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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生态创建引入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战场

2010-08-15李燕琼

环境科学导刊 2010年1期
关键词:乡镇环境保护文明

李燕琼

(安宁市环境保护局,云南安宁 650300)

将生态创建引入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战场

李燕琼

(安宁市环境保护局,云南安宁 650300)

立足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实际,围绕开展生态示范建设工作,提出生态创建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观点,并提出了生态示范建设的对策措施。

生态创建;经济发展;措施

自 1995年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以来,从生态示范区到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的生态示范系列创建活动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通过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循环经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安全体系等生态创建措施的实施,促进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极大地推动了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1 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生态示范创建推动了区域可持续发展。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的地区积极发展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强城乡环境污染防治,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部分地区已初步走上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践证明,生态示范创建是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有效途径,是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有效方式,是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也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环保工作实现历史性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2 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2.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实施生态保护、恢复和重建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弘扬生态文明,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2.2 主要任务

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推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以加强资源永续利用为重点,推进资源保障体系建设;以生态保护和恢复为重点,推进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建设;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推进入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建设;以环境管理能力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高效、稳定、配套的能力保障体系建设;以培育生态文明,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重点,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3 全国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自 1995年在全国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以来,截止 2006年 12月,已有海南、吉林、黑龙江、福建、浙江、山东、安徽、江苏、河北、广西、四川、辽宁、天津等 13个省区市开展了生态省建设,150多个市提出了建设生态市的目标,近 500个县(市)在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开展了生态县(市)创建工作,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江阴市,上海市闵行区,浙江省安吉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市 (区、县),425个乡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320个地区和单位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从生态示范区到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的生态示范系列创建活动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国家环境保护部主办的“2008年生态文明暨第五届生态省建设论坛”会议上,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会上指出,要切实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生态省建设为主体,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努力解决 “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4 生态示范创建面临的问题

对生态示范创建缺乏系统宣传,存在认识上的差异。一些地区在创建中还没有真正综合协调,统筹各领域的发展,甚至忽视了解决基本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为创建而创建,工作不扎实。为实现国家 “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环境保护目标,推进环保工作的历史性转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深入扎实地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5 生态创建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

5.1 改变了传统的发展模式,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传统发展模式往往片面强调发展的速度和发展的数量,以牺牲大量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来换取发展,忽视资源的综合利用和节约,忽视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则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强调资源的节约、综合利用和持续利用,强调后代人享有与当代人同等的发展机会。因此,要迅速改变传统发展模式,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5.2 生态建设对环境改善有重要作用

一要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坚持“三同步”方针,从源头上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在制定产业、价格、税收、进出口等经济政策时,要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二是要建立环保资金筹措机制,逐步建立“污染者治理、利用者付费、开发者保护、破坏者补偿、政府增加投入”的机制;三是要加强科学研究,发展适用技术的机制,鼓励科技人员科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适用技术,提高资源的开采率、利用率,减少浪费。从而提高环境预测、预报工作水平和减轻污染的决策水平,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安全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3 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一是生态经济不断壮大,一产向三产转化,不断延伸农业产业化链条;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以休闲旅游业为龙头,整体带动三产的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增加。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逐年提高。地表水达到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空气质量向生态人居良性发展。三是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明显提高。国家生态村、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生态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创建和命名,打造了良好的城市生态品牌,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6 对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 (2005)39号)提出的加强生态省 (市、县)和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国家环保部制订了《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保护部主办的“2008年生态文明暨第五届生态省建设论坛”会议上,吴晓青强调生态建设应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产业支撑体系;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安全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倡导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道德文化体系。

6.1 精心组织,社会发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领导重视主要体现在把生态创建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载体,在创建过程中形成 “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共建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本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广泛宣传生态省 (市、县)、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意义和成效。建立专家咨询机构,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开展专题培训、公示评议等活动,努力提高创建工作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吸收入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先进理念、管理经验、科技成果,共同推动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6.2 加快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建设

生态村和环境优美乡镇建设是生态示范系列创建的细胞工程和基础工程,要重点解决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生态市创建要有 80%的县达到生态县的创建标准,生态县要有 80%的乡镇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标准。当前,应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组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切实解决影响 “三农”的环境问题。积极推广太阳能、沼气、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工程,大力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荒山绿化造林,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技术,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通过试点示范,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形成产业和规模,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维护农村饮用水安全,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集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改厨、改水、改厕、改圈工作,加快推进农用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下大力气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6.3 严格环境准入,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节能减排工作是国家的重点工作。要自加压力,确保节能减排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到位,措施落实。要将环境准入作为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实施清洁生产,积极推进循环型企业和工业园区建设。

6.4 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

生态建设要突出实践性,重在过程。在城市建成区,要通过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宜居城市。通过垃圾、废弃物等分类、回收和综合利用,建设资源有效利用和循环体系;通过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构建城市水资源有效利用体系;通过城市湿地恢复、河道整治、绿地建设,构建城市生态保障体系;通过城区内、企业间和企业内资源有效配詈,产业和产品链接以及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构建城市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体系;通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环境友好企业等建设,构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体系。因地制宜,综合实施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和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著名历史遗迹等生态敏感区域的生态保护和管理力度。加大对矿产等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力度。要逐项抓好生态示范创建工程的落实,使之成为精品工程、富民工程,成为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民心工程。要积极防治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地区扩散,严格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管理,城市政府要制定有效措施,预防城区污染向城乡结合部及所辖县、乡镇地区转移,防止发生由环境污染问题产生的群体性事件。

生态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发展的重要抓手和途径。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一生态市创建最重要的环节中,要坚持保环境就是保增长,做到点面结合,城镇与农村同步推进,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实现由环境换取经济增长向环境优化经济发展转变,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高度融合,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和谐环境,推动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as the Key Factor in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LI Yan-qiong

(Ann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Anning Yunnan 650300 China)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can improv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greatly based on the facts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The counter measures on promoting ecological demonstration area construction are put for ward.

ecological construction;economic development;measures

X22

A

1673-9655(2010)增 1-0014-03

200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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