟、射洪、德昌、安岳、苍溪、犍为等6个县被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农业部授予“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
绿色能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为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建立农村能源产业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和管理等措施,为农村居民生活提供现代化的绿色能源、清洁能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国家能源局自2009年启动了绿色能源县创建活动。我省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基础较好、成绩突出、发展目标明确、管理机制健全的19个县作为创建县申报“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
据悉,国家有关部门将对“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
(四川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