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往:有效教学的过程性保障
2010-08-15程洁
程 洁
(西南大学,重庆 400715)
教学是学校教育的核心环节。近年来,有效教学备受关注,理论界及实践界都对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从教育社会学的视角看,教学是师生交往的过程,关涉教学主体、教学内容和师生关系等因素,有效教学的实现需要关注交往过程本身。
一、公平是人们交往的核心要义
马克思理论认为,人是社会关系的集合,交往是社会关系的基础。人之交往分为基础性的物质交往和更高层次的社会关系生产交往。这些交往均是基于人的切实需要。基于切实需要的交往是合历史合规律的存在,甚至是推动历史向前的基础性要素。马克思所谓的两个层次的交往并不是抽象的概念,任何社会领域都存在两类交往的具体体现,而具体交往的良性实现都要渗透公平这一核心要素。就大众话语而言,公平存在两种理解。就经济学角度,公平意味着利益或权益的对等互利,初级层次的物质交往则更多体现这一角度;就伦理学的角度而言,公平意味着交往主体人格、地位的平等互尊,更高层次的社会关系生产交往则更多是这两个角度的融合。
另外,社会历史的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总是矛盾地存在着,并因此而螺旋式发展。现实生活中,总在对等互利的基础上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平等互尊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与控制。也正是如此,公平才成为交往中人们不断追求的重要目标,社会才不断进步。现代社会中,交往若缺少公平这一要旨和追求,只会走向冲突、混乱与低效甚至无效。
二、有效教学需要公平交往
学术界及实践界比较普遍的看法是“有效教学是符合教学规律、有效率、有效果、有效益的教学”。且“有效教学”之“效”是相对于无效和低效的高效,则有效教学的应然状态为高效率、高效果、高效益。以上“三高”较全面地揭示了“有效”的结果性内涵。但是,无论什么“高”,总是要通过学生、通过教学过程、在学生身上体现出来。从教育社会学的角度看,教学是师生交往的过程。实现有效教学,除了教师、学生本身的素质及教育资料的科学合理性,交往活动本身亦是影响教学的重要因素。这种交往活动是“教的活动和学的活动的结合点,整个课堂是师生群体在教学活动中多边多向、多种形式交互作用的人际关系网络系统。”在探讨师生间的公平交往与否问题,可以分为“一师对多生”及“师对生”两种维度,如通常所谓的“偏心”、“专制”、“一言堂”等等,即反应了不同维度的欠公平的师生交往问题。
1.“一师对多生”的交往维度
在实际教学中,总是存在教师关注少数“好成绩”学生,“执行教案”甚至按少数学生把握教学难度、采用教学方式的情况。一个教学班中,不同学生在各方面的发展总是参差不齐,若在教学交往中完全以某部分学生为“焦点”、“准绳”,就是对其他学生的不公平,只能造成部分无效或整体低效。教学是为了人、基于人的活动,掌握知识、提升技能、获得发展,不同于一般的物质利益,并非多多益善,亦无统一的“好”标准。有效教学亦不是精英教学,少数学生的良好发展不是有效,所有学生的齐头发展也不是有效;教学的有效也不是针对无效的有效,而是针对无效和低效的高效,是要在教学交往中实现“多生”“各取所需”,获得适合自身基础和需要的高效发展。这种“各取所需”正是“一师对多生”中的“公平”,既是有效教学的追求之义,亦是实现有效教学的必然途径。当然,在现今大班教学以及“应试阴霾”笼罩的情况下,这也是教师要积极应对的严峻挑战。
2.“师对生”的交往维度
“师对生”交往维度中公平的缺失主要指学生主体地位的“隐退”。
一方面,教学目标的确定和实现要兼顾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就“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而言,虽然教材内容本身就有丰富的资源可供挖掘,但教师应该充分发挥教学的教育性功能,用教学交往活动本身潜移默化地促进学生发展。但缺乏公平的“师对生”交往却丧失了这一重要的隐性教育资源,学生难以感受到师生间融洽的情感交流、班级和睦的教学气氛等等,有效教学之“效”将大打折扣。另一方面,缺少公平的教学交往中,除了机械的知识传输,学生难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感受、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而很可能给学生学习兴趣、学习积极性以及学习效果带来负面影响。体现公平要义的教学交往中,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平等,教师对学生传达更多的积极情感,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民主的课堂氛围以及良好的课堂心理环境和文化环境。“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融洽、和谐的课堂人际关系有助于学生人格的发展,并能调试或消除心理健康问题;而冷漠、紧张的课堂人际关系则不利于学生人格的发展,久而久之甚至可能造成人格障碍。而且教师所具有的人格魅力往往会吸引学生,学生喜欢教师就会产生一种情感迁移,对教师所讲的内容充满兴趣,提高了教学的有效性。”因此,在“师对生”的交往维度中,公平亦不可缺失。
三、师生在教学实践中追求公平,实现有效教学的途径
“有效教学”一词,既有结果性内涵,如所谓的“三高”,又有过程性内涵,即对师生教学交往过程的一种描述,以过程切实保证结果的有效性。另外,建构主义理论认为,教学是学生主动建构知识体系、使其心智结构发生重组和更新的过程。因此,实现教学有效性,要站在教学过程的角度同时关注教师和学生。
1.更新教育观念
对于有着数千年师道尊严传统的中国社会来说,彻底摒弃有悖于公平要义的传统教育观,是一场长期的革命。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适应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教师的理论和实践素质均应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前沿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树立与时俱进的教学观、学生观、师生观。核心是在教学过程中视师生为关系性的存在而非对象性的存在,充分彰显主体间性;视所有学生为独特而平等的个体,这是实现有效教学的思想前提。
2.关注被忽视者
长期“坐冷板凳”的学生往往不仅存在学习上的障碍,还部分地存在心理落差,甚至难以融入班级生活,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的诸多方面做出努力。例如,对于这类学生,教师有更多的积极情感注入和反馈,学生就可能对教师和教学产生强大向心力,即通常所谓的好奇心、学习兴趣、主动性等,因为“教育不是简单的操作性行为,而是基于信念的事业”。再如,除了集体授课,他们需要更多的基础性辅导、更多耐心;更适合低难度教学测验以改变学生消极的自我认知定势,建立自信心,重获自我效能感和学业成就感。另外,教师要学会发现学生的优点,包括很小的甚至与知识教学无关的优点,发掘学生多方面的潜在发展因子,因为教学是要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造就优秀、健全的人,而不只是“学者”。
3.因材施教
“教师不应注意教材本身,而应注意教材和学生当前的需要和能力之间的相互作用。”“因材”之“材”中很重要的一点即准确掌握学生认知背景、学习习惯、个性特点等,这是每个合格教师必备的素质;“施教”之“教”即根据学生之“材”,采用合理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所谓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教学交往中,每个学生获得适合自己的发展,就是公平,就是有效。
4.师生互尊
“尊师”,即学生对教师要多“尊”少“畏”,并做到“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尊生”,认识到学生是具有自我建构能力的主体,但“尊重并不是放任自流”,是要尊重学生内在的求知、向善、向美的天性和能力,如在教学中少命令多启发,少训斥多鼓励,少否定多肯定等,并树立对话意识、采用对话方式,发挥威廉姆·多尔所谓“平等中的首席”的作用,引导学生探索真理、认识自我。如此“互尊”,从而形成师生教学合力,实现有效教学。
总之,有效教学实现不能忽视交往过程本身这一要素,其核心就是公平,既强调多个学习主体间的公平,又强调师生间主体地位的公平。公平的师生教学交往才能充分调动实现“有效”的诸多隐性因素,特别是学生的主体性因素;同时,公平交往本身也是“有效与否”的一个标准。公平交往是途径与目的的合一,为有效教学提供了过程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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