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开发与民族地区发展理论研究之进展
2010-08-15包庆德
包庆德,王 东
(内蒙古大学 哲学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1)
西部大开发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在世纪之交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这项重大战略决策对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有效改善等具有重大意义,发挥巨大作用并产生深远影响。而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一直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这正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地区发展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是密切关联的。尤其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 10年来,学界对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关注程度进一步提升。西部开发政策惠及的 12省市自治区划区中,包含我国行政区划中的全部五个民族自治区,民族自治州和民族自治县(旗)则占到 90%和 68.91%。我们发现,在学界研究中民族地区发展问题与西部开发政策有着深刻而内在的关联性,对于民族地区特点的关注被置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由此,在本文我们将按学界关注的不同侧重点,把研究理论划为经济建设、文化状况和政策管理等三个维度,并围绕这些不同维度延展的理论研究,而实际上这三个维度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学界的相关研究成果对指导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具有积极的建设价值。
一、关于经济建设维度的理论探求
我国民族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地理划界的重合度非常之高,少数民族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往往是贫困程度较高的地区,因而经济发展问题成为民族地区发展最为突出、也是最为根本的重大社会乃至政治问题。对于民族地区该如何发展经济,学界的献计献策基于这样一个共识,那就是必须要树立新的科学的经济发展理念,抛弃过去那种单纯追求经济线性增长观念的误导,超越发展经济以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困境,力求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同时并举,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有机结合,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高度统一。在这一前提下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的观点被提出并得到相当广泛的认可,发展可持续农业、开发生态旅游业、推进文化产业等,均是其题中应有之义。发展绿色经济、生态经济成为学界统一的旗号和密集的呼声。而在经济发展策略的具体操作层面,学界又提出各种不同的学术见解,在此有必要给予大致的梳理。
郑德全等人指出,西部开发要特别注意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着力改善少数民族人民生活水平。文章总结西部民族性特点集中表现在:一是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集中于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构成西部的区域主体;二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于西部,并构成西部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西部地区经济民族特色浓厚,“民族因素”成为西部经济起飞的重要支点之一;四是西部民族文化五彩缤纷,是构成西部综合优势的重要内容。因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关系到西部开发成败的重要问题。
潘兵主张,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应从城镇化建设入手,注重城镇的聚集效益和规模效益。而郑长德则于 2003年撰文认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最佳着力点乃在产业结构的调整。西部民族地区产业结构的二元性是其典型特征。二元经济结构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结构的特征,对于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实质上就是经济结构从以传统产业为主到以现代产业为主的结构演进过程。与其他地区相比,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结构的二元性是比较显著的。而这种经济结构二元性是有其内在的历史渊源的,西部民族地区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在实现了一个历史性跨越后开始的,即在自然的社会历史进程中,由于先进生产力与先进生产关系的切入,其自然性运动过程中断,实现了跳跃式跨越。民族地区经济的二元性特征,在我国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经过“一五”和“三线”两个重点建设时期以及改革开放 20余年的发展,西部民族地区已基本改变了传统农牧经济形态,进入工业化初期阶段,但总体上产业结构仍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于是文章提出要围绕提高核心竞争力,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举全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并认为这是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此外,建设民族地区特色农业、推广生态型现代集约农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等主张也紧紧围绕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
由于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及其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内在深层关联,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农业应该走怎样的道路也显得格外重要。在这一领域的理论探讨中,如何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特色农业的振兴等成为研究的核心问题。有学者按照地域的人文地理要素之状况,将西部区划分为远西部和近西部两个部分,为探讨民族地区发展农业的出路问题提供更明晰的比较参照。王静爱在其撰文中将西部区划分为远西部和近西部两个部分,其划分的依据是地区经济发展、生态环境、自然 -人文等状况的差异,文章对近西部区和远西部区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区域农业经济的关系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提出农业持续发展的生态 -生产模式。这对于生态保护地域优先考虑和分步操作,对民族地区如何发展可持续农业有重大意义。
刘卫星在分析少数民族地区具体区位状况后提出在民族地区发展可持续农业的九条建议。他认为首先应该做到的是要科学认识自然,尊重自然规律。只有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依靠自然资源生存的状况,从而也才可能改善当地的农业生态环境和生存环境。文章第五条建议着重强调,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西部农村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树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全方位的综合效益观,改变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这种颇具具体针对性的建议在民族地区的开发过程中,尤其是可持续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就是说,民族地区的农业发展如何突出特色,这是值得认真考虑和深入探索的重要问题。郭京福,张楠基于此问题提出民族地区发展特色农业的几点相关对策,主要包括:特色农业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精品农业和保健农业;结合西部人文文化资源开发发展旅游及多样化农业;加强人才、技术、资金投入发展现代化农业。
二、关于文化状况维度的理论探讨
把民族地区的文化作为重要的考察要素,有效纳入民族地区发展理论研究范围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文化因素与经济发展有着极为紧密的内在深层关联,民族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提高文化素质,改变落后观念,为建设良好发展环境提供牢固的文化观念支撑和有效的文化体制保障。
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文化,一方面作为民族的精神内核和心理因素起凝聚作用,有其稳定性和传承性,这种稳定性和传承性有很高的实践价值,尤其是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民族地区文化作为一种有效“机制”对民族地区发展的制约和推动作用必须得到阐明;另一方面,相应的,在民族地区的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对传统的民族文化造成冲击,但同时也为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学界的研究集中在机遇和挑战并存中的传统的民族文化应该何去何从;如何审视民族地区开发与人文传统保护之间的深层关系,怎样才能做到自然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如何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培养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如何合理开发利用人文资源,有效防止过度开发对人文环境的破坏等。
民族文化对于民族地区发展有积极意义。金少萍认为,民族文化与生态环境有着这样一种关系:每个民族都是根据生态背景来建构自己文化的,同时每一种文化都透析着对生态环境适应的问题。郭家骥通过深入调查,从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自然资源管理机制和婚姻家庭模式等方面,对云南藏族的生态环境文化适应性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和系统的阐述。文章提出,文化是一个民族对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适应性体系。文化与自然的互动或文化对自然的适应可被称为生态文化,生态文化是一个民族对生存与发展于其中的自然环境的适应性体系,它包括民族文化体系中所有与自然环境发生互动关系的内容,主要是这个民族的宇宙观、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文章进一步明确指出,云南藏族通过文化调适,形成了一整套与高原特殊的生态环境良性互动的生态文化体系。该文章所揭示的普遍意义在于,民族生态文化中符合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要求的有益内容,完全可以在民族地区的发展过程中得到有效复兴,民族传统文化与当代民族地区开发相结合将会产生巨大推力,促进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吴明海则更着重强调民族地区传统生态文化的生态环境教育和可持续发展价值,指出重视传统文化的弘扬对民族地区生态文化教育有积极意义。
彭岚嘉认为,民族地区的文化或文化多样性本身是一种重要资源,西部文化整体发展的丰富性与多样性乃是由西部文化生态多样性决定的。也就是说,文化资源是最具开发价值的资源;开发高文化含量的文化产业,发展文化资源化的人文经济乃是西部腾飞的要素之一。该观点还具体揭示西部文化生态的多样性特征,提出文化资源开发必须要以保护为基点,并最终要发挥资源优势的力量。
民族地区文化多样性须待保护。民族文化在很大程度上起到凝聚人心、有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继承这些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对于民族地区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但在民族地区开发过程中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使民族文化面临萎缩衰退危险。因此,一方面需要激活民族文化的适应机制和创新机制,使其能够部分地化解外来冲击,寻求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则必须加强对民族文化的有效保护。
在民族地区,文化多样性是与文化的民族性相对应的重要特征。金少萍认为,文化的多样性不是偶然的,其关乎人类生存的问题,没有多元文化的存在,人类难以维持生存。因此,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文化的多样性与生物的多样性密切相关。方芸强调指出,中国西部地区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少数民族地区,诸多民族及其文化传统构成西部地区人文环境的一个主要特征——文化多样性,这种明显区别于东部的人文环境是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之一。在加强基础设施、培育经济发展环境和依托科技实现自然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化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西部大开发的软环境,即西部地区厚重的人文环境。因为发展的主体是人,是西部地区的各族人民。少数民族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力量不是体现在人口数量的比例上,而是蕴涵于西部地区的整个社会历史变迁,使他们以主要参与者的身份缔造了西部人文环境的特征──文化多样性。文章认为这种文化多样性应该转化为人文资源优势,这对西部地区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文化多样性保护对社会稳定的作用和文化多样性的生态保护价值。文化多样性的积极影响是实实在在的,不容忽视,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应该而且必须要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和深切感悟。
三、关于政策管理维度的理论探索
民族地区的发展与其他地区的发展相比有显著的特殊性和鲜明的区域性,比如,不利的区位空间条件——边疆性;较弱的经济发展状况——贫困性;特殊的民族民情特点——民族性;恶劣的生态环境状况——脆弱性。这些特殊性在深层内在互相勾连,这对国家的宏观政策和法律调控提出挑战。目前我国的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和健康的氛围,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和欠缺,学界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各种有益见解。
贺缠生、牛叔文、成升魁三位学者从历史借鉴角度出发,以 19世纪中期美国的西部开发作为历史参照,指出在美国开发西部的过程中,一系列不当的开发留下了严重的历史后遗症,自然资源掠夺开发引发生态环境危机,土著文化传统遭受严重侵害,两极分化的扩大和加深等等。文章进一步指出,我国的西部开发应该总结和吸取这些历史经验教训并提出具体对策:重视环保教育,调整思想认识;加强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制订优惠政策,规范开发行为;发挥市场导向,重视政府调控;增加资金投入,搞好基础设施;发展教育事业,推进科技创新;坚持民族平等,实现共同富裕。
就法制建设层面而言,在民族地区建立完善的法律环境,健全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西部大开发向纵深发展的今天就显得尤为必要。吴云在《西部开发中少数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法律环境问题思考》一文中,比较全面地分析民族地区现实的法律环境状况,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入手,提出了一些立法与实施方面的建议,对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提供了有益的探索。民族地区的发展需要完善的法制体系的大环境,而在具体的发展过程和环节上,尤其是国家环保政策的实施中,更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宋才发以我国制定的“退耕还林还草”战略决策的具体实施出发,指出这项政策旨在改善西部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促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的良性循环,在这一政策的落实过程中应该而且必须注意法律的切实保障。文章呼吁,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必须尊重群众意愿,确保林草的成活率;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法规措施;必须认真落实保护农民土地经营权的法律规范,树立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协调观。”
少数民族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主要是体制问题。吴彤在《关于中国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科技与社会发展的若干思考》一文中分析我国区域发展状况后指出,事实上,东西部发展的差距实际上主要是知识差距、信息差距、教育差距、技术差距和体制差距。少数民族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更是如此。而要想缩小或弥补这种差距,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首当其冲的是要解决体制问题。少数民族地区的落后已经变化成为一种系统性结构问题,解开系统之结的关键,我们认为是少数民族地区的体制问题。公允地说,这一点恰恰切中要害。
而相对于法制建设和体制完善等外在硬性规定,政府宏观调控和行政管理服务作为柔性保障机制,在民族地区自然资源开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进程中尤为重要。葛少芸在《民族地区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之探析》中提出具体建议,国家应“以各种特殊优惠政策,组成庞大的科技大军,进村入户”,“在西部一些自然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取消考核 GDP的政策,明确规定这类地区的主要任务是提供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笔者只是对部分研究成果进行简要的梳理和扼要的分析,事实上,学界对于国家相关政策和宏观管理问题的研探有大量著述。如张天路的《西部大开发中民族人口问题与对策》(载《人口研究》2000年第 5期),郑长德的《西部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载《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第 6期),许才明的《试论中国共产党民族地区生态观的形成和发展》(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年第 2期)等。这些论述对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政府管理的施行都有着理论向导的重要意义。学界对于政府在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应扮演的角色和应起的作用,主要集中在健全法制与完善体制,协调管理与宏观调控,制定优惠和补偿政策,重视教育和人口问题,特别是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等。总之,学界关于民族地区发展理论研究取得重要进展,对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起到观念先导的作用并发挥理论引领之功能。
四、关于民族地区发展理论研究价值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特别是对于广大的西部地区而言,建设和谐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就等于建设西部的生存与发展的自然基础,也就等于建构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前提,从而有利于西部地区生存与发展的价值诉求;相反,破坏井然有序的自然生态环境,就等于破坏西部的生存与发展的环境条件,也就等于解构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资源基础,从而背离西部地区生存与发展的利益追求。
第一,从生态视域对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文化状况、政策管理及此三者的关系进行研究,这是民族地区发展理论研究的最大特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是民族地区发展面临的基础性和前提性的重大问题,在民族地区的开发过程中必须要遵循生态先行的原则。特别是对于空间地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脆弱、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而言,妥善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是民族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乃是我国当前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学界对民族地区发展理论研究的深入,正是沿着这样一条明晰的路径,即对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首先要给予生态层面上的观照。一方面,这是由民族地区特殊的生态环境状况决定的,民族地区的发展面临着其脆弱生态环境的严重制约,生态环境问题乃是民族地区发展的瓶颈,因此,把生态环境问题放在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首位就成为一种必然。另一方面,这也缘于学界对民族地区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进行综合、整体考虑,以长远利益作为衡量标尺,而抱有的一种科学的、严谨的和负责任的研究态度。这无疑是为民族地区开发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方向性的建议;为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树立了评判良莠的标准;为民族地区人民切身利益的切实实现,构建了理论上的有力保障。
第二,对生态、经济、文化和管理等层面的综合审视和全面探讨。学界对民族地区发展的理论研究,重视发展中各个关键要素的综合效用,从整体出发探求民族地区发展的最优途径。这种特点体现在对生态、经济、文化、管理的高度整合之上:生态首先是作为发展的重要保障而被关注。而在另外一个层面,学界则使其作为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而参与到发展环节当中去;经济发展是一切发展的中心命题,学界的研究却将它置于生态、文化、地域特点等多重要素中加以考虑,避免将其作为单一指向;而文化作为重要因素在民族地区的发展理论研究中有了一种全新的高度,不仅仅是作为渗透性要素发挥作用,而且成为制定政策、发展经济的必要参考系;管理不再作为唯一的制约性要素,它必须要依据其他要素的现实状况而发挥作用。我们可以来这样看待这四者之间的内在深层关联:管理要素是民族地区发展的力源,文化要素则是发挥杠杆的作用,生态与经济并列作为发展的最终落脚点。
第三,重视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起作用的各要素的平衡,努力寻求生态与经济、政府管理与民族文化的最佳结合点。经济发展乃是民族地区发展的最应考察,也是最实际的衡量指标,但片面追逐经济利益往往会造成严重的生态后果。于是在学术界研究中生态环境问题就被提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高度,追求实现生态与经济的良性循环。经济和生态的制约平衡,成为贯穿民族地区发展理论研究始终的重大命题。国家政策和政府管理往往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推动力的作用,这作为经济发展的硬条件不容忽视,但我们看到在民族地区发展的理论研究中,文化作为软环境的重要功用也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在学界研究中,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政府宏观管理作用与文化环境这两对矛盾统一体,如何发挥其相互渗透、相互辐射和相互促进的最佳之效用,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第四,突出民族特点,寻找民族地区的内生拓展道路。在学界的研究中民族地区的特殊因素有其双重特点,一方面作为发展的劣势要素对民族地区的进步起阻碍作用,另一方面则蕴含了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无限可能和巨大动力。如何才能够扬长避短,甚至扬长补短,并以特色求发展,是民族地区需要先是应对的重大问题。学界的研究对民族地区特点作了深入细致探讨,并将其充分展开,提出民族地区发展的诸多切实可行的方案。这些与民族地区实际状况紧密结合的发展思路,有着巨大的生命力和充分的可操作性,是民族地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研究所取得的重要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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