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而非弱者:离异家庭学生心理问题之困求解
2010-08-15刘佳佳
刘佳佳
(上海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上海 200234)
弱势而非弱者:离异家庭学生心理问题之困求解
刘佳佳
(上海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上海 200234)
伴随社会发展,离异家庭子女比例不断上升,其作为传统社会视角中的“弱势群体”,由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影响,他们自身也容易出现被抛弃、迷惘、独尊等心理问题与行为特征。而将之从传统弱势群体转化为“非弱者”,乃至强者,助其身心健康,走出阴霭,是教育者必须关注之命题。
离异家庭学生;心理问题;消解
1 解释:离异家庭学生心理问题及其行为特征
1.1 被抛弃感、行为退缩
离异家庭子女大多经历了家庭和睦完整,到父母的争吵离异,之后与其中一方分开居住的过程,他们的内心比一般家庭子女承担更多,家庭中长期的冷战或冲突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很大的波动,容易产生强烈的被抛弃感和失落感,他们会认为父母不再像以前那样爱他们了,甚至担心父母会不要他们了。这样的心态导致他们变得胆小怕事、对未来充满担忧和恐惧。一般来说,他们会因为父母的离异、家庭的解体而感到羞耻和窘迫,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
1.2 心理迷惘、行为被动
有的孩子原来生活在和谐、融洽的家庭氛围当中,有父母的疼爱与呵护,父母精心的培养让他们变得有自信、有理想。可后来父母婚姻破裂后,父母中的一方或双方没有精力继续照顾孩子的成长,孩子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下子就失去了前行的方向,感觉自己不知所措。原有的积极进取也变得消极无望,行为比较被动,缺乏意志力,导致情感的冷漠,最终难以适应社会。
1.3 心理愤怒、行为放纵
在孩子的内心世界都存在着美丽的幻想,生活永远安定。当现实发生改变时,他们内心的安定被打破,生活一下子变得无法控制。离婚的家庭,从家庭人际关系的失和,父母无休止的争吵到离婚,许多父母忙于处理自己的事情顾不上孩子的感受。此时,孩子很可能产生一种强烈的愤怒情绪,感叹命运的不公,对父母和周围的环境充满了敌意。他们情绪不稳定、易冲动而产生攻击行为。有的孩子一味对着干,以此来报复,更可怕的是发展到对老师、对社会的逆反从而产生破坏性。
1.4 心理独尊、行为自私
很多夫妻离婚后,单亲母亲或父亲出于对孩子内心的愧疚,对孩子过分地溺爱,满足孩子一切要求。一旦孩子犯了错,以没有父亲或母亲的管教为借口而不予追究,不予批评。久而久之,孩子觉得自己上不服天,下不服地,形成唯我独尊的心理特点,事事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不关心集体,不参加公益活动。
2 审视:离异家庭学生心理问题的行为成因
2.1 家庭影响因素
家庭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得到法律承认并受法律保护的社会生活单位[1]。它是社会的一个单位细胞,也是孩子接受教育的首要场所。幸福美满、和睦融合的家庭是社会安定的基础,也是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保障。一旦家庭解体,对于生活在破裂的单亲家庭的孩子和陌生的重组家庭的孩子造成的影响巨大。例如离异父母情感教育的缺失会遏制孩子道德认知发展,孩子在这样的环境里,不可能获得积极的成长动力,也不可能正确地看待和应对自己的处境,思想感情和道德认知会产生严重缺陷。
离异父母性别角色社会化的残缺也会影响孩子的思维方式。很多父母离异后,承担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都千方百计阻止对方与孩子往来。但是,父母双方在孩子社会化过程中的角色功能是不可相互替代的,特别是在孩子性别角色社会化的过程中,孩子是通过与自己性别相同的一方父亲或母亲的认同来完成的。父母一方的长期缺失,可能会对孩子的双性化人格的平衡、各种不同兴趣、能力与思维方式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很多离婚案都是以夫妻一方伤害了另一方的感情居多,被伤害的一方难免会鄙视、憎恨对方。父母之间往往会相互攻击,丑化对方,美化自己,力图争取子女在情感上对自己的支持,他们会把这种仇恨带给子女。孩子受到家长彼此间的仇恨心情,他心情会压抑,更会有抵触心理,很可能对他人充满着仇恨情绪,心中缺少爱导致有自私和不信任他人的习惯。孩子看到父母的勾心斗角和精于算计,也会对人际关系的友爱产生动摇和怀疑。
2.2 学校影响因素
首先,有很多教师对离异家庭的学生不太关注,他们自己认为那些离异家庭的学生与其他拥有完整家庭的学生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大区别,也没有显著的不正常行为,所以无需平时多加照应他们,至于区别对待更无必要,或者给自己找个借口说是自己想关心,但是客观因素不允许,工作忙而琐碎,谁有心情管那些“特殊群体”?有的教师则鄙视与厌恶这些离异家庭的学生。在他们看来,很多离异家庭学生本身成绩并不是很好,加之其行为不太端正,所以对他们比较厌恶。还有的教师则过分关心与保护这些孩子,这种不良的暗示,事实上也会有意无意地造成这些孩子的离群与孤独。
其次,学校教育方式也存在不恰当,教育方式单一极端。有的教师过分关怀、保护,放任或再三地宽容,从不批评惩罚他们;有的老师碰到离异家庭的学生一犯错,就大加在同学们面前批评他,甚至叫班上同学监督和控制他的表现,随时向他汇报,那些被监督的离异家庭的学生毫无自由、尊严可言,随之对生活和学习失去信心和激情。
此外,家校沟通存在脱节。一些教师比较以自我为中心,在处理相关离异家庭学生的问题行为时,以自己主观臆断为准,不和学校其他老师或是领导以及学生的家长进行沟通,就乱下结论。加上家校合作机制不完善,家长们也不知道如何参与学校教育活动,对自己的子女进行教育和管理。于是,必将导致家长和教师都对学生缺乏认识与了解,其教育方式必将出现极端,严重伤害孩子的心灵。
2.3 社会影响因素
离异家庭子女对外界非常敏感,别人的看法对其心理都将产生影响。大众传媒常报道离异家庭的子女孤独、忧郁、难相处,长大后难以适应社会。而社会在统计青少年犯罪时,也经常把离异家庭的子女所占百分比作为一个统计指标,这种舆论导向,使本来很正常健康的离异家庭子女对自己的处境产生怀疑。而自身有问题的孩子则认为自己有这些“特点”是非常正常的,结果变得更加严重。同时人们普遍认为离异家庭的子女心理不会健康,从而产生“心理定势”和偏见:在打骂中成长的孩子,不会是好孩子。
3 关怀:离异家庭学生心理问题的教育对策
3.1 父母撑起一片天
父母是孩子人生中的第一位老师,也是最好的一位老师和榜样。家庭教育也是人生最漫长的教育,家庭教育具有自然的早期性、父母对孩子的教育的权威性和强烈的针对性,所以家庭教育是其他任何教育都难以完全替代的。如果想让那些离异家庭的学生和完整家庭的学生一样拥有健全的心理,健康全面地发展,其重中之重就是要弥补缺损的家庭教育。离异家庭父母需要提高家庭的教育质量,福禄贝尔有言:“国家的命运操纵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掌握在母亲的心中,因此我们还必须努力启发母亲——人类的教育者。”[2]离异父母不仅要重视家庭文化环境的建设,更要重视家庭人际心理环境的改善。而改善人际心理环境的关键是提高离异父母的素质。离异父母可通过吸收各方面积极的信息来提高自身素质、文化修养,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使孩子感受到父母虽然离婚了,但还是爱自己的,从而使孩子能以正常的心态健康地成长,培养子女的交往能力,促进其社会化的发展。尽可能多地参与社会活动,主动与他人交往,培养健康、开朗、乐观的性格。
离婚往往阻断了子女与父母一方的亲情联系,从而使之得不到完整的父母之爱,使其注意力难以集中,学习效率下降,学习成绩波动或明显下滑。亲子教育此时尤为重要,它是通过对父母的培训和提升而达到的对亲子关系的调适,从而更好地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地发展的一种培训方式[3]。身为父母,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存在,都应对子女负责,离婚绝不能伤害子女。亲子关系教育不仅可以改善离异家庭的亲子关系,而且可以提高离异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水平。
一些明智的离异父母在对子女抚养和教育问题上仍然保持着较密切的合作,使子女自由地与父母见面、沟通,营造比较浓厚的家庭和亲情氛围。从而尽量消除亲情被阻断这一负面因素的影响。在这种环境下,子女的学习成绩往往会有明显的进步和提高。
3.2 教师是重中之重
通常离异家庭的子女面对自己破碎的家庭,孤独感和不信任他人时常会围绕着他们。当他们处于集体中时,这些不良的情绪体验有望能得到消除,集体生活能使他们更快地摆脱父母离异带来的影响,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许多离异家庭中的中小学生能产生良好适应就是学校工作的结果。因此,学校应积极挑起管理、教育和保护离婚家庭子女的重担。学校要帮助学生克服因家庭破损带来的不良影响,拥有健康的心理,那么心理补偿教育[4]就显得更加重要。心理补偿教育主要有:针对性心理教育,针对学生的自卑心理进行“自尊自强自爱自立”教育;针对学生敌对逆反心理,进行传统美德教育,消除敌对情绪;针对学生孤僻、抑郁的心理进行集体教育,使他们从自我封闭走向集体,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伙伴关系;针对厌学现象,进行理想教育,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抱负、积极进取的人。此外,还可以对离异家庭的孩子进行挫折教育。
3.3 “补爱”可收奇效
心理学中的“皮格马利翁效应”告诉我们,教师对学生的爱有着神奇的作用,这种爱不但能弥补学生缺失的爱,而且会使学生按照教师的期望塑造自己的行为。这要求教师应加倍爱护离异家庭学生,关心他们生活中的疾苦,爱护他们的自尊心,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多同他们谈心,多听他们倾诉心中的烦恼,补好他们的功课,关心他们的同伴关系和品德的提高。只要教师倾注真挚的爱心,不但能够弥补学生缺少的父母之爱,而且能够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实现教育的期望。
3.4 社会合力不可缺
关心帮助离异家庭的孩子走出心灵的阴影不仅是家庭、学校所应该做的,社会应与学校和家庭形成合力,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消除社会的偏见和对离异家庭子女的心理定势,社区居委会、街道共同关心这些孩子的生活,特别关心他们的内心世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重要的。社会给孩子创造爱的氛围,我们说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的。环境是一个人内心所感知的,可以理解并影响其行为的,孩子生活在一个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中,对其身心健康都是很有利的。
只有完成上述消解对策,方可以变传统社会视角中的“弱势群体”——离异家庭学生为非弱者,走上学习及生活的坦途,从长远计,幸福自身,造福国家与社会。
[1]徐新,邓伟志.家庭社会学导论[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6:9.
[2]福禄贝尔.儿童心理学研究[M].上海:世界书局,1932:15.
[3]李天燕.家庭教育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145.
[4]朱智贤.中国儿童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M].北京:中国卓越出版公司,1990:147.
Inferior Instead of Weak:the Solution to the Psychological Problems of the Students in Divorced Families
LIU Jiajia
(School of Education,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Shanghai 200234,China)
With the social development,the proportion of children in divorced families is increasing.They are vulnerable groups in the traditional society.Effecting by families,schools,social elements,they are therefore easily feeling abandoned,confusion,domination and other psychological problems and behaviors.So the educators must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position that the educators should change them from vulnerable groups into the traditional “non-weak”,and even the strong,and also bring up their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leading vulnerable groups through the dark.
student in divorced families;psychological problems;digestion
G40
A
1674-5787(2010)04-0102-03
2010-05-28
刘佳佳(1987—),女,上海市人,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的研究。
责任编辑 闫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