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的迫切性
2010-08-15刘玉琴
刘玉琴
(承德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河北 承德 067000)
统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的迫切性
刘玉琴
(承德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河北 承德 067000)
机关事业单位在改革发展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在全省没有出台统一解决问题政策的条件下,各地临时自定了许多地方性政策,出现了“一地一策”现象。地市间、同市县区间经办机构制定的具体政策办法差异较大,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执行政策的统一性差,统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十分迫切。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差异;统一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十多年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实行本级统筹,在本级统筹体制下地方政府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影响较大。特别是近几年,机关事业单位在改革发展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在全省没有出台统一政策的条件下,各地临时自定了许多地方性政策,出现了“一地一策”现象。地市间、同市县区间经办机构制定的具体政策办法差异较大,统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十分迫切。
一、我市八县三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及存在问题
(一)养老保险政策不统一,在执行时缺乏法律依据。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试点十多年来,全国没有出台统一政策,没有法律作为进一步改革的支撑点。各县区情况、政策情况不一致,有的县自己出台了相关政策,也有的县区因为政策执行起来刚性差,对属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也未能纳入统筹。如:我市有混编现象,在一个单位既有行政编制又有事业编制,而人员是对单位确定的,一般不确定到人,造成了同工不同酬现象;如果将其全部员工纳入统筹,因编制混用,岗位不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也不愿缴纳养老保险,造成连保险部门也说不清谁应该缴费谁不应该缴费。
(二)各县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不一致。由于我省未对民师等群体历史参保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养老保险政策不明确,矛盾较突出,各县采取了不同的措施。丰宁县、滦平县针对这部份人群的养老问题,自行决定将民师(应属事业单位或政府聘用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但由于这部分人毕竟是事业单位临时使用人员,不同于企业用工,出现了许多新的矛盾。同时,其它没有解决的县出现了攀比问题,急待解决。
(三)各县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统一。按照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工资性津贴补贴不属于统筹项目,不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即不作为在职人员的缴费基数,也不作为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参保的退休人员工资性津贴补贴部分由原单位解决。
经我们测算,全市半数单位由于经济效益差,退休人员工资性津贴补贴难以落实,部分单位只落实一部分,退休人员反响较大。再有,我市各县区聘用人员补缴保险费执行时间不一致,减免滞纳金办法也不统一。
在养老保险改革试点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改革前不存在的问题,为了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矛盾,在上级没有出台统一政策的条件下,各地自行制定出台许多地方政策,这造成了地区间的政策不平衡,引发了许多新的矛盾,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长远发展非常不利,政策执行没有刚性,很难形成统一的整体。
总之,我市乃至我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出现了“一地一策”的现象,而且随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深入,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一政策的必要性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改革的步调应该一致,这决定了为其服务的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一致。否则,就会出现地区间分配不均的问题。
(二)目前,地区间政策不统一反应出来的矛盾,说明养老保险政策应该尽可能在最大范围内统一,这才能体现社会公平。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已经进行了十五六年,取得了一定的改革经验,为目前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打下了基础。同时,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果也可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借用。特别是养老保险理论、政策框架、退休待遇计发办法、个人帐户管理、财务管理、基金运行等等,都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其培养的人才也可以向机关事业保险队伍输送。
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已十分必要和迫切。
三、统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的几点建议
十几年来,我市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总结出一些教训。在改革过程中,能否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利益是决定改革进程和成败的关键。
(一)建立相对独立的养老保险体系
我们必须把“维护职工利益、确保职工社会地位不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降低”做为改革的目标,否则,这项改革就难以进行。不要轻言与企业职工实行同等待遇。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与企业职工相比受教育程度明显要高的多。
(二)提高统筹层次
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体制、用人体制大体相同,建议国家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时,把起点定的高一些,直接实行省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不同于企业,大部分都是财政供养老。目前,大多数人看到的是当前财政分灶吃饭的现状,其实,无论是县级财政还是乡级财政,都是财政,是一本帐。这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的条件是完全不同的,具备统一协调预算的基础。目前县级统筹的结果是当基金不足时县区级财政兜底,县级财政其实最终也是纳入市级和省级财政预算的,这与直接纳入省级统筹是一回事,何必分灶核算呢?统筹层次提高,上级才能直接制约下级,否则各地自行制定政策,上级管不了,出现许多不必要的矛盾。
(三)尽快出台社会保障法,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向
国家要尽快出台制定社会保障法,明确统筹范围和改革方向。社会保障制度只有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其社会化、制度化,实现其强制性。当前,社会保险费征缴难、管理不统一、使用不规范,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法律的强制和约束力。社会和谐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体制、用人体制大体相同,国家应当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现在,各方面学者及各级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对是否将全额事业单位纳入统筹、是否将行政机关纳入统筹、是否与企业养老保险实行一致的政策等重大问题上分歧较大,众说不一。这导致目前已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八个省都不敢推进改革工作,怕走错方向。如果方向确定,我想,各省会争相推进改革进程。
(四)应该推行事业单位全员统筹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养老保险是这项改革的基础。现阶段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是一个必然选择,所以将全部事业单位纳入养老保险统筹是目前必须解决的大问题。第一,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在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中发挥的作用说明,要进行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先行;第二,这是体现企、事业单位公平的需要。从当前情况看,各类城镇企业职工和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已先后纳入到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实行了个人缴费。而国家公务员作为这项改革的倡导者和管理者,却置身于改革之外,这样做,一是不利于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二是不能体现社会公平原则。因此,将国家公务员尽快纳入到社会保险统筹范围,这样才能体现公平,才能为下一步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才能进能出打下厚实的根基。但制度设计上不一定完全相同,比如,政府可以确定职务补贴、职称补贴,按任职期限计算,终身补或一次性补。
(五)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各省、市定期对各地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和新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流和讨论,在此基础上制定统一政策。不能让省、市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比例、待遇等差异太大,避免引发社会矛盾。各地可以在全国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职务年金,以区别不同发展程度地区的特殊性。
总之,从长远看,在制定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时,统一征缴和待遇计发等核心政策是解决矛盾的重要一环。
C913.7
A
1005-1554(2010)03-0051-02
2010-06-02
刘玉琴(1977-),女,河北承德市人,承德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