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原材料限制案的启示
2010-08-15王菡
王菡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中国出口原材料限制案的启示
王菡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2009年6月,美、欧、墨等向世界贸易组织申诉,认为中国对部分工业原材料限制出口使中国国内企业获得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本案与近期中美之间的多起贸易争端引起国内的强烈关注。本文通过分析中国及提出申诉国各自的立场,提出了一些应对贸易争端的启示。
限制出口;资源;WTO
一、中国实行资源性产品出口限制的原因
资源性产品是人们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而本案中所涉及到的大多是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属于资源性产品,是当代工业生产中重要的原材料。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采矿业产能增长迅速,在镁,硅,黄磷,焦炭的出口总量上均居世界首位,同时中国在其他几项涉案矿产的出口量也列世界前茅。可以说,中国的资源性产品供给在世界上的地位举足轻重。然而,正是由于国内的采矿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生产技术落后,不仅开采出的矿产品质低,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大,而且给当地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在本次美欧等国提出的申诉中,原告方认为中国国内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太低,使其国内企业获得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但资源性产品这一国内价格其实并不符合中国的长远利益。我国众多中小型采矿企业之所以能够以低廉的价格大量出口这些资源性产品,一方面受益于低廉的劳动力,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像发达国家的企业那样适当承担他们所造成的负外部性——企业生产给社会造成的企业不用负担的成本:如污染和污染带来的疾病、生态破坏等。而在许多发达国家,政府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以保证企业的负外部性内部化,例如,有国家规定超市的附近必须建一定规模的垃圾处理厂,费用由超市承担。从这个角度来看,一旦中国采用相应的措施使采矿企业承担起他们的责任,其成本必然升高,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也会上升。近期,发改委进一步提出了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等措施。也就是说出口限制只是众多措施中的一个环节,中国会通过进一步的改革促进采矿企业负外部性的内部化,使资源性产品价格上升到合理水平。
在2009年底召开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中国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为了如期达到这个目标,各种节能减排措施相继出台,出口限制措施也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这不仅符合我国做出的减排承诺,而且符合世界人民的利益。
综上所述,中国对涉案的资源性产品实施出口限制是基于中国环境污染的现状,为了使采矿企业的负担起环境和社会责任,也为了履行中国对世界节能减排的承诺而实行的合理措施。
二、原告方提出该申诉的深层原因
在资源性产品的保护上,对我国提起申诉的这几个国家(集团)都可谓有“前科”。以美国为例,美国稀土储量世界第二,但很早就封存了国内最大的稀土矿芒廷帕斯矿,每年从我国大量进口。可见,美国、欧盟、墨西哥等国并不是真的要维护国际贸易的公平。要了解原告国提出申诉的深层目的,必须通过宏观的经济分析,观察各个产业的外贸状况和相关国家的经济情况,以动态的视角分析不同时期中国面对的外贸环境。
从世界贸易组织官方网站的记录可以查到:欧盟分别于2000年、2006年和2008年向中国展开反倾销调查或征收反倾销税,征收的对象就是本案中所涉及的焦炭产品。而根据资料显示,这三年都是焦炭国际价格走高的年份。而2009年正是经济危机过后全球经济复苏的时期,在这样的背景下向WTO提出中国限制焦炭出口的申诉显然是因为欧盟内部钢铁行业的复苏,对焦炭的需求量增长。可见,这些国家反复向WTO提出自相矛盾的申诉,目的就是根据自身需求随时调整政策,以求在国内采矿业的利益和制造业对于中国廉价资源的需求之间达到平衡。
综上所述,美、欧、墨等国提出本次申诉,并不是仅仅针对本案例中的资源性产品,而是为了按自身的需求从中国获得廉价的原材料,并且以WTO条款为砝码,向中国要求进一步的市场开放。
三、本案例的启示
启示一:应对资源战要拿起金融的武器
国际市场上的资源性产品定价不仅受到供给与需求的影响,而且常常被国际金融炒家所控制。而我国面临的的问题是,无论是我国出口的产品还是进口的产品,我们都在定价上没有话语权。以锌为例,我国的锌期货是在2007年才在上海交易所上市,而在此之前,长期缺乏像铜、铝那样的期货交易机制,而且区域性市场供需变化对国际锌价几乎没有影响。在进口方面,2008年,石油价格由140美元左右暴跌至接近40美元,而中国国航、上航、东航却因为在高价时买进了石油期货而不得不面对巨额损失。
因为对相关金融领域不熟悉,这样的损失比比皆是。可见,未来中国的进出口问题不仅要从贸易的手段上处理,更是要在资本市场上,通过金融手段运作来降低风险和参与到价格的制定中去。
启示二:改变和发展保护资源性产品的措施
中国以及许多发展中国家在旧的国际贸易格局中一直担任资源供应者的角色。虽然资源性产品的储量较多,但近年来,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自身工业的发展也消耗了大量原材料;另一方面,多年的粗放式工业和原材料出口使得国内的资源环境恶化,使得发展中国家减少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这就产生了本案这样的资源争夺战。对于我国来说,如何处理好在世界贸易格局中的角色转换(原料供应者到产品供应者),协调好各方利益的关键是合理利用政策工具,让西方哑口无言。
本案中申诉国一直强调,中国限制出口措施造成了国内国外价格差异拉大,中国由此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这是由于出口配额和关税等措施仅仅减少了相关产品出口的数量,而短时间内国内的产能没有变化,造成国内市场供给量上升,价格下降。可见,由于产量没有变化,在保护战略性资源方面贸易政策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现在,我国正在实施对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直接关停等强力直接的措施。除此之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近期提出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的改革,通过提高成本,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能够有效的实现前文中所提到的企业外部性内部化,实现保护资源节能减排的目标。
启示三:不要让WTO条例成为限制中国发展的锁链
前文中已经提到,同样是出于对本国资源的保护,美国可以封存矿山而从中国进口,中国却不可以限制出口数量。同样是中国产品,工业原料的出口被指责实施了不合理的限制措施,而用该原材料生产的制成品的出口却被征收反倾销税。WTO条例似乎成了其他国家限制中国贸易的雷峰塔。现阶段,为了应对大量的申诉,我国应当重视相关领域的人才培养,如熟悉国际经济与贸易的人才、法律人才和谈判人才,特别是同时精通多项的复合型人才。此外,我国也要善于拿起WTO规则的武器,向不一致、不公平、不合理的国际贸易宣战。要强调的是,我们的申诉不是为了报复而引发贸易战,而是为了赢得更加宽松、公平的贸易发展环境。
[1]WTO,WT/DS394/1,G/L/888,25 June 2009;WT/DS398
[2]杜立辉,刘加军.关于我国焦炭行业现状分析[J].中国钢铁业,2009(11).
[3]李计广,张学昌.我国优势资源性产品的开放战略—出口原材料限制案启示[J].亚太经济,2009(6).
[4]刘磻.中国在全球锌市场中的地位[J].中国有色金属,2009(5).
[5]欧美就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联合向WTO提起诉讼[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9(8).
[6]程默.欧美为何害怕中国限制稀有金属出口[J].大经贸,2009(7).
责任编校:邓小妮
F752
A
1009-2277(2010)04-0055-02
2010-04-13
王 菡,女,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