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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语文教学之“魂”——对语文教学中几组关系的浅思考

2010-08-15

文教资料 2010年36期
关键词:教科书主体教材

秦 川

(溧阳市竹箦中学,江苏 溧阳 213351)

几年来,伴随着语文教学改革,陆续出现了一批具有新风貌的教材系列,这些教材的编撰者虽然走的路子不尽相同,但都在努力寻找语文教材的“主线”。但是,教材的“主线”到底是什么,“主体”的含义是什么,“主线”和“主体”又怎样统一起来?这些问题没有真正弄清楚,我们就不能说真正认识了语文教学之魂。这就需要我们对语文教学中的两组关系作重新的审视,作更深层次的认识和更高层次的概括。

一、主导—主体

教学包括着教育与学习两个方面。因此,就“教”来说,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但就“学”而言,学生则是主体,教师只是学生求知的不可缺少的条件。这样,在教与学的统一活动中教师便成为“主导”,学生则是“主导条件下的主体”。

教师的“主导”,主要表现在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确定训练的质、量、向,即使训练对学生的思维有所启发,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同时,确保训练的效度,促进学生语文能力的形成,并且帮助学生总结和升华训练,开拓新的训练层次。因此,“主导”就是引领和控制、帮助和扶掖,使学生在学习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学生的“主体”,主要表现在明确认识对象的内容和认识的指向,在教师界定的训练中,积极主动地开动思维机器,尽力做到触类旁通,巩固和发展自己的能力,并尽可能地有所突破和创造。这样,他们在“受导”方面,是客体,在“求知”中,则是“主体”。这种“主导”和“主体”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决定的方法都可以通俗地用“举一反三”来概括。“主导”的实质就是“举一”,让学生能够“反三”;“主体”的实质,就是学生充分地理解教师所举之“一”,不浅止于“一”,而向“三”开拓。

因此,从整体上讲,语文教师所举之“一”,便不能是语文知识。因为作为交际的语文,其知识只有通过训练才能转化为学生“反三”的能力。传授知识是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却不是语文教学之魂,这是可以肯定的。就语文教学而言,“举一反三”不应该集中于语文知识的分点传授,而应该集中于语文训练与思维训练的有机结合。

语文教学只能进行语文训练,在语文训练中去训练学生的思维。特别是语言与思维的关系,以及语文学习的独特目的,都要求语文训练与思维训练同步进行。它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再扩大一点说,在学校里所学的都仅仅是“一”,日后要听、说、读、写是“三”。通过今天的“举一”,达到明天的“反三”,因此,关键不在于背诵知识、牢记结论,而在于理解;不在于训练的数量,而在于训练的得法。这“法”,便是“据文思理以明理,据理识文又用文”。具体地说,语文教师着手设计和安排的训练,必须是包括字、词、句、篇在内的全面的语文训练,而且,这些语文训练的着眼点是学生在识字、辨词、析句、懂篇的过程中,能充分开动思维机器,在思考中弄懂知识的内在联系,使思维受到科学的训练。这样训练,当然就能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而思维能力的提高,又会增强理解和运用字、词、句、篇等的能力。就这样,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因此,“主导”的标志在于设计、安排和指导好这样能够训练思维的语文训练;而“主体”的标志则在于在这样的语文训练中主动积极地训练自己的思维。这样,我们似乎找到了语文教学之魂。语文教师才能从繁琐呆板的语文训练中跳出来,注意到思维训练的重要,并把这两种训练结合进行当作语文教学的极致。

二、“教”材还是“学”材

长期以来,教学大纲与教科书的定位不甚明确,在实际教学中,教科书成了教学大纲的“替身”,扮演着“权威”的角色,其作用和影响甚至超过教学大纲。许多学校的情况是,教师“教”教科书,学生“学”教科书。

教科书是“学校教学事实上唯一依据”的表现是,从具体教学内容、讲授顺序、列举实例、练习作业到最后考试出题,大都以教科书为准。如果有教师觉得指定教科书在内容的选材和安排上有什么不妥之处 (非科学性错误),他可能会不断地抱怨,但也只能忠实地按照教科书教下去,直到教科书作了修改。教师对教科书的依赖性越高,当教科书出现问题时,对整个教学的影响就越大。而在现实社会中,人们无法保证某个机构能够成功地照顾到所有学校并且及时纠正出现的错误,这实际上降低了课程的可靠性。现在的情况开始变化,“教材是学生和教师进行语文教学的主要材料”的思想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教师接受。教科书并不是教学的唯一依据,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不是依据,而是材料。还有一种现象可以说明教师对教科书的认识不仅有了变化,而且是可行的。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就可能接受与教科书有关的一些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的变化:授课顺序是可变的、授课时间是可调的、教学实例是可选的、教科书中的内容不一定是必须用的或必须掌握的。教材是给学生用的,还是给教师用的?人们面对的实际是一个矛盾。传统观念认为,教材主要是给教师上课用的,因此,教材的面孔一般很“严肃”。也常听教师说“某某教材没法教”,但很少听有人说“这教材学生没法用”。现在这种观念也在变化,虽然教师仍希望看到的是一本教师好“教”的教材,但“教材主要是给学生编的思想”正在得到认可,即语文教科书中大量材料还是为学生用的。这体现了以教师施教为主的“教材”到以学生学习为主的“学材”的转变过程。

现实中,因为教师和学生手中往往只有相同的一本教科书,上课和考试又是以这本教材为主,所以教师误以为自己的工作就是教教科书,学生的任务就是学教科书。但是在实际教学中,教科书不能算作是学生认识的客体。如果把教科书看作是学生活动的客体,学生与课程的关系就变得相对简单且静态化,整个课程结构就趋向于封闭。如果以为学习教科书就是目的,而忘记学习本身的目的,结果必然是死记硬背,脱离生活实际,盲目崇尚书本,这与教学的本来目的背道而驰。因此,另一种与教科书是学习“客体”相反的教材观认为,“教材是传递教学信息的重要媒体”,是一种教学工具或学习工具。有两句话可以表述教师或学生与教材的关系:

教师(学生)教(学)教材,教科书就是教师(学生)的主人(或主宰)。

教师(学生)利用教材教(学),教科书就是教师(学生)的仆人(或工具)。

重新认识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教师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只有当教师的教学富有新意、充满激情,并能够真正因材施教时,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激发他们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素质教育的目标才能落实。

因此,在教学中,教师的“主导”,说到底便是有效地通过训练指导学生系统地掌握语文学习方法,学生的“主体”,说到底就是在训练中理解并有效地运用这些方法。教师应该重新认识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之间的关系,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使学生善于运用正确的思维方式去研究语文中的新事物,解决语文中的新问题。当有一天语文教师真正正确认识了语文教学之魂,将语文学习变成了激情的、有效的学习,相信我们的语文学习就将会灵动而富有生命力。

[1]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新课程与学生发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3]傅道春.新课程与教师角色转变.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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