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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讯问博弈中犯罪嫌疑人心理研究

2010-08-15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供述讯问侦查人员

王 航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河北 廊坊065000)

侦查讯问博弈中犯罪嫌疑人心理研究

王 航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河北 廊坊065000)

从博弈的角度看,侦查讯问是一场信息不对称的博弈。从心理学的角度看,侦查讯问又是一场激烈而又复杂的心理较量。在这场博弈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直接影响着侦查人员的讯问策略的选择。因此,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对侦查人员能否在博弈中获得最大收益起着关键作用。

侦查讯问;博弈;犯罪嫌疑人

侦查讯问是指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诘问,以获取其真实供述和辩解的侦查行为[1]。侦查讯问是刑事案件侦查中的必经程序,涉及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双方。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就有罪与无罪、罪轻与罪重的问题展开的相互较量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

本文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出发,探讨如何在这场较量中利用博弈信息改变犯罪嫌疑人心理,获得嫌疑人真实供述和辩解,以尝试为侦查研究提供更为宽广的思路。

一、侦查讯问与博弈、心理的关系

(一)从博弈论的角度看,讯问是一场信息不对称的博弈

侦查讯问是侦查办案的基本活动之一,是刑事案件的必经法律程序。讯问涉及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双方。事实上,讯问过程就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展开相互较量的过程。较量的基础和目的正是对犯罪信息的掌握。在这个过程中,侦查人员的目的是查明案情,获取真实的供辩;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是掩饰罪行,逃避惩罚。由于双方对犯罪信息数量、真实性、可靠性掌握程度的不一致,导致了双方的较量。这种较量的过程就是博弈的过程。

美国学者丹尼尔·赛德南和亚历克斯·斯戴尼用博弈论的原理分析侦查讯问双方的处境时,认为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刚开始接受讯问时由于处于信息不完全状态,相对于讯问的另一方(侦查人员)要首先做出自己的决策,必须在坦白、沉默或是说谎三者之间做出抉择。犯罪嫌疑人因此面临着三难抉择,即“首动困境”[2]。只要犯罪嫌疑人先行决策,不论是沉默或是说谎,都会将自己独占的信息暴露给侦查人员。

(二)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看,讯问是一场复杂的心理较量

事实上,侦查人员要在博弈中获得最大收益,主要取决于其是否能够在心理上战胜犯罪嫌疑人。由于讯问中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犯罪嫌疑人的决策并非由侦查人员掌握犯罪事实和证据的情况决定,而是由嫌疑人对这一情况的主观认识决定。因而,研究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博弈中的心理状态对于侦查人员取得博弈优势,促使犯罪嫌疑人据实交代罪行有着重大意义。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侦查讯问又是一场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较量。

从心理学角度看,讯问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愿意供述的犯罪嫌疑人的真实信息,或通过改变不愿供述的犯罪嫌疑人的决策而使其做出供述。也就是说,侦查人员的讯问过程实际上就是改变犯罪嫌疑人心理倾向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态度说服过程。由此可见,犯罪嫌疑人自身对态度目标(供述)所可能造成的利益或损害的评估是决定其是否供述及如何供述的认知基础[3]。

二、犯罪嫌疑人在首动困境中的心理状态分析

由于对犯罪罪行相联系的羞耻感和对法律后果的害怕,大多数犯罪嫌疑人不愿意供述。然而,为了摆脱“首动困境”这个信息不对称的博弈局面,犯罪嫌疑人必须集中分析坦白、沉默或是说谎这三种抉择的利弊以及评估三种抉择可能出现的后果,做出首动决策。

(一)犯罪嫌疑人沉默时的心理状态

“沉默是象征有罪的信号”,当犯罪嫌疑人自认为作案隐蔽、可以逃避罪责,或者畏罪却又无法提出有说服力的辩解来证实自己的“无辜”时,犯罪嫌疑人往往倾向于选择沉默。嫌疑人一方面害怕自己言多必失、露出破绽,所以防范意识极强,故作镇静;另一方面对侦查人员不信任,想从对讯问环境的分析来估计对其案件的重视程度以及可能采取的特殊措施。然而,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一个人要完全保守秘密不向任何人透露是极为困难的,绝大多数人即使明白一旦自己的秘密被人知道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否定性的后果,也会向一些人(陌生人或信任的人)透漏。犯罪嫌疑人要严守犯罪秘密,绝不透漏,就会给自己带来许多心理压力,而且随着压力的积累,寻找宣泄的渠道也会越迫切。

(二)犯罪嫌疑人说谎时的心理状态

讯问中的谎言可以分为积极构建型谎言和消极应对型谎言两种。由于紧张等原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经过周密思索而构建的谎言为消极应对型谎言。这种谎言不成体系,对侦查人员不具有迷惑性,只是出于自我维护的应激性反应,比较容易识别。此时犯罪嫌疑人“惜字如金”,经常采用极其简单的语言如“不是”、“没有”、“不知道”、“不是我干的”等来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慌。此种状态下的嫌疑人的心理弱点多,很容易被侦查人员突破防线。另外一种谎言为积极构建的谎言。面对侦查人员提出的问题,犯罪嫌疑人需要积极主动地构建谎言来摆脱自己与案件的关系,不论侦查人员是否确实获取了有效的信息。这种谎言目的性很强,需要犯罪嫌疑人较长时间的艰难的心理构建,并需要经过其内心的反复论证。这一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有一定的顽固性,言词激烈、强硬、顶撞,思维活动集中于如何圆谎,甚至幻想以“主动供述”骗取侦查人员对其产生好感。此时如果侦查人员还未收集到较为充分的证据,犯罪嫌疑人就会获得博弈的主动权。在接下来的讯问中犯罪嫌疑人侥幸心理会更加强烈,再次说谎的几率大大增加,以试图成功蒙混过关,逃避法律的制裁。

但是,圆谎的难度很大,任何谎言都不会只是一句孤立单独的话,犯罪嫌疑人思索大量与之相关联的上下文来争取最后胜利的机会的同时,伴随而来的是犯罪嫌疑人的焦虑感。焦虑感的出现会使嫌疑人在陈述所谓“事实”时前后矛盾,难以自圆其说,由此露出马脚。

(三)犯罪嫌疑人坦白时的心理状态

坦白将意味着面临刑罚处罚,选择坦白是一个动摇反复的过程。经验数据表明绝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希望获得释放而尝试开脱罪行。只有认为坦白的收益大于说谎与沉默的收益时,犯罪嫌疑人才会倾向于选择坦白。通常此时犯罪嫌疑人想摆脱受审环境所带来的心理压力的愿望增加,无法继续承受欺骗产生的焦虑,态度发生大幅改变。犯罪嫌疑人在这个阶段往往更倾向于相信侦查人员获得的证据强有力,根本无法否认,或者侦查人员不会轻易放弃,除非自己坦白。

三、针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的博弈策略选择

侦查讯问博弈不仅是一场信息的博弈,也是一种诱使对方判断失误的心理操纵术。因此,要达到讯问的目的,侦查人员就要通过运用这一心理操纵术促使其改变自己的行为倾向。从犯罪嫌疑人心理角度出发,本文从注意、感知、思维、情感、意向以及付诸行动六个方面阐述博弈策略的选择应注意的问题。

(一)吸引犯罪嫌疑人的注意

注意是心理活动对一定事物的指向与集中。讯问博弈中侦查人员要在发送信息过程的各环节上下工夫,引起犯罪嫌疑人注意,维持其对对抗信息的兴趣,打开其“心灵的门户”。例如侦查人员可采取首次强烈印象法吸引其注意,以提高讯问的成功率。第一次讯问是一次极其重要的心理交锋,有的犯罪嫌疑人刚刚到案,还未真正建立起对抗讯问的防御体系,此时若给以沉重的打击,会使其心理受到巨大的震撼。

(二)使犯罪嫌疑人产生感知

感知是人认识事物的最初阶段。侦查人员在博弈过程中必须利用感知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注意编制和传输信息的技巧和艺术。要尽可能形象、具体,力戒抽象、晦涩难懂或含糊不清;要根据犯罪嫌疑人心理巧用讯问语言和证据,全方位对犯罪嫌疑人的感觉和知觉实施高强度刺激。例如讯问时侦查人员可尽量坐在嫌疑人邻近的位置,讯问语言尽量口语化,轻描淡写,谈笑之间找准和击打对方的心理软肋。

(三)活跃犯罪嫌疑人思维

注意和感知只是改变犯罪嫌疑人态度的孕育阶段,还必须通过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思维活动引导犯罪嫌疑人把已有的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提升,进一步刺激和影响其情感、意志。因此,侦查人员要依据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结构和内容,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知识结构、心理品质、思想基础和社会背景,精心设计有敏感度的信息策略。

(四)增进犯罪嫌疑人情感

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己需要所产生的态度体验,是将认识转化为行为的中介或媒介。增进情感是博弈的重要突破口。在心理对抗活动中,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主体的信息所宣传和传播的思想观点其实很清楚,但就是不改变其原有的态度。因此,侦查人员要高度重视情绪情感对人心理活动的影响作用,以“忘我”的态度和“自己人”的情感向犯罪嫌疑人传递心理信息,施加不利于对方的情感刺激,以削弱其对抗热情,动摇其信念。

(五)形成犯罪嫌疑人意向

意向即意识的指向。博弈中侦查人员要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矛盾,不断强化其心理冲突,或诱导其产生强烈的自我保全心理,或致其心理沮丧、迷惘,甚至崩溃。同时,侦查人员应针对犯罪嫌疑人不同的心理需要,为其提供各种各样可供选择的途径、方法,帮助其权衡利弊得失,及时促成其消极心理意向的形成和态度的转变,摧毁其对抗行为的坚定性,瓦解其意志。

(六)促使犯罪嫌疑人付诸行动

讯问博弈的最终目的在于犯罪嫌疑人按照侦查人员的意图转化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使犯罪嫌疑人以实际行动把侦查主体的意向变为现实,是博弈成功的最高表现形式。一方面,要及时向其提供如实供述、交代遗罪或揭发他人罪行的方法和步骤,说明需要注意的问题,帮助其克服各种障碍;另一方面,实施有针对性的强制性心理攻击,消磨其违背侦查人员意图的意志,使侦查人员最终赢得博弈胜利[4]。

[1]张秋波.侦查讯问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1.

[2]肖文奇.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的首动困境探析[J].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4).

[3]吕宝庆.犯罪嫌疑人虚假供述的心理原因及其讯问策略 [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4).

[4]毕惜茜.论侦查讯问中的心理战[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8,(4).

Research on CriminalMind of Crime Suspectsduring the Game of Interrogation

WANGHang
(Team ofGraduate Studentof the Armed Police Academy,Langfang HebeiChina065000)

Proceeding from the pointof view ofgame theory,interrogation in criminal investigation is a game featuring asymmetric information.It is also a fierce and complex psychological combat in terms of psychology.During this game,the criminalmind of crime suspectshas a direct impacton investigator's choice in using interrogative tactics.Therefore,making research on criminalmind will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winning the game of interrogation.

Interrogation;Game;Criminalsuspect

D918

A

1008-2433(2010)01-0121-03

2009-11-20

王 航(1986-),女,山东临沂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08级军事情报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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