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王若虚“文意观”的本色之美
2010-08-15苏利国
苏利国
“真”:王若虚“文意观”的本色之美
苏利国
作为金代杰出的文学理论家,王若虚文论思想在批评史上有着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他继承了为文重“意”的精神,将本属哲学的范畴的“真”以极大的热情纳入其批评体系,来彰显文章的本色之美,使得“真”成为金代文论研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王若虚;“真”;“文意”;本色
王若虚(1174—1243),字从之,号慵夫,藁城(今河北藁城)人,著名的金源学者。他“博学强记,诵古诗至万余首;他文称是,尤善持论。”[1]他的文学批评理论,无论是宏观体系的力图建构,还是实际创作的具体指导,都对金末元初的文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王若虚继承了其舅周昂的“文意”观,主张“文章以意为之主,以言语为之役。主强而役弱,则无令不从。”[3]437“文意”的重要性就在于从宏观统摄全局,以保持文章焕发出与众不同的特色;“意”的最终实现,则须依赖于微观方面的诸多因素及其相互间的完美配合。而文章得以鲜活的本色之美——“真”,无疑是内涵丰富且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
从现存文献资料看,“真”字首见于《老子》。《老子》第二十一章:“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又四十一章:“质真若渝。”《庄子·齐物论》云:“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以真与伪对举,真乃情性之本然。《庄子·渔夫》云:“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此所谓真即表里如一,内外一致之意。
王若虚排斥佛老,然对于源自道家哲学,后被引入文学领域的“真”却是青眼有加,这似乎颇为矛盾。王若虚以经学名世,他自始至终都是以儒家道德准则来要求自己。实际上,王氏不喜佛老,主要是因为释、道两家有许多思想有悖于孔孟之学。正如他所言:“战国诸子之杂说、寓言,汉儒之繁文末节,近世士大夫参之以禅机、玄学,欲圣贤之实不隐,难矣。”[1]其实,若是能沟通不同学说间的这种本质差异,一切并非是不能调和的。“道家所谓真,儒家谓之诚……《庄子·渔夫》以‘精诚’解‘真’,足见‘诚’与‘真’是同一意义。”[2]230正是在与“诚”相通的基础上,王若虚才以自己的批判标准,果断地将“真”纳入文学领域,并将其作为自己试图建构的理论体系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批评范畴。
一、反对寓言、假说,求“真”求“是”
王若虚反对寓言、假说。在他看来,“中道”本已“难明”,而“战国诸子托之以寓言假说”,则“圣贤之实益隐矣。”[3]345对柳宗元的《黔之驴》等寓言作品,他评为“亦不足观”。[3]404王氏不欣赏此类寓言、假说自有其因。一方面,他是以儒家正统思想为标尺来衡量作品,认为它们往往是“触物遇事辄弄翰以自托,然不满人意者甚多。”[3]404骨子里缺少平和雅正之气度。另一方面,从求实的角度来看,这类作品亦不符合他是坚持的真实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目的准则。无论是由经出发,还是从史着眼,寓言、假说等文学样式都违背了“真”的原则。
王若虚主张以“形似”为最基本的为文要求。他说:“邵公济尝言:‘迁史、杜诗,意不在似,故佳。’此缪妄之论也。使文章无形体邪,则不必似;若其有之,不似则不是。”[3]385王若虚反对“不求是而求奇,真伪未知,而先论高下”的文坛怪论,主张作诗必当“求是”,而反对求奇。论诗应先论真伪,尔后再辨质量之高下。在他看来,“求真”(“求是”、“求实”)始终是第一位的。正如其所言——“夫文章唯求真是而已”[3]383。论文章由“形似”做起,表现出王若虚赞成文学作品应反映客观事物真实情状的鲜明倾向。
王若虚追求“真”、“是”,也表现在反对“尚奇”的文风上。金末刘祁曰:“兴定、元光间,余在南京,从赵闲闲、李屏山、王从之、雷希颜诸公游,多论为文作诗。赵于诗最细,贵含蓄工夫。于文颇粗,止论气象大概。李于文甚细,说关键,宾主抑扬。于诗颇粗,止论词气才巧。故余于赵则取其作诗法,于李则取其为文法。若王,则贵议论。文字有体致,不喜出奇,下字止如家人语言。”[4]88可见王若虚的诗歌主张既不完全同于赵秉文的“含蓄”蕴藉,亦相异于李纯甫的“颇粗”尚奇,而是在追求“真”、“是”的基础上,力求达到平易典实。然而,王若虚并非是笼统地与“奇”为敌。在他看来,“奇”只能是文章创作的手段,是文章恰切表“意”的载体,如若将其作为行文所追求的鹄的,则会本末倒置,虽差之毫厘,然谬以千里。所以他对“奇”的反对是有所选择的。如:“陈后山曰:‘扬子云之文好奇,而卒不能奇,故苦而辞艰。善为文者,因事出奇,江河之行,顺下而已。至其触山赴谷,风搏物激,然后尽天下之变。子云惟好奇,故不能奇也。’此论甚佳,可以为后学之法。”[3]387所谓“因事出奇”,实际就是作者独特新颖的构思,即立意之奇,这是他所赞赏的。而他反对的“奇”,则可细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刻意求“奇”,即行文之奇;另一种虽亦属“因事出奇”,但因超越了一定限度而有害“意”之嫌。前者很明显地体现在他对扬雄的评价上,后者如:“诗人之语,诡谲寄意,固无不可,然至于太过,亦其病也。”[3]476
二、现实观察感受为创作原动力
王若虚文学批评观中的求“真”、“是”,并不仅仅表现在作家通过文章,以自己对现实的观察和感受作为创作的原动力来反映客观事物的真实情状。在他的文学观念中,“真”更是指“性情之真”,是创作主体的“真”,即作家的真情实感。王若虚平生交游,最为心契者,莫过于彭子升、王士衡、周晦之三人,“尝约他年为林下之游,且各为别号以自寄焉。盖予以慵夫,而子升以澹子,士衡为狂生,而晦之则放翁也。曰慵、澹、狂、放,世以为怪,而自谓其真。”[3]544王氏以作文与做人并重,他说:“晁无咎云:‘眉山公之词短于情,盖不更此境耳。’陈后山曰:‘宋玉不识巫山神女而能赋之,岂待更而后知?’是直以公为不及于情也!呜呼,风韵如东坡,而谓不及于情,可乎?彼高人逸才,正当如是。其溢为小词,而间及于脂粉之间,所谓滑稽玩戏,聊复尔尔者也。若乃纤艳淫媟,入人骨髓,如田中行、柳耆卿辈,岂公之雅趣也哉!”[3]459对晁补之批评苏轼“短于情”的说法予以严厉反驳的同时,王若虚自己重“情”的立场便不言自明。
王若虚对“情”重视,就在于其能移情、动人。而要达到如此艺术效果,关键是保证“情”的真实性。他说:“哀乐之真,发乎性情,此诗之正理也。”[3]449创作主体的“真”,是诗歌具有独特艺术风貌的内在基础。王若虚很赞赏郑厚对白居易、孟郊诗歌的形容:“乐天如柳荫春莺,东野如草根秋虫,皆造化中一妙。”[3]449在他看来,白居易、孟郊的诗歌尽管有很大差异,但他们具有相同的情感基础,那便是“哀乐之真”。王若虚说:“文无难易,惟其是耳。”[3]450此语本自韩愈《答刘正夫书》:“又问曰:文宜易宜难?必谨对曰:无难易,惟其是尔。”[5]207韩愈这句话是针对“为文宜何师”等问题回答的,王若虚引这句话,其意图亦在于此。所谓“惟其是尔”,清代刘熙载《艺概·文概》曾指出:“余谓‘是’字注脚有二:曰正,曰真。”[6]21在金代诗坛上,偏于古澹简素者有之,取法陶(潜)、韦(应物);偏于奇险生硬者亦有之,取法李(贺)、黄(庭坚)。从整体来看,南渡之后的文坛已然形成理论主张截然不同的两大阵营:赵秉文一派崇尚于“易”,而李纯甫一派则趋向于“难”。唐代李翱《答朱载言书》云:“其爱难者,则曰文章宜深不当易;其爱易者,则曰文章宜通不当难。此皆情有所偏,滞而不流,未识文章之所主也。”[7]44这与金末文坛现状颇为相似。而王若虚借用韩愈的“惟其是尔”,就把“难”、“易”两方面都巧妙地囊括于其中了。
王若虚重视文章之“真”的思想,来自其舅父周昂。他说:“吾舅周君德卿尝云:‘凡文章巧于外而拙于内者,可以惊四筵而不可适独坐;可以取口称而不可得首肯。’至哉!其名言也。?”[3]425文中所言之“外”,是指辞采字句;而“内”则是表达了作者丰富的真实情感,言之有物的内涵,即王若虚所说的“意”。文章能达到动人的艺术效果,其根本原因正是作品表现出了作者的性情之真,让读者在字里行间得到一种真实存在却又难以言说的共鸣。
王若虚关于性情之真的探讨,亦体现在文章体裁方面的认识上。他说:“科举律赋不得预文章之数,虽工不足道也。”[3]426王氏对其泛文学观念下的文章甚为看重,他反对科举律赋的真正原因,就在于这类作品本为应制、应景而作,乃为文造情,实际上并未表达出创作者发自内心的情感之“真”。出于同样的考虑,王若虚亦极反对骈文。王若虚认为“凡为文章,须是典实过于浮华,平易多于奇险,始为知本末。世之作者,往往致力于其末而终身不返,其颠倒亦甚矣。”[3]426“典实”、“平易”是王若虚文学批评观中求“真”、求“是”、求“实”的具体体现,而“浮华”、“奇险”则是以骈文为代表的文学样式所表现出的特征,它恰恰背离了王氏毕生致力于恢复的为文之道,这也就是他坚决反对四六骈文,不留丝毫余地的深层缘由。
王若虚主张为文不必排除戏言,赞许无伤大雅的滑稽,但前提是必须要保持“辞达理顺”,不可妨害文意。这与其求“真”的文学批评思想亦不无关系。确切地说,这种作法更张扬个性,更凸现性情,亦更有助于其实现脱开经学、史学,走向文学的境趣。他说:“宋人多讥病《醉翁亭记》,此盖以文滑稽。曰:何害为佳,但不可为法耳。”[3]409为什么王若虚相当欣赏 《醉翁亭记》,却不赞成后人效法呢?关键之处正在于“滑稽”二字。因为作家若是才学、气度、识见不足而妄为滑稽,必然会有流于低俗之险,画虎不成反类于犬。
三、结语
在王若虚文学思想中,“以意为主”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命题,“意”不仅是抽象的思想观念,而且更重要的是“自得”于内心体验、不得不发的情致,理性的观念是溶解于诗人的人生感受之中的。而这一切无不以醇儒的经学思想为基础,故尚实求是,发乎性情的“真”成为王若虚“文意论”的本色之美,便显得自然而然了。
[1]元好问.遗山集[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张岱年.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3]胡传志.滹南遗老集校注[M].沈阳:辽海出版社,2006.
[4]刘祁.归潜志[M].北京:中华书局,1997.
[5]马其昶.韩昌黎文集校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6]刘熙载.艺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7]郝润华.李翱集[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2.
I206.2
A
1673-1999(2010)22-0108-02
苏利国(1978-),男,甘肃定西人,硕士,甘肃政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人文学院讲师,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的教学与研究。
2010-08-26
甘肃政法学院2010年青年科研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