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主义研究
2010-08-15白雪苹
白雪苹
(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社群主义研究
白雪苹
(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社群主义;新自由主义;自我观;国家中立;权利理念
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群主义思想已经在政治学、哲学、伦理学等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社群主义思想与新自由主义思想在“自我观”、国家的作用、权利观念等方面与罗尔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立,并且对新自由主义的个人至上价值观、中立国家观、个人权利优先于社会等观点进行了批判。社群主义思想在当今西方社会乃至中国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研究。
20世纪80年代初,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在西方政治哲学界伴随着与以罗尔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的争论,逐渐发展和形成起来。社群主义是在与对自由主义思想的颉颃批判中生长出来的一种价值思想体系,它是一个与自由主义鼎足而立的思想流派。它针对自由主义所坚持的个人主义,提出了要重视社群的价值,提倡由自由主义权力政治向社群主义的公益政治转变,强调公共利益和善的优先性,从而在政治学、伦理学、道德哲学领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社群主义主要产生于美国,因此其代表人物也主要在美国,主要是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Alasdair Maelntyre)、沃尔策(MiehaelWalzer)、泰勒(Charles Tay2 lor)和桑德尔(Miehael Sandel)等。
一 社群主义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
社群主义作为一种思想潮流,其兴起有客观的历史缘由与基础。其现实基础就是西方发达国家在发展行程中所暴露出来、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之上的政治与社会的缺陷,以及所面临的一系列社会新问题。这些问题集中的体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如何认识与处置国家的社会调控能力。这一问题的产生是针对全球化时代国家职能的弱化提出来的。有学者指出:“如果说20世纪前半期国家职能比过去曾大大加强的话,那么在20世纪晚期的资本全球化形势下,国家职能又开始弱化,这表现在国家对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干预日益减少,福利制度遇到严重危机等方面”。[1]西方发达国家是建立在自由主义原则的基础之上的政治经济制度,主要功能是保护个人的最大选择自由与机会平等。这种政治、经济体制的重点,在于扩大社会成员个人的自由活动范围,限制国家与政府的活动范围。而随着跨国公司、全球化时代的到来,随着社会福利政策的普遍实施及其遇到的问题,西方发达国家就提出如何合理使用国家政府权力,是国家政府权力在消极保护个人的各种自由权力的同时,又积极维护与拓展服务空间,为公民提供更多的公共利益,使公民从这些公共利益中得利。因而,一味消极限制与弱化国家权力的调控能力,对于个人自由、个人平等自由的权益也有损害。这样,在西方社会就出现了由“个人权利政治”向“公益政治”转化的某种社会思潮。
第二,传统社群衰弱了,但同时西方社会又兴起了一些新的社团,并对社会公共生活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在西方社会历史上,曾有过发达的市民社会,存在着各种传统社群,如社区、教会、协会、职业社团等,这些不同的社群对于西方的社会发展曾起过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随着经济一体化以及社会的现实生活各个方面日益呈现出某种一体化趋势,这些曾在社会中存在并起过广泛作用的市民社会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了。但与此同时,诸如女权主义组织,绿色和平组织,反战和平组织,环境保护组织等等蓬勃兴起。对于这些新的社群在社会公共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权利需要确证,需要从政治制度、伦理道德上肯定的同时加以规范。
第三,个人主义泛滥,社会责任丧失。许多学者指出,社群主义者面对的是一个文明高度发展而道德却败坏的自由主义社会,以功利和权利为基础的道德理论已取代了以往的德性概念在社会中的角色,社群本身的价值也渐渐消失,个人过分自主、社会责任丧失的趋势正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完整。社群主义者认为,道德领域的危机与自由主义长期以来宣传的个人主义价值观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他们积极倡导有社会本位代替个人本位,用社群利益代替个人自由的中心位置,用共同的善取代个人权利的优先。
二 社群主义的基本主张及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
桑德尔、麦金太尔、泰勒等是社群主义伦理思想方法的代表人物,他们分别就个人主义的伦理思想方法的几个核心问题提出诘难,尽管各自的具体出发点与侧重点有所不同,论证方式也不同,但其焦点均在方法论层面揭示了个人存在的社会性特质。研究社群主义的学者普遍认为,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的争论主要围绕“个人与社群”、“权利与公益”等问题展开的。因此,社群主义的主张及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群主义的自我观。桑德尔将罗尔斯“无知之幕”设定下存在的近乎“无知”的自我,称之为“无限定的自我”(unencumbered selves),并且针锋相对地提出了“环境的自我”(sutuated selves)。桑德尔以为,罗尔斯“无知之幕”下的自我观点,颠倒了个人与社群的关系。任何人都不能离开社会或社群而存在,个人的特质与价值不同,是由他生活与其中的那个特定的社会或社群所决定的,即,个人是社会或社群的产物。这样,桑德尔的结论就是:是社群决定了“自我”、决定了“我是谁”,而不是我选择了“我是谁”;我只能发现而不能选择“我是谁”。
麦金太尔则以一种历史解释的方法,批评个人主义的哲学伦理学思想方法本身。麦金太尔也把矛头对准罗尔斯的原初设定上。在麦金太尔看来,个人主义的伦理思想方法标识的是一种离散式、个人通过互惠而形成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打破了传统美德伦理思想中的那种共同体与“我”的内在一致性的共同体,是由外在利益关系而不是内在自然关系。麦金太尔心目中的共同体,应是个体善、共同体善、生活善的统一,是内在善第一、生活善第一、共同体善第一的统一。
泰勒则对个人主义方法中的“原子论”(atomism)展开批判。在泰勒那里,社群是一种共同文化,这种共同文化包括着一种特定的道德信仰关系,个人的自我认同、理性能力、自主性,正是在这种共同的社群中形成的。个人不仅不能脱离社会文化环境,相反,却要始终生活在社会文化环境中并依赖于社会文化环境。
因此,从社群主义的三位代表人物的“自我”观点来看,社群主义的出发点是社群,是各种各样的群体而不是个人成为分析和解释的核心范式。
第二,社群主义的国家观。从社群主义的“自我”观出发,我们必然得出社群主义重视社群公共活动,重视国家权力的积极作用。对于绝大多数的社群主义者来说,国家无疑是最重要的政治社群。社群主义学者无一不论及国家,国家观是社群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问题上他们反对新自由主义的两种倾向,一是国家中立,二是公民对国家事务的冷淡。
“国家中立”(neutrality of state)是新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像约瑟夫·雷兹、罗尔斯、德沃尔金和诺齐克等人都对此有过专门的论述,而尤以雷兹的观点最为系统。在《自由的道德》一书中,雷兹把自由主义的国家中立原则分成两个论题,一是“排除理想”(exclusion of ideals),即政府不能做出评判,说某人的生活方式比他人的生活方式更有价值或更没有价值。二是“立场中立”(neutral con2 cern),即在涉及到影响人们追求其不同的善的观念时,政府的立场必须中立。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国家中立的原则是确保社会中的公众同意(public assent)的根本性政治原则,它从本质上不同于历史上的种族主义和性别主义。这一原则要求,国家必须确保公民的选择自由,国家不能迫使公民从事国家所认为的善业,也不得迫使公民接受自己的价值观念。总之,只要不侵犯他人的权利,纵使公民的所作所为为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所不赞成或者违背了绝大多数人的愿望,国家亦不得干预社群主义者从两方面对此提出了异议。
相反,在对待国家的问题上,社群主义持一种“强国家”的态度,从而与自由主义的“弱国家”形成鲜明的对照。他们批评说,按照自由主义的国家中立原则,我们就很难达到公共的善,很难实现公共利益。公民的美德和善行是促进公共利益的基础,但公民的美德不是生来就拥有的,也不是自发地产生的,而是社会地形成的,是通过教育而获得的。公民的美德与其价值观是分不开的,一个具有美德的人必须知道什么是善的,什么是恶的,什么是值得做的,什么是不值得做的。唯有国家才能引导公民确立正确的价值观,也唯有国家才能承担起对公民进行美德教育的责任。如果国家在这些方面保持中立而无所作为,让公民完全自发地作为,结果只能是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所以,社群主义者说:为了社群的共同的善,必须拒绝中立原则;为了国家的“公益政治”,必须放弃自由主义的“中立政治”(Politics of neutralconcern)。
社群主义对新自由主义在国家问题上的第二种倾向,即公民对国家事务的冷淡也持相反的观点。社群主义主张个人积极参与社会公共生活与政治生活。因为,在社群主义伦理思想方法看来,一方面,只有通过积极的政治参与,个人的自由权利才能得到最充分的实现,个人的广泛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最基本的个人权利不是别的,就是个人成员资格与公民资格,没有个人的这种积极政治参与,个人的这种成员资格和公民资格就无法真正的实现,进而个人的平等自由权利也不能得到充分的实现。另一方面,个人的积极政治参与,是防止专制和集权的最有效、最根本途径。如果没有公民的积极而有效的政治参与、公共争论,如果公民脱离公共争论和公共活动,就谈不上真正的公民权利和民主政治,就会为专制独裁提供可能与条件。
第三,社群主义的权利理念。
社群主义者反对自由主义的权利优先论,认为公共权益优先于个人权利。正如俞可平所说:“社群主义者所说的普遍的善(universal good),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物化形式便是公共利益,或简称公益。于是,善优先权利的社群主义命题便引申出第二个重要结论,即公共利益优先于个人权利。”[2]社群主义者从两方面阐释了自己的权利理念,并以此批判新自由主义。
首先,社群主义反对道德权利而主张法律权利。对于个人权利,大部分自由主义者认为它本质上是一种道德权利,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赋权利,其最终的根据是自然法。它是一种应然权利(ought to be),毋需根据特定的成文法典来解释。按照这种道德权利说,个人行为的正当性不取决于国家的法律,而依据于个人的道德判断。进而言之,某些个人权利虽然可能违反政府的法律,但也不能据此否认这些权利的正当性或合法性。针对这种道德权利说,社群主义者指出,个人在道德上正当的要求未必就会成为政治权利,例如,“人人有权参政”是一个完全正当的道德要求,但至今它仍未成为个人的普遍权利,在历史上更是大多数人没有享受过这种个人权利。反之,个人普遍享受的某些权利也不见得在道德上是正当的,例如自杀和赌博在多数西方国家都是他人不能侵犯的行为,亦即是一种个人的权利,但不能说这些行为是正当的。在社群主义者看来,权利就是一种由法律规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一种保护个人正当利益的制度安排,离开了一定的社会规则或法律规范,个人的正当行为就无法转变成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其次,社群主义倡导集体权利。新自由主义者一般认为权利是个人的正当要求,而不是集体的属性,权利的主体只能是个体,而不能是集体。在他们看来,集体都是由个体构成的,离开个人的权利就没有集体的权利,而实现了个人权利,集体成员的权利也就得到实现。社群主义者承认个体的权利,同时也强调集体权利的存在。他们所说的集体当然指的是社群。根据他们的观点,社群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但具有共同的文化和传统,而且也具有一致的认同和情感。这样的社群本身就具备了某种生命有机体的性质,从而也就具备了作为权利主体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如独立的意志和行动能力,承担一定的义务等。在他们看来,社群权利不但有其主体条件,而且有其客观要求。社群的基本功能之一,是对其成员分配各种利益和资源,满足成员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若社群自身没有权利,它就不能实现这种功能。
三 对社群主义的评价
社群主义伦理思想方法中的历史性、社会性、具体性,确实具有深刻性,社群主义伦理思想方法针对个人主义伦理思想方法所做的批判,也确实直指其要害。但是,社群主义思想也不是一种完美的理论体系,我们需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来分析社群主义的合理性与局限性。这些合理性表现在:
第一,以一种历史的观点认识与考察社会价值关系与价值要求。例如,在个人的社会性与历史性问题上,社群主义揭示了人性的社会性,甚至尝试揭示了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合理状态。这些方面与马克思主义有异曲同工之妙。桑德尔甚至努力摆脱离开个人来讲社会、共同体的传统思想局限。在他看来,“没有‘整个社会或更普遍的社会’这样抽象的东西,也没有一个‘终极的’其至高无上的地位无需论证和进一步描述就能成立的共同体”。因而,“被随意确认的任何特殊的社会,似乎就不可能比个人更有权利对个人偶尔具有的某些特殊秉赋提出什么道德要求”。[3
第二,与新自由主义的权利理论和国家学说相比,社群主义的观点确实具有合理性:一是他主张强国家理论、主张国家对社会生活各领域特别是经济领域进行调节,有利于防止贫富差距拉大,从而维护社会稳定。而且,鼓励人民参与国家政治事务,更有利于发扬民主;二是社群主义主张法律权利和集体权利也有利于防止专断,建立有利于人民自由和权利的民主政治。
第三,社群主义认为,个人的自由权利并非无条件的,它是一种有条件的自由。这一方面是指,个人的自由选择总是在一定的价值观念指导之下进行的,但个人据以作出选择的价值原则或价值观念,总是他所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特定的社群的产物。另一方面是指,个人的自由意志或权利,总是与一定的义务相对应,不存在没有义务的权利。这种义务本身不可推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权利以义务为规定。
第四,道德合理性的价值终极标准,不在于个体,而在于共同体。个人价值必须通过社群才能实现,或者说,正是人的社会性才使人得以具有美德,正是人的美德为人所独有,才使人有可能达于崇高与神圣,成为万物之灵。个人只有通过社会、为共同体服务,才能真正实现自我存在及其价值。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社群主义的局限所在。从本质上说,社群主义仍然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反映。社群主义作为当代西方主流的哲学思潮,它本身是根植于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从某种程度上讲,社群主义的基本思想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反映。社群主义的产生是适应资本主义社会需要,为资本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虽然它是作为个人主义的对立面而复兴的,但它的主要目的是为资本主义社会服务。而且,虽然从形式看社群主义与新自由主义是根本对立的,但就实质的内容而言,社群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并无实质区别。第一,他们的理论基础都是相同的,都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私有制之上的。马克思指出:“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都是从他们所处的经济地位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的。”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社群主义,其基本理论都没有摆脱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禁锢,从本质上而言,两者都还是资本主义自由主义理论。其二,他们产生的背景大致相同。新自由主义之所以产生,是因为传统的古典的放任自由主义理论面临一系列矛盾,而当新自由主义的理论不能很好地解决资本主义的矛盾时,社群主义便应运而生。第三,社群主义与新自由主义最终的理论目标是相同的,他们最终的目标都是要想办法完善资本主义制度,维护资产阶级统治,一句话,他们都把资本主义制度作为人类最美好的制度。
我们应当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全面的审视社群主义,既不能过分夸大,也不能过于贬低。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在西方社会科学中已成鼎立之势,我们要充分吸取二者的优点,为我们服务。中国的市场经济方兴未艾,市场经济为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的对立提供了丰富的土壤,我们要积极吸取社群主义的优点,来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1] 俞可平1权力政治与公益政治[M]1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2003,2871
[2] 俞可平1社群主义[M]1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781
[3] 桑德尔1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M]1万俊人等中译本,译林出版社,2001,17721781
A Rev iew of Comm un itarian ism
BA IXue2p ing
(Philosophy&Public ManagementCollege,Henan University,Kaifeng Henan 475001,China)
communitarianism,new liberalism,the self,neutralism,rights
Communitarianism has already exerted its p rofound influence upon politics,philosophy,eth ics since the 1980 s1Communitarianism has formed a brightopposition to new liberalism rep resentated by Rolles in the idea of The Self,national function,and rights,and been citicalof new liberalism’s individual sup reme values,the neu2 tralcountry view,the individual2right2firstviewpoints1The influence of communitarianism is getting bigger and big2 ger notonly in the Westbutalso in China1There remainsmany questionsworth studyi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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