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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学毕业生就业困境分析及对策研究

2010-08-15李佳

关键词:法学专业法学毕业生

李佳

高校法学毕业生就业困境分析及对策研究

李佳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以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治国方针的推进,高校法学毕业生就业情况日益受到关注。从法学毕业生就业状况入手,分析造成就业困境的社会、用人单位、毕业生个人等原因,并从转变法学教育理念、调整教育教学模式,到增强学生实践培训、指导毕业生有效就业等方面进行了对策研究。

法学毕业生;就业困境;对策

高校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为和谐社会培养人才的摇篮。高校法学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关系到学院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的成败。而法学专业发展的迅速、招生规模的扩大、毕业生个人就业期望的高低、就业意识与能力的强弱,企业公司的用人机制等等,都不同程度的影响到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

一、法学毕业生的就业现状

(一)法学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国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

根据麦可思(MyCOS)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一项调查显示,2006年,法学专业毕业生工作半年后的平均就业率仅为 83.2%,2007年为85.6%,低于全国本科院校毕业半年后的平均就业率91%,基本居于全国其他各个学科专业的“老末”。法学专业成了一个热招生冷就业的专业,就业难、找工作难成了学生、家长和学校共同的担忧。

(二)法学毕业生多数学非所用,且就业流向地域分布不均

在专业与职业相关性上,综合院校法学毕业生从事与专业相关工作的比例只有47%,专门法学院校毕业生的专业相关度也仅为60%,大大低于全国70%的平均水平。麦可思公司的数据显示,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前5名的职业分别是:办公室职员,行政秘书和行政助理,法律职员,其他法律助手,法官及助手。“10年前,一个法学专业毕业生进入国家司法机关或是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也许并不难,但现在却都成了大多数学生的奢望。”此外,法学毕业生就业流向地域主要集中在东部和沿海发达地区以及中西部中等发达地区,呈现“一边倒”的趋势,而在就业城市的选择上,也主要以省会城市为主。

(三)法学专业招生人数与日俱增,市场供求不平衡

与就业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全国高校纷纷设置法学院系或专业,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每年报考法学专业的学生也是不减反增。据统计,全国法学专业招生人数从1977年的223人到2007年的10万多,人数增长了448倍。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学校,从2001年的292所,增长到2007年603所法学院系,每年法学毕业生达到数十万。法学毕业生的人数增长远远大于市场需求的增长幅度,导致了供求的不平衡。

二、就业困境成因分析

法学毕业生就业为何会如此艰难?从社会角度。首先,供大于求是主要矛盾,法学教育的过度膨胀导致毕业生供求比例的失衡,就如麦可思公司总裁王伯庆所言“法学专业成了街上的大白菜”。其次,法律职业门槛日益提高,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等使得一部分人被挡在司法机关、律师业、公证业以及国家机关的门外。此外,诸如国家的户籍政策等对就业也有或大或小的影响。从学校角度,法学人才培养目标是否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就业指导的成效等,都是影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因素。从用人单位角度,企业日益重视毕业生的实务操作技能,对具有理工科或其他专业背景的法学人才青睐有加,而使纯文科背景学生遭受冷遇。从个人角度。大部分毕业生对社会形势和就业市场的了解不够深入,忽视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性,不重视就业能力的培养,欠缺社会实践,最终无法适应社会需求;另外,受就业观念的影响,希望找到“铁饭碗”、或是“专业对口”工作,或是对薪资、工作地点等过分挑剔,导致错失良机。这些因素都极大地影响了法学专业本科大学生的就业。

三、对策研究

通过了解、分析目前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困境及其成因,高校应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促进法学教学改革,强化学生的专业实践培训,提高就业指导工作的实效性,以真正提高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得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及发展要求相适应。

(一)教育教学方面

1.转变教育理念,调整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王利明教授曾说过:法学教育理念先行。法律知识是国家和个人都需具有的基础知识,是各个行业开展管理、服务及交流所必需的。随着社会的转型和职业的现代化,要求将更多的现代职业元素融入到法学教育理念中。培养具有扎实专业知识、较强操作技能,具备开放心态、敏锐洞察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法学人才,以适应社会大环境。

2.调整法学教育模式,强调职业教育,注重素质教育。古人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传统的法学教育偏重知识的传授,忽视对学生思维方式的培养,过程相对封闭,造成了法学教学与职业需求的脱离。故而,在保持法学教育的相对独立性,使学生在本科阶段完成大学的通识教育的同时,对学生开展初步的职业培训,强调教学的实践性。在教育过程中应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培养专业思辨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社会调节能力等都是重要的。

3.加强教学改革,调整法学学生的知识结构。根据学生的发展目标,建设不同的平台方向,设置不同的教学要求和内容,有效利用法学教育资源,培养学生具有更广阔的知识背景。在课程设置上注重实用性,加强特色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如建设模拟法庭、推广案例教学、开展法律诊所教育,鼓励学生参与到法律实际应用中,提高理论知识的运用能力。

(二)实践培训方面

1.积极开展实践基地建设,联系实习协议单位。有针对性的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商标专利事务所、知识产权局等单位中寻求并建立合作,将学生实践、实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抽出一定的学期段分批派学生前往实习,帮助学生熟悉法律实务。同时,也可联系相关单位到校开展实务培训,与学生的就业实习相衔接,帮助学生增加就业筹码。

2.开展几大类资格考试培训。为便利学生走上职业化的从业道路,有必要参与或开展一些资格培训,鼓励学生获取一定的技能证书。目前,法学类专业学生参与较多的主要是司法考试培训、研究生及公务员考试培训、出国语言类培训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增多,出现了许多复合型就业领域,需要有交叉的学科知识和更强的实践操作能力,故而,其他的一些资格培训如中高级口译、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会计、专利代理人资格、文秘资格、报关员等,为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向金融、贸易、管理、房产等行业迈进增大了机率,拓展了学生的就业范围。

(三)就业指导方面

1.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是大学生对个人现在学习的专业认知程度,对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未来从事职业的匹配程度,对未来要担负的工作和职业发展道路作出设想、规划的过程。大学期间尽早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对学生进行自我认知指导,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培养提升综合能力,形成择业优势尤为重要。

2.职业指导。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就业指导工作模式,开展“全程化”职业指导。从学生入学之时起,就帮助学生认识现代职业的特点和对人才的要求,鼓励学生以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目标,大学期间有目的的选择实习和实践项目,了解和适应行业的现实状况,给予专业的点播,为毕业前正式择业和从业打好基础。同时,在此过程中帮助学生跳出传统思维,倡导多元化就业,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走好法律执业的每一步。

3.素质指导。面对目前的就业困境,法学毕业生唯有不断提升完善个人素质,增强个人核心竞争力,才能在众多求职竞争者中脱颖而出。随着法学教育理念及模式的转变,一系列素质方面的指导应贯穿在学生的就业指导过程中,良好积极的心态、严谨得体的谈吐、稳重踏实的为人、灵活敏捷的思维、沉着冷静的处事、融洽和谐的人际、开阔开放的视野等都应是学生素质指导的重要内容。

4.创业指导。日常指导中,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积极为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营造条件。如邀请企业家担任学生创业指导教师,邀请知名校友与在校生交流创业感想,与创业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培训等。毕业生可凭借专业特长,尝试建立法律咨询服务、中介服务等机构,既能拓展就业渠道,也能服务社会的基本法律需求。

三、结语

法学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具有基础性的重要地位,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工作直接影响到在校生的专业学习信心和思想稳定,关系到高校的招生工作、教学改革和发展建设。了解法学毕业生就业形势及所面临的就业困境、分析法学毕业生就业难的成因,有助于了解整个社会就业大环境,思考解决方法,提高学生就业工作的效率与质量,促进高校建设与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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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调查显示:法学类毕业生就业率略有提高[EB/OL].http://edu.sina.com.cn/gaokao/2008-07-27/1144156286.shtml, 2008-7-27.

[12]调查:法学毕业生就业率提高银行平均月薪最高[EB/OL]. http://www.jyb.cn/jy/jyzd/zyxq/t20080728_184413.htm, 2008-7-28.

G640

文章编号:1673-1999(2010)12-0165-03

李佳(1979-),女,浙江温岭人,硕士,中国计量学院(浙江杭州310018)法学院讲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1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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