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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韵致与诗歌的尊严
——谭明诗集《光芒与蝶》阅读印象

2010-08-15冬婴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2期
关键词:诗意诗人诗歌

冬婴

□重庆文学史
○谭明诗歌创作研究
△阅读与阐释

生命的韵致与诗歌的尊严
——谭明诗集《光芒与蝶》阅读印象

冬婴

谭明诗集《光芒与蝶》到案头已年余,在零散的阅读中,感动也是零散的,但每一次感动却深入而持久。正是这样的感动一次又一次集中起来让我产生了对《光芒与蝶》说话的激情。然而,我深知解读一个诗人、一部诗集,甚至一首小诗都不是简单的事情。它需要深入到每一首诗歌内部的细微之中,探听诗人的脉息,统摄所有的作品为一个整体,并最终敞亮诗人的心灵形象,这确实不是简单的事情。一首诗是多义的,诗人也是多义的,进入一个诗人正如进入一首诗,会有不同的角度和层面,自然也会有不同的认知结果,而难度就在于要在众多可能的结果中找到最符合诗人心灵事实的那一个。当然,最大的难度还在于要把诗人及其作品置于诗歌的现实语境和历史层面去考察,显出其与诗歌现实的差异性和诗歌历史的联结度,从而厘清其诗歌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价值。而诗歌的现实是多元的,诗歌史是各种诗歌观念的斗争史,诗歌没有确切的标准,诗歌反对量化考评,我们只能是尽可能地站在离诗歌本身最接近的地方说话。正是出于对这种种难度的敬畏,我说话的激情就常常被冷冷地磨砺,长久地不知道该怎么说,甚至想过干脆不说。

而最近,我似乎找到了切入谭明诗歌和诗歌现实及历史的角度,或者说谭明及其诗歌本身就是进入诗歌现实和历史一个角度,只是此前我未真正步入他的诗歌世界。写诗难,说诗也难。但我想,无论现实的诗歌多么多元,也无论历史上诗歌的观念有多少,诗总是诗人写出来的,考察他的诗歌态度以及对诗歌的感悟和认识就是一个根本的问题。谭明给诗集后记定了一个很平常却又惊心的题目:向诗歌学习。这个题目的句式是陈旧的,套路的,但因为学习的对象是诗歌,而不是世俗中的人物、事物和思想,就见出了谭明对诗歌的倾心程度和膜拜之情,对比现实诗歌中的诗歌恶搞、炒作和玩弄,越发感到谭明这种诗歌态度的本真、虔诚和弥足珍贵。他说:“学会忘记与铭记。学会坚守。”这是诗歌对诗人的要求,也是诗人向诗歌的自觉靠近。诗集中还收录了他的一篇诗学随笔,也是他在面对诗歌时的心灵敞露,表达了他对诗歌的基本立场和深入体悟。他说:“诗就是诗。诗不能肮脏,诗不能含杂质太多,诗不能不三不四地行走和浪笑。”“如果没有诗歌,我就不会遭遇一种使命,也不可能诗意地生活。”他宣称自己由生物诗人变成了精神诗人,这是一种强大的自信,其力量源于他对诗歌的本质性认识,也可以说是本真的诗歌推动他吼出了那么一句,让人感奋,也让爬行于地的生物诗人汗颜。吕进先生在诗集序言里盛赞谭明:“我没看错,诗是他的第二生命,诗是他的另一钟存在方式,诗是他的蝴蝶,他的光芒,诗使他诗意地栖居在这个世界上。他是一位真诗人。”在诗集里,直接体现谭明这种诗歌态度和诗性追求的当是《我是你心灵的矿工》和《当我死时》二诗。在前一首里诗人写道:“我是你心灵的矿工,日夜开采你/深处的玉石。我暂时忽略了钻石和黄金/我只想采到你骨缝中/最好最美的玉。/那是你温曼滋润的品质/那是你纯洁无暇的爱意/仅仅一块,就够我照耀污垢/……”。这首诗也许还有别的意味,但依据诗里后来出现的“伟人”、“母亲”、“乳汁”、“月色”等意象以及诗人直接凸现的“美德”一词来看,诗人向往、追求、积累、扩展人心的纯洁、美好之意当是可以确认的。这正是“精神诗人”的作为。《当我死时》这样描述死后的情景:“当我死时,葬我在诗歌之中/葬我在没有虚词的山麓/让一群朴素的文字,绕墓/成四季常青的松柏/让蓝墨水和热泪,流成映坟而过的溪流……”这首诗是诗人对诗歌至死不悔之情的诗意表达。诗歌于谭明,就是他的“精神钻石”。

《当我死时》的意蕴还不止于此。诗里没有死亡的悲哀,也没有对物质世界的留恋,而是体现了对两者的超越,因此,死亡也就成了美丽的事件。“鸟语”、“月光”、“红鸟”、“花朵”、“芳草”、“蝴蝶”等营造出的全然是一个恬然又极富生趣的纯美境界,这是诗人把生时的诗意栖居推演成了对死亡的想象性布置,让人觉得死也是一种诗意的存在。是什么力量使得诗人打通生死间的阻隔呢?是诗,是诗歌里萦绕不止的生命韵致。正是这首诗歌对死亡的诗意描述所传达出的生命韵致启示我从这个角度进入谭明的其他诗歌。于此,厚厚一本诗集在我心里变得透明、清晰起来,先前的一次次感动也由此找到了根源和归宿。不错的,谭明诗歌追求的就是一种诗意的存在,就是生命的韵致。生命韵致是人的一种区别于日常生活状态的内在的精神存在的方式。它没有现实的羁绊,没有理性的制约,也没有功利性目的,是对物质生活和世俗世界的超越,是诗人作为一个审美生命的敞开,是一种生命体验的极致表达,是一种先验的于微妙处无法实证的生命存在的状态和境界。自诗歌有史以来,人们总在争论什么是诗,怎样的诗才是好诗。由于人们在生活经历、文化背景、文学修养,生命境界、心理结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等方面存在着必然的差异,自然也就导致人们对于诗歌的认识和要求各不相同,诗歌失去了分歧与争论反倒是不正常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诗歌什么都是什么都不是,也并不意味着诗歌的本质永远难以接近。关键在于我们看取诗歌时的角度。既然是写作诗歌鉴别诗歌,我们就首先应该坚持诗歌的本位立场,把具体的作品置于诗性的领域加以衡量,也就是说可以暂时不考虑诗歌以外的非诗性因素。诗人也是人,纷繁复杂的世象和观念必然出入于诗人的心灵,如果受此影响,诗人心中诗歌的本体地位发生动摇或者位移,就极易造成诗人从诗歌深处的上浮和对诗歌的偏离,前者造成浅泛的诗人诗作,后者带来假诗人伪诗歌。诗歌的历史已留给我们太多的教训,可悲的是这样的历史总在延续总在重演。诗歌什么都不是,它应该成为它自己,诗歌什么都是,但它首先应该是诗。如果放弃或者松动了这一立场,诗歌就往往沦为其他领域的工具,假诗人蹩脚诗人和伪诗歌劣质诗歌也就横流成灾。我们反对这样的诗人诗歌,所秉持的就是诗之为诗的内在属性这个根本。失掉了这个根本,诗歌就会被糟蹋、被毁坏,被挪作他用。这个根本的核心规定性就是生命韵致。生命韵致的有无、强弱以及是否完整、纯净,应该成为我们鉴别诗歌真假和好坏的重要指标。欣慰的是,谭明的诗歌体现了他对生命韵致的深度认同和不懈追求。

通览整部诗集,我明显感觉到其间浓郁的自然气息,自然物象是他诗歌中选用最多的意象,单是看看诗集目录就能确知。比如《红樱桃》《雁声》《梅花消息》《大雁移过乌江》《池塘写意》《虫声》《秋风》《雪夜》《下午的山》《豌豆花》《在花朵中睡眠》《野樱桃》《站在山巅》《绝壁》《乌江桐花》《悬崖菊》《倾听松涛》《纸上的草原》等等,不胜枚举。可以说,谭明是把自己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自然物象甚至想象中的自然物象都尽可能纳入了诗歌的表现范畴,借以表达自己的生命意识和生命感悟,从而实现对现实生活的超越,抵达诗意的生命存在。前面所举《当我死时》在此又是一个绝好的例证。想象中的死亡之境就是自然之境,谭明是把自己整个地交给了自然,向往、留连、沉迷于自然的怀抱,寻找并享受着生命的真谛和极致。谭明是果决的,坚毅的,选择自然作为精神生命的寄寓,这本身就意味着对物质世界的看轻甚至放弃。谭明又是智慧的,因为自然本身就具有纯净、鲜活、无欲、审美的特性,与诗歌的超越品质有着天然的联系。这正如人们在山水间很容易想到天堂而在钢筋水泥里就疏远了上帝一样。那么,谭明是怎样建立起自己与自然的精神联系的呢?我认为首先在于他对自己身体的打开。自然无言,而它是无限敞开着的,人要融于自然,也必须打开自己,这是两者实现交流的必备前提。谭明诗里常常写到自己的身体和感官,身体与自然的掩映、交融和互出于里成为他诗歌的一个显著特征。我可以毫不费力地举出很多这样的诗句:“在异乡,秋风,一寸寸/刻进我骨头”(《大雁移过乌江》),“月光中泉水的低语/照散了我骨缝中的乌云”(《在石头上雕刻虫声》),“我在翠鸟的脸上/挨近一个平和的传说”(《翠鸟》),“当夜晚的前胸空无一物/我的血液开始对你说话”(《野樱桃》)。“骨头”这个意象在谭明诗歌中反复出现,这当是洞开身心与自然相互深入的一个明证。其二,诗人在诗里写到的自然物象并不是随意的,而是经过了精心的选择。物象的选择绝不仅仅是一个写什么的问题,它其实是诗人心灵的客观对应物,暗合着诗人种种的生命元素和心理因素,可以是诗人历时的情感倾向的具体凝结和显现,也可以是临时情绪状态的外化、物化。说到底,诗人选择什么样的物象形成意象就是在选择什么样的存在,意象的凝结过程也就是一个对存在的追随过程。物象本身的品质、内涵、纯度等直接决定着存在质量的优劣。自然物象在所有物象中于诗是最优越的,它的运用会带来诗歌意蕴的丰富,会把诗人导向更高更美的存在。人工物象的意味一般比较单调、固定,形象也比较呆板、僵化。一棵树显然比一双筷子更易入诗。哲理诗中意象稀少,所以哲理诗并不是上乘之诗;直白诗、口号诗也不喜用意象,所以是诗的下品。其三,诗人对语言的发现也就是对存在的呈现。海德格尔认为语言是存在的家,诗歌语言是本质性的语言,本真的诗歌是存在以语词确立自身的方式。这是对语言本质的深刻揭示。人怎么说话就会怎么存在,日常语言展现的是日常生活形态,诗歌语言呈现的是诗意的存在形态。一个对诗意存在有着热情追求的诗人,必然会对语言格外重视。而真正的诗意存在在诗人那里该是一次性的,坠入已然体验过的存在是诗人的懈怠和悲哀。因此,作为这种存在的载体,语言也应该是一次性的。语言被使用的过程同时也是自身逐渐陈旧的过程,诗人对语言的责任就在于重新发现语言,改变语言的常规用法,去掉语言条件反射式的意义,赋予语言以新的意味和生命,从而实现崭新的存在。这是一个艰辛的过程,休姆说:“为了要清楚而精确地表达他所了解的,他(诗人)必须与语言作一番可怕的斗争”。安德拉德认为“语言是诗人的劳役”。诗歌的写作应是诗人的语言历险,那种只在现成的语法和已有的模式里重复使用语言的写作其实是无效的,没有发现诗意,没有发现语言,最终就是没有发现存在。谭明的语言态度是负责、热情而又虔敬的。他说:“诗人写诗,诗人用诗的语言写诗,必然会同语言一道相互寻找、相互推敲、相互锤炼、相互折磨、相互发明、相互补充和相互新生。”我们来看《桃核的心情》一诗:“……这时,摘桃子的人来了,世界马上就要疼了/但桃子的叶,依然谦虚,从容/轻轻地避开手指,退回残存的爱恋/而我在核中微笑/在核中离开果园,离开枝条上的种种风雨/和种桃人的叮嘱……”桃子与枝叶的分开是一个联体的割裂,诗人体验到了其间生命般的疼痛和伤悲,诗人不直接说出疼痛之物而说成是“世界马上就要疼了”,这既显得含蓄,又引人想象,并且让人感觉自己整个地被笼罩、包围在一种巨大的疼痛里,是透心地痛了,“痛”在此获得了一种强度,一种面积和体积并由此给人以直观、形象的感受,其间的意味难以言表。这种多重效果和难言之妙其实就是得于“世界”一词的超常运用,诗人发现了“世界”这个词,并由此进入到一种新颖的存在之中。这样的例子在诗集比比皆是,限于篇幅,不再罗列。谭明的诗歌就是这样,敞开自己的身心,与自然相互交融,通过意象的营造追随诗意存在的方向,再经由语言的发现,共同实现了诗意的存在,表现出深邃、幽静、优美、新颖、高迈的生命韵致。特别要说明的是,对语言的发现固然是诗人应尽的努力,但如若没有饱满的精神气韵充盈其间,就很容易陷入为语言而语言的境地,跌落为文字游戏和语言魔方,给人古怪、枯燥、生涩、无解之感从而难以猝读。成功的诗歌语言具有朴实、自然、饱满、奇妙的品性,谭明的诗歌语言当属此列。以上是对谭明诗歌本身所作的表达生命韵致的内部分析。从诗歌外部看,这种生命韵致的形成首先需要诗人对诗歌有着本真的认识,并在生活中练就相应的胸怀,再辅以坚实的艺术修为方可为之。这些条件,谭明都具备了,所以他也就成功了。看看他的《我在青蛙的鼓边睡着了》“……睡得自在,睡得青蛙的鼓声/像一贴安眠的音乐,从皮肤上水一样滑过……我睡得墨绿墨绿/像青蛙的颜色,像鼓声的颜色/我睡得鼓声也慢慢睡了,只留下鼓一样的青蛙/蹲在月光下,静静地倾听黎明”,诗人通过细腻深入的感受,运用通感、联觉,描绘了一个静谧而喧腾,简单又丰富的一个片刻,一个世界。这样的诗意存在,这样的生命韵致,让人神往不已,流连忘返。

在此还要说明,诗人朝向自然,并不是一无所有进入自然。诗人对待自然的方式从根本上来说是借用,借自然来表达自己对生命、生活、社会、历史的感受、体验和超越。当然,这种借用要想行之有效,如果没有对自然的真诚向往和倾情沉迷也是不行的。没有生命体验和世俗关怀的自然是空洞的、凝滞的,没有自然润泽的生命是暗淡的、庸俗的。所以,作为诗人,逃避现实人生并不明智,它会让人在自然面前一贫如洗无从对话,而一味地沉湎于物质、感官的享受是愚昧,它实则与诗歌背道而驰。雅克·雅利坦认为,诗是“事物的内部存在与人类自身的内部存在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就是一种预言。”在谭明的诗里,我们感受到的并不是纯粹的自然,而是一个人化的自然世界。前文所举《我在青蛙的鼓边睡者了》,如果我们再想深一点,就会感觉到诗歌的背后掩藏着诗人对现实人生的刻骨感受,现实人生的风风雨雨构成了诗人向往、沉醉于青蛙之夜的心理背景,只是诗人没有直接说出,这是诗人的高明之处,深得诗歌之堂奥。真正的诗人应该在诗里避免直接说出感情的名称。“睡得墨绿墨绿”,这在客观上是不可能的,而诗要抵达的就是一种不可能的可能,是“预言”,只在感觉和想象中存在,不能证明实有,但于人心却是急需的、真实的。《我愿在梅花中承受风雪》一诗里,现实人生的印痕就比较明显了:“我在冬天陷入许多我的问题/我在最犹豫的时候/想到了梅花……我用雪冻醒头脑/冻醒诗意/我用雪了解风的深度……”写得沉重,写出了沧桑,而结句“梅花的回声/红到了天际”让人看到了希望。诗人在生活中承受、熔铸,在自然中消解、超越,生命韵致体现为凝重、沉稳、洒脱、超迈的多重演奏。谭明往返于生活界与自然界之间,既有对现实的承担、体验、理解与反拨,也有对自然的感受、直觉、沉迷与认同,两者相互渗透、交融,相互提升,使得他的诗歌在凝重里生出了空灵,在优美中积淀着厚重,体现出诗人举重若轻的心理能力和婉转入微的诗歌能力。

读谭明诗歌,我深深感受到他对诗歌的严肃态度、责任意识和使命感。他一直在诗歌路上不懈地踏勘、摸索、痛苦、发现、蜕化,以求走上诗歌的正途,趋近诗歌的本质。今天看来,他成功了。但我还在想,他的诗歌之路不只属于他自己,对别的诗人和诗歌的现状也不无启示。这里,我们就得在更高的层面揭开谭明成功的奥秘。我以为,他的成功在于把表现生命韵致这一最高的诗歌本义与诗歌应有的尊严紧密连在一起。他对诗歌生命韵致的确认保证了诗歌的层次和境界的高尚,也保证了诗歌的纯度和亮度,也就是巩固了诗歌在他心中的最高地位;而对诗歌尊严的自觉维护和捍卫,又反过来激增了生命韵致在他诗歌中的强度和清晰度。两者相互呼应、相互推进、相互伸展,最终达于两相契合,光芒共生,使其诗歌越来越坚定,越来越精纯,越来越高妙。如果不把这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一个诗人就很难真正有所作为。不懂得诗歌的本义在于表达生命韵致,就不会对诗歌有本质性的认识,其写作就是徘徊在诗歌的浅层和外围,甚至与诗南辕北辙,相去甚远。一个诗人如果以诗的名义行世却在降低甚至亵渎着诗歌的尊严,那是很可悲的。最虚假的诗是工具诗,最劣质的诗是打油诗。一个真诗人,他应把诗意的发现和表现视为第一要义,而不是心驰旁骛。真诗人应该在诗歌里成为世界的中心,俯仰天地,容纳万象,什么都可以写,什么都可以成为诗歌的元素,但诗意应该高居其上。塞弗尔特说:“诗既不应该是思想的,也不应该是艺术性的,它首先应该是诗。就是说诗应该具有某种直觉的成分,能触及人类感情最深奥的部分和他们生活最美妙之处。”诗不是思想,是说诗的终极目标不止于思想,不是说诗歌不能表现思想。其实,诗歌什么都可以表现的,包括道德、伦理、哲理、政治、历史、社会、人民、祖国等等,但必须从诗的角度出发加以个体性的体验、咀嚼,蕴含独特的生命韵致,而不是一开始就让诗歌匍匐其下,惟有惶惶仰视,俯首帖耳,制造陈词滥调甚至标语、口号。诗歌的尊严也就是诗人自己的尊严,没有尊严的诗人不会抵达诗歌的高处,就算轰动一时,声名鹊起,终归暗淡、消散于历史的烟云。诗歌之难,难就难在它不是一种外在的迂回而一种正面的掘进,没有对诗歌的本真认识,丧失了诗歌的尊严感,必然在诗歌的征途中败下阵来,或者干着毁坏诗歌的事而不自知。谭明诗歌体现了对诗歌的本质认识,也自觉维护、捍卫着诗歌的尊严,并相得益彰,蒸蒸日上,他必将在诗歌路上行进得更深远,更辉煌。

2010-01-11

[责任编辑:李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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