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诚信:当代大学校园的信任危机
2010-08-15顾雪勤
□文/顾雪勤
诚信作为中华民族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不仅是人之为人的重要道德基础,也是社会秩序良性运行的基石。然而,在经济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面对社会经济成分、就业方式、利益分配关系多样化的趋势,当代大学生的诚信道德也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消除校园信任危机势在必行。
一、正确认识诚信与诚信缺失
(一)诚信
1、道德意义上的诚信观。诚信在道德范畴,强调的是人们注重内心的道德修养,以德立人,确立诚信的品格和境界。《孟子》言:“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信的道德品质养成后,就可以转化为诚信的道德实践,以诚待人。
2、法律意义上的诚信。“诚实信用”作为法律最早出自于罗马法,其意指诚实、善意、正当、忠诚等,主要体现和适用于“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中。它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时,讲究信誉,恪守信用,行为合法,不规避法律和曲解合同条款等。法律层面上的诚信,强调的是外在的强制。
3、经济学意义上的诚信。在经济学的理论视野中,经济学家们基本上都是从社会系统的思维视角出发来把握信任问题。人是自私和理性的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的前提假设,在这个意义上,诚信就可被定义为是经济人在面临一系列约束条件的前提下,在交易博弈中,经过理性算计之后的一种行为选择。可见,这样的信任是被动的,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4、社会学意义上的诚信。在社会学领域,诚信被视为一种“软规范”,它与作为“硬规范”的各种法律和规范一起维持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良性资本,诚信强调的是一个特定人群或社区中人与人之间的密切关系,以及由此带来的对违规行为的自动惩罚机制和相互之间的高度信任。它要求我们在个人之间、组织之间以及个人与组织之间的交往中,信守承诺、确保相互间的行为可以信赖。
通过对以上诚信的概念进行的仔细分析,我们就会发现,虽然研究者对信任的概念并没有达成一致,但他们之间是具有某些共性的,即诚信是一种预期、信心、信念或确认。
(二)诚信缺失
1、经济学角度看诚信缺失。在经济学看来,个体之所以不讲诚信,就是违约、不讲信用行为的收益大于守约、讲信用行为的收益。任何人的经济行为都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的一种理性行为。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形成一种信用共识,就意味着维系市场经济基础的契约失衡,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利益共享的制度安排遭到了破坏,市场经济少了秩序,少了游戏规则,交易双方就无法进行正常交易,在这样一个信用缺失的环境中,社会的很大部分资源、人力和时间都充当了交易成本,造成浪费。
2、心理学角度看诚信缺失。在心理学看来,诚信缺失是指人们在为人处事过程中出现了不诚信行为,当不诚信行为成为个体稳定的行为倾向或生活态度,并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屡次发生时,我们就会把这种行为视为某个人的人格特征。诚信的缺失,从人格层面看,它以获得个人利益、损害个人信誉及他人利益为前提,其行为方式不利于人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是为人们所抛弃和憎恶的。
3、社会资本角度看诚信缺失。从社会资本的角度,科尔曼看来,社会资本的表现形式有义务与期望、信息网络、规范与有效权威关系、多功能社会组织和有意创建的社会组织等。一般情况下,社会资本是人们从事其他有目的行动的“副产品”,只有特殊情况下才是行动者有意投资的产物。诚信则是社会资本的重要内容之一。大学诚信体制的建立,为大学生建立良好的社会信任关系奠定了基础。良好的信任关系是社会资本,也是大学生人力资源发挥最大效用的前提条件。在诚信缺失的低信任度的环境下,大学生会失去应占有的社会资源,阻碍大学生专业能力的发挥。
4、社会学角度看诚信缺失。“失范”是社会学理论中的概念,是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涂尔干提出的。在他看来,我们一般意义上所说的失范,即道德失范,是指个人或群体在道德活动中没有或不按作为社会共识的道德规范行事的状况。诚信是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缺失如果出现在个体的人身上,它就有可能使个人失去各种美德,做出不诚信的事或成为不诚信的人;如果出现在社会群体之中,它就有可能使社会成为一个无序社会,如果情况严重,就会使社会变成如霍布斯所说的“人与人的战争”或“人对人像狼”的社会。
二、大学生诚信缺失现状
诚信是每个人融入集体社会的一张必备的通行证,对于在校大学生也不例外。然而,由于就业压力、利益驱使等原因,当代大学生的诚信缺失问题越来越令人堪忧。2002年西南师范大学曾传出报道:该校一女学生先后三次进入老师的办公室偷改自己的考试成绩,由此得到一等奖学金和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的荣誉称号;迫于就业压力,一些大学毕业生把别人的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拿到复印室,改名换姓后,各种“荣誉”、“辉煌成就”尽收自己名下;每年都有在校大学生去替人进行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等各种考试,他们自觉“无所谓”的一展身手却是对我国考试认证秩序和相关证书信用质量的严重冲击;一些享受助学贷款的大学生,毕业后却不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如北京市工行从1999年开始向该市高校发放贫困生助学贷款,到目前为止已经发放1.8亿元人民币,而截止到2001年12月20日,进入还款期的1,250名大学毕业生中,仍有119人未还款,占总人数的近10%;面对利益诱惑,有相当数量的大学毕业生往往采取“一女多嫁”:与几家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协议,结果造成用人指标的白白浪费。现象是本质的反映,所有这些都在向我们敲响同一个警钟:解决当代大学生诚信危机,势在必行。
三、大学生诚信缺失原因探究
要解决问题,就要查明根源。关于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如下:
(一)社会环境
1、社会信息的多样化,带来了选择的多样性和复杂化。教育的本质是一种根据社会政治经济的需要来培养人的工作,是一项塑造人和改造人的工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传媒的发达、网络的普及,人们接受的信息越来越多。因此,新环境的影响正在逐渐冲击着学校的教育。在我国传统道德教育中,仅靠学生在课堂学到的有限的规范来应对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是远远不够的。现实生活中的很多问题课堂上都没有涉及,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现象与课堂上所讲的内容相冲突,特别是当一些社会现象强烈地冲击着课本上的内容时,学生就会产生矛盾心理,就会对课堂所讲授的内容产生怀疑,遇到现实问题时缺乏道德判断的基本价值观和评判标准。
2、社会制度性原因。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期,在这个时期,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秩序日渐瓦解,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秩序远未最终确立,从而使社会道德秩序失衡;法制不健全、政府监管能力不足、舆论监督不力等因素,又使得失信者难以受到应有的惩罚;另外,政府政策多变也会给社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在现代诚信制度方面,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普通公众,包括大学生在内,存在着许多模糊的认识。
3、经济学意义上社会失信成本低。当前,我国社会信用程度低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守信用的机会成本过低。当“失信”被发现后,受害者往往难以追究其责任,使破坏信用的一方在经济、法律、信誉等方面没有受到应有的追偿和处罚,造成失信成本过低的局面,从而致使违反社会信用的行为屡禁不止。
(二)学校教育
1、重“教”轻“育”思想的影响。教育由“教”和“育”两部分组成。“教”是对学生传授知识,而“育”则是要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使学生懂得怎样做人。然而,现在不少学校只重视传授文化知识却忽略了道德教育,尤其是对于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方面观念淡薄,形成只“教”不“育”的局面。一些高校为了提高英语四、六级的过级率,对抄袭、替考现象视而不见,为追求一次性就业率,不仅对学生毕业推荐表的“注水”包装视而不见,而且还刻意夸大就业率以作“表率”。同时,一些老师在工作和生活中并不注意自己的言行,说话做事不负责任,做出许多不诚实不守信的事来。“身教胜言传”,学生作出不诚信的事也就不足为奇了。
2、约束机制不健全。学校约束机制不健全是造成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又一重要原因。当今高校中,很少有制定关于诚信方面的纪律、规章制度的,即使有也漏洞百出,致使学校对失信行为惩罚力度不够,不能很好地制止学生失信行为的发生。大部分高校对学生平时的生活、工作、学习表现缺乏详细记录,更不要说记录大学生的日常生活状况。在学生的年度品德评语中,也大都用“该生思想积极、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一类的套话,从其中根本看不出一个人品行的优劣,更看不出其诚信程度,从而造成许多学生在思想上放松自己,在行为上也很难令人满意。
(三)学生自身。大学生自身道德素质的滑坡,是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内因,也是其根本原因。具体表现为:
1、心态浮躁,功利主义思想、从众心理严重。当代大多数大学生,思维活跃、易接受新思想,但又往往容易从功利主义思想出发,从众心理严重,心态浮躁,缺乏积极态度和应有的自我约束力。因此,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大学生处理事情首先考虑到实用,不安心钻研学业,而是想方设法忙于考取各种证件,为失信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温床”。
2、责任意识淡薄,缺乏反思能力。当代大学生的社会生活经历很简单,缺乏对个人与社会、现实与未来的全面理解和认识。所以,想问题、做事情,更多的是以“我”为中心,关心自己的得失,考虑别人应该为我做些什么,很少考虑我应该为父母、为家庭、为社会做些什么,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价值。以这样的心态面对现实,往往失信于他人,失信于社会。
3、大学生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甚至不懂法,不知道不守信带来的严厉法律制裁。
(四)同龄群体。在人的整个成长过程中,特别是在青年时期,同龄群体的作用不可忽视。当代大学生,身处大学校园,其身边同学作为其同龄群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从饮食起居到思维、思想,都产生深刻的影响。诚信问题作为其中的一个方面,也不容忽视。大学生还处于青春期阶段,“从众心理”比较严重,看见别人不诚信自己也就不诚信,甚至认为自己诚信会吃亏,对于那些不诚信的同学,他们之间互立“榜样”,互树“楷模”,结果只会导致大学生诚信危机加重。
四、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对策
针对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缓解并解决当前存在的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
(一)社会环境。首先,确立大学生的诚信道德,必须要有监管机制,为诚信道德水平的提高提供制度保障。我们过去只注重强调个人行为如何才能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和原则,而不注重社会具体道德机制的建立,致使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相背离。如果在道德建设中建立起惩恶扬善的机制,个人行为就能够成为一种社会行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事业及个人信用征信及查询系统,以解决社会交往中的信用信息缺乏和不对称的问题。其中,个人信用档案数据库应包括个人基本状况以及经济信用记录等。可以让用人单位或企业上网查询,以使一些大学生的不良行为有相当的透明度;其次,在社会上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加强诚信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此外,要加快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既要搞好政府官员、普通公众的诚信教育,又要踏踏实实地搞好诚信的制度建设。
(二)学校教育。首先,学校应高度重视诚信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地位。把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作为当前大学生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来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可以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各班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班会,各系开展、举行诚信承诺签字活动,党、团、学生会应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一系列学习活动,来强化学生的诚信素质;其次,注重实践的作用,要让大学生走出校园,深入社会、深入生活,运用诚信原则观察社会上的诚信和不诚信行为,了解广大群众对诚信原则的态度,最终形成一种推崇诚信、实践诚信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大学生应自觉提高自身修养。大学生作为知识层次较高的一个群体,诚信问题的高低更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整体道德。所以在社会、学校、家庭等多方对大学生关注的同时,大学生个人也应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尊崇传统道德的人文价值,提高自身品性;强化自身信用意识,为人诚实、信守承诺,并将其付诸实施;增强法律意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并积极向周围人宣传法律。
总之,社会发展到今天,大学生诚信危机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在这个历史性变革的门槛上,重要的是我们从现在做起,消除大学生诚信危机之现状,重树大学生诚实守信之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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