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
——景观艺术与设计
2010-08-15东华大学服装艺术设计学院吴佳莹
东华大学服装·艺术设计学院 吴佳莹
道法自然
——景观艺术与设计
东华大学服装·艺术设计学院 吴佳莹
任何一种景观美学理论都必须解释景观设计与体验所表达的美学理想。道家哲学中的美学观念也不例外地包含了这一方面。在道法自然这一思想指导下,艺术的最高目标就是将个人的情感以恰当的方式找个寄托,从而最终获得精神上的解放,在超越世俗的水平上享受生命之美。
道法自然 景观设计
任何一种景观美学理论都必须解释景观设计与体验所表达的美学理想。道家哲学中的美学观念也不例外地包含了这一方面。为了给进一步的讨论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首先应当了解“道”本身。对于世界观的基本问题,老子写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通过这精妙的结论我们可以理解世界是如何在道的运行下产生其逻辑结构的。在这里,老子的自然概念不仅指的是具体的外部存在,还暗示整个宇宙运行的法则。老子将他的自然概念与宗教观念区别开来,并强调了一种对自然的深刻的敬意。这是老子哲学中具有决定性的观点,它决定性的影响了中国的景观美学。
道法自然是道家哲学的核心,道家的思想方法和对世界本质的理解正是建立在道法自然这一观念的基础上的。这一基本逻辑可以用在美学思考和艺术活动之中。在道法自然这一思想指导下,艺术的最高目标就是将个人的情感以恰当的方式找个寄托,从而最终获得精神上的解放,在超越世俗的水平上享受生命之美。在这一意义上,美意味着主观与客观、感性与理想的和谐平衡的产物。这一美学立场反映出道家思想的真谛,对自然事物给予了应有的尊重,使中国艺术获得了真实的基础,为中国景观艺术与设计提供了正确的方向。
景观设计的所有特征都是具体实在的。它们是人工的产物,但却能够表现出一种自然的品质,它的品质决定于设计者的表达方式。景观要素如山、水、树木尽管是自然之物,但也可能经过处理体现出人为的特征;反之,人工造物,例如景观中的建筑在道法自然思想的指导下也可以成功的表现出自然的精神。
在传统的中国园林中,几个明显而重要的要素是:山、水、花木和建筑。人的参与使自然的运动最终形成完整的过程。人类的存在渗透到山水树石的存在当中,并且通过对环境的优化表达出自己的情感和智慧。因此,对道法自然的完整理解必然包括了人的行为。
在中国园林设计中,用石的手法可以作为一个典型的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石头是静止、坚硬、无生命的天然材料,而中国式的古典思维却将其拟人化了。石头的功能用途和它所表达的情绪被视为其生命的象征。人无法离开“气”生存,园林中的石头也是如此。在山水画理论中,石被认为是云的根脉是天与地之间的联系纽带。如果画面上的石头没有表达这种气或精神,则它是没有生命力的石头,并使整个画面的概念遭到了破坏。在园林中,湖石假山应当象从底下生长出来的一般,无论是放置在厅堂之前、窗下、水边,它的作用是在自然与人工因素之间构成空间上的联系,作为一种垂直方向的构成元素,它引导向上的视野,并丰富了园林中的光影变化效果;作为屏障,它又起到了分隔空间的作用;作为独立的物体,它是一座抽象的雕塑,展示形式、肌理和变化以吸引人们的目光;作为品格的象征,它表现了君子的坚忍和气节。
山石在园林和特定的空间中能够表现丰富的情感:“春山淡冶而如笑,夏山苍翠而如滴,秋山明净而如妆,冬山惨淡而如睡。”
在此,山石成为人与自然之间沟通的桥梁,使得园林空间完成从秩序的建筑空间到自然空间的平稳过度。从抽象和象征的意义上来讲,它完成了从人到地,从地到天的过渡,从而最终达到了将田地只的所有元素综合到一起来,并加入人情感这一美学目的。
依据同样的原理,在中国古典园林设计中反复出现的其他自然事物,那些流水、深林、游鱼、繁花,也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同样的作用。正式这样一种反映着自然的无常变化和世间万物相辅相成关系的天地人之间的逻辑关系指导着古代中国的园林设计;所有的艺术形式不仅是功能的反映,还反映了人们理解和体会自然体会精神、体会“道法自然”的方式。
将人类情感与客观世界相联系对园林设计艺术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意境”的概念也因而在中国的艺术家合格园林设计师心目中有重要的位置。
作为一个更加具体的美学概念,意境不能被简单的看作意与境的叠加,它背后蕴藏了丰富的情感,心理和哲学意味。它的包容特征使它成为中国古典美学中一个极其重要的范畴。
园林的设计也不仅仅是叠梁架屋、栽花种树、堆山凿池,而是运用心灵的智慧与情感,通过展示风景、体现个人对待生命的态度。园林设计、绘画和诗歌有着某些共通的特质和创作原则,但设计的不同之处在于它要创造一个满足人们观赏需要、容纳一定的行为功能以及符合具体物质条件限制的空间场所,在有限的空间内,设计者必须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使使用者产生美好的联想。由此而产生出了一系列帮助设计师在园林中获得景观的丰富性优秀品质的极有价值的设计观念,例如“意在言外”、“境生象外”、“以少胜多”等等。
在园林设计中,设计师要做的也是创造出一系列看上去“虚”的空间,而不是将空间填满。“虚”的空间是产生想象力的源泉,是情感的栖息之地。我们不仅将此看作一种超越空间限制的途径,还把它用作衡量设计师水准的重要美学标准。在创作过程中,最为艰巨的任务显然是将这样一个抽象的形而上概念转化为具体的艺术手法从而传达出期望中的美学内涵。
而在中国有这样一个说法:“平淡天真”,它作为一个方法论的中介,将艺术创作的理论与实践联系在一起。景观艺术实践的本质就是对真理、对恰当的表达方式的追求,对任何虚饰成分的屏弃。在真正的艺术作品中一切因素都依据“道法自然”的原则得到和谐布置,从而充分地表现情感和思想。
在中国园林中,有苔痕遍布的小径,有不加漆饰的木架,有林木掩映的山石,有粉墙乌瓦的建筑……看似随意布置,然而每件事物都在其应在的位置上,浓纤得宜,修短合度,仿佛出自天工造化。在这里,不需要过分的装饰,只需要“道法自然”,使人们在其中找到自我,找到生命的真正价值和意义。
[1]《景观美学比较研究—景观形态学》,吴家骅,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景观生态学原理及应用》,傅伯杰,陈利顶等著,科学出版社
[3]《景观生态学:理论、方法及应用》,肖笃宁,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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