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研究——以新市蚕花庙会为例
2010-08-15黄官飞陈旭华
黄官飞 郑 波 陈旭华
(中国计量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如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艺、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笔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除物质文化遗产以外的体现人类生产、生活等范畴的无形文化遗产。它包含人类生产、生活中所积累的知识、技术和记忆等依附于物质文化遗产或人类本身的无形创造产物。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出来很多自身具有的特点,也正是因为这些特点才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散发出独特魅力。
1.依附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绝大多数都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英文表达“the Intangible CulturalHeritage”直译即为“无形遗产”,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却又真实存在着,让我们感受得到,这主要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依附性,如传统庙会、民间戏曲等。
2.传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被人类以集体、群体或个体方式一代接一代享用、继承或发展的性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形式主要是师传徒承,而师传形式包括口头传承和书面传承,主要靠口传心授、言传身教,具有很强的“非物质性”。
3.活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活态性”,它不是死的、静态的,而是有生命力的、动态的、不断变化的文化形态。以浙江省新市蚕花庙会为例,蚕花庙会作为一种融合了传统节日(清明节)、民间习俗(蚕花娘娘游行、轧蚕花等蚕文化民俗)、民间传说(西施送花、蚕花庙会起源等)、民间手工艺(蚕花等手工艺制作)、民间信仰(蚕神崇拜、祭祀、觉海寺祈福等)等多种民间民俗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活态的民俗文化大舞台,这也是它的魅力之所在。
4.其他特性。在口头传说和表述及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民间节庆,以及传统工艺技能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还表现出综合性、社会性、地域性、民族性、多元性等特性。
二、新市蚕花庙会
(一)庙会概述
庙会,也叫古会、山会、庙市、香会、香市等,乡间有“赶庙会”、“逛庙会”、“赶山”、“赶会”的习俗。 庙会是一种典型的传统民间文化活动,是民间宗教与岁时风俗,堪称融合祭神、宗教、游乐、贸易、祈福、相亲等众多功能于一体的民俗文化大舞台,被誉为“真正活着的民俗”,很多民俗学者将其称为“中国人自己的狂欢节”。新市蚕花庙会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长期的蚕桑养殖过程中积累形成的蚕文化民俗活动,是江南地区清明节一种特殊的庙会活动。
(二)蚕花庙会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蚕花庙会是蚕神崇拜的产物。杭嘉湖蚕区附近各地清明节前后都十分盛行蚕花庙会 (有的叫轧蚕花、香市等)活动,只是形式有所不同。
在最初的蚕花庙会上,庙会的主要活动大致有四大类别:一是祭祀活动。祈福保平安,祭蚕神祈求蚕茧丰收;二是蚕事交流活动,大家趁庙会集聚,交流种植桑树、养殖蚕宝宝的经验,例如以前每朵蚕花里都会附有种桑养蚕知识、小诀窍的小纸条;三是小商品买卖的交流会,庙会上小商小贩云集,农耕工具、食品、衣服等各种商品琳琅满目,也是农村村民采购物资的市场,附近各个村选出代表,表演自己的拿手绝活,例如赛蚕事、武术、捏泥人等;四是借娱神来休闲娱乐。农村休闲娱乐活动较少,蚕花庙会主要在清明农闲时节,看社戏、杂技等,是整日劳作的农民们一个难得的娱乐休闲放松机会。
新市蚕花庙会在1937年日寇侵占新市镇时停办,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至1948年间曾恢复,解放后因被视为迷信活动而一度叫停。在策划解放后的首届蚕花庙会时,新市镇政府组织了民俗专家、资深居民进行了反复论证,提出了“推陈出新,还节与民”的办节方针,并将“烧香会”改名为“蚕花庙会”。1999年清明节,新市镇人民政府正式官方举办新中国的第一届新市蚕花庙会,恢复了前后中断50多年的新市蚕花庙会,至今已举办十二届。恢复后的新市蚕花庙会,被赋予了新的形式和内容。庙会期间万人空巷,场面十分壮观。
(三)蚕花庙会面临的问题分析
建国后蚕花庙会长期停办,使得很多民俗活动失传,到1999年新市镇政府举办第一届蚕花庙会,时隔50余年。很多蚕花庙会上传统的蚕文化民俗活动都已经失传,仅能从少数老者口中得到他们记忆中残存的一些东西。如今的蚕花庙会很多活动是现代化的商品交易大会等。
很多蚕文化民俗活动是在科技不发达的情况下蚕农依靠经验积累形成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农业科技和生物技术的发展,使很多以前蚕农们不能解释的现象有了科学的解释。例如蚕禁,养蚕时节人们不串门也不接待客人,尤其不让人进蚕房,认为不吉利。其实从科学的角度讲是因为人来人往会传播病菌,而“蚕宝宝”很娇贵,容易受到病菌侵袭。当人们了解到情况,又有了对付病菌的科学方法的时候,这些习俗就逐渐淡化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养蚕的经济效益远不如打工或从商,养蚕农民的数量逐渐减少,加之养蚕比较辛苦,年轻人不愿从事农业养蚕,所以目前养蚕的大都是年龄偏大的人。当前这种养蚕农民逐渐减少的状况也就决定了蚕文化发展空间的萎缩,养蚕过程中的蚕文化民俗活动的关注度与参与度随之逐步下降。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及保护性开发探究
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积淀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极大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当前以各类传统民间民俗文化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各种危机与保护所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当前面临的危机
1.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消亡现象严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存在的特殊性,需要相关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文化,主要通过人的语言、动作表演和手工技艺体现出来,通过保护掌握这门知识和技艺的“人”,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而现今一些掌握绝活的艺人老龄化,其掌握的传统技术也缺乏继承人,传承人去世该技术也面临失传。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传承下来,靠的不单是口传心授和祖传绝活,更是社会大众的需求。如今部分民间艺术虽有政府的扶持,但由于其缺乏市场,因此生存和传承面临较大障碍。
2.外来文化的冲击。21世纪是信息时代,人们接受各种各样的文化的渠道也越来越多,越来越便捷。外来文化,尤其是西方文化在中国年轻人中备受推崇。在现代西方文化的强大冲击下,许多传统民间文化濒于消亡的边缘。传统节日的风俗逐渐简化,传统文化的“味道”也越来越淡,例如春节就是吃饺子,端午节只剩吃粽子等。在中国传统节日的习俗日渐淡化的同时,西方快餐文化、流行音乐在中国大受欢迎,圣诞节、愚人节、情人节等大量的外国节日开始在中国流行。发达国家在文化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走在前列,有雷同性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被其他国家抢先注册,这才引起国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传承面临的问题已经威胁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和发展。
3.破坏性开发严重
在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冲击下,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商业化的挑战。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潜在的经济价值,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盲目地进行商业开发,开发商对商业化开发表现出极为积极的态度,却不注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进入商业化的误区。经济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没有得到合理的界定,大量经济价值较低或不易开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遗忘、破坏乃至消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除了经济效益以外还要兼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的几点思考
1.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五千年文明的结晶,蕴含着深厚的民族传统文化内涵,具有深远的意义和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最近很“热”,但是这股热潮还基本停留在专家、学者的层面上。要想真正去保护,必须让普通群众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价值,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才有生存的环境和土壤,也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和精髓。
2.制定规范化的法律保护程序、原则与方法。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我国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制度保障还不完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只有个别单项条例和地方性条例,因此推出全国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十分必要。
3.保护与开发、创新相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重要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的明确,理清楚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必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也是重要的。但是要清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目的是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与发展,要杜绝盲目的、以经济为中心的破坏性开发,受到良好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稀缺资源,我们可以进一步拓展其经济效益。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下实现其经济效益,实现其蕴含的价值,创新很重要。
四、结语
纵观全球,文化多样性面临丧失的严重问题已经受到重视,更多的散布在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完善的保护措施,还面临着传承甚至是消亡的危机。但是作为人类发展重要的智慧结晶和精神财产,我们已经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并采取措施不断完善相关机制,这一切都还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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