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软件学院异地办学对策研究——以浙江大学软件学院为例
2010-08-15方红光
方红光
(浙江大学 软件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3)
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开办9年以来,积极进行了办学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探索。由于不同的学校存在不同的办学环境和办学条件,在教育部的准许下,37所示范性软件学院的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也有所差别。按照办学地点划分,可以将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分为校本部办学和校本部与异地办学兼有两种办学模式。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属于后者。
这里的异地办学是指软件学院离开校本部,在其他地区办学,但仍是学校的二级学院,接受学校的直接领导和管理。目前,大多数示范性软件学院都是由校本部办学,校本部与异地办学兼有的学校为数不多,仅有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异地办学是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发展的特殊现象,是软件学院寻求自身发展空间和地方政府建设软件人才高地、提升城市软件产业竞争力等需求的整合,它的存在是多方博弈的结果。探索异地办学的对策,对于促进示范性软件学院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示范性软件学院异地办学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浙江大学软件学院为例
示范性软件学院的异地办学固然具有诸多优势,比如发展空间的优势、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的优势等,但是确实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异地办学的示范性软件学院的健康发展。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是异地办学的典型。在浙江省宁波市和浙江大学双方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合作下,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在宁波的办学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基本建成了以软件工程为核心的多学科交叉复合应用的研究生培养基地,建立了产学研一体化的开放式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和储备了大量的高级软件人才。但是,其发展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办学体制制约学院发展。
目前,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在宁波的实际运行机构为“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是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但其职责只是为软件学院办学提供管理和后勤服务。由于机构本身功能的限制,引起一系列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严重制约学院的发展,例如,由于进入管理中心编制的教师无法解决职称问题,造成教师缺失;由于管理中心没有办学功能,给社会培训工作带来了根本性的困难,等等。
(二)财务问题影响可持续发展。
财务问题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远离浙大本部,学术及管理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共享,学院长期承受维护后勤设施的巨大费用,校园设施的维修压力日益增大,这些导致软件学院办学成本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学院主要财务来源是学生学费上交学校后的返还部分,但目前受到办学规模的限制,学费收入增长缓慢,而合作办学和社会培训、实训等也受到办学体制的诸多制约,学院财务开源节流面临很多困难。
(三)留在当地创业就业的毕业生比例还不高。
软件学院自办学以来,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毕业生(包含在职生)留在宁波工作,但相对来说学术素质更佳的脱产毕业生和双证硕士所占比例较低。与上海、杭州、苏州、无锡、南京等周边城市相比,宁波的IT产业规模小、氛围弱、薪酬低、优惠政策不配套,个人发展空间十分有限,严重影响了毕业生在宁波创业就业的意愿。
二、其他异地办学示范性软件学院的可借鉴经验
因为软件学院培养目标的特殊性,要求与地方以及产业进行十分紧密的联系,各所高校都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整合社会资源,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综合各异地办学兄弟院校软件学院的办学经验,本文认为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依托研究院或研究生院,建立良好市校合作平台。
高校与政府合作的研究院或研究生院一般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通过市校双方共同建立理事会进行管理。其主要任务是衔接高校优势学科专业与当地的主导产业,努力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多元化合作发展道路,作为合作办学基地、教育培训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为地方的科技、教育和文化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如深圳市的大学城引进了北大、清华、哈工大这3所名校的研究生院;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苏州独墅湖高等教育区自2002年开发建设以来,已经吸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众多国内外著名高校相继设立研究院或研究生院。通过市校合作建立研究生院(或研究院)不仅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整合学校学科力量,找准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服务地方发展,并承担起了统一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的纽带与桥梁作用。
(二)享有办学优惠政策支持,获取广泛的社会资源。
异地办学软件学院常常得到地方政府及高校在办学政策尤其是资金上的优惠和扶持,这对软件学院办学显得非常重要。
一是地方政府的投入及政策支持。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高校的软件学院异地办学所在地政府在人事、财政和后勤方面都出台了较大力度的优惠政策,支持软件学院的办学。例如:苏州市政府除为在苏州独墅湖高教区办学的高校投入资金建造校区外,还给学校、学生一定的资金支持。苏州市政府免除了东南大学在高教区办学中所涉及的水电费、校园维护管理费等,对学校教师在苏州购房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软件学院每招收1名学生,苏州市给予每年1万元的补贴,直接作为软件学院的办学经费,并为每位学生提供每月200元的伙食补贴(一年补贴10个月);对苏州当地接收软件专业毕业生的企业,给予企业2000元/人的补贴。而深圳市政府对原北京大学在深圳办学的软件学院每招收一名学生,就给予每年4.8万的经费补贴,作为软件学院的办学经费(北大软件学院异地办学已搬到江苏省无锡市)。
二是学校对软件学院的投入及政策支持。部分高校在学费政策、财务制度、师资建设方面给予软件学院政策倾斜,支持软件学院的发展。在学费政策方面,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返还给软件学院100%的学费,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返还70%的学费。在财务制度方面,北京大学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独立开设了银行帐号,软件学院财务实行两级核算、两级管理,对学校和软件学院理事会负责。
三、对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异地办学的启示与建议
针对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在管理体制、资源政策支持等方面遇到的难题,结合其它软件学院的办学经验,我们提出如下对策:
(一)设立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
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作为独立法人机构,可将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和浙江大学科技园宁波分院等在甬机构纳入研究院统筹管理。研究院另设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作为学校在宁波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强与宁波市的沟通协调及产学研合作,推进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同时宁波市政府赋予现行管理中心一定的办学功能,解决教师本地化和职称晋升问题,允许开展相关专业的培训工作,享受办学过程中相关免税政策。
(二)争取宁波市及学校更多政策支持。
与上海、杭州、苏州、无锡、南京等周边城市相比,宁波的IT产业规模小,氛围弱、薪酬低、优惠政策不配套。软件学院发展关键在于获取稳定可持续的政策支持。学校加强与宁波市政府的磋商,力促宁波市给予软件学院办学资金补贴,出台师资和IT企业引进优惠政策,以实现软件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建议学校在学费政策、财务政策方面给予软件学院一定程度的倾斜。为解决办学资金不足问题,建议参照深圳、苏州、无锡等兄弟城市吸引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软件学院异地办学的做法,大幅度增加对学院教师和研究生的补贴额度。
为了吸引毕业生,特别是吸引双证生、脱产生留在宁波创业就业,要发挥宁波在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业、电子服务业等行业的优势,根据宁波产业发展目标,制订专门的一整套吸引人才的政策和服务措施。对于软件学院引进的配套产业平台,例如国际性大公司设在宁波的研发、外包、产业等基地,给予其特殊的政策,努力使之成为吸引软件学院毕业生就业的主力军。
(三)理顺办学体制机制。
学校要注重市校合作办学思想指导下的管理体制机制的构建和完善,理顺软件学院获得宁波稳定资源支持的渠道,在组织架构、运行机制、资产管理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几个重要方面继续探索和创新,进一步明确市校战略合作共建中浙江大学与宁波市对软件学院的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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