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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思想的哲学意蕴及其现代价值

2010-08-15瞿敬平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2期
关键词:和而不同万物宇宙

瞿敬平

(长江师范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8100)

□传统文化研究

“和而不同”思想的哲学意蕴及其现代价值

瞿敬平

(长江师范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8100)

“和而不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和基本精神,它包含相当丰富的哲学思想。和而不同是指不同事物之间,虽不同但能和谐相处;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和而不同”思想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和而不同;哲学观点;现代价值

“和而不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和基本精神。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和而不同”不仅是一种伦理要求,一种处世之道,而且也是一种被广泛认同的世界观,它包含相当丰富的哲学思想。两千多年前,思想家孔子在《论语》中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的思想。从哲学的角度看,它揭示了社会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这里的“和”指的是不同事物之间的和谐、平衡或统一;“同”与“和”对举时,指事物的绝对一致、等同。和而不同是指不同事物之间,虽不同但能和谐相处;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和而不同体现了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和而不同”思想的哲学意蕴

(一)“和而不同”思想体现了矛盾的既对立又统一

“和而不同”的思想源于西周末年的“和同之辨”。据《国语·郑语》记载:史伯认为西周最大的弊端就是“去和而取同”。可事物的法则是“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在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和”与“同”是一对相互关联又相互区隔的概念。“和”是指不同事物、不同方面同时共存,通过相互补充、调适达到整体上的和谐,而“同”是指绝对的相同、一致,本质上排斥了不同和差异的存在。“和”是万物的根本,“同”就是单一事物的相同,不可能产生新事物。

“和“与”“同”,表面上看起来很相似,但在实质上,它们完全不同。“同”是绝对的一致,没有变动,没有多样性,因此,它代表了单调、沉闷、死寂,它没有内在的活力和动力,不是一个具有生命力的东西,也不符合宇宙万事万物的起源、构成、发展的规律性。“和”却是相对的一致性,是多中有一,一中有多,是各种相互不同、相互对立的因素通过相互调节而达到的一种统一态、平衡态。它既不是相互抵消、溶解,也不是简单地排列组合,而是融合不同因素的积极方面结成和谐统一的整体。它保留了各个因素的特点,又不让它们彼此抵消,因而是一个具有内在活力、生命力、再生力的整体。史伯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这里“和”并不等于“同”,也就是说,“和”是不同元素的结合,不同、差别是“和”的前提,这样的“和”才能长久,“和成”的物才能丰长。如果“去和取同”,那就会“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无讲”《国语·郑语》,以此治国,就会排斥异己、独断专行,这就离灭亡不远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这里说的是不同成分和因素的和谐配合才能生长万物;一切趋同,没有差别,就趋于死灭,难以为继。

“和而不同”思想说明了宇宙万物存在是以“不同”、“差别”为前提和基础的,没有差别就没有一切事物的存在;但又不是绝对的等同,是同中见异,异中有同。“和”是以承认事物的差异、杂多、矛盾、对立为前提的,是差异的综合、多样性的统一。这些都说明,在对“和”与“同”的认识上,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二)“和而不同”思想体现了事物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和而不同”虽然承认事物的差别、不同,但还永远不够,这里所说的“和”是对宇宙万物存在形态的描述。中国古代哲学以“太和”“中和”为宇宙的理想状态,对和与同、一与二、和与变、和与致和之道等一系列问题作了探索和论证,构成了系统的关于“和”的哲学体系。也就是说,宇宙和万物都是存在于“和”的状态之中,“和”是宇宙和万物存在的基础,“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没有“和”就没有一切。简单讲,“和”的形态可以用“各得其所”四个字来表述。“和”的状态,表现为一种秩序,就是多元的统一,多种成分,各个局部共生在一起。在统一的整体中,各个成分、各个局部各有其自己的地位,也就是“万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处于不同地位的各个成分、各个局部构成一定的关系,相成、相济;这种关系的总和形成一种稳定的、和谐的秩序,这就是“和”。

中国传统文化一向重视差别,很早就认为“不同”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和而不同” 原则认为事物虽各有不同,但决不可能脱离相互的关系而孤立存在,“和”的本义就是要探讨诸多不同因素在不同的关系网络中如何共处。在中国,儒家立论的基础是人和人的关系,道家立论的基础是人和自然的关系,都是在不同的领域内探讨如何和谐共处的问题。“和”的主要精神就是要协调“不同”,达到新的和谐统一。

古人的这一认识,已经为人类全部经验和科学所证明。整个宇宙和宇宙间一切事物都不是单一的,都是包含着多种因素的系统,其间万物,各适其性,各得其所,绝无凌越其他任何存在者,是一个包举万有,涵盖一切之广大的系统。“和”就是表示了“系统”,是对“系统”的描述和把握。

(三)“和而不同”思想体现了事物度量的统一

中国传统文化的最高理想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礼记·中庸》。“万物并育”和“道并行”是“不同”;“不相害”,“不相悖”则是“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要义。实现“和”的理想,最根本的途径是“持中”,发而皆中节。和,须容纳多种因素,但这多种因素不是随便凑在一起的就有“和”的局面,而是必须坚持一定的配比关系,等级差别,符合一定的度和量,无过无不及,才能达到“和”。所谓“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庸》)“中节”,即符合一定的关系准则,做到恰到好处,不偏不依,恰如其分,无过无不及,才是和,和必守中,故在儒家思想中,“中”、“和”二字常常联用,称之为“中和”。所以一切处置恰当、恰到好处,是“和”的应有之义。《论语》里讲的“礼之用,和为贵”,其直接的意思,正是讲礼的作用,以遇事做得恰当为可贵。史伯说,“以他平他谓之和”。“以他平他”就可以理解为在两个对立面之间求得平衡,这就是“和”。而达到平衡的关键则是各个元素、成分、局部都要适度,不能过或者不及。这些再一次说明,“和”不是不同因素的简单堆砌、叠加,而是有其准则,有其限定性的,准确地体现出一定原则的组合才是“和”,这体现出哲学中“度”的原理。

(四)“和而不同”思想还体现了事物“和”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

宇宙万物的“和”的内部,都是包含冲突和斗争的。事物发展总是包含和谐与斗争两个方面,两个方面各有其意义和作用。事物内部的斗争促使事物变化、发展,旧事物灭亡,新事物产生。而一切事物存在的基础是“和”;和的破坏,是旧事物死亡的标志;一旦和被破坏,事物也就死亡,新事物就产生。但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因此,和谐是一个过程,“和而不谐”甚至“对抗冲突”只是走向“和谐”的必要过程。当“不谐”达到一定程度便形成强烈的“对抗”与“冲突”,在对抗与冲突平息之后会出现短暂的“和谐”,其后可能又是“和而不谐”、“对抗”与“冲突”。人类社会就是在这样一个循环往复、螺旋上升、日趋和谐的过程中发展的。

二 “和而不同”哲学理念的现代体现

“和而不同”是中华文化传统精神的核心理念。其之所以闪烁着理性的光辉,是由于这种“和”不是无原则的,而是在“差别”“对立”“斗争”基础上的“和”。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世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

(一)在现代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过程中,许多方面都彰显了“和而不同”的哲学理念

第一,在对外关系中,我们在寻求与各个不同制度的国家建立外交关系时,秉承“求同存异”的原则,提出了“和平共处”的方针。江泽民在访问美国布什图书馆时的讲话中讲到“和而不同”的思想,强调尊重不同文化的外交理念;温总理也力主用“和而不同”的观点观察处理问题,并把它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一个基本准则。“和而不同”实是中华文化千年之积累,有利于推动全球共同发展。第二,在文化交融上,中华文化几千年的发展过程,正是和而不同思想的真正体现。先秦诸子百家争鸣,就是各家不同文化思想不断交流、互相吸取、相互融合的过程,极大地丰富了中国思想。第三,在处理民族关系上,承认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原则,实现了五十六个民族的和谐共处。第四,在政治生活中,以“政治协商”的形式实现了政党间的合作,提倡“和而不同、活而有序”的政党关系。同时,民主观念和民主精神也体现了“和而不同”的思想。多样性和差异性是政治文明的生命线,同时政治生活又总是在一定的共同体中进行的,而共同体的存在本身就是蕴含着和合精神。没有和谐,就不可能形成互惠,就不会有政治发展。第五,在祖国统一问题上,我们也成功地运用了“和而不同”的原则,采取“一国两制”的方式解决了香港和澳门问题,其成功的经验同样适用于台湾问题的解决。在新世纪、新形势下,我们面临着新型的国际关系和许多新的挑战,需要我们正确运用“和而不同”的理念。

(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体现了“和而不同”的思想理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相互交织,各种观念相互激荡,新事物、新观点、新问题层出不穷,整个社会处于激烈的变迁之中。如何协调好当前的这些矛盾,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仍然是关键。“和”并不是回避矛盾,它以认可“不同”为前提,“不同”本身就是差异,就是矛盾。“和而不同”原则认为事物虽各有不同,但决不可能脱离相互的关系而孤立存在,“和”的本义就是要探讨诸多不同因素在不同的关系网中如何共处。“和”就是在承认不同,承认差异,承认矛盾的前提下去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诸多要素的关系,使之由“不同”达到“同”,就是达到和谐。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今天科学发展观的解决之道就是协调,就是如何统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发展。可见,和而不同的思想有利于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还应该看到“和而不同”思想的实现需要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和”就是对立面的统一,是矛盾的不断产生和矛盾的又不断解决的过程。在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矛盾,很多问题,出现了种种不和谐的现象。但我们相信和谐是一个过程,人们总是从不协调走向协调,从不和谐走向和谐,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要依靠一代又一代人持之以恒的不懈努力,才能到达和谐。人类社会就是在这样一个循环往复、螺旋上升,日趋和谐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

[1]曾庆榴,陈创生.“和”的文化意蕴及其现代价值[J].学术研究,1995,(1).

[2]汤一介.“和而不同”原则的价值资源[J].学术月刊,1997,(10).

[3]颜海林.“和而不同”的辩证思考[J].中国人大,2006,(2).

[4]王能宪.从“和而不同”到“世界大同”[J].文艺研究,2007,(2).

The Philosophical Implication and Modern Value of the Thought“Harmony but not Sameness”

QU Jing-ping
(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Yangtze Normal University,Chongqing 408100,China)

“Harmony but not sameness” is the kernel conception and basic spirit of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which contains a very rich philosophical thought.It refers to the fact that things are different but may co-exist harmoniously,with harmony helpful to coexistence and differences for mutual complementation.This though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alist society today.

harmony but not sameness;philosophical view;modern value

B821

A

1674-3652(2010)02-0127-03

2009-10-20

瞿敬平(1968- ),女,重庆涪陵人,长江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讲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与马克思主义研究。

[责任编辑:何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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